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奶粉”审判(《财经》 2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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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奶粉”审判

本文见《财经》杂志总第228期 出版日期:2009年01月05日 20:02  共有7条点评 字号: 2008年最大的公共危机“三鹿毒奶粉”事件,在事发三个月后走向终结,从审判到破产到善后,整个过程再度激发人们对于公正、透明和法治的诉求《财经》记者 王和岩 朱弢 叶逗逗


2008年12月29日,两名法警为被告人薛建忠捶背

在2008年春天初显端倪的“三鹿毒奶粉”事件,于2008年秋天彻底曝光,由此引爆中国乳制品行业乃至整个食品行业的信任危机,并触发国家质检总局和河北省石家庄市官场震荡。
  三个月后,利益纠葛下争议不断的善后事宜,终于在2008年逝去之前,揭开了神秘的面纱:
  ——12月23日,石家庄中级法院受理债权银行对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起的破产申请;
  ——12月26日开始,“三鹿毒奶粉”事件系列刑事案件,在河北省石家庄中级法院及下属区县法院陆续开审,包括前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在内的21名责任人相继过堂;
  ——12月29日,新华社消息正式披露,包括三鹿集团在内的22家责任企业愿意向患儿主动赔偿,对近30万名确诊患儿给予一次性现金赔偿;同时,22家责任企业还共同出资建立医疗赔偿基金,患儿今后一旦出现相关后遗症,发生的医疗费由该基金报销。
  然而,无论是破产、赔偿还是诉讼,无一不遭遇有关透明度、公正性等方面的质疑;这些质疑又均不约而同指向政府在背后操控的“隐形之手”。
  当然,面对这样一个重大社会事件,政府干预是其责任所在,问题在于政府以什么样的姿态介入其中。目前,“三鹿毒奶粉” 事件的善后事宜处理已正式启动,人们希望看到,有关部门既不敢罔顾民意,也非无规则地息事宁人,而是以此事为契机,以法治代替人治,以公开透明取代暗箱操作,从而推动今后类似事件的处理形成一个理性、公平、有章可循的机制,以平衡各种矛盾和利益。倘如此,则幸甚。

  ——编者

不平静的2008年,注定以不平静的方式告别。
  2008年的最后一天,12月31日,缔建称雄业界的“三鹿王国”,又亲历其雪崩式幻灭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三鹿集团)前董事长田文华,站到了被告席上。
  这一天,万里无云,碧空如洗。早晨6点多钟,载着田文华等嫌犯的囚车就驶进石家庄中院。8时整,田文华准时出现在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大审判庭。她身着黄色囚服,神情落寞。
  在田文华受审之前,在石家庄中院及下属区县法院,“三鹿毒奶粉”系列刑事案已陆续开庭,17名犯罪嫌疑人相继接受审判。这17人中,既有生产“毒奶粉”原料的不法农民,也有往原料奶中添加三聚氰胺化合物的黑心奶贩等。
  而12月31日的庭审,除了田文华,还另有王玉良、杭志奇、吴聚生等三名原三鹿集团高管。四人均被指控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同案三人均分别由两名法警带进法庭,其中三鹿集团副总裁王玉良坐轮椅出庭。这也是自12月26日“毒奶粉”系列刑事案开审以来,奶粉企业的责任人首次出庭受审。
  在这些责任人的身后,是全国近30万的“毒奶粉”受害患儿,他们中至少已有六个孩子死亡。
  当然,责任并不只存在这21名走上了法庭的被告身上,问题也不仅仅出在三鹿集团一家。根据2008年9月16日国家质检总局的通报,总计22家企业的婴儿配方奶粉均检出含量不同的三聚氰胺,伊利、蒙牛、雅士利、圣元、南山等国内知名企业无一幸免。
  负有不可推卸监管责任的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在9月22日引咎辞职,石家庄市委书记吴显国,石家庄市市长冀纯堂、副市长张发旺等诸多地方官员也纷纷被免职。12月27日,就在“毒奶粉”系列刑事案陆续开庭之际,石家庄官场再度震荡,市委常委、副市长蒋洪江辞职,副市长赵新朝被免职。
  2009年中,“毒奶粉”系列刑事案件还将有一批犯罪嫌疑人陆续走上法庭。已受审的田文华等人也将接受自己的判决,被行政问责的官员中或许有人会进一步受到处理。但无论他们的最终结局如何,那些已经逝去的生命不会重来。

