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推进上海银行业监管事业的科学发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8:52:58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一重大命题和战略任务,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要求,是现阶段我国广大人民群众必须确立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的有机组成。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进一步要求“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把党建设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这对于推进上海银行业监管事业的科学发展,同样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以人为本”,统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包括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是灵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主题,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是精髓,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基础。这四个方面,贯穿着一条共同的主线,渗透着一个共同的理念,即以人为本。

  社会主义社会之所以成为人类向往的美好社会形态,根本上在于这个社会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科学社会主义学说之所以成为人类自觉遵循的科学真理,从根本意义上说是因为该学说是建立在以人为本这一基点之上的。因此,“以人为本”是马克思主义的最高命题和根本价值原则。只有以人为本才能最本质地反映社会主义的发展规律和发展取向。在开放、多元的社会环境中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牢牢把握“以人为本”价值原则的统领地位,使最广大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中自觉接受和认同社会主义价值观,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共同道德基础和精神纽带。

  上海银监局成立6年来,在银监会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探索实践银监会倡导的“四四六”监管理念。这一管理理念具体是指,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提高透明度。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保护广大存款人和消费者的利益;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增进市场信心;通过宣传教育工作和相关信息披露,增进公众对现代金融的了解;努力减少金融犯罪,维护金融稳定。同时,促进金融稳定和金融创新的共同发展;努力提升我国银行业在国际金融服务业中的竞争力;对商业银行所作的限制要做到科学合理;鼓励公平竞争,反对无序竞争;对监管者和被监管者都要实施严格、明确的问责制;高效、节约地使用一切监管资源。以创建“创新型、学习型、务实型、廉洁型、合作型”银监局为目标,抓住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环节,进一步优化监管组织架构和监管流程,有效利用并整合监管资源,不断更新监管技术和手段,切实加强监管队伍建设,以“对消费者负责、对被监管机构负责、对干部职工负责”的监管实践体现“人本”理念,促使上海银行业更好地走上规范健康的发展道路。

  “维护权益”与“知识教育”相结合:对消费者负责

  上海银监局成立之初,从战略的、全局的高度来认识银监会“保护广大存款人和金融消费者利益”这一监管目标,通过做好产品风险提示、创新完善信访工作机制以及推进公众金融知识教育等方法来落实,将其放入银行业监管全局去思考,放在银行业发展全局中去谋划。

  一是做好银行产品风险提示工作。我们认为,风险提示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步骤。在广大消费者购买理财产品、电子银行产品、代销保险产品等有关银行产品时,应提醒其充分了解产品性质、本金安全、扣取费用等关键信息,并仔细阅读相关合同条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提出监管意见、双边会谈等,要求银行严格控制理财产品销售环节的风险,确保产品销售的各项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措施体现和符合客户最大利益的原则,并要求银行进一步改善售后服务机制,妥善处理客户纠纷。

  二是创新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这主要包括,开通“金融消费者投诉热线”的电话和电子信箱,指定具有监管经验的人员专门从事投诉受理工作;将信访件的调查处理纳入监管工作范畴,并作为一项日常的监管任务;要求银行业机构重视投诉受理;建立信访信息定期反馈通报机制;出台《上海银行业客户投诉处理公约》,规范信访工作的操作程序,逐步完善银行机构、监管部门和行业组织“三位一体”的投诉受理机制;积极稳妥处理突发群体性矛盾,等等。

  三是积极推进公众金融知识教育。我们提倡公众金融知识教育是监管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银行同业公会等的共同责任。近年来,通过组织开展大型公众理财投资教育活动、送金融知识下乡和进社区活动、开辟公众教育服务区等一系列措施,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和信息披露,提高公众金融素质,增进公众对现代银行业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了解及相应风险的识别,进一步帮助公众树立正确的金融风险意识、理性的投资理念。

  “行业发展”与“行业监管”相促进:对被监管机构负责

  从2008年开始,上海银监局在银监会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提高监管有效性和银行业竞争力两个主线,坚持科学监管,加强创新监管,注重宏观监管,使“行业发展”与“行业监管”相互促进、良性循环,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监管环境,有力支持上海经济金融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断探索科学监管方法。上海银监局在监管实践中不断完善监管架构、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强化监管的成本效益意识,进一步加强有效监管能力建设。其措施主要包括:理顺监管职责,强化前、中、后台协作;分设监管职能,提升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专业化水平;成立专题研究小组,提高监管实效和市场创新的研判能力;专设中外资法人银行监管部门,突出法人机构监管力度;实践联动监管,形成联动机制并凸显联动成效等。

