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宏庆 康伟平:一个行长的失踪(《财经》 2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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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行长的失踪 2005-02-02 16:26:20   《财经》杂志     
  东北高速近3.3亿元人间蒸发,以及由此引出的重大资金窃案,凸显出中国银行业进行结构调整、流程改造的必要性和艰巨性
  
  □ 段宏庆 康伟平/文

  【网络版《财经》每周特稿2005/1/22-1/28】

  2005年1月4日,元旦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四位神色严峻的客人匆匆走进中国银行黑龙江分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下称河松街中行)的营业厅。其中三位是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600003,SH,下称东北高速)的公司领导和财务部经理、出纳员,另有吉林省高级法院执行庭的法官。
  这是一次不同寻常的访问。来自吉林高院的法官要求核对东北高速在河松街中行账户上的存款余额。根据该行此前提供的函证,截至2004年11月30日,东北高速在河松街中行的两个账户中共有存款余额2.9337亿元。
  然而不可思议的一幕发生了。业务员用电脑打印出来的银行对账单显示:截至2004年12月31日,东北高速的两个账户余额仅剩7.31万元,其中一个账户4.32万元,另一个账户2.99万元!
  银行业务员意识到问题严重,立即向上级汇报。此时人们忽然发现,这一天河松街中行行长高山没有来上班!事后,人们方始获悉,高山已于1月3日离境出逃。
  中国银行黑龙江分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坐落在哈尔滨市城区的最西部,银行对面是91、92等多条市内公交车的终点站,而西去不远,已然是市内公路的尽头,毗邻松花江岸。河松街中行紧邻的河松小区是一个晚近开发的住宅区,周边配套设施尚显不足。车流虽密,但人烟稀疏。
  这个在2004年9月间才刚由分理处升级为支行的中行基层网点(此前叫中国银行黑龙江分行哈尔滨道里支行新兴分理处),总共只有十名正式人员,另有若干非正式员工。直到案发时,该行甚至没有上同城结算系统,在进行转账业务时,只能通过上级机构道里支行来进行。
  情况很快上报到中国银行黑龙江分行及公安部门。中行总行迅速派出一个由数十人组成的工作组进驻中行黑龙江分行,对河松街中行的账户展开彻底清查。同时公安部也从黑龙江省公安厅、哈尔滨公安局以及道里区公安分局经侦部门抽调数名干警组成工作组,全力追查高山的下落。
  1月15日,上市公司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一纸公告,将其在中国银行哈尔滨分行河松分行近3亿巨额存款失窃的事实公之于众。
  哈尔滨河松街中行的资金窃案既显示了银企勾结的特点,也凸显了中国银行业进行结构调整、流程改造的必要性和艰巨性。
  2005年被认为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历程中至为关键的一年,而银行内部的流程再造则是这一年改革的一个重点。中国银行行长助理朱民称,这将是一次脱胎换骨的改革计划。这并不仅仅意味着管理人员的更迭,更重要的在于对业务流程进行重新梳理,在脱离原有行政层次的规划窠臼后,岗位描述的重新界定将大大改变当前内部控制缺失的局面。
  事实上自2004年以来,中国银监会一直在不遗余力地推行风险内控的建设,更将于2005年2月1日执行《商业银行内控评价试行办法》。该《办法》要求商业银行从零散的、静态的、被动的内部控制规章向建立系统的、动态的、主动的内部控制体系转变,要求商业银行向监管部门、社会、市场提供一套全面和可证实的内部控制体系。事实上内控机制的逐步完善正是银行改革亟待达致的目标,河松街中行案件的爆发,再次为人们敲响了警钟。
  中国银监会银行监管一部主任车迎新就河松街中行案件向《财经》表示,教训是多方面的,既反映了该支行不执行内部基本规章制度和上级行对下级行监督检查不严的问题,亦反映了一些商业银行不重视操作风险防范的积习。由于内部控制不力,给银行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导火索:东北高速
  揭开河松街中行巨额转移存款案的导火索,是交通银行长春分行向东北高速追讨欠款的行动。
  2004年9月28日,交通银行长春分行一纸诉状递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东北高速偿还于当年9月8日到期的1亿元贷款中尚未偿还的5678万元。为了保证贷款安全,交行长春分行并要求东北高速一并偿还尚未到期的1.5亿元贷款(其中2004年12月31日到期1亿元,2005年1月16日到期5000万元)。
  吉林高法遂查封了东北高速在河松街中行开设的两个账户中的2.12亿元(含贷款本金、利息和诉讼费等)。其后,东北高速偿还了5678万元本金及利息。
  2004年11月11日,吉林高法下达了有关民事调解书——东北高速将于当月20日前将剩余的1.5亿元贷款全部还清。
  11月30日,东北高速收到河松街中行的银行询证函回执,确认其在该行的两个账户中共有存款余额2.9337亿元。12月21日,河松街中行向吉林高法出具了回执——“你院字第26号扣划通知书收悉。关于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在我行的账户存款1.5亿元已扣划至交行长春分行”。
  但直至2004年12月31日,交行长春分行始终未收到有关划款。
  2005年1月4日,该院执行法官以及东北高速有关人员便赶到河松街中行对账,随即出现了本文开篇的一幕。一个巨大的资金黑洞由此呈现。