田文华罪与罚
  2008年9月8日,“甘肃14名婴儿因食用三鹿奶粉同患肾结石”被披露。“毒奶粉事件”从此曝光。八天后的9月17日,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田文华被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刑拘,9月26日被批准逮捕。
  同时被捕的还有三鹿集团的另三名高管:三鹿集团副总裁王玉良、副总经理杭志奇、原奶事业部总经理吴聚生。目前,田文华、王玉良被羁押于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杭志奇、吴聚生被羁押于石家庄市第一看守所。
  《财经》记者获悉,2008年12月8日,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以被告单位三鹿集团及被告人田文华、王玉良、杭志奇、吴聚生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向新华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次日,该案转至石家庄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2008年12月31日,在当天的庭审中,曾经笼罩在层层迷雾中的“三鹿毒奶粉”事件真相,部分得到了披露。
  根据控方起诉书,三鹿集团生产、销售含有三聚氰胺的乳制品,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刑责;被告人田文华等负有直接责任,也应以该罪追究刑责。


  庭审显示,2007年12月以后,三鹿集团陆续收到消费者投诉,反映部分婴儿使用其所生产的婴幼儿系列奶粉后,出现尿液中有红色沉淀物等症状。
  2008年5月17日,三鹿集团客户服务部书面向田文华、王玉良等高层通报此类投诉的有关情况。5月20日,三鹿集团成立了由王玉良负责的技术攻关小组。
  经过技术攻关小组的排查,确认其所生产的婴幼儿系列奶粉中的“非乳蛋白液态氮”含量,是国内外同类产品的婴幼儿系列奶粉中的1.5倍至6倍,怀疑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
  7月24日,三鹿集团将所产的16批次婴幼儿系列奶粉,送至河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技术中心检测。
  8月1日,该中心出具检测报告:送检的16个批次奶粉样品中15个批次检出三聚氰胺。至8月1日,全国已有众多婴幼儿饮食用三鹿婴幼儿奶粉出现泌尿系统结石等严重疾患,部分患儿住院手术治疗,多人死亡。
  8月1日下午5时许,王玉良将检测结果向田文华汇报。田文华随即召开三鹿集团经营班子扩大会议进行商议。会上,王玉良在情况说明中表示,婴幼儿奶粉检测出三聚氰胺及三聚氰胺系列化工原料,非食品添加剂,不允许在奶粉中添加。
  在这次会议上,三鹿高层做出一系列决定:暂时封存仓库产品,暂时停止产品出库;王玉良负责对库存产品、留存样品及原奶、原辅料进行三聚氰胺含量的检测。杭志奇加强日常生产工作的管理,特别是对原奶收购环节的管理;以返货形式换回市场上含有三聚氰胺的三鹿婴幼儿奶粉。这次会议为之后的三鹿倾覆埋下了伏笔。


