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60年来关于农村两条道路之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20:49:08

回顾60年来关于农村两条道路之争

尊敬的李老师:

    拜读您对《今晚报》记者孙玉松的采访报导《存活51年的周家庄人民公社农民无人外出打工》的评论和孙记者的报导原文以及一些读者为此而表达的惊喜感言。既受启发又引起我一连串的联想。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粮食又是基础的基础。人言手中有粮心中不慌。要解决13亿人的粮食问题,是靠家庭联产承包的小农生产呢?还是靠把农民组织起来集体经营,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实现农业的现代化来解决呢?毛主席早在1943年时,就号召农民男女老少组织起来,成为一支劳动大军。指出:“在农民群众方面,几千年来都是一家一户就是一个生产单位,这种分散的个体生产,就是封建统治的基础,而使农民自己陷于永远的穷苦。克服这种状况的唯一办法,就是逐渐地集体化;而达到集体化的唯一道路,依据列宁所说,就是经过合作社。”(见《毛选》三卷931页)

    毛主席在《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两次谈话》中指出:“要搞社会主义”。确保私有“是资产阶级观念”。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好行小惠,难矣哉”。“言不及义”就是言不及社会主义,不搞社会主义。搞农贷,发救济粮,依率计征,依法减免,兴修小型水利,打井开渠,深耕密植,合理施肥,推广新式步犁,水车,喷雾器,农药等等,这些都是好事。但是不靠社会主义,只在小农经济基础上搞这一套,那就是对农民行小惠。这些好事跟总路线、社会主义联系起来,那就不同了,就不是小惠了。必须搞社会主义,使这些好事与社会主义联系起来。至于“确保私有”,“四大自由”(即土地买卖租佃自由,借贷自由,雇工自由,贸易自由-笔者注),那更是小惠了,而且是惠及富农和富裕中农。不靠社会主义,想从小农经济做文章,靠在个体经济基础上行小惠,而希望大增产粮食,解决粮食问题,解决国计民生的大计,那真是“难矣哉”!(见《毛选》五卷120页)。

毛主席的英明论断,是在上世纪四十年代和五十年代就指出的,距今已有五、六十年了,土改之后,农民虽然圆了千年耕者有其田之梦,但是,正如列宁说的:“小生产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土改之后,一些农民由于少耕牛,缺农具和不可抗拒的天灾人祸,加上当时实行“确保私有”,“四大自由”的政策,不少地方就出现了翻身农民卖田借债重新受苦受剥削的现象。当年湖南省就出了个“刘介梅翻身忘本回头”的故事(刘介梅土改分得了田地耕牛农具,娶了老婆生了娃,丰衣足食之后,又放债买了田,剥削自己的阶级兄弟,后经党的教育,提高了觉悟,放弃剥削重新归队参加了合作社。湖南省把这件事编成戏剧,在全国演唱,使广大农民受到了深刻的教育。—笔者注)

今年是新中国建国60周年。如果以十一届三中全会划界,则中国农民在毛主席和毛泽东思想指引下,走组织起来追求共同富裕道路已有30年,而在以小岗村分田单干为标志,不走人民公社集体化道路也正好是30年。三十年河东,三十河西,各领风骚,各有千秋。

    毛主席为什么强调要引导农民走集体化道路呢?1962年夏中央在北戴河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如何尽快恢复农业生产问题,会上有的省领导介绍少数地方试行“包产到户”和“产量责任制”的增产情况。毛泽东听完汇报后,很严肃地说“什么产量责任制”什么“包产到户”统统是单干。搞单干,势必引起两极分化,两年都不要,一年就分化。两极分化会越来越严重。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讨小老婆、放高利贷,一边富裕,军、烈、工、干属和五保户这边就会贫穷。

    毛泽东当时说:“搞包产到户还是搞集体生产,这是走社会主义道路,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大问题。我们有些同志,遇到困难不是向马克思那里找答案,而是向资本主义那里找答案。”(见《前奏—毛泽东1965年重上井冈山》第23、24页)。