  1月15日,东北高速正式发出公告,称发现该公司存于河松支行的两个账户中的2.9337万元去向不明。同时,他们得到子公司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报告,称其同样存于河松街中行的530万元资金也去向不明。另外,东北高速1月10日再次接到东高投资的报告,称其存在大庆市农业银行的履约保证金2427.98万元去向不明。
  截至目前,东北高速累计有近3.3亿元的资金人间蒸发。
  东北高速的公告还披露,公司董事长张晓光因涉嫌挪用公款,已被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
  东北高速是河松街中行最重要的客户之一。早在1999年末,东北高速就在新兴分理处开立账户,首笔便打入2000万元——这也是该分理处存款额暴增的起点。其后数年,东北高速及其下属分公司在新兴分理处和后来的河松街中行的账户越来越多,至案发前,累计金额已近3亿元之巨。
  与其他大部分企业大多存定期不同,东北高速及其分公司在河松街中行的六个账号均为活期账户,资金往来十分频繁。
  “如果没有企业的支持,很难想像高山怎么能够顺利将这些资金划走的。”一位银行界专业人士指出。
  
  辰能总经理自杀
  由河松街中行存款引发的震荡,并不止东北高速一家。在东北高速对账发现问题后,中国银行向河松街中行的各企业客户都发出了通知,要求前往银行对账。但是,竟有一些账户始终无人认领。
  2005年1月13日,当人们还在猜测究竟会涉及哪些企业、涉及多少金额时,一桩更令人震惊的事件发生了——河松街中行一个企业客户的老总跳楼身亡。
  《财经》采访获知,此人名叫赵庆斌,男,40多岁,是黑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同时任该公司下属的黑龙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下称辰能公司)总经理。
  辰能公司创立2001年8月,注册资金3亿元人民币,由黑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哈尔滨工业大学、黑龙江鑫正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组建。2002年9月公司完成增资扩股。扩股后,又吸纳哈尔滨巨邦投资有限公司为新股东,注册资本增至6.3亿元人民币。辰能公司是目前黑龙江省内最大的风险投资机构。
  辰能公司参与了黑龙江省内众多建设项目以及企业改组的投资,其中包括对东北高速负责的哈大高速公路建设的投资,以及2004年末刚完成的对哈药集团的改组投资。
  《财经》获悉,辰能公司成立后不久,便在河松街中行的前身新兴分理处开立了企业账户。在此次查账中,辰能公司存于河松街中行的资金约3.2亿元去向不明。
  记者于1月17日赶到黑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经证实,赵庆斌已经自杀身亡,原因尚不得而知。
  据《财经》获悉,在河松街中行开立的对公账户多达113个。但究竟有多少失窃,仍在调查。“金额还没有完全查清。”一位知情人告诉《财经》,查账的难度主要出在一些无人认领的“神秘账户”上。
  河松街中行事件牵涉面之广,涉案金额之大,是黑龙江金融史上罕见的。据透露,除东北高速、辰能公司,发生大额资金丢失的还有哈尔滨一家著名的药厂,涉及金额数千万元。记者1月14日前往采访,该药厂会计当面矢口否认曾经在河松街中行开立过账户,且表示该药厂甚至就没有在中国银行的任何网点存过钱。
  “很多存在河松街中行的资金本来就是企业的‘小金库’,是违规的账外资金。”知情人告诉记者,如果企业有实力,可能会选择接受这一损失,而非一查到底。
  事实上,在河松街中行事件曝光后,未前往中行对账的不只一家。
  