  但据起诉书指控,三鹿集团明知其婴幼儿系列奶粉含有三聚氰胺,并没有停止奶粉的生产和销售。在对该集团成品库库存产品、样品、库留样品的三聚氰胺含量进行检测后,8月13日,田文华、王玉良再次召开三鹿集团经营班子扩大会。会议决定:库存产品三聚氰胺含量在10mg/Kg以下的可以销售,10mg/Kg以上的暂时封存,由王玉良负责具体实施;调集三聚氰胺含量20mg/Kg左右的产品换回三聚氰胺含量更大的产品,逐步将含三聚氰胺的产品通过调换撤出市场。
  会后,王玉良召集有关人员开会,宣布对经检测三聚氰胺在10mg/Kg以下的产品,准予检测部门出具放行通知单,即准许出厂销售。
  9月12日,三鹿集团被政府勒令停止正常生产和销售。经检测和审计,8月2日至9月12日,三鹿集团共生产含有三聚氰胺婴幼儿奶粉共69批次,总量约813.74吨,销售金额约4756.08万元。
  8月3日,杭志奇经田文华同意,根据8月1日三鹿集团经营班子扩大会议决议,找到吴聚生,要求吴聚生加强奶源管理,并指示对于加工三厂拒收的含“非乳蛋白态氮”超标的原奶,转送到其他加工厂以保证奶源。
  8月4日在原奶经营部晨会上,吴聚生根据杭志奇的指示,向原奶经营部有关管理人员提出,各奶户送往加工三厂用于奶粉生产的原奶如被拒收,可以将这些原奶调剂到行唐配送中心、新乐闵镇配送中心。行唐配送中心、新乐闵镇配送中心先后向保定三鹿、加工二厂、三鹿乐时奶制品公司配送原奶共计180.89吨。
  这些原奶与其他原奶混合后进入了加工程序,分别生产了原味酸奶、益生菌酸奶、草莓酸酸乳等含有三聚氰胺的液态奶。经对其中的12个批次液态奶检测,均含有三聚氰胺(含量最高为199mg/Kg,最低为24mg/Kg),共269.44余吨,并已全部销售,销售金额合计约181.40万元。
  起诉书称,三鹿集团生产的含有三聚氰胺的奶粉等奶制品流入全国市场后,对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对婴幼儿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害。国家投入巨额资金用于患病婴幼儿的检查和医疗救治,众多奶制品企业和奶农的正常生产、经营受到了重大影响,经济损失巨大。
  检方认为,三鹿集团生产、销售含三聚氰胺的奶制品;田文华、王玉良、杭志奇、吴聚生,对产生生产、销售含三聚氰胺的奶制品负有直接责任,是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上述被告的行为均已触犯了《刑法》第150条、第144条、第149条、第140条规定,应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而根据《刑法》中有关条款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其最高量刑为无期徒刑。
  对于控方的指控,田文华承认“属实”。她在法庭上表示,三鹿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当时对于欧盟检测三聚氰胺的标准“过于自信”。
  在庭审中,来自上海申达律师事务所的梁子侃律师为田文华作了辩护。他表示,田文华没有犯罪的主观故意,在发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后,也采取了一系列补救措施,曾两次向市政府报告,要求召回问题产品。

三鹿沉浮
  无论最后结局如何,站在被告席上的田文华,恐怕从来没有想到她会沦落至此。
  生于1942年的田文华,河北正定人。
  在业界,“三鹿集团是田文华带领18名奶农干起来的”这一故事曾广泛流传。
  据《财经》记者了解,如今庞大的三鹿集团,最初起源于1956年在石家庄市郊的18家奶牛、奶羊户共45名社员组成的“幸福乳业生产合作社”。
  1968年8月,从张家口农专畜牧兽医专业毕业留校任教两年的田文华,被调至石家庄市牛奶厂,从为牛接生的兽医做起,当会计、办公室主任,直至1987年6月,承包石家庄乳业公司,成为总经理、党委书记。
  身材不高的田文华,在很多人眼里谦和、低调,常以笑脸示人。据接近田文华的人说,田文华生性简朴,尽管做了几十年的大企业领导,连餐桌上的一粒饭都不浪费。
  三鹿集团的厂志记载,田文华曾这样评价自己:“我上大学、做事,从不落在别人后边。”在担任三鹿集团“掌门人”的21年里,鲜有节假日。其做事之认真、精力之旺盛,可见一斑。
  在田文华的带领下,1995年,石家庄市乳业公司先后联合重组了石家庄市多家企业,并在同行业率先组建了企业集团。1996年,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田文华出任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之后的12年,三鹿集团达到前所未有的顶峰。由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厂发展成集奶牛饲养、乳品加工、科研开发为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位列中国食品工业百强、中国企业500强。
  2005年12月,三鹿集团更是与全球著名的乳制品制造商——新西兰恒天然集团签署合资协议。成为名副其实的中国奶业的龙头企业,奶粉连续13年产销量全国第一,酸牛奶、液态奶也居全国前几位。三鹿奶粉、灭菌奶被认定为国家免检产品,荣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
  工商资料显示,三鹿集团2007年底总资产为16.19亿元,总负债为3.95亿元,净资产为12.24亿元。在2005年得到新西兰恒天然集团8.64亿元注资后,三鹿集团的财务状况相当健康,负债率不到30%。
  田文华也诸多殊荣加身: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质量管理先进工作者、首届中国创业企业家、全国优秀女企业家等100多项荣誉称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同时担任中国奶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副理事长、河北省奶业协会理事长等职务,第九、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
  从1968年8月至2008年9月“毒奶粉事件”爆发,田文华在三鹿集团整整干了40年。在她手上,三鹿集团曾达到辉煌的最高峰,现在则被带入死亡地带。无论是三鹿集团还是田文华,其结局都令人扼腕。

