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鸣:孔夫子是中华民族的罪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21:36:22
黎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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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千多年来中国人崇孔、尊孔、拜孔,把孔夫子当作中华民族惟一的精神之父,更视为中华民族精神的阳光,如朱熹所言:“天不生仲尼,万古长如夜。”
现在,我要反过来说:“正为有仲尼,中华无光明。”
过去,为孔夫子评功摆好的是历代帝王及其御用文人。的确,从他们利益的角度来看,孔夫子确实是伟大至极。因为,正是有了孔夫子及其《论语》中种种独断的观念,当它们被灌输入并严密抓牢历代中国文人,进而“天下”中国全体老百姓的头脑之时,人治的专制制度就将在中国固若金汤,永世不变,万古长存。用董仲舒的话来说,即:“天不变,道亦不变。”这里的“道”,正是孔夫子的“正”“道”,后面还会说到。两千多年来的中国历史严重地证实了这一点。
但今天,当我从一个要求人格平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普通公民的角度来看,实际上应恰恰相反,孔夫子是中华民族的罪人,他严重地阻碍了中华民族精神文明的进化和发展之道。
孔夫子之“罪”究竟是什么呢?我可以告诉大家,是他和他的种种独断的观念(通过历代“独尊儒术”的帝王和御用文人),严重地折断了中国人作为真正“人类”的精神的“脊梁骨”。
人类精神的“脊梁骨”是什么?我前面的文章已经为此进行了大量的铺垫,即人类坚持真理的意志和认识真理的能力。按照中国古代圣人老子的说法,即他的《道德经》中的道德。什么是老子的“道”,我前面已经谈到,老子的“道”是真理之道;什么是老子的“德”,老子的“德”即循其“道”之所“得”,或按照“真理”而行所“得”到的知识和能力。
稍有一点现代哲学知识的人们都显然知道,老子《道德经》中的“道”,指的是人类精神的本体,“德”则指的是本体之“用”,是循道而行之“得”,也即因道而“得”到的实践知识和能力。
读过孔夫子《论语》的人们也同样显然知道,孔夫子《论语》中的“道”是“正”道,更是“一以贯之”的“忠恕”之“道”(所谓“忠”是人们的“安分守己”,所谓“恕”是人们的“推己及人”),最后更归纳为“仁义”之“道”,孔夫子的“德”因而也只能是循其“仁义”之道之所“得”。显而易见,“道”在孔夫子这里,明显不同于老子,他已从根本上与人类精神的“本体”无关,而完全变成了人类精神终极的“目的”。所谓“仁者爱人”,明显是“目的”,是情感的追求,而决不是意志的先验的认定,因而决非“本体”。众所周知,“本体”是先验的固有,是属于“过去”的自然而然的“根本”,是人类生存包括认识的起点、出发点;而“目的”则是属于“未来”的东西,它决不可能作为人们生存的起点,更不应是人类认识的出发点。可是偏偏,孔夫子及其《论语》,却要求中国人从“目的”出发,去达到复古,也即恢复“三代”“过去”的“目的”。这种从“目的”到“目的”的荒唐的“道”,事实上也是一个极其荒唐的错乱的“逻辑”,两千多年来,竟然没有一个中国人表示质疑,或者不敢质疑。
事实上,两千多年来,中国人心目中的道德全都只是孔夫子所“教导”的“仁义道德”,而根本就不是老子原本意义上的“本体”的自然“道德”。
我亲爱的同胞们,千万别小看了上述孔夫子与老子之间关于“道德”认识的差别,它们决不只是差别,而是根本的对立,截然相反的对立。从今天人类理解能力的水平看,显然老子的“道德”是真道德,是真正可以逐渐演变为人类社会公理公德的真道德。从哲学的意义上看,老子对道德的理解,实际上比《摩西十诫》还更先进、更智慧,更具有文明的前瞻性。令人非常痛心的是,孔夫子对老子的严重的遮蔽,甚至蓄意的篡改。孔夫子用他的打着“仁义”招牌的伪道德篡改了老子的真道德。说白了,由于孔夫子对老子的遮蔽和篡改,更由于汉代以来人们的“独尊儒术”,中国人两千多年来,事实上早就已经是一个丧失了真道德的民族了。按照我前面的推论,丧失了真道德,其实就是被折断了人类精神的“脊梁骨”。
很请楚,正是因为有了孔夫子以及后来的“独尊儒术”,所以中国人早就是一个被折断了人类精神“脊梁骨”的民族了。一个被折断了精神的“脊梁骨”的民族,能够在历史中变得聪明起来吗?能够不断推进自己的精神文明向前发展吗?而从反面看,正是因为中国人早就被折断了精神的“脊梁骨”,所以中国人永远都只能变得愚昧,永远都只能拥有最落后、最不人道的人治的专制制度。
这种罪应该判归谁?我认定,首先且必须判归孔夫子。这是因为,孔夫子及其《论语》,也包括被他删“正”的《六经》,正是使中华民族变得愈来愈愚昧、愈来愈衰弱、愈来愈非人道的渊薮。正是因此,我称孔夫子是中华民族的罪人。
来源:作者赐稿  来源日期:2007-3-20   本站发布时间:2007-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