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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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Positive versus Normative analysis) 实证分析方法2008年12月27日 星期六 11:30

纯理性的、纯思辨的分析在法学研究中的局限性越来越明显,司法实践越来越需要实证分析的方法。实证分析的方法,就是如何获得知识的知识,怎样获得一个研究成果的过程和方法。实证分析强调三个意识:样本意识、量化意识、半知意识,还必需具备三个条件:理论资源、案例资源、量化分析手段。

实证分析方法  国人通常理解的实证分析是指:用统计计量方法对经济数据进行处理的分析方法。实际上这只是经济学计量分析方法,它只是实证分析方法的其中一种方式,不是实证分析的全部。斯坦利·旺
(Stanley
Wong}所写的词条的解释是“实证经济学是经济学中对经济现象进行描述与解释的一个分支,而规范经济学的内容则致力于对实证经济学的应用,其目的是就实际问题,包括公共政策问题而提出建议。
  假设有两个人正在讨论最低工资法,这是你听到的两种表述:
  甲:最低工资法引起了失业
  乙:应该提高最低工资
  现在不管你是否同意这两种表述,应该注意的是,甲和乙想要做的事情是不同的。甲的说法像一个科学家:他作出了一种关于世界如何运行的表述。乙的说法象一个决策者,他作出了他想要如何改变世界的表述。

  一般说来,关于世界的表述有两种类型。一种类型,如甲的表述,是实证的。他们做出关于世界是什么的表述。第二种类型,如乙的表述,是规范的。规范表述是命令性的,他们作出关于世界应该是什么的表述。

  实证和规范的主要差别是我们如何判断他们的正确性。从原则上说,我们可以通过检验证据而确认或否定实证表述。
  上面几段是经济学书上的解释。挺朦胧的。
  我认为可以这样理解。你在研究问题时通过事例和经验等从理论上推理说明,那就属于实证分析。而在研究问题是通过严格的数理方法推导用方程或图形等证明,那就属于规范分析。


"实证分析" 英文对照 example analysis; case analysis; empirical analysis;


"实证分析" 在学术文献中的解释

1、实证分析是指借助对经验事实的描述通过诉诸事实来解决人们经验事实中所遇到的问题.它注重人的现实功利要求追求结果的时效性
文献来源

2、[1]在经济学中,所谓实证分析,是指分析经济现象“是什么”的方法,即是对事实判断的分析,也即对客观事物的状况及客观事物之间的关系是什么的事实性陈述的分析
文献来源

3、所谓实证分析是指作者从客观地考察和分析各国经济和法律的大量史实入手有所发现从而得出结论.再次是在什么样的条件下说的
文献来源

4、有学者认为,所谓实证分析是指按照一定程序性的规范进行经验研究、量化分析的方法.它由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程序、经验和量化


浅谈实证分析
                                    

近年来,实证分析方法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学者的重视和青睐,它极大程度的扩展了方的范围,更容易的将各个学科的方法交叉进行使用。同时它还保证了分析的基础建立在实证调查的资料之上,更增强了分析结果的可信程度。

与其他新兴方法、观点一样,实证分析在某些学者那边,有盲目抬高之嫌。也许是文人相轻的心理,一些人进行实证分析的同时,也夸大了它的作用,而有意思无意的贬低那些进行逻辑分析的学者。其实打击别人不一定抬高自己,实证分析一方面还不够成熟,另一方面它也有它的局限。

首先就是实证分析的重点应在“分析”之上,实证只是手段,没有分析那只是一堆干巴巴的数字。也就是说没有纯粹的“实证分析”,它离不开逻辑思维等其他相关方法。

其次就是实证分析的样本问题。也就是样本是否有代表性,有多大程度的代表性?如果说分析一个适用范围较窄的问题还能游刃有余的话,那么分析适用范围较大的问题的时,恐怕就很吃力。这位女博士在分析问题时是选了三个中级法院。但也许她所能得到的结论只能适用于这几个法院,或与之类似的法院,而无法代表更的范围的法院的具体情况。而且她所选的法院分别处于不同的经济发展程度的地区,也就是说更加注重地区经济发达程度对法官流动的影响。经济条件制约或激励人事流动,恐怕这个用逻辑推理也能推导出来。而且她所选的样本也似乎欠考虑人文环境对法官流动的影响,同样时法官流动,同时是发达地区,可能北京人和上海人的观点就不同;那么同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可能南方人与北方人的观点也会有差异,少数民族和汉族之间也会有差异,少数民族也许更愿意固守田园。而若要进一步扩大调查样本的范围,那么成本也会相应的提高,从而使整个调查遇到困难。

