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带薪坐牢”说明了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6:59:23

公务员“带薪坐牢”说明了什么?

2009年6月22日,一则山寨新闻《在押服刑犯人---为什么公务员工资照拿?》贴在《阜宁论坛》、《蚂蚁论坛江苏电台---政风热线》上,可是7月份服刑犯人仍照拿公务员工资,说明网上监督没用;在此以前,我们曾以《庆父不死 鲁难未已;腐败不除 阜宁不宁》为题,向阜宁县政府县长、盐城市政府市长举报,向阜宁县纪委领导当面、书面举报:“不可思议的是,被逮捕之人——杨志*已有八月,200812月工资照发、每月500元职务工资历历在目”有关部门回应说:楊某尚未宣判,有规定应该发工资。此说明行政、党纪举报监督没用。从200812月起,我们每月查看阜宁县政府机关公务员工资表,采取正当手段反映均未没有用;县政府体改办公室按月向他的工资卡上发放工资,楊某亲属竟然每月按时“拿”到工资。直到有关同志提醒,向江苏省省委书记信箱投诉试试,2009年7月13日,我们投诉于省委书记信箱,经市、县一把手领导批示,2009年8月这位贪官的工资才被叫停。有关方面表示,该情况属于误发,正在追缴已发工资。

阜宁县发生公务员“带薪坐牢”怪事说明了什么?

1、“带薪坐牢”远不止楊某一人,早有先例,这难道是潜规则?

2、职务工资、职务津贴等,发放有无规定?难道被逮捕后,也可以正常发放?坐牢15年是否仍可以享受原职务工资、津贴?

3、楊某被逮捕后、宣判前,是否有规定可以正常发放工资、津贴、交纳养老、医疗保险费集体部分?这也是体制内官吏犯罪分子的福利?

4、县政府机关是否有考勤制度?

5楊某坐牢15年是否应开除公务员资格?

6挪用“改革发展资金” 放高利贷与陈良宇挪用“社保资金”是否性质相同?庭审时我们得知,前阜宁县委书记同意将5000万元“改发资金”放高利贷给某房地产开发商,上级领导至今没有查究,为什么刑不上县令?

7、“改革发展资金”到底干什么用的?中共阜宁县委文件阜发[2003]40号的规定到底有没有用?阜宁县委县政府为什么多年不管国有企业老干部、老工人的死活?

8、查一查谁同意给在服刑犯人楊某发工资?谁在暗中护佑楊某?是故意行为还是渎职行为?

9、为什么至今未对阜宁县体改办掌控的“改革发展资金”审计?

10、为什么至今不发国企工龄满30年老干部、老职工生活费?我们国有企业老干部、老工人为什么不如劳改犯?劳改犯可以“带薪坐牢”,而我们国企工龄满30年老干部、老职工因改制而下岗,省政府[2001]157号文件说应发放工龄满30年老职工生活费,为什么阜宁县政府至今不执行?是谁故意报复我们?

11、这么一件小事,为什么省、市、县一把手书记批示才管用?这难道也是潜规则?

原江苏省阜宁县食品公司职工代表:   陈洪宪  计建军

原阜宁县肉联厂职工代表:           张静波  许长权

原阜宁县柴油机厂职工代表:         许长城  叶为明

原阜宁县五交化公司职工代表:       王成龙

原阜宁县建筑工程公司职工代表:     陈昌杰

原阜宁县阀门厂职工代表:           沈跃山

原阜宁县城北供销社职工代表:       李江涛

0515-87993850 0515-82096497  13004497930
                                                                

 二00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

 

在押服刑犯人---为什么公务员资照拿?

