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大差别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20:40:44
历来多讲“三大差别”,虽在内容上时有变换,但“三大”的提法却是一直未变的。“新时期”所讲“三大差别”,乃指城乡差别、地区差别和收入差别,缩小“三大差别”已被看做全面小康的标志。但缩小了“三大差别”真就标志了“全面小康”?却未必。真正小康的社会不能只以物质文明为目标,还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
“男女平等”口号喊了已近百年,表面上有进步,同工同酬、一夫一妻,甚至“妇女能顶半边天”,而实质上仍是纹丝不动。什么是“男女平等”最根本的实质?一个字:“性”!周作人讲,看某一个中国文人见识的高下,最简捷的办法是看他怎么看女人,而怎么看女人又最终归结到“性”上。我认为看一个人如此,看一个社会也未尝不如此的。一个社会是不是文明社会,一个民族是不是开化的民族,最简捷的方法也是看整个社会的妇女观,看男人与女人在“性”面前地位是否平等。一个“贞操”二字只在女人身上打转而男人无所谓“贞操”的社会,实与“文明”二字相悖,自称“文明”乃是恬不知耻!周作人不止一次在文章中抄引过一段古人笔记:郡人赵世杰半夜睡醒,语其妻曰:“我梦中与他家妇女交接,不知妇女亦有此梦否?”其妻曰:“男子妇人有甚差别?”世杰遂将其妻打了一顿。至今留下俗语云:“赵世杰夜半起来打差别。”
“男子妇人有甚差别?”说得好!因为无可辩驳。但又何须辩驳呢?赵世杰就没有辩驳嘛,他有最好的方法:只一阵拳脚就可将“差别”永保无虞。在男权社会中,在几千年的中国,用的就是与赵世杰一样的手段,将这种“差别”不仅代代写进教科书,还代代印在人类的脑子里,当然包括女人们的脑子。外遇,在男人是“好色”,在女人则为“淫荡”;男作家的作品大段大段的性描写是“自然主义”,女作家的作品只要稍涉性事,就是“妓女作家”、“用下半身写作”;专为男人服务的“小姐”早成合理存在,而一旦出现“男公关”,整个社会就大惊失色。少数女大学生卖淫,于是堕落等各种指责谩骂不一而足,可有谁问过:女大学生卖淫,到底卖给了谁?联想到去年曾经有过的针对女大学生“处女率”的调查,为什么只针对女性,而没有“处男率”调查呢?很显然,所谓“贞操”,一个看似圣洁的字眼,是只用来给女人画地为牢的;而对男人,从来就不适用、也没有适用过。———男人们应该自惭,因为男人们没有贞操!我们可曾意识到?
圣人言:“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言极明白,而两千多年来男人们却故意装傻,理解成“饮、食、女,男人之大欲存焉”并身体力行。上世纪40年代,有一伟大女性,姓苏名青,标点圣人之言道:“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此举惊世骇俗,一时物议纷纭。但终竟不过是出于一小女子之口,人微言轻,热闹了一阵也就渐无声息。百年来,“男女平等”始终停留在表面,始终只是一种口号,而“贞操”二字却很持久,以目前的情形看,毫无衰败的征象。
“处女公证”何以成为今日社会的一个亮点?笔者以为诸多论者都是在白费气力,其实很简单:我们还处在一个处处拿“贞操”规范女人的时代(要打问号,因为同处这时代,世界上有些地方并不以“贞操”单独规范女人)。处女膜修补业的兴旺、甚至“处女卖淫案”都正是这种时代的表征。
男女之间本无差别,不是指生理而是指意识与权利。聂绀弩先生六十多年前就感叹过“谁叫她们生来就有一个容易破、容易识别的东西呢”?难道只因此生理上的不同,女人命定要背负上“贞操”的枷锁?难道将此生理上的差别非要演化为权利甚至思想上的权利的差别不可?此种出之于非自然之力造成的“差别”,可谓“三大差别”之外的“第四大差别”。就算“三大差别”全部消除殆尽,而如果“第四种差别”仍在,要说这社会是一个文明社会,充满仁爱的社会,那么“自欺”尚可,绝难以欺人、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