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农受三鹿事件影响忍痛倒奶(新京报 2008-9-20)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18 10:40:10
奶农受三鹿事件影响忍痛倒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20日02:07
本报讯 (记者胡红伟)三鹿由于奶粉质量问题日前被停产整顿,其正常产销也停止,波及河北省大量奶农。农业部昨天发布消息称,河北奶农遭受严重的损失,每天都在倒奶。
记者昨日从国家农业部和石家庄奶业协会了解到,三鹿由于奶粉质量问题被停产整顿后,河北的奶农遭受了巨大严重的损失,每天都在倒奶。据初步统计,从9月14日到16日,河北全省损失生鲜奶5936吨,平均3000元/吨的牛奶,除少量以200元/吨贱卖外,绝大多数牛奶都被奶农忍痛无奈地倒掉。
“这种情况还在发展蔓延,有越来越严重的趋势。”农业部表示,要从根本上解决奶农销售生鲜奶的困难,还必须采取进一步的措施,绝不能让奶农遭受更大的损失,要避免因为奶农严重亏损而宰杀奶牛的现象发生。
石家庄奶业协会刘姓秘书长说,协会现在向奶农呼吁,鼓励那些产奶量少的牛提早停产减奶,那些正在高产的奶牛则减少喂养的饲料,让其减奶。
据悉,农业部已组织中国奶业协会,动员和协调国内奶制品加工企业,与河北省奶源基地进行产销对接,以避免宰杀奶牛倒奶的现象发生。
昨日,蒙牛、伊利等其他也被查出问题的企业声明,将按照稳定合理的价格及时、保质、保量地收购高品质的合格原奶。
http://news.sina.com.cn/o/2008-09-20/020714473208s.shtml
http://msn.ynet.com/view.jsp?oid=43396978
奶农们的声音在哪里?
http://www.rednet.cn  2008-9-21 0:04:52  红网  字体: 【大中小】
三鹿由于奶粉质量问题日前被停产整顿,其正常产销也停止,波及河北省大量奶农。农业部昨天发布消息称,河北奶农遭受严重的损失,每天都在倒奶。(9月20日《新京报》)
从发现结石奶粉、到指责有少数奶农在其中参毒,随后是三鹿和河北省部分高官相继被问责,有些人被免去了职务,然后舆论转向了对代言明星的指责。
我们发现三鹿的负责人等,他们都是曾经的利益共同体,是社会的强势群体,而大量的奶农是这个事件中最大的受害者群体,那些被倒去的奶是他们多少的个家庭赖以生存的保证啊!
强势群体在这个事件中受到了惩罚和舆论的谴责,但是,这些并没有伤其根本;而众多奶农受到的伤害是惨重的。这背后需要我们深刻的反思!
一方面,奶农并没有自己的声音。受伤害的孩子们通过媒体的曝光和家长的联合行动,获得了舆论的广泛支持。被指责参毒的奶农,从来没有发出他们自己的声音。奶农利益的保障需要靠奶农自身的联合,不但要向舆论发出自己的声音,而且要推进事件的解决,通过合法的途径来获得自身利益损失的补偿!
另一方面,任何公共事件的发生,强势的一方都会动用各种资源来使事件平息或化大为小,如花钱进行媒体公关即为一例。而弱势的一方因为声音小、资源少,往往是在等事件很大之后才可以被关注,而这种关注虽然获得了高度的重视度,但对其自身的伤害却是更大的,如结石孩子的大范围出现、众多奶农的大量倒奶、因种种原因不得以的参毒行为。
如何切实的维护奶农等弱势群体的利益,笔者认为:一方面,要有畅通、便捷的公共利益表达渠道,底层民众的声音能够被听到、被重视、信息反馈要迅速和全面。另一方面,弱势群体遇到公共事件,既要发出声音,又要运用合理合法的途径去争取本群体的利益。最后,要有健全国家的利益补偿机制,补偿的方式可以是政府、企业、民间的三者的互动,恢复其生产和生活的造血机制,弥补制度缺陷,提供切实保障。
[稿源:红网]
[作者:王海越]
http://hlj.rednet.cn/c/2008/09/21/1596554.htm
奶农受三鹿事件影响忍痛倒奶(新京报 2008-9-20) 倒枣事件背后的城市小贩“堵疏”难题(新京报 2006-9-7) 陶短房:追问“肾结石婴儿”事件(新京报 2008-9-13) 黑格二:上海倒楼事件如何善后(新京报 2009-6-30) 陈冰:婴儿“肾结石事件”必须彻查(新京报 2008-9-13) 樊夫:结石奶粉事件:以人为本必然要求信息透明(新京报 2008-9-13) 社论:奶粉事件:是“危机”,也是“契机”(新京报 2008-9-23) 涉黑副镇长倒项目赚3000万(新京报 2008-1-15) 杨耕身:阜阳法官“腐而不倒”的怪相(新京报 2008-4-1) 浙官员涉嫌倒“房票”一次赚20万-新京报电子报 西丰事件:舆论监督的“立此存照”/新京报 法院警车警徽倒印(新京报 2009-5-23) 贺军:应正视雪灾对经济的影响(新京报 2008-2-1) 毕舸:“西丰事件”:舆论监督的“立此存照”(新京报 2008-2-6) 社论:“虎照事件”完全可以进入“问责”程序(新京报 2008-2-22) 两起老虎事件,两种政府信誉(新京报 2008-3-26) 石嘉:家乐福事件:惩罚别人不能伤害自己(新京报 2008-4-19) 杨涛:调查“举报人死亡事件”不能撇开媒体(新京报 2008-5-8) 陕西警方调查虎照事件 周正龙招了(新京报 2008-6-26) 社论:华南虎事件还不能画上句号(新京报 2008-6-30) 张培元:“华南虎事件”的公信力成本(新京报 2008-6-30) 社论:“实属必然”:瓮安事件沉甸甸的警示(新京报 2008-7-6) 五岳散人:深圳涉嫌猥亵女童事件不能成“谜案”(新京报 2008-11-3) 社论:周正龙案落幕,“虎照事件”反思未已(新京报 2008-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