再有就是实证分析中常用的调查问卷和现场访谈问题。首先有个调查问卷的问题设计的是否科学?是否能够由这些问题就能准确的推导出相关结论?还有问题设计的是不是足够引起被调查者的兴趣,使他能够认真的回答这些问题而不是应付了事?最有问题的也许是现场访谈,调查者是否有足够的魅力和能力使得被调查这实话实说?尤其是面对一些较为敏感的问题?如果这方面不能尽善尽美,那么取得的资料就会有瑕疵,建立在这样的资料上的结论的可靠性自然也可想而知。

我并不是贬低实证分析的作用和效果,相反我还是相当重视实证分析在研究中的应用的。这里需要注意的可能就象对待流行歌曲一样,不能因为它目前的流行而就忘我的接受它的一切,实证分析只是研究方法之一,它需要其他方法的辅佐和配合,它不是仙丹妙药,更不是救命稻草。


实证分析方法
实证的分析工具
实证分析要运用一系列的分析工具,诸如
个量分析与总量分析、
均衡分析与非均衡分析、
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
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
逻辑演绎与经验归纳、
经济模型
以及
理性人的假定等等。
我们这里着重介绍在经济学中应用最多而在前面又未曾有过说明的均衡分析、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经济模型。
1.均衡分析。
均衡(equilibrium)是从物理学中引进的概念。在物理学中,均衡是表示,同一物体同时受到几个方向不同的外力作用而合力为零时,该物体所处的静止或匀速运动的状态。英国经济学家马歇尔(Alfred Marshall)把这一概念引入经济学中,主要指经济中各种对立的、变动着的力量处于一种力量相当、相对静止、不再变动的境界。这种均衡与一条直线所系的一块石子或一个盆中彼此相依的许多小球所保持的机械均衡大体上一致。均衡一旦形成后,如果有另外的力量使它离开原来的均衡位置,则会有其他力量使它恢复到均衡,正如一条线所悬着的一块石子如果离开了它的均衡位置,地心引力立即有使它恢复均衡位置的趋势一样。均衡又分为局部均衡(partial equilibrium)与一般均衡(general equilibrium)。局部均衡分析是假定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来分析某一时间、某一市场的某种商品(或生产要素)供给与需求达到均衡时的价格决定。一般均衡分析在分析某种商品的价格决定时,则在各种商品和生产要素的供给、需求、价格相互影响的条件下来分析所有商品和生产要素的供给和需求同时达到均衡时所有商品的价格如何被决定。一般均衡分析是关于整个经济体系的价格和产量结构的一种研究方法,是一种比较周到和全面的分析方法,但由于一般均衡分析涉及到市场或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而这些又是错综复杂和瞬息万变的,实际上使得这种分析非常复杂和耗费时间。所以在西方经济学中,大多采用局部均衡分析。
2.静态分析、比较静态分析和动态分析。
宏观经济学和微观经济学所采用的分析方法,从另一角度看,又可分为静态、比较静态和动态分析。
静态分析(static analysis)就是分析经济现象的均衡状态以及有关的经济变量达到均衡状态所需要具备的条件,它完全抽掉了时间因素和具体变动的过程,是一种静止地孤立地考察某些经济现象的方法。比较静态分析(comparative static analysis)就是分析在已知条件发生变化以后经济现象均衡状态的相应变化,以及有关的经济总量在达到新的均衡状态时的相应的变化,即对经济现象有关经济变量一次变动(而不是连续变动)的前后进行比较。也就是比较一个经济变动过程的起点和终点,而不涉及转变期间和具体变动过程本身的情况,实际上只是对两种既定的自变量和它们各自相应的因变量的均衡值加以比较。动态分析(dynamic analysis)则对经济变动的实际过程进行分析,其中包括分析有关总量在一定时间过程中的变动,这些经济总量在变动过程中的相互影响和彼此制约的关系,以及它们在每一时点上变动的速率等等。这种分析考察时间因素的影响,并把经济现象的变化当作一个连续的过程来看待。
在微观经济学中,无论是个别市场的供求均衡分析,还是个别厂商的价格、产量均衡分析,都采用静态和比较静态分析方法。动态分析在微观经济学中进展不大,只在蛛网定理(cobweb theorem)这类研究中,在局部均衡的基础上采用了动态分析方法。在宏观经济学中,则主要采用的是比较静态和动态分析方法。凯恩斯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中采用的主要是比较静态分析方法。而其后继者们在发展凯恩斯经济理论方面的贡献,主要是长期化和动态化方面的研究,如经济增长理论和经济周期理论。
3.经济模型。
经济模型(economic model)是指用来描述所研究的经济现象之有关的经济变量之间的依存关系的理论结构。简单地说,把经济理论用变量的函数关系来表示就叫作经济模型。一个经济模型是指论述某一经济问题的一个理论,如前已指出,它可用文字说明(叙述法),也可用数学方程式表达(代数法),还可用几何图形式表达(几何法、画图法)。
由于任何经济现象,不仅错综复杂,而且变化多端,如果在研究中把所有的变量都考虑进去,就会使得实际研究成为主可能。所以任何理论结构或模型,必须运用科学的抽象法,舍弃一些影响较小的因素或变量,把可以计量的复杂现象简化和抽象为为数不多的主要变量,然后按照一定函数关系把这些变量编成单一方程或联立方程组,构成模型。由于建立模型中,选取变量的不同,及其对变量的特点假定不同,因此,即使对于同一个问题也会建立起多个不同的模型。