  空空妙手
  有关部门在清查账户时发现,高山早在2000年初便开始对企业存款动了手脚。
  知情人士透露,目前的调查结果显示,相当一部分资金在企业存入银行之初,就被通过“背书转让”形式转到其他账户上了,根本未进入企业最初开立的账户。
  所谓“背书转让”,就是持票人在票据的背面签字或作出一定的批注,表示对票据作出转让的行为。背书转让需要持票人盖有其相应印鉴,并与企业当初预留印鉴相符,方可实现转让。
  业内人士分析,诸多企业存在河松街中行的票据之所以能被神不知鬼不觉地背书转让出去,无非几种可能:一是企业相关人员与高山串谋,表面上在河松街中行开有账户,但企业支票一经划出,即通过背书转让或者其他转账方式转至其他账户用作它途。这事实上是一种洗钱行为。在此需要高山配合的,是向企业出具虚假的存款凭证和对账单,维持资金仍在企业的中行账户上的假象。
  据了解,东北高速资金的流失正与这一手法相关。因为东北高速在中行开具的是活期存款账户,同时旗下多个企业同时开立账户,资金往来频繁,如企业内部人不配合,不可能长达五年时间无从察觉。东北高速黑龙江分公司党委书记兼经理、曾任东北高速投资部总经理李百川的逃跑与张晓光的被捕,也都间接证明了合谋的存在(参见辅文《东北高速谜团重重》)。
  在交行长春分行和东北高速的诉讼纠纷(2004年9月28日)发生后,东北高速在河松街中行的资金被大量划走。事后看来,2004年10月以后,高山已意识到盖子快要捂不住了,遂近乎疯狂地向外汇款。据《财经》获悉,此后的两个月内,高山通过电汇从河松街中行划走的资金大约2亿元。   第二种可能性是,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开立账户之初,其预留印鉴即被高山调换成其控制的印鉴。具体安排是:银行上门为企业办理开户手续,然后中途把企业预留印鉴偷换。这样,企业账户的支配权一开始就掌握在高山手里,可以任意调度资金。
  此后,每当企业有大笔资金存入,高山通过派人进行上门服务,在把支票取回银行途中,就可把企业支票通过背书的方式逐笔划入他所控制的账户,且每笔都不大,分别进入不同账户;然后再通过这些账户把钱转出。同样,对于企业方面,高山出具的仍是虚假的存款证明和对账单。
  据悉,那些被“上门服务”迷惑的吃亏上当者,很可能包括河松街中行的对公账户之一——黑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下称黑龙江省社保局)。黑龙江省社保局于2003年10月向河松街中行的前身新兴分理处存入1.8亿元的资金,为一年定期,账户名称为“社保实业”。河松街中行当时向社保局开具了18张存款凭证,每张面额为1000万元。2004年10月一年期到期后,高山派人主动上门给社保局送去利息。所以,这笔资金继续存放下来。
  东北高速事件后,黑龙江省社保局作为大客户,立即找到河松街中行对账。但经银行业务员核对后,发现社保局持有的18张存单全部系伪造,单据上显示的打印字体并不是用中行专用压数机打出的——黑龙江省社保局在河松街中行的账户上已没有分毫资金。
  在谈及此事时,黑龙江省社保局的总会计师告诉《财经》:现在所有单据、凭证已经交给了公安机关进行鉴定,正在等待侦破结果。
  进行这种“上门服务”的偷梁换柱活动时,高山还专门聘用了一个叫刘静的编外人员,帮助银行办理企业上门服务业务,主要就是收送支票,送对账单,有时甚至还帮企业提款。这事实上割断了企业和真正的银行业务员之间的沟通和往来,使得高山更容易绕开银行内部的监管体系。
  刘静,男,属虎,31岁;1米74左右个头,皮肤较黑,卷发,被戏称为“非洲人”。1998年以后他一直无业,1999年开始成为高山的跟班。高山以分理处业务需要“上门服务”而其他人不会开车为由,让刘静帮忙办理企业上门业务。2004年12月30日,刘静到河松街中行提取了5万元现金,自此下落不明。
  据《财经》从可靠渠道获悉,目前清查出的失踪存款8亿元,涉及客户亦扩至其他一些企业和机构。
  分析人士称,在公安机关的结论出台之前,在被转移的资金中究竟有多少属于企业与高山合谋借道银行划走的,有多少是被高山偷梁换柱恶意盗窃的,目前尚难以确定。

