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铁鹰:拒绝受贿会成人民的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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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铁鹰:拒绝受贿会成人民的罪人?

2009-03-29 13:52:24 来源: 广州日报(广州) 跟帖 35 条

甘肃庆城县原县委书记张畅钰称拒绝受贿会伤害民营企业家的自尊心,万一导致项目夭折,自己就成了人民的罪人。张将受贿上升到为了社会经济发展的高度,与“一定的腐败有益经济发展”论调如出一辙。

作者:张铁鹰

3月24日,甘肃庆城县原县委书记张畅钰受贿案公开审理。法庭上,面对检方指控,张辩称:“他(指行贿者程某)在我办公室里谈完事后放下5万元就走,如果我追出去拒收,很有可能伤害了我们县民营企业家的自尊心,万一导致项目夭折,我岂不是成了人民的罪人。”(3月27日《检察日报》)

贪官被抓后,交代受贿原因 时,常说是出于“抹不开面子”,或者说“为了搞好关系”。而将受贿上升到为了社会经济发展的高度,据我所知,张畅钰可能是第一个。

在说到反腐倡廉时,有种论调是“一定的腐败有益经济发展”,因此,严厉惩治腐败有可能影响地方发展。张畅钰高论,与此论调如出一辙。照张畅钰的说法,受贿不但无罪,而且有功。比如,现在经济形势下,消费疲软,一个贪官收受了他人送的汽车或者房产,不就是为扩大消费作了贡献么?岂止是作贡献,还扶贫呢——前不久被“双开”的吉林省原人大副主任米凤君,有嫖娼的嗜好,有时甚至“一马双跨”。每次嫖娼,米凤君都出手不凡,不知米凤君让多少“小姐”过上了富足生活。

将拒贿看成是对人民的犯罪,一些贪官头脑里是非颠倒,令人喷饭。只是当我们笑过张畅钰的“拒贿犯罪说”后,我们应该明白,腐败仍在蔓延,贪官的道德底线还在一步步失守,反腐任重道远。 (本文来源:广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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