    人们批评人民公社时,往往说它“吃大锅饭”、“穷过渡”,挫伤农民生产积极性等等。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事实胜于雄辩,且看中央领导是怎么评介我国的合作化道路的:

邓小平说:“我们的社会主义改造是搞得成功的,很了不起。这是毛泽东同志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一个重大贡献。今天我们还要从理论上加以阐述。当然缺点也有。从工作来看,有时候在有的问题上是急了一些。(《邓选》二卷302页)

    《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评价:“在过渡时期中,我们党创造性地开辟了一条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对个体农业,我们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创造了从临时互助组到常年互助组、发展到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发展到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过渡形成。……在改造过程中,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和合作经济表现了明显的优越性。到1956年,全国大部分地区基本上完成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这项工作也有缺点和偏差。在1955年夏季以后,农业合作化以及对手工业和个体商业的改造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造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以致在长期间遗留了一些问题。……但整个来说,在一个几亿人口的大国中比较顺利地实现了如此复杂、困难和深刻的变革,促进了工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这的确是伟大的历史性胜利。

1952到1980年农业合作化取得的成就:

1、       农业生产条件发生了显著变化。全国灌溉面积由1952年的三亿亩扩大到现在(81年)的六亿七千多万亩。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辽河、松花江等大江河一般洪水灾害得到初步控制。1980年同1952年相比,全国粮食增长一倍多,尽管人口增长过快,现在已近十亿,我们仍然依靠自己的力量基本上保证了人民吃饭穿衣的需要。(《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第七条)。

2、       对我国工业化的贡献。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所所长马晓河披露:“建国后五十多年,农民对工业化所需资金,贡献超过一万亿。国家税务总局的统计,从1949年到2003年全国累计征收的农业税3945.66亿元,此外国家从1953年起开始对粮棉等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政策,据不完全的统计到1983年,30年间,通过“剪刀差”,农民对工业化的贡献超过6000亿元。在基本无外援的情况下,使我国工业总产值增加了38倍,重工业产值增加了90倍。从1952年到1977年,工业产量以每年平均11.3%的速度增长,比1978年到2007年的增长率并不低。工业总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由30%增加到72%,我国已从一个基本的农业国转变成一个初具规模的工业国。此外还能制造两弹一星和生产了大量的喷气式飞机、重型拖拉机和远洋万吨轮船。我们现在赖以进行现代化建设的物质技术基础,很大一部分是这一时期建设起来的。(见《南方周末》06、1、19期18版和美国莫里斯、迈斯纳著的《毛泽东的中国及后毛泽东的中国》下册537页。

3、       建立全国性合作社网络,使国家更便于控制农业生产和余粮征购,为城镇居民提供更稳定的粮食供应和为工业提供原料和资金,巩固了工农联盟。

4、       大规模的集体经营会促使科学技术知识更快地普及,有助于推进农业现代化。

5、       集体劳动,按劳分配,使得农民收入大体平衡,防止贫富悬殊,杜绝两极分化。

6、       防止农村资本主义自发势力的发展和社会阶级分化再度出现。毛泽东1953年11月说:“现在,私有制和社会主义公有制都是合法的,但私有制要逐步变为不合法。在三亩地上“确保私有”,搞“四大自由”,结果就是发展少数富农,走资本主义道路。(见《毛泽东选集》五卷第123页) 1955年中又说:“最近几年中间,农村中的资本主义自发势力一天一天地在发展,新富农已经到处出现,许多富裕中农力求把自己变成富农,许多贫农,则因生产资料不足,仍然处于贫困地位,有些人欠了债,有些人出卖土地或者出租土地。这种情况如果让它发展下去,农村中的两极分化的现象必然一天一天地严重起来”(《毛泽东选集》五卷第187页)。

上述列举的有关理论和事实,正如李老师您的评论所说:“把人民公社当作“大锅饭”、“穷过渡”的极左举措,进行彻底批判和丑化,采取全盘否定的态度,是违反历史辩证法的,是完全错误的,是极其有害的。”

