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迅雷:由普京的私房面积只有77平米说开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0:22:42
 由普京的私房面积只有77平米说开去 徐迅雷  

       住房面积77平方米,还有一个停车位。拥有两辆分别产于1960年和1965年的伏尔加汽车,以及一辆1987年产的拖车。拥有圣彼得堡银行的230份股票(1997年认购,当时每股1卢布)。2008年的年收入为462.2万卢布(约14万美元),外加军人退休金10.06万卢布(约3048美元)……

       这是谁的财产?不好意思,这是俄罗斯前总统、现总理普京的家庭财产状况。此前,普京曾两次作为总统候选人、一次作为国家杜马候选人,都申报了个人财产。那77平方米的私房,还是他在老家圣彼得堡的房子。当然,普京在莫斯科还有公房可住,无论是以现任总理的身份还是卸任总统的身份。

       可是,你瞧瞧中国的官员,还有哪位是住在100平方米以下的?芝麻点大的官儿,都能轻易拥有“三室两厅”。4月8日这天的《南方都市报》,以整版的篇幅报道了温州一批官员购安置房的消息,指称温州旧城改建指挥部领导利用职权,将拆迁房中最好的套房,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卖给自己和相关官员。这些购房“特权户”,绝大多数来自市政府、人大、发改委、公安局、房管局、安居指挥所等当地政府部门。

       至于温州官员杨湘洪,“溜溜的他哟”,利用出国考察,出逃法国,此乃“在国内当官捞钱,到国外逍遥享受”。有意思的是,“杨溜溜”的妻子游捷,工作单位就在那个温州市旧城改建指挥部,她没有跟着“出去”,所以如今已“进去”了。“出去”是好,但现实问题是,中国官员那么多,不可能百分之八九十都跑国外去“上班”吧。

       所以,全国两会期间,某省一位与会高官的真话,真实曝光了官员关于财产公布的“心声”:“如果要公布,为什么不公布老百姓财产?那些(私营)企业老板的利润为什么不向工人公布?”

       作者系资深评论员(来源:珠江晚报)        官员财产申报无关隐私

      作者:汪庆华

      有关官员财产申报的话题,热闹了半天,却是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两会代表委员的议案提案,媒体网络的热议,专家学者的评论,足见社会对于这个问题的关心。腐败,一直是民众最痛恨的问题。迄今为止,中央出台了大量措施,可惜效果不彰,关键在于未能建立反腐的长效机制。政府在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推出之前深思熟虑,可以理解,然亦需当机立断,澄清吏治。一旦推出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肃官箴、儆官邪,民众对于政府的信心和信任必有大振奋。目前坊间种种反对官员财产申报之言论,虽不足为据,却足以混淆视听、妨碍决策,需要认真对待:一曰官员财产涉及个人隐私。政府官员乃公共人物,其掌控国家资源,行使公共权力,享受社会福利。政府官员之隐私权相对社会民众,已经克减。这也是权责一致政治伦理的法律体现。进而言之,政府官员隐私权的另一端就是公民的知情权。两权相衡,知情权占据优先地位。非此,纳税人之批评监督无从落实,政府之公开透明无从建立。

      二曰财产申报危及社会稳定。当前民众盼望政府之透明高效、官员之廉洁奉公,有如久旱者之望云霓。论者谓,官员财产申报披露出官员民众之间财产差距过大将导致民众对政府的不信任,从而危及社会稳定。此论大谬不然。按照政府的一贯说法和社会民众的一般理解,我们的干部队伍大部分是好的。倘如此,上述说法岂不是在诽谤我们的干部队伍?退而言之,即使干部队伍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倘明知官员百姓财产悬殊,刻意隐瞒不让民众知晓,这岂非“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现代愚民术?这种理论的背后隐藏着这样一个荒谬的假设:那就是民众都是幼儿园的孩子,他们没有理性判断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和健全判断能力。与其披露事实真相,不如制造海市蜃楼。然而君不见“你可以欺骗全体人民于一时,也可以欺骗部分人民于永远,但你无法欺骗全体人民于永远”。这种所谓申报财产危及社会稳定之言论倘被采纳,才真正会危及社会之稳定。

      三曰申报制度尚未研究成熟。“文革”中,公检法被砸烂,政法院系全部关停并转,政法人员下放的下放,改造的改造,坐牢的坐牢。“文革”后不久的1979年,在政法人才极度匮乏的情况下,全国人大曾经创造过三个月内起草七部法律的奇迹。“阳光底下无新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制定并无多难。神舟七号可以上天,“嫦娥”可以奔月。大胆决策,小心实践,科学规划,民主听证,远有欧美可以取法,近有港台可以师资,建章立制并非难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之建立并无人才、经验、技术匮乏之虞,实有破除既得利益决心不足之忧。

      以上三论可见反对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谬论种种之一斑。要而言之,官员财产申报无关隐私,有利和谐,早可推出。诸如“心理抵触”、“技术难题”之类托词都不如“老百姓先要申报财产”之赤裸直白,直抒胸臆。官老爷之神情姿态,想见可知。傲慢言语不过日常官态之现形,反对申报不过等级特权之作祟。此类老爷思想、大人态度更显官员财产申报之不可缓。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看似严厉,实收善待官员之功。财产申报制度防微杜渐,增加官员腐败的成本,减少官员腐败的可能。多少落马官员悔不当初,如果此前就有官员财产申报,他们也许现在还是我们的好公仆呢

       官员财产申报来不得温情脉脉

      作者:杨耕身(作者系知名时事评论员)