“毒奶粉”链条
  从已开庭审理系列刑事案件获知,俗称“蛋白粉”的三聚氰胺混合物从生产、销售、购买、添加,导致“毒奶粉”出现,呈现出一个完整的链条。
  40岁的张玉军,河北曲周县农民,是河北警方抓获的涉嫌非法制售“蛋白粉”数量最多、规模最大的犯罪嫌疑人。
  2008年12月26日,张玉军在石家庄中院受审。庭审显示,2007年初,张玉军得知制造“蛋白粉”能赚取高额利润,开始进行试验。2008年7月,张玉军利用纯三聚氰胺和麦芽糊精为原料,在曲周县河南疃镇第二疃村,研制出专供在原奶中添加、以提高原奶蛋白检测含量的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蛋白粉”)。
  两个月后,为规避查处,张玉军转移至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党家庄村继续生产。此后的十个月间,张玉军累计生产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775.6吨,并以每吨8000元至1.2万元不等的价格销售给其他销售商,共销售600余吨,销售金额高达683.21万余元。
  张玉军的同乡张彦章则是他的重要下线。张玉军制售的600余吨“蛋白粉”中,由其销售的近40%。
  检方指控张玉军、张彦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同样以此罪名被控的,还有高俊杰、薛建忠、肖玉、张彦军等犯罪嫌疑人。
  该罪名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等,或者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法律规定,触犯该条款致人重伤、死亡者,可判死刑。
  据悉,张玉军等被告制造的“蛋白粉”,通常被经销商分销到石家庄、唐山、邢台、张家口等地的奶站,被一些奶厅(站)经营者添加到原奶中,销售给三鹿集团等奶制品生产企业。
  犯罪嫌疑人张合社、张太珍就是扮演这样的角色。2008年12月26日,无极县法院庭审显示,2008年1月,二人在无极县东侯坊乡东朱村村北收牛奶站购买了60公斤“蛋白粉”。截至案发,有35公斤被添加到其收购的约70吨原牛奶中,销售给三鹿集团,销售金额约17.5万元。
  与上述两人有着同样行为的还有杨京敏、谷国平、耿金平、耿金珠等犯罪嫌疑人。
  上述犯罪嫌疑人均被指控涉嫌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该罪名最高量刑亦为死刑。
  据《燕赵都市报》报道,“毒奶粉事件”爆发后,当地警方仅在石家庄区域约300余户牧场、养殖小区、奶厅站调查,就发现有41户涉嫌在原奶中掺加“蛋白粉”,涉及13个县市。