经济科学中的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

不仅需要一定的理论假设、推论、定义,而且更需要有足够的实际材料(既包括数字材料,也包括文字的过程的描述材料)的实证。只有通过对理论假设、推论、定义的有效的实际谁证,经济理论才能成为一种真正的科学理论,否则理论只能停留在假设、定义的基础上。 实证分析或者实证研究是经济学的一种分析方法,相应的经济学叫“实证经济学”,英文为“positive economics”。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有两个误区:一是经常把“实证”与“理论”对应起来。我们经常看到这样的论文题目:《关于×××的理论与实证分析》。其实,实证分析可以是很理论的,甚至是纯理论;实证分析也可能是经验的。这类题目的作者没有搞清楚“理论”“实证”“经验”之间的区别和联系:“理论”与“实践”或“经验”相对,“实证”与“规范”相对。

上述题目应该改为《关于×××的理论与经验分析》。二是把实证与规范分析“两分”。其实根本不存在所谓的“纯实证科学”和“纯规范研究”,除非是宗教。
概念是否需要讨论?是否需要实证?我想这是个不需要在这里回答的问题。因为这是常识。
那么,究竟什么是实证分析呢?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理解。国人通常理解的实证分析是指:用统计计量方法对经济数据进行处理的分析方法。实际上这只是经济学计量分析方法,它只是实证分析方法的其中一种方式,不是实证分析的全部。如果把这当实证分析,当然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研究相对这方面不足,这也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研究需要改进的地方。
但是,实证分析不止于此。我们看看《新帕尔格雷夫大词典》的解释:斯坦利·旺 (Stanley Wong}所写的词条的解释是“实证经济学是经济学中对经济现象进行描述与解释的一个分支,而规范经济学的内容则致力于对实证经济学的应用,其目的是就实际问题,包括公共政策问题而提出建议。经济学这两个分枝间的区别,往往从它们各自提出的问题中而得到反映。实证经济学的问题是“是怎样 “;而规范经济学的问题是“应该怎样 ”。
也就是说,对经济现象进行客观描述和解释方法就是实证分析,而采用什么手段进行描述和解释则与此无关。它与规范分析都是经济学研究不可缺少甚至是不可分割的方法。任何一个经济学理论都是这两个分析方法结合的结果。但是,萨谬而森由于其所处的特殊政治环境,为避免招致“麦卡锡主义”迫害,聪明地把经济学“一分为二”:规范经济学和实证经济学(作为分析方法,不是萨的发明),然后把涉及政治内容的部分扔给所谓的“规范经济学”。
由于萨谬尔森名声太大,他的“两分法”影响很深,尤其在中国还在向学生传授他在特殊情况下的两分法。梁小民在《经济学是什么》还说:“实证分析得出的结论是客观的,可以用事实进行检验;规范分析得出的结论是主观的,无法进行检验。”
关于实证科学与规范科学的科学性问题,“两分法”论者认为规范分析是主观的、任意的、超出理性认知的,而实证分析是客观的,所以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的区分是经济学科学性与非科学性的区分。
这种做法即使在西方经济学界也有很大争议。这种两分法的不科学性已经得到经济学界的认识。在《新帕尔格雷夫大词典》的同一词条,有这样的描述:“一些有意义的理论发展削弱了区分实证与规范经济学的合理性,对价值判断作理性的讨论已被表明是可能的。最好的例子是阿罗(Arrow, 1951年)的所谓不可能理论。…….济理论发展的基础—萨缪尔森C1938年)的消费者行为的显示偏好理论就是例子之—正被表明是难以实现的(旺,1973年)。一些经济学基本而简单的概念,如价格和数量,下不具备可观察性,而实际上是理论性的。 ……..事实与价值间的区分是重要的。然而这并不是应当遵循的唯一的方法论规则。”也就是说,把它们分开既不可能,也不是科学的态度原来认为的只有“实证经济学”能进行理性分析的论断是错误的。
至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实证分析的关系问题,如果把实证研究理解为用统计和计量工具对经济数据进行处理的话,则这正是当前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研究的弱项,是需要向其它经济体系学习以丰富自己分析工具的地方之一。但传统马克思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是解决不同问题的,在解决传统问题时,马克思经济学不一定要用计量实证方法;但当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也需要解决一些“静态问题”,借鉴计量实证分析是必要的。
问题是,计量方法只是实证分析的方式之一,换言之,实证不一定需要计量。用实证的本来意义分析,马克思经济学主张的历史与逻辑统一的分析方法,实乃规范与实证有机结合的方法。也就是说,实证与规范分析是不能分开的。马克思的历史分析方法乃最大的“实证”,是摆脱了“静态”局限的“动态实证”。

