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高莺莺到邓玉娇,我们该一起努力赢得阳光与正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2:39:08

从高莺莺到邓玉娇,我们该一起努力赢得阳光与正义!

前几天湖北邓玉娇杀官刑事案,事情比较清楚,就差确认“(弓虽)(女干)未遂”事实证据,就看当地司法机关怎么裁决。7年前湖北老河口市发生的高莺莺“自杀”案,至今没弄明白的事实有:谁是高莺莺“自杀”的“当事”人?高莺莺究竟是否被“(弓虽)(女干)?是否自己自杀?却“了结”了。  世事似乎在冥冥中有残酷的“巧合”?  两起事件,相同点至少有二:其一,均为“权势钱势者”需要“特殊服务”、均有““(弓虽)(女干)”的动机(遂和未遂的嫌疑);其二,均为高莺莺、邓玉娇强烈反抗。  两起事件,不同点至少有三:其一,邓玉娇杀官,信息及时、相对透明;高莺莺“自杀”,信息“传播”截然相反。其二,邓玉娇强烈反抗得以成功,大约是“抑郁症”突然转向“攻击性狂躁症”、并有“水果刀”可及在手;高莺莺没能克制住“权势钱势者”,大约因为有“精神问题”采用了另一种强烈反抗的方式——“自杀”,她就只能诊断为“严重抑郁症”了——极端对待自己。其三,两起事隔了七年多,前者以弱势之女杀死杀伤吓退三人,弱势转换成了事实和道义的强势;后者自事发到今天,一直弱势到死还不明不白。  按说,过了就了,其实未了;起码今天的事情我们可以一起努力赢得阳光与正义,对过去的事情有个道义和真相的告慰。  作为网友,我们能够根据今天公开的信息、国家的法律、尤其是案发现场的证据,发出理性的帖子、开展公平的讨论,争取案件公开、依法的审理;  作为当地党政,尽力迅速公开信息和事实,不遮不掩不护短;特别不要试图干预司法调查和裁决;  作为公检法等国家法律机关,查证事实和证据,依法起诉和审判;  作为官员选任管理者,应该有所警醒、有所作为了,从“源头”杜绝此类丑恶行径的再度发生。  当然,我们希望法官那一声庄严宣判:被告邓玉娇正当防卫、无罪释放。但一定要弄真弄准,是否““(弓虽)(女干)”或““(弓虽)(女干)未遂”,毕竟,现在看到的“两次按到”等说法还可以有别的说法乃至真相。但是,“英雄”“表彰”之说,就太偏激了,顶多算作正常少女面对那种情形的正常反映,由邓玉娇过自己正常的日子吧。  当然,我们可以仇恨一切丑恶,没必要把所有公务员都视为“丑恶”、或者说没必要把所有官都视为“丑恶”。害群之马任何社会形态都有,没必要极端化整群都是害马。  当然,我们今天的民主进步还未能尽如人意,但没有必要就此看不见民主进步的进程,明天醒来一切都好了显然不切合实际,民主进步点点滴滴我们都该积累和推动。  当然,真善美、理想化完美是我们不懈的追求,如果都要从背后找,原始社会的回复已经没有可能。还是一步一步往前走吧,大家齐心协力一致前进,大事小事都能办得更好、譬如我们的抗震救灾。  阳光总在风雨后,正义全靠追求里,还记得“人间正道是沧桑”吗?努力甚至是艰辛的努力,我们才会赢得自己的阳光和正义。还记得《国际歌》歌词吗?永远不要期望美好阳光一直普照,永远不要期望正义会固定眷顾,那样的话,世界和人类社会就僵死了,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