  二是坚持解放思想,创新监管使银行业活力进一步提升。上海银监局一向坚持在科学合理、实事求是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银行业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的创新活动。其措施主要包括:完善创新前提,强化银行公司治理;提供创新激励,发挥准入的正面导向作用;优化创新环境,提高监管信息透明度;培育创新土壤,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把握创新良机,即奥运金融与世博金融;优化监管组织架构,有效支持并推动金融创新等。

  三是坚持与时俱进,宏观监管贯彻国家调控政策。我们始终强调监管工作人员,特别是中高级监管人员,应具备宏观监管意识,关心宏观经济的运行态势,努力提高宏观分析判断能力和宏观政策水平。其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窗口指导,促进信贷服务经济;快速反应,及时化解外资银行流动性困难;持续监控和防范房地产市场和集团关联企业贷款风险;分类指导,深入推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等。

  “整体”与“个体”相统一:对干部职工负责

  在提高监管成效,达成全局监管目标的同时,上海银监局也注重对干部职工的培养工作。通过机关文化建设、干部管理制度改革以及职业生涯设计等方式,倾听职工心声,关注职工发展,提升职工素质,实现“整体”和“个体”相统一。

  一是开展和谐向上的机关文化建设。通过贯彻落实从“独唱”到“合唱”转变的总体党建工作思路,坚持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形成思想政治工作合力。通过下发调查提纲、个别了解情况等形式,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多次干部职工思想行为动态分析工作,关心职工生活,及时了解和掌握职工思想。通过举办联合组织生活活动、机关党支部工作交流会等形式,加强各党支部之间、党支部与金融机构等兄弟单位基层党工团组织的共同学习、相互交流。通过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提升职工政治文化素质,丰富职工业余生活,增强团队凝聚力。

  二是推进干部管理制度改革。相关措施主要包括:树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用人导向,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本系统内部干部交流,主动加强与地方党政和有关金融机构的联系,为干部交流拓宽渠道;全面推进定岗定责,为履职问责打好基础;改进绩效考核办法,进一步调动干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人员配置进一步体现向监管倾斜、向前台倾斜的原则,充分整合全局资源。

  三是推行职业生涯设计和配套培训。相关措施包括制定印发干部职业生涯规划方案;下发调查问卷,了解掌握职工职业需求;充分利用各种培训教育平台,努力实现干部教育制度化、差异化和信息化;不断提高教育培训质量,探索建立与职业生涯规划相配套的培训体系;鼓励干部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位学历学习,并完善相关配套奖励措施。

  振奋精神,推动监管工作不断前行

  上海的市场经济发展较早较快,物质文明发展程度较高。作为银行业的监管者,在工作中面对各种诱惑和利益冲突的情况十分常见,应当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都必须旗帜鲜明。我们要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积极倡导职业意识、合作意识、创新意识,努力塑造坚忍不拔、博采众长、敢为天下先的上海银监人形象。

  一是倡导职业意识,勤钻研,爱奉献。职业意识要求我们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理想,在利益、信念、目标基本一致的基础上形成高度自觉的职业纪律,努力提高职业能力。这就必然要求发扬爱岗敬业的精神,发扬吃苦耐劳、坚忍不拔的作风,深入学习钻研专业知识,切实提高科学监管、有效监管的水平。

  二是倡导合作意识,既要请进来,更要走出去。作为上海银行业的监管者,我们要树立新时期新形势下的合作意识,摒弃狭隘封闭观念,树立世界眼光、全球视野和战略思想,积极推动与兄弟单位及其他金融监管机构的经验交流和信息共享,做到既“请得进来”,也“走得出去”,立足上海、服务全国。

  三是倡导创新意识,敢于先行,勇于尝试。金融创新是银行业持续发展的推动力,而创新意识则是决定这一推动力最直接的精神力量。在上海已具备金融机构多、金融市场体系完备等良好金融创新条件基础上,监管者对创新与创新的价值性、重要性的认识水平、认识程度以及由此形成的对待创新的态度,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应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和鼓励被监管机构合理的创新行为;另一方面,监管者自身也应积极创新监管的方式方法,优化监管流程,提高监管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