法理学学习笔记——实证分析方法

    实证分析方法也是法学研究的一种基本方法,其主要持点是通
过对经验事实的观察和分析来建立和检验各种理论命题。所谓经验
事实是可以通过人们的直接或间接观察而发现的确定的事实因素。
对于法学的实证研究而言,经验事实既包括与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有
关的一切社会事实,也包括法律文本中的词语、句法和逻辑结构等事
实因素。在法学研究中,可资运用的实证分析方法有许多具体形态,
其中最主要的有以下几种。
    社会调查的方法。社会调查是法学进行实证研究的最基本的方
法。为了使我们的法学研究摆脱理论脱离实际的不良学风,大力开展
社会调查是非常必要的。法学所进行的社会调查其课题和范畴是极
其广泛的,诸如治安状况的调查、社会组织的调查、法文化的调查、法
行为的调查、法实效的调查、法角色的调查和风俗习惯的调查等等。
社会调查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一般可分为普遍调查、抽样调查、
典型调查和个案调查四种。为了使社会调查达到预期目的,法学工作
者在选择一种调查方式(如典型调查或抽样调查等等)之后,还必须
学会熟练地运用一些接触事实、收集资料的技术性方法,如观察法、
实验法、参与法、访谈法和问卷法等等。这些技术性方法只有经过专
门的学习和训练才能准确地掌握。调查者如果不具备这方面的知识,
则调查结果的可靠性和根据调查结果所做出的推论的科学性就很难
保证,
    历史考察的方法。一切社会现象部有其产生、发展的历史。如果
抛开历史的联系,那么,无论是经济现象、政治现象、宗教现象还是法
律现象都不可能得到正确的理解和把握。正如列宁所指出的那样:
“为了解决社会科学问题,为了真正获得正确处理这个问题的本领而
不被一大堆细节或各种争执意见所迷惑,为了用科学眼光观察这个
问题,最可靠、最必需、最重要的就是不要忘记基本的历史联系,考察
每个问题都要看某种现象的在历史上怎样产生,在发展过程中经过
了哪些主要阶段,并根据它的这种发展去考察这—咯物现在是怎样
的”。进行这种历史的考察可以使我们从总体上把握法与经济、政
治、文化相互作用的历史脉络,加深我们对历史唯物主义法律观的理
解并为研究现实问题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比较的方法。对法现象的比较研究一般可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
横向的比较,一种是历史的比较。横向的比较是法学中最常用的比较
方法,其中国际间的比较已发展成为法学的一个独立分科,被称为比
较法学。由此足见比较方法在法学研究中的重要地位。然而,国际间
的比较并不是横向比较研究的唯一形式,对国内不同地区的法现象
也可以进行比较研究,如比较研究不同地区的治安情况,比较研究城
市和农村中法的实效,比较研究沿海发达地区和内地不发达地区的
法意识等等。历史的比较是按照法现象的时间顺序进行比较研究。通
过对不同历史类型法制以及同一类型中不同时朗法制度的比较研
究,我们可以从中得到很多具有启发性和实用性的知识。这无论对于
法制建设还是对于法学理论的完善都大有稗益。