  反面教材
  据《财经》获悉,河松街中行事件发生后,其上级单位道里支行行长已被停职。“相信随着事态发展,还有很多人会被牵连。”黑龙江银行业一位人士指出。
  整个案件刚刚露出冰山一角。从目前情况看,河松街中行事件更多体现出银企勾结盗用企业资金的特点。其中银行的责任如何界定尚不清晰,但至少在公章、单据管理以及账户管理方面,也大有可吸取教训之处。
  截至目前,河松街中行账户上除居民个人储蓄,共有113家对公账户,其中十几个账户是没有任何监护手续的虚假账户,实际上是高山为倒账而设立的,最多时候可能到过几十家。
  正常情况下,企业要在银行开户,必须出具工商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和中国人民银行的开户许可等证明材料。采取这些监护手续,意在避免出现风险,也有利于监管。但近年来银行为了争取存款、发展业务,对设立账户审查不严已然是业内通病。高山正是充分利用了这一空隙。
  账户管理还有一些漏洞。如河松街中行开立有113家对公账户,存在大量业务往来,但在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的记录上,却是一片空白。
  原来,河松街中行(以前是新兴分理处)根本就没有对中国人民银行上报自己开展了对公业务,而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户证办对《财经》的解释,如果企业开立的不是基本账户,人民银行是不需要进行审批的。
  高山规避监管的另一个精心设计之处在于,尽管具备同城结算资格,河松街中行始终没有进入同城结算系统。这样,在开展对公业务过程中,河松街中行从来没有使用过人民银行分配给它的同城交换号,其所有业务都是透过道里支行的同城结算交换号进行的。这相当于在道里支行建立了一个子账户,通过道里支行的辖内往来进行票据结算。
  如此操作,一方面可以隐藏河松街中行的客户账户内容,规避外部监管;另一个副产品是河松街中行的业务量也会被纳入到道里支行的总量中,无形中增加了道里支行的业绩,双方皆大欢喜。
  时至今日,河松街中行失踪的8亿多元人民币仍下落不明。专业人士告诉《财经》,由于涉及账户太多,中间又有很多是虚假的,加上高山把所有大额资金全部化为小笔项目逐笔转移,资金的最终流向的清查工作将颇费时日。
  目前,中国银行黑龙江分行下辖所有支行、分理处领导全部实行大轮换,进行彻底清查。河松街中行行长由原中行黑龙江分行工会主席临危受命。
  1月21日,东北高速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于1月17日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书,要求河松街支行立即支付公司2.9337亿元的存款年金及利息。据悉,吉林省高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财经》获悉,除东北高速,其他数家企业均有此考虑。但中行的态度是,企业自己应该承当损失,因为他们完全凭对高山一个人的信任,未严格履行相关程序,致使资金大量流失。在公安机关没有最后结案之前,相关法律责任还难以定论。而目前,河松街中行每天业务正常,状态平稳。

  由于高山一案,河松街中行的知名度陡增。这些天来,其他银行以及中行其他网点的人士怀着好奇心,屡屡前往河松街中行“参观”。
  “河松街中行现在已经成了一个反面教材,在中国金融史上,这一笔再也抹不去了。”黑龙江中行系统一位内部人士叹道。■  http://news.china.com/zh_cn/focus/chinabankevent/z/11026389/20050202/120997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