至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制订和执行“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三十年的实践,使我国的综合国力大幅度跃升,是人民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这些都是不争的事实。可是按照邓小平说的,我们的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的改革,亦即坚持社会主义的改革。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对照我们当前农村的实际情况,是两极分化了呢?还是共同富裕了呢?按照毛泽东说的搞什么“产量责任制”、“包产到户”,统统都是单干,搞单干,势必引起两极分化的告诫,对照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是不是已经两极分化了呢?事实胜于雄辩,分田单干的没有共同富裕,只有贫富悬殊,两极分化。且看:

近年中央为了解决”三农”问题,出台了许多惠农政策,如免除农业税,实行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鼓励土地流转补贴等等,据2006年1月8日《人民日报》刊登安徽一种粮大户说,我承包400亩种粮,农业税减免2.5万元,种粮每亩补贴10元,买良种每亩十多元,等于我白增收入三、四万。2008年10月16日《新闻联播》介绍湖北大治农民候安杰租种20300亩流转农田,加上其中用来种菜7000亩,共收入2660万元,除去地租、种子、人工等外,纯收入1200多万。2008年10月31日,中国上海网报道,松江区新滨镇南杨村的“家庭农场”俞周峰种了90亩水稻,养了400头肉猪,除去土地流转费和各种成本开支,加上政府扶植“家庭农场”的补贴,俞家今年的净收入达10万元以上.试想,老两口要种90亩地还养400头猪,不雇工能行吗?可以想见,随着土地流转和“家庭农场”的推行,雇工剥削也将随之在中国农村发展起来,这究竟是一条导致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道路,还是一条导致两极分化的道路呢?

改革开放30年的实践,广大农民生活有了很大的改善,但出现了贫富悬殊,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事实,但是始终坚持不分田到户,而走集体经营道路的如华西村、南街村、周家庄公社、韩河村……全国约有2000多个这样的集体。它们的经济、社会发展更加迅速,率先进入共同富裕的先进行列。它们那里没有贫穷,也没有暴发户,没有大量的社会矛盾,集体福利和保障健全。无一不是当地最发达、和谐的社区,也是不争的事实,实践最有力地证明了所谓“集体道路不能使农民富裕”的谎言。

邓小平历来主张我国的农业最终要发展集体经济,实行集体化。到了晚年,他更加重视农业集体化集约化的问题。他说:“以后分工越来越细,工艺越来越新,一家一户办不了,最终要走上集体化的道路”(《邓小平年谱》第1338页)。

什么时候才开始再引导组织农民走集体化道路呢?这需要专家论证和党中央决策。但是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我国五十年代的合作化,计划用十五年去完成,结果不到五年就完成了。除了我们有急于求成的缺点外,主要是我国当时的农民有三分之二是贫困户,集体化对他们有利。而苏联搞农业集体化时有较多的农户是中产阶级,所以很多农民反对集体化,结果造成流血动乱。教训是:长期推迟集体化的实现,会导致农村的阶级分化,并强化农村中居于优势的富农阶级对社会主义国家的反抗。

近年中央大力宣传“天下第一村”华西村和吴仁宝老书记的先进事迹,令国人特别是农民为之振奋。去年12月18日,胡锦涛总书记全面总结改革开放30年的讲话之后,今年1月12日和19日, 《人民日报》先后发表了《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是历史的选择》、《在当代中国搞资本主义是历史的倒退》、《我国决不能搞私有化》等文章。这些文章反映了党心民意,反映了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历史发展规律,也反映了当前一些鼓吹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右派精英受到党和人民的重拳出击。当我们看到这些文章时,兴奋之情难以言表,纷纷奔走相告,并印发亲朋好友,表达了我们对社会主义的热爱和向往。您的评论正在部分老同志中传阅,有的还拿去复印存阅。拙文如有不对,请予指正,如蒙上网,请用“春天的太阳”或“春阳”之名。

此致

敬礼

广西  春扬

200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