    逻辑分析方法。任何科学理论的建立都必需借助于逻辑推理,法
学自然也不能例外。逻辑分析方法的具体形式有很多,如归纳与演
绎、分析与综合、比较与分类、科学抽象法、数学模型法等等。这些具
体形式在法学研究中部有其独持的作用,例如,法学研究考可以用演
绎法从法的原则中推论出具体的法规则,可以用分类法来划分法的
部门,可以用科学抽象法提炼法学的基本范畴等等。因为法本身就是
一种由各种规则构成的内在统一、结构严谨的体系,所以,正确使用
逻辑分析的方法对于全面、准确地了解法的内容和形式是十分有益的。
    语义分析方法。语义分析方法在法学研究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
作用。这是因为.在法律领域中,语言的功能不仅是一般性地交流思
想。立法、执法和司法机构止是通过语言的操作来划定权利与义务的
界限,从而宣告和推行国家意志。在此语言成为传达国家意志和指令
的载体,立法过程、执法过程和司法过程本身都伴随一个语言的操作
过程。因而,如何正确地使用和解释法律用语,就直接与秩序和人们
的切身利益联系在一起了,如果不能合理地对法律用语进行解释,或
者法律本身就是语义含混和前后矛盾的,那么,法律就难以承担起自
己的使命。这时,法律就不能充分地保护它所应当保护的利益,也不
能有效地制裁它应当制裁的行为,在利益关系高度复杂化的现代社
会,就更是如此。另外,在建构法学理论、表达法学观点的学术活动
中,如果不能准确和合理池使用各种概念和术语,也会引起思想交流
的障碍和理论的混乱。因此,近、现代法学十分注重语义分析方法的
运用。当然,西方某些法学派别过高估价语义分析方法的地位和作
用,甚至将其视为法学研究最根本的和首要的方法,这种观点确实不
足为训。但是,必须充分承认语义分析方法的独特功能,这一方法的
运用,对于法制建设和法学研究都是十分有益的。

规范分析方法  规范分析方法是以一定的价值判断作为出发点和基础,提出行为标准,并以此作为处理经济问题和制定经济政策的依据,探讨如何才能符合这些标准的分析和研究方法。

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Positive versus Normative analysis)
     这两个概念有些像实然与应然,前者描述世界是什么样子(描述性的),后者描述世界应该是什么样子(说明性的)。

--实证表述:企图描述世界是什么的观点(Positive statements: claims that attempt to describe the world as it is)

--规范表述:企图描述世界应该是什么的观点(Normative statements: claims that attempt to prescribe how the world should be)

     这两种表述的关键区别在于我们如何来判断其有效性(validity)。原则上,实证表述是可以通过对证据的检验来肯定或是否定的;而规范表述除了事实,还包括价值,判断一项政策是好是坏不仅仅看科学事实,还包含我们对伦理道德,宗教信仰,以及政治哲学的看法。当然这两者也是互相关联的,实证分析会对规范分析产生影响,但规范分析结论不仅需要实证分析,还需要价值判断(Value judgement)。