石家庄官场震荡缘由
  “毒奶粉事件”曝光数日后,2008年9月12日,石家庄市政府匆匆宣布,三鹿集团所生产的婴幼儿“问题奶粉”,是不法分子在原奶收购过程中添加了三聚氰胺所致。言语之间,似乎问题同奶粉企业无关。而此时,国务院处理奶粉事件事故调查组的调查还正在进行。
  四天之后,9月16日,河北省政府宣布,派驻四路调查组进入三鹿集团。同日,田文华被免去三鹿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和党委书记职务。
  当天,石家庄市包括分管农业生产的副市长张发旺,石家庄市畜牧水产局局长孙任虎,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张毅,石家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党组书记李志国等在内的一批当地有关官员也被免职。
  时隔一日,9月1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全面检查奶制品,整顿奶制品行业。会议要求,彻底查明事故原因,及时公布调查结果。坚决依法惩处违法犯罪分子,对负有责任的企业、监管部门和行政负责人要严肃追究责任,向人民作出交代。
  在此压力下,河北省对“毒奶粉事件”的问责再度升级。当日下午,河北正式发布官方消息,田文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此外,根据对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重大安全事故调查进展情况,中共河北省委研究决定,免去冀纯堂的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并由石家庄市委提请市人大按照法定程序免去其市长职务。
  9月22日,国家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此次事件是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同日,由于多家奶制品企业部分产品含有三聚氰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李长江引咎辞职;河北省省委常委、石家庄市委书记吴显国则因对事件未及时上报、处置不力负有直接责任被免职。
  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还同时确定事件各方的瞒报责任:
  ——三鹿集团从2007年12月起,在长达八个月的时间内未向政府报告,直至2008年8月2日才上报石家庄市政府。
  ——2008年8月2日至9月8日长达38天中,石家庄市委、市政府未就三鹿牌奶粉问题向河北省委、省政府做过任何报告,也未向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违反了有关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规定。
  一时间,田文华、三鹿集团、石家庄当局,成为众矢之的。尤其是已获知婴幼儿奶粉三聚氰胺严重超标,仍未施行产品召回,更是遭到了舆论的空前谴责。在百度中,输入“田文华”三个字,与其相关联的就是“三聚氰胺”。
  但是,据《财经》记者采访,在三鹿集团获知婴幼儿奶粉中检测出大量超标三聚氰胺之初,其高层内部曾作决定秘密召回产品。只不过这一决定很快被石家庄市政府相关官员否决了。
  2008年8月1日,三鹿集团副董事长王玉良获知河北省进出口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的检测报告后,向田文华进行汇报。
  8月1日晚9时,田文华紧急召开三鹿集团经营班子会议。会议持续到次日凌晨4时,最后作出决定:一方面快速回收产品,对三鹿集团所有原料进行检测,产品暂不出库;另一方面向石家庄市政府汇报,建议政府严查原奶。
  8月2日下午5时许,时任石家庄市主管安全生产的赵新朝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赵文峰,石家庄市质监局、食品药品检验检疫局、工促局、农业局、市委宣传部新闻处等相关官员,来到三鹿集团开会商讨应急措施。
  这次会议,田文华没有参加。王玉良在代表三鹿集团向市政府的请示中,曾提出实行产品召回。
  但王的提议被与会的石家庄政府官员明确反对,他们还提出,要以人盯人的方式,安抚家属,“拿钱堵嘴”。并专门强调注意保密,防止出现消费者上访的情况;同时要尽力避免“媒体炒作”;等过了奥运会,再请河北省公安厅打击等。
  于是,一次减少损失、能部分挽回事态的契机就被这样错过了,最终导致事态一发不可收拾,回天乏术。田文华身陷囹圄,三鹿集团就此倾覆。
  2008年12月28日,彼时代表石家庄市政府带队前往三鹿集团处理相关问题的副市长赵新朝被正式披露已被免职,而三天后,12月31日,田文华站在被告席上。
  如果她在当初能预见,她和她为之奋斗了40年的三鹿集团,会在这场风暴中身名俱废,土崩瓦解,是否会后悔当初没能坚持及早召回产品的主张?
  但历史不容假设,且作为企业家的田文华,同时又是三鹿集团党委书记,她自己和三鹿集团,是否拥有作出公开事实真相、实行产品召回的权力和勇气?
  而作为政府官员的赵新朝副市长,大抵亦如此。■

  本刊记者罗昌平对此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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