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舆论逐渐渗入中国立法过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9:15:42
中国一部有可能限制媒体报导突发事件的法律草案受到舆论强烈抨击,这一事件显示,公众意见正在越来越多地影响中国的立法过程。
在这项有关突发事件应对程序的立法草案上月底提交中国立法机构讨论后,立刻招致大量舆论批评。《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中有一条称,对于“违反规定擅自发布有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情况和事态发展的信息或者报道虚假情况”的新闻媒体,“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最多可处以10万元(合12,500美元)罚款。
现在还不清楚该法案何时会获得通过,也不能确定上述引起争议的条款是否会作修改。在舆论的呼吁下,政府已出面试图澄清自己的立场,但到目前为止,政府尚未打算改变原来的主张。
在昨天举行的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一位高级官员表示,该法案涉及的面可能比许多人原来设想的要广得多,它对在华外国记者也应该适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汪永清在昨天接受电话采访时重申了这一立场,他说,任何在中国开展业务的团体和个人都应遵守中国的法律。
汪永清在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大部分内容都在强调这项提案的主要目的是改善地方官员的信息披露。他说,他注意到中国媒体对这个问题的“高度关注”,就此他指出,政府未能对草案给出清晰的解释,导致了媒体的“误解”。
他说,这项法案不会影响媒体正常报导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相反,它将有助于加强这类报导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舆论在这个问题上的激烈反应及政府作出的回应表明,中国公众在立法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正在加强,尽管目前他们的作用还很小。共产党仍掌握著立法的最终决定权。中国立法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们每年三月都会召开大会,对所有法律草案进行表决,但这些代表并不是真正由公众选举产生的。
不过,近年来,政府有时会公布一些法律草案的部分或全部条文,这些内容经常会成为公众热烈讨论的话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焦洪昌说,立法过程正在变得越来越透明,而且能越来越多地吸收公众的意见。
有时,公众意见的确能改变法案的形成或获得通过的时间。比如,原计划3月份通过的物权法就因一位马列主义学者提出的批评在互联网引起大量反对意见而被搁置。还有,反垄断法草案也因公众的激烈争论而几度修改。
对突发事件应对法案草案中有关媒体报导的措辞含糊的条款持批评意见的人(其中包括一些立法机构的人员)通过报纸杂志评论、互联网发贴及接受采访的机会表示,这一条款不利于国家。他们表示,该条款会妨碍新闻机构揭露工矿企业事故或其他灾害性事件的真相,因为地方政府可能会尽力掩盖事实、封锁消息。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6月24日开始讨论这项草案后,公众中间随即出现了针对该草案的批评。几位中国媒体的编辑说,如果是在几年前,他们只有在得到政府特别批准之后才敢发表有关法律草案的评论。
《南方都市报》6月26日发表评论指出,该法案有关媒体的条款简直“荒唐”,是一种“倒退”。这家广州报纸过去曾因发表激进言论导致采编人员被开除或调离。另外还有五、六家媒体也发表了批评文章。同样出自广州的《新快报》评论说,这样的法律规定会成为腐败地方官员掩盖劣迹的工具。
《财经》月刊副总编张进说,他没有多想就决定在杂志网站上讨论该条款。
他说,我们自己就是记者,我们应该积极采取行动阻止这一条款写进法律。他还说,在发表有关文章后他们没有受到上面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