     研究经济学需要记住这两种分析的不同,这是两种不同语言,当经济学家解释经济运行情况时,他使用前者;当提供帮助来改善经济后果时,他使用后者,此时他就是政策顾问。


西方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有实证分析方法和规范分析方法之分,相应的经济学也有实证经济学(Positive Economics)和规范经济学(Normative Economics)之分
   实证分析方法是在分析经济问题和建立经济理论时,撇开对社会经济活动的价值判断。只研究经济活动中各种经济现象之间的相互联系,运用“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在求证中检验假设”的方法,在作出与经济行为有关的假定前提下,分析和预测人们经济行为的后果。
   实证经济学所力图说明和回答的问题是:(1)经济现象是什么?经济事物的现状如何?(2)有几种可供选择的方案,将会带来什么后果。它不回答是不是应该作出这样的选择的问题。即它企图超脱和排斥价值判断(即关于社会的目标应该是什么,经济事物是好是坏,对社会有无意义的价值判断),实证经济学所研究的内容具有客观性,是说明客观事物是怎样的实证科学。
   经济学的实证倾向产生于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时期,最早区分实证经济学与规范经济学,认为政治经济学是一门实证经济学的是19世纪上半叶的英国经济学家西尼尔。19世纪70年代以后,奥地利的门格尔、英国的杰文斯、法国的瓦尔拉斯提出了边际效用论,使经济学的实证分析跨出了从纯粹逻辑推理到数学公式演译的一大步。20世纪30年代以后,实证经济学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从凯恩斯到现在,西方经济学的主流一直是实证经济学。
  规范分析方法是以一定的价值判断作为出发点和基础,提出行为标准,并以此作为处理经济问题和制定经济政策的依据,探讨如何才能符合这些标准的分析和研究方法。
   规范经济学研究和回答的经济问题是:(1)经济活动“应该是应该是什么”或社会面临的经济问题应该怎样解决;(2)什么方案是好的,什么方案是不好的;(3)采用某种方案是否应该,是否合理,为什么要作出这样的选择。
   规范经济学涉及到对经济行为和经济政策对人们福利的影响和评价问题,涉及到是非善恶,合理与否问题,与伦理学、道德学相似,具有根据某种原则规范人们行为的性质。由于人们的立场、观点、伦理和道德观念不同,对同一经济事物、经济政策、同一经济问题会有迥然不同的意见和价值判断。对于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办的问题,不同的经济学家可能会有完全不同的结论。
   经济学究竟是实证经济学还是规范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界目前仍在争论。一般地说,西方经济学的正统学派如凯恩斯主义学派和货币主义学派,比较重视实证分析方法;而非正统学派如新制度经济学则比较强调规范经济分析。其原因是正统学派经济学是在大垄断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它的任务是为垄断资产阶级及其政党出谋划策,它不愿意也不可能揭露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弊端。非正统经济学派基本是小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它奉行改良主义路线,试图按小资产阶级面目来改造资本主义世界,因此,它不可避免地揭露资本主义制度的某些弊端,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是非善恶,亦即价值判断问题,涉及到经济伦理。

 

科学的分界:可证伪性。

经验科学的理论陈述必须满足可证伪条件。

可证伪性:当你提出某个理论假说时,必须同时说明或潜在包含你将放弃这一假说的条件。

实证分析力求描述经济对象的存在、运行状态及其相互之间关系,讨论对象“是怎么样的”这类问题,它主要涉及事实判断,并试图在对象之间建立起联系。

规范分析考察经济行为后果,并提出它们好坏优劣的意见,节假“应该怎样”一类问题,它主要涉及价值判断,并试图在理解和行动之间建立起联系。

从方法论角度看,现代经济学在大部分场合采用实证分析方法,同时也经常运用规范分析方法;由于实证分析符合可证伪标准,规范分析不能满足可证伪原则,因而经济学基本上是一门经验科学,但在规范分析场合则包含了不属于科学方法的因素。

        实证分析是需要花大力气去做调研、分析、理论研究,是需要数据做支撑的。而规范分析则不然,可以建立在一堆假设、判断基础上形成自己的结论。于是国人往往舍难取易,对某事知道一点皮毛,通过规范分析,形成一些似是而非的理论或结论,其实只是思想垃圾。

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的深层关系刍议

  经济研究有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之分。针对我国经济理论界过去(特别是改革开放前)长期只做经济的规范分析,而忽视甚至反对实证分析的状况,近十几年来经济学界较为强调实证分析,在经济研究中重视事实证明和数学工具的使用是正确的、恰当的。但是近年来,又出现了另一种错误的极端,即认为经济研究中只有实证分析才是科学的,并贬低或否定规范分析的价值和作用,甚至认为规范研究是经济研究科学化的障碍。在经济研究中或者片面抬高规范分析,或者片面抬高实证分析的极端态度在我国是有其一定历史原因的,早期经济研究过分偏重规范分析是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