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集中整治经济发展环境干部大会上的讲话(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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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集中整治经济发展环境干部大会上的讲话(摘要)
●市委常委、纪检委书记 赵建平(2010年10月14日)
运城日报新闻 时间: 2010年10月15日 来源: 运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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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创优发展环境是一个老课题,也是一个大课题,更是一个长期困扰我们的难课题。多年来,市委、市政府在这方面出台了许多政策措施,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高书记在去年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明确提出要“以宽广的视野认识发展、以宽阔的胸怀推动发展、以宽容的心态支持发展、以宽松的环境保障发展”。这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全市经济发展环境虽然有所改善,但并未有根本性的变化,一些严重影响和制约发展的环境问题依然十分突出,这与省委转型、跨越发展的要求,与袁纯清书记提出的“把运城建成山西向东向西开放的大通道和桥头堡”的目标极不适应。刚才,殿民同志宣读了《关于集中整治影响和损害全市经济发展环境突出问题的实施方案》,这是市委、市政府经过深思熟虑、反复研究后出台的。大家应当注意到,《实施方案》中提出的是“整治”发展环境,而不是“创优”发展环境。一词之差,既充分表明了解决发展环境问题已经迫在眉睫、势在必行,更充分表明了市委、市政府在这一问题上动真碰硬、破釜沉舟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下面,围绕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我强调3点意见:
一、没有好环境就决不会有大发展
良好的环境是客商投资兴业的首要选择,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必要条件,是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困难重重,许多同志在深入思考,积极寻找突破之路;但也有不少同志怨天尤人、妄自菲薄,怪罪于老天爷没有给运城留下一个好家当,认为是缺煤少炭造成了运城的困境,忽视了良好的环境是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要素。我们应当正视,资源对于一个地区的发展确实影响巨大,但这不是决定性因素,环境才是最为根本、至关重要的“生命线”。哪里能创造更好的环境,资金、人才、技术等生产要素就会向哪里聚集,哪里的经济就会得到长足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人才东南飞、资金沿海流”的事实,雄辩地证明了这一点。高书记之所以提出“四宽”理念,也正是基于对“环境就是生产力、就是竞争力”的深刻认识所作出的科学研判,“四宽”的核心与本质就在于创优发展环境。我们只有把发展环境搞好了,才能掌握发展的主动权,才能吸引人气、汇聚商气、增加财气,才能实现洼地崛起、提速升位和转型、跨越发展。
但是,我们非常遗憾地看到:我市经济发展环境方面的问题还比比皆是,其普遍性和严重性都令人触目惊心。在前几天的观摩检查总结会上,我从政务、投资、服务和执法环境4个方面指出了许多问题,引起大家的共鸣,都认为运城的发展环境确实到了非下狠心整治不可的地步了。《实施方案》提到了要集中整治18种突出问题,这些问题都是在我市一些地方和部门极为泛滥,令群众极为不满、企业极为痛恨的问题,是我市环境问题的集中表现。除此之外,我们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环境问题,也在这次集中整治的范畴之中。深入分析这18种问题,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乱”。具体讲,又可以细划为乱审批、乱执法、乱要钱、乱监管、乱履职。在上一次会上,我专门点到全市有78名公职人员因为在上班时间洗浴、按摩、唱歌、赌博受到严肃处理,本意是再次提醒大家引以为戒,并且最近全省各级媒体在这方面的报道力度也很大。但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在以后的几次明察暗访中,我们次次不落空,又逮住了为数不少的党员干部,其中不乏一些领导干部!这已经不是偶尔为之的问题了,而是漠视纪律、肆无忌惮、顶风违纪,不见棺材不落泪!既然你不听劝告、执迷不悟,那么我们也决不会心慈手软,一定要严格按照省委“五个不准”的要求,依纪依法从严处理。
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客商反映很大,企业怨声很高,群众意见很多,严重破坏了运城的发展环境,严重损害了运城的对外形象,已经成为束缚和制约我市转型、跨越发展的最大桎梏。面对客商迫求、企业企盼、群众意愿,如果我们再不尽快行动起来,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整治发展环境,转型、跨越发展只会成为一句空话,我们就会愧对运城500多万父老乡亲!近段时间,市纪委监察局集中查办了一批制约和影响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并迅速予以严肃处理,为这次集中整治工作打响了“第一炮”。这里,我向大家简要通报一下10月9日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的17案70人的处理情况:
1.市运管处副处长仝霄严重违纪违法案。仝霄是一个刑不满、即释放,还在假释期间就混进我们组织的黑恶分子。他在担任市运管处驾校科科长期间,把所辖科室看做是“自留地”,利用为学员办理“培训记录卡”和“从业资格证”之机,向全市14所驾校负责人强索硬要,短短5年时间就坐地收赃2160万元。同时,此人还涉嫌持枪伤害、吸毒贩毒、开设赌场、境外参赌、淫乱嫖娼等多起罪行,他的学历、参军、转干、提拔和干部身份均存在造假问题。经研究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另外,此案涉及的相关人员中,已有20名被逮捕,6名被刑拘,两名仍在“双规”,此案涉及一批公职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市纪委正在中纪委的督办和省纪委的参办下继续调查。
2.运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土地分局局长康自修弄虚作假、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案。2002年9月,市政府决定将禹西路以西的一宗11亩土地划拨给市卫生局。但是在三年后,时任市畜牧局副局长的张斌找到了康自修,康自修在明知这块土地不属于该局管辖范围的情况下,滥用职权,擅自安排办公室主任卫桂青弄虚作假,伪造了一套2002年的土地登记档案,为张斌办理了其中2.48亩土地的使用权证,并且只收取了4万元的土地出让金。按照当时平均基准地价计算,仅此一项国家就损失36万元。后来,这2.48亩土地引发权属纠纷,在社会上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经研究决定:给予康自修、卫桂青二人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
3.运城经济开发区规划分局局长陈惠君受贿案。2006年,运城市御苑置业有限公司到住建局规划科办理规划变更审批手续,时任规划科负责人的陈惠君借机刁难,先是以报建图纸不符合规定不予审批,后来又授意御苑公司多考虑几套方案报批。实际上陈惠君是另有所图,她暗中向御苑公司提出,要以80万元的价格购买该公司开发的两间商铺,而当时这两间商铺的市场价在120万元以上。御苑公司为了顺利办理审批手续,只好答应其要求。经研究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4.市人社局养老失业保险科科长吕波受贿案。2007年10月至2010年7月,吕波在为新绛纺织厂45名职工办理提前病退审批手续期间,不给钱就不办事,先后20次索贿25.8万元,平均每个职工要送给他5700元。大家知道,新绛纺织厂是一个濒临破产的企业,职工生活非常困难,5700元钱对我们来讲可能不算多,但对这45名困难职工来讲可能就是一笔“救命钱”。同时,吕波还存在巧立名目乱收鉴定费、档案管理费、业务培训费,并私设“小金库”40万余元供自己胡支乱花的问题。经研究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5.市林业局林木种苗站站长姚建信自定标准乱收费案。姚建信未经许可,擅自决定以500元至4000元不等的标准,为95家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办理了绿化工程施工三级资质证书,并且不开任何收据,所得款项全部纳入“小金库”胡支乱花。结果是个人得利、国家受损,全市许多重点绿化项目被这些不合格单位承揽到手,造成了大量难以弥补的遗留问题。经研究决定: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
6.垣曲县森林植被恢复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案。2009年11月,省林业厅安排垣曲县开展小浪底水库淹没区森林植被恢复工程,其中一期投资1900万元,分18个标段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但最后所有标段全部弄虚作假,垣曲县林业局局长马永征私下内定了18个工程建设单位并向其透露竞标标底,其中有3家是经常为林业局干绿化工程的“老关系户”,有4家属于马永征照顾其朋友关系,有两家是县林业局内部人员违规参与竞标,有5家是市林业局和垣曲县个别领导干部打的招呼,还有4家属于马永征受贿5万元予以关照的,并且这18个单位大都许诺,在工程款到位后再予以“重谢”。就这样,本来十分严肃的招投标成为一些人暗箱操作的“幌子”,大笔的国家资金流入了少数违规企业的腰包。经研究决定:给予马永征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追究相关领导干部的党纪责任。