      官员财产申报制照例成为今年两会的热点议题。而一度引起舆论强烈关注的新疆阿勒泰官员财产申报试验,也于此间传出新消息。针对外界质疑,阿勒泰地区纪检委书记吴伟平说:发现有部分官员存在虚假申报财产的情况,目前纪委已展开调查,纪委近期还将公开部分秘密申报内容。(3月4日《新闻晨报》)

      从“秘密申报”到“部分公开”,到底有多少突破可言?因为“部分公开”的实质,仍是一种选择性公开。而且有了先前对“秘密申报”的质疑,公众将有理由怀疑,那部分没有公开的内容,也许恰恰是最需要置于公众监督之下的东西。如此看来,阿勒泰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其实一直没有扯下那块温情脉脉的面纱。

      这块温情脉脉的面纱叫做“国情”。在2月18日《新京报》上,吴伟平曾经说道,财产申报如果能够一步到位“无限公开”,固然是理想化的结局,但并不符合国情和现实。财产申报必将经过从有限公开到无限公开的过程。我相信这种思考的真诚,但仍需明辨的是,到底是什么样的国情与现实,不愿看到财产申报制的一步到位?众所周知,当前舆情呈现出两种截然相悖的反应,一方面,公众强烈要求公开,另一方面则是在2005年的全国两会上人大代表王有杰曾提供的一个数据:有97%的官员对“官员财产申报”持反对意见。那么,到底谁来代表国情与现实?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作为人类社会文明成果之一,在于它明白无误地表明了公共人物必须承受的权利让渡,表明了权力者必须接受的公众监督,因此任何暖昧、含混与游移,都对制度本身产生并不良好的想象。因此,官员财产申报来不得一点温情脉脉,一步到位的财产申报制度不仅是舆情之所望,亦是大多数正直、清廉的官员的愿望之所在,更是官员群体公信力之所系。

      然而在此一点上,我很怀疑,我们真的有足够的勇气扯下那块温情牌面纱吗?就在日前,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律师韩德云公布了自己即将提交的“阳光法案”议案内容,提出了“3年豁免期”,对主动上缴违法违纪所得可以免除或减轻处罚。这个“3年豁免期”,同样疑似一块面纱。

      或许,作为中国有史以来首次将县(处)级官员“家底”公之于众的试验,阿勒泰官员财产申报更大的意义,其实在于它提供了一个“批判性个案”,并进一步激发舆情,从而提请立法关注。但说到底,公开就是公开,就是一应俱全,一览无余,一目了然。如果公开仅仅是一场秀,只是为了吸引些眼球,扑腾些响声,置换些名头,那好吧,就秘密申报吧,就“豁免期”吧,怎么样都行。但如果的确想以此来作为反腐大计,规束权力,保障权利,那么在官员财产申报公开一事上,就来不得一点温情脉脉,就必须真正放下利益之重,开动民主与法制的机器。

       财产申报者怕仇富折射权力伦理缺失

       作者:陈一舟

      多次为官员财产申报求法的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王全杰曾作过一项调查,称接受调查的官员97%对“官员财产申报”持反对意见。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说,存在大量没有非法财产但拥有大量合法财产的官员,这些人很可能持不露富心态。

      另有人指出,过去和当前的“红眼病”、“仇富情结”,也进一步加重了一些官员公开财产的心理负担。(《广州日报》3月17日)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被称为是反腐败的终端机制。通过公开官员财产,实现权利对权力的监督,这是国际惯例,也是我国政治文明的内在需求。当前,我国“公开官员财产不差论证只差行动”,既有国外大量成熟经验予以借鉴,又有国内相应实践进行支撑。然而,尽管舆论对此长期呼吁,看似“水到渠成”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仍然是“犹抱琵琶半遮面”。

      即便是以最简单的逻辑进行推理,我们也能明白,官员财产申报之所以迟迟不能浮出水面,根子就在于官员群体的公开或不公开抵制。如果说贪赃枉法者害怕财产公开还“情有可原”,但那些“清清白白做事拥有合法财产的官员”却也害怕公开,实在就让人费解。更可笑的是,还有这样一个滑稽的理由:害怕仇富——合法的财产还怕什么“仇富”?!

      盖茨是世界首富,但没有几个人妒忌他,包括中国人。还有很多很多的富人,家私亿万,也没有人仇富,更不怕露富。所以,所谓“仇富”其实是一个伪命题。非要说在社会上存在某种“仇富”心理的话——那这种心理并不是仇视富者,而只是对于那些利用不正当手段非法暴富者,以及变富之后“为富不仁”者的“恶行”的道德义愤。或者说,民众“仇视”的是分配制度不合理、财富来路不正、富人不知回报社会,而不是财富本身。那么,作为掌握公共权力为公共服务的官员,与民生联系最紧密,是最不该害怕民生“仇富”的一个群体,我就不相信,纳税人会“眼红”自己花钱供养的公务员的合法收入,这种心理负担是无谓的,也是发人深省的。

      当然,贪官毕竟是少数,多数都是“清清白白做事拥有合法财产的官员”。而持有害怕“仇富”的心态,也未必就一定说明其财富来源带有“原罪”。但这种无谓的焦虑也从一个侧面折射出,部分为官者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没有真正明晰自己作为一个官员的应得之权利和该付出之义务。正如今年第四次提交官员财产申报建议的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所言,“相当一部分官员还未认识到公开财产是其义务”。

      追根溯源,这是一种权力伦理的缺失。权力伦理的缺失,导致权力掌握者对于自身权利的合法性、合理性缺乏“底气”,无形中将自己推入到了与民众割裂对立的层面。如此自我割裂,值得警惕和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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