听说过“带薪学习”、“带薪休假”,你听说过“带薪坐牢”吗?江苏省阜宁县竟有服刑犯人---“公务员工资照拿的怪事,当地投诉无效,只好到网上晒太阳。

阜宁县政府少数官员与企业内贼相勾结,对部分国有企业搞假改制,为政府机关、个人谋取私利,2008年3月,阜宁县人民检察院、阜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在阜宁县体改指挥部挖出一窝硕鼠:一人被吓死、一人被逮捕、一人被迫退出赃款。。2005年起拍卖资产,从改制企业拿走2.6亿元“改发资金”。原县政府体改办公室楊主任趁机将“改发资金”8400多万元放高利贷,非法经营,中饱私囊拿回扣。楊主任2008年4月被逮捕,法庭认定挪用公款3400万元,受贿34.63万元,2009年2月20日被阜宁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15年有期徒刑,4月份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并投入镇江市句容监狱服刑。

但是,我们在阜宁县政府机关2009年6月的工资发放表上,发现楊某的工资照发,不但有基本工资、职务工资560元,还有各种津贴如职务津贴395元等。在服刑犯人---“公务员工资照拿,真是天下奇闻!

阜宁县政府体制内官员抱紧一团,依靠权力为自已或小团体谋取利益,成为自利性集团。如将国有企业的“改发资金”8400多万元放高利贷,主谋是当时的阜宁县委书记(如同意将5000万元“改发资金”放高利贷给某房地产开发商),上级领导至今没有查究,为什么刑不上县令?为什么在服刑犯---“公务员工资照拿?是谁在暗中护佑?

2001年以来,阜宁县政府有关部门一方面以“零资产”改制、承债式改制方式将国有企业白送给(如县食品公司李文白、万荣国等)企业内贼,让他们空手套白狼不劳而获变成百万、千万元富翁;一方面出台中共阜宁县委文件(阜发[2003]40号),将工龄满30年老职工生活费扼杀,说什么阜宁县是省级贫困县,没有钱发国企老干部、老工人生活费。请问:2005年以来县政府机关违规兴建15栋政府豪华办公大楼,耗资3亿元,钱从何来?据了解,江苏省财政对国企老干部、老工人从2007年起补贴生活费每人每月500元,阜宁县为什么不发?为什么原阜宁县化肥厂、纱厂等单位对国企老干部、老工人发放生活费?为什么一县有二个政策?

改发资金”本应用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解困,用于解决工龄满30年老职工生活费等。阜宁县委县政府阜政发[2003]40号文件有明确规定,却多年却一分钱不发,拿去放高利贷。为什么不管国有企业老干部、老工人的死活?!阜宁县政府有关部门放高利贷的行为叫不叫丧尽天良?

国有企业内贼如县食品公司李文白、万荣国之流对工龄满30年老职工的生活费数年一毛不拔。阜宁县政府将国有企业职工送给这些吃人不吐骨头的暴发户去压榨,实际上剥夺了国有企业职工的合法权利,是借刀杀人——逃脱法定义务的行为,是共同瞒报、侵吞国有资产,白送国有企业而使我们下岗。我们是受害者,不享受任何改革开放成果,成了改革的牺牲品。

物价上涨,通货膨胀,民不聊生,我们多年没有生活费保障、医疗保障。

我们国有企业老干部、老工人为什么不如劳改犯!!!

劳改犯可以“带薪坐牢”!而我们工龄满30年老职工多年没有发放生活费,是谁报复我们?!

我们请求对“改发资金”审计!追究有关违法犯罪人员的责任。

我们请求查一查谁同意给在服刑犯人发工资?谁在暗中护佑?是故意行为还是渎职行为?

我们请求按省政府[2001]157号文件发放并补发工龄满30年老职工生活费!

 

原江苏省阜宁县食品公司职工代表:   陈洪宪  计建军

原阜宁县肉联厂职工代表:           张静波  许长权

原阜宁县柴油机厂职工代表:         许长城  叶为明

原阜宁县五交化公司职工代表:       王成龙

原阜宁县建筑工程公司职工代表:     陈昌杰

原阜宁县阀门厂职工代表:           沈跃山

原阜宁县城北供销社职工代表:       李江涛

0515-87993850 0515-82096497  13004497930
                                                                

 二00九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