7.芮城县发改局局长任干军和市发改委农经科科长苏诗春侵占项目资金案。他们利用为芮城县两个养猪场争取100万元建设项目扶持资金之机,一个擅自收取项目前期费用26万元,一个以解决科室经费为由强行索要9.1万元。经研究决定:给予任干军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给予苏诗春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8.绛县畜牧局局长姜希志贪污受贿案。2009年年初,绛县一个鸡场项目获批上级扶助资金10万元,但款项到位后却迟迟不予下拨。直到同年8月,焦急万分的经营户给姜希志送去4万元,结果十余天后就收到了第一笔拨款6万元;随后在办理第二批拨款手续时,经营户又先后送去了2.1万元的“好处费”和“管理费”。最后,10万元到了经营户手中,实际只剩下3.9万元。同时查明,姜希志还存有贪污、受贿、非法占有以及私设“小金库”共计30万元等问题。经研究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9.永济市公安局看守所部分干警徇私枉法、失职渎职案。2007年2月,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的市畜牧局原副局长张斌在永济市看守所羁押期间,看守所负责人贺欢虎、副所长张广录以及民警张霞,先后接受张斌亲属的宴请、礼品、现金以及提供的旅游、廉价购房等“好处”,使原本属于“重刑犯”的张斌在监所内享受到了各种“特殊待遇”,不仅可以随便打电话,随意出入监室,并且可以随时会见亲属朋友。更为甚者,在2009年8月,贺欢虎3人还合伙炮制了张斌检举网上通缉逃犯的虚假“立功”表现,企图帮助张斌减轻罪刑。看押犯人的干警却和犯人沆瀣一气、狼狈为奸,那么我们的国家机器还有什么强制力和威慑力可言!经研究决定:给予3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此外,永济市看守所还有两名干警也存在收受“好处”、为张斌打电话提供方便的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降级处分。
10.全市8起公路“三乱”案。最近,市纪委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了8起公路“三乱”案件,一共处理了46名责任人,涉及交警、交通、高速、煤运等部门,“三乱”的表现也是五花八门:有利用职权搞创收、违规下达罚款指标的,有只罚款不开票、将款项据为己有的,有勾结车托收黑钱、放黑车的,有收受非法车辆贿赂、充当“保护伞”的,有监守自盗养黑车、公然抗拒上级检查的,还有违反罚缴分离制度、自定标准随意处罚的……市委号召把运城建成向东向西开放的大通道和桥头堡,但这种“三步一岗、五步一哨”,连路都走不通的现实,与我们的目标严重不符,甚至是背道而驰的。因此,对这46名责任人,无论是部门“一把手”还是普通人员,我们一律严惩不贷,非此不足以平民愤、显决心,非此不足以保畅通、促发展。
从上述17起案件的处理结果来看,相当一部分都是重处分。需要说明的是,所有的处分决定都是经过再三斟酌、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后才研究决定的,除了个别问题十分严重、影响极为恶劣的人员,对其他人我们都在法律、纪律允许的范围内,尽量予以从轻从宽处罚。同时,对案件涉及的一些相关人员,我们也本着“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没有牵连过广。这样做,一方面是考虑要对更多的干部进行教育,另一方面,也充分考虑到其所在地方和单位的稳定与发展。希望大家能够理解我们的良苦用心。
通过上述案件,还有两个问题需要引起大家的深刻思考:第一个是“抓班子、带队伍”的问题。为什么有的领导带队伍,部下进步很快,从普通人员到科级干部、从科级干部再到处级干部,过几年就是一个台阶;而有的领导带队伍,却把部下带到了歌厅、桑拿场所甚至是监狱?胡锦涛总书记反复强调要“亲民爱民”,我想,作为一个地方、一个团队的“一把手”而言,首先要亲干部、爱干部。但是你把属下干部都带到“沟”里了,亲和爱到底表现到哪里了?你又怎么可能去亲民爱民?第二个问题是“吸取教训、自我检点”的问题。刚才我提到,出于教育和爱护干部的本意,我们对一些在案件调查中牵连出来的人员,没有给予党政纪处分。但是我了解到,有一些干部恬不知耻、大言不惭,回去后四处吹牛说自己根本就没有问题,是纪委弄错了。在这里,我可以很负责任地告诉大家,凡是被我们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应该说都有问题,区别只在于性质轻重而已。不处分是我们更多地从维护稳定、维护大局、维护发展来考虑,如果你不吸取教训,反而变本加厉,出现了新的问题,我们将会新账老账一起算,到时候恐怕你悔之晚矣。这一点,务必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
二、没有严整治就决不会有宽环境
认真落实高书记提出的“四宽”理念,加快推动运城经济社会发展,这一点必须坚持,决不能有丝毫的动摇。但是深入剖析当前“四宽”落实不到位的原因,关键就在于我们还缺乏扎实过硬、严格有力的推进措施。为此,我们在落实“四宽”要求的同时,还出台了“四严”措施。宽是目标,严是手段,就是要敢于下狠心、出重拳,以铁的纪律、铁的手腕,在全市上下掀起一场声势浩大、摧枯拉朽的环境整治风暴,切实解决影响和损害我市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真正以“四严”推动“四宽”的落实,进而实现我市发展环境的由乱到治。
一是要以严明的责任推动环境整治。责任就是压力,就是推动力、贯彻力和执行力。市委、市政府对这次集中整治工作的决心很大、态度很坚决,特别是高书记高度重视,对《实施方案》亲自把关,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重点就责任问题提出了十分严格的要求。为此,各级各部门必须端正态度,切实以前所未有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来对待此项工作。首先,各级各部门“一把手”是本次整治发展环境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把这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要负总责、亲自抓。在整治过程中,哪个地方或单位发现问题,就首先对“一把手”进行问责,因为“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是“一把手”义不容辞的职责。其次,各级各部门都要树立全局观念,坚决克服部门、本位主义,坚持凡有利于发展环境的事情就不讲条件、不计得失、自觉执行、主动落实;凡涉及多个部门的事情,都要主动协调、密切配合,确保政令畅通、步调一致。第三,要把整治发展环境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范畴,各级各部门都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集中整治目标,层层分解任务,环环定责定人,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切实把整治发展环境作为事关运城的“生命线”,毫不放松地抓紧抓好。
