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审视巴东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7:09:39

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这四个方面的基本内容,是从人类文明进步中、从我们党领导人民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丰富思想文化成果中提炼和概括出来的精华,集社会主义价值观念之大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核心内容和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制度在价值层面的本质规定,集中体现着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5月30日新华网)

5月底的今天,新华网转载了《求是》杂志的署名文章,旗帜鲜明地高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并特别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仅作用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而且对每个社会成员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都施加着深刻的影响”。对此,笔者经逐条对照刚刚发生、还未结案的邓玉娇案,认为上述论述是客观的、符合当下中国实际的。笔者是举一双手,说一声赞成的。

笔者认为:在邓玉娇案中,邓玉娇无疑是尊崇、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她的作为,是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观的。相反,邓贵大、黄德子之流以及对他们包庇、纵容的人,是不尊崇、不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他们的作为,也是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

这个道理其实不用多讲,任人用耳朵、鼻子甚至脚后跟思考,都能立即明白的。邓玉娇作为朴实、善良、读书不多的农村有为青年,辨善恶、知荣辱,坚决不做丝毫淫乱、不耻行为。在自身遭遇性侵害的关键当口,捍卫社会主义核心荣辱观的尊严,奋起反抗强权、反抗暴力、反抗丑恶。在她即将被带走、生死未卜的当口,她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把赊欠别人的帐写了条子,要妈妈代还。子债父还,女债母还,这是何其崇高的人类品性?她的一切作为,难道不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社会主义荣辱观”之具体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难道舍得放走这么熠熠光辉的高尚品性取而以性欲极强、品性极恶的邓贵大之流代之?回过头说,邓玉娇更是以自己的果敢行动,捍卫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尊严!我们设想,如果邓玉娇屈从于淫威、或者纵容了邓贵大等人的淫乱行为,那就不仅意味着其他众多姐妹的被侵犯,更意味着社会主义荣辱观被无情嘲弄、玷污、践踏、破坏。最可怕的是,这种嘲弄、玷污、践踏、破坏,将在巴东日常化地、普遍性地存在,无人知晓。

邓贵大作为社会主义大家庭中的一员,作为社会主义执政党的一员,论述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背叛者、反动者,也是脚后跟就可以完成的工作。在此省略。只列其几条:推测此前多次淫乱、公款淫乱、以金为万能且侮辱民女、欲行强奸、动辄野蛮暴力、有家室而根本不顾及妻子、孩子等等。这里面,没有一条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有瓜葛,没有一条不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有瓜葛。

再有,就是包庇、纵容邓贵大之流犯罪的一些人。前后不一、出尔反尔、黑白颠倒、捉襟见肘、毁坏罪证、施加压力、封闭水陆空交通、断水断电、断网络断电视直至窝藏黄德子、殴打辱骂记者、控制、压制民情民意等等,试问,哪一条、哪一款、哪一项符合“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

建议湖北、恩施、巴东认真地、脱产地、非喊口号走过场地学习好“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并贯彻到自己的工作、行为中。而不是相反——处处、时时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背道而驰;人人、事事与“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过不去。

既然社会主义的大旗不倒,那就要旗帜鲜明地高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要在全社会高彰“社会主义价值观”,就要全社会成员遵守之、维护之而非践踏之、破坏之。或者无视一部分人如邓玉娇辈遵守之、维护之,而纵容另一部分人如邓贵大之流践踏之、破坏之。社会主义社会人人平等,领导干部是公仆,更应表率,这本身就包含在“体系”里、“观”之中。

由是观之,中央在这个节骨眼上,明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并逐条逐目地加以明示,实际上,就是要求民众,逐条、逐项的对照自己、对照他人的言行,是否符合“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笔者夜半三更盼天明,经粗略比照,有了上面的初步结果。

于是,笔者对“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充满信心、希望,对高彰“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的人之清白、不被玷污、侵害充满信心、希望;对公然、公开、狂妄反对、践踏、破坏“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者被从重、从快惩处,同样充满信心、希望。

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