二是要以严格的监督促进环境整治。我们要打破常规,改进督察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切实把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把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形成监督约束的强大合力,确保集中整治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首先要充分发挥专门监督的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大范围督察和重点督察相结合,扎实开展效能建设、行政审批、在岗履职等专项检查,保持监督检查的高压态势。其次要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有计划地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企业代表,对环境建设的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进行明察暗访,不断扩大监督的范围、效率和层次,及时发现问题,尽快纠正问题。第三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要把这次集中整治活动的内容向群众广泛宣传,让社会各界都知道市委、市政府在整治发展环境上是一个什么样的态度,这次集中整治活动要采取哪些措施、解决哪些问题,鼓励和支持新闻媒体、企业商户以及人民群众参与到整治工作中来,大胆揭露、如实反映和坚决抵制损害环境的人和事,切实形成“有诉必理、有理必果、快查快结”的投诉反应机制。
三是要以严肃的纪律保障环境整治。环境不好,多由人致,所以解决这个问题还必须通过“治人”来实现。为此,我们在整治发展环境过程中必须坚持“矫枉必须过正”的原则,切实加大对破坏环境行为的惩处力度,让“高压线”真正带上“高压电”,用严肃的纪律来教育和督促广大干部形成优化环境的共识。一方面要严查典型案件。坚持“谁破坏运城的环境,就砸谁的饭碗”,严肃查处一批虚干懒惰、玩乐享受、乱讲闲话、推诿扯皮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典型案件。对造成恶劣影响的当事人,一律先予免职,随后再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另一方面要强化行政问责。对那些严重失察、疏于监管,本地区、本单位屡次出现破坏发展环境问题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在整治环境中虚于应付、怕得罪人的领导干部,也要予以严格的责任追究,工作不力的“挪位子”,效果不好的“抽凳子”,影响发展的“摘帽子”。适当的时候,我们将召开新闻发布会,再选取一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确保整治工作有声势有力度的开展。
四是要以严厉的考核深化环境整治。今年实行的年度重要工作目标任务考核,犹如一台“引擎”,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在当初设计考核方案的时候,虽然我们还没有开始实施环境整治,但是已经考虑到环境问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所以对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和市直各部门都设置了优化发展环境方面的考核内容。当前,环境整治工作已经全面铺开,那么我们考核“优化发展环境”,最主要的就是考核整治环境工作。下一步,市重考办要对整治工作内容进一步细化量化,科学制定指标,凡所辖地方和部门发生重大环境问题的,整治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以及完不成整治任务、拖了全市后腿的,都要进行严格扣分,特别是对那些环境问题较为集中的地方和部门,要在考核中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年终的时候,我们还要认真兑现考核结果,排名靠后的,对“一把手”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黄牌警告、批评教育;连续两年考核排后的,对“一把手”给予调整职务或免职,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要予以相应处理。
三、没有硬措施就决不会有真效果
整治发展环境关键是要求真务实、动真碰硬,各级各部门要以前所未有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的落实力度、前所未有的工作深度,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努力以真效果、大变化来取信于民。
(一)整治发展环境必须在目标上坚持高抬定位。要努力实现“服务最优、门槛最低、审批最简、信誉最高、安全最好”的“五最”目标。所谓“服务最优”,就是要真心诚意地视投资者为上帝,切实转变服务职能,全面提升服务质量;“门槛最低”,就是要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鼓励投资的政策规定,让技术、资金、人才等生产要素畅通无阻地竞相流进运城;“审批最简”,就是要最大限度地削减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促进整体工作效能呈几何级数提升;“信誉最高”,就是要做到诚实守信、有约必履,形成政府讲信用、企业讲信誉、全民讲诚信的良好风尚;“安全最好”,就是要严厉打击侵犯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确保客商和群众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
(二)整治发展环境必须在推进上坚持环环紧扣。本次集中整治工作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重点整治、监督检查和总结提高5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相应的工作目标和中心任务,各个阶段之间环环相扣,紧密联系。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一环扣一环,环环抓落实,有序推进整个活动,特别是要把重心放在自查自纠和重点整治这两个环节。我们讲:自己查出来总比别人查出来好,自查出来的问题只要及时整改纠正就行,我们会在责任追究方面尽可能从轻从宽;如果错过了这个机会,在重点整治阶段被检查出问题,那么我们决不姑息轻饶,一经查实坚决从严处理。
(三)整治发展环境必须在舆论上坚持营围造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市委、市政府整治发展环境的重大决策和坚定决心,宣传整治发展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集中整治工作营造浓厚氛围。新闻媒体要开辟专题专栏,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同时,对于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事件,要组织开展明察暗访,追根溯源,公开曝光。通过大力宣传引导,真正树立“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个个代表运城形象”的社会共识,切实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努力在全市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整治发展环境的良好局面。
(四)整治发展环境必须在机制上坚持纠建并举。要注重从制度建设入手,努力寻求“治本”的途径和办法,着力创建优化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要借鉴“阳光农廉网”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党务公开,积极推行执法行为公示制度,促进构建规范、高效、便捷的行政权力公开运行机制;要按照横向并联、纵向优化的原则,重建制度规范,再造审批流程,进一步完善网上行政审批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审批的随意性;要建立便捷的项目服务机制,统筹重大项目硬件建设及协调服务工作,全面代理项目审批、环境评价、水电配套及相关建设手续,形成一整套规范化的操作流程。
(五)整治发展环境必须在作风上坚持付诸真功。发展的背后是环境,环境的背后是作风。我们与发达地区的差距,其根本就是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的差距。当前,省委提出要再掀学习弘扬右玉精神新高潮。我想,自然条件极为恶劣的右玉都可以创造出一种不朽精神,作为华夏之根、关公故里的运城,难道就不能创造出一种传承河东文化、体现时代特色的“运城精神”?为此,希望各级各部门都能够以这次集中整治为契机,重新挖掘和大力弘扬关公文化,并将其“忠、仁、义、勇”的精神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忠”就是要恪尽职守,“仁”就是要执政为民,“义”就是要维护大局,“勇”就是要奋力赶超。“忠、仁、义、勇”的核心就在于诚信。希望大家能够牢牢把握这一核心,切实贯穿于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之中,进而重铸忠仁义勇之魂,塑造鲜明运城精神,并使之根植于河东大地,成为运城人的一种品格、一种气度、一种内生的魅力,成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精神砥柱和思想基础!
同志们,环境的优与劣,直接关系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得快与慢、成与败、兴与衰,关系到500多万运城人民最直接、最现实、最根本的利益。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以排除万难的决心、雷厉风行的作风、锲而不舍的干劲、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打好集中整治攻坚战,推进全市发展新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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