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矿业权市场建设实践与探索(下)-中国矿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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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矿业权市场建设实践与探索(下)
http://www.chinamining.com.cn 2010年01月11日 作者:张 旭 编辑:姜丽丽
贵州省矿业权市场的建设实践有很多经验和启示。
创新探索是前提
2006年以来,贵州省始终坚持以市场方式配置资源,提高矿产资源管理水平,坚定不移地走创新发展之路,并采取多种措施,为矿业权市场健康发展创造条件。
一是创新发展思路。为了加快矿业权市场规范建设,2006年,贵州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了“矿业权储备与交易统一”的改革思路,破除计划经济体制形成的矿业权无价值的旧观念,牢固树立探矿权、采矿权招拍挂是实现矿产资源市场配置最佳方式的新发展理念。
二是创新工作方法。2006年,贵州省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省级矿业权有形交易平台,使矿业权在阳光下流转,这不仅确保了国有资源的增值,更为供需双方打破了壁垒,架起了桥梁。2006年~2008年,仅省级矿业权交易平台招拍挂就出让矿权13宗,出让价款达4.18亿元,占该省矿业权出让总宗数的0.5%、价款的75.17%。同时,该省以中小型矿山企业为突破口,全面停止了采矿权行政授予和协议出让,并大力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让非国有经济成分的企业也享有与国有企业平等的使用资源的权利。
三是创新管理体制。该省国土资源厅从2006年以来,建立并规范了“窗口办文”、内部网上会审、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一系列矿权审批登记发证管理制度;集中精力对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对矿业权进行了实地全面核查;针对矿业权市场建设的现状、存在的原因以及易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会同该省监察厅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对矿业权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修订;立足该省矿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战略利益,积极编制和完善该省各类矿产资源的勘查和开发规划,并明确提出,对不符合规划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四是创新服务方式。为了更有效地培育和壮大矿业权市场,贵州省一方面用需求启动市场,引导市场,积极探索适应市场需求的服务方式;另一方面实行政务公开,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简化审批、发证程序,促进了管理水平的提高和服务意识的增强。
深化改革是关键
贵州省始终把体制改革与机制重建放在首要位置,有效地促进了矿业权市场的科学发展。
一是深化矿业权管理体制改革。为了统筹矿业权规范建设,2006年6月,该省在全国率先推行矿业权储备交易与省级矿业权交易平台为一体的改革。这一改革,促使政府对一些找矿“靶区”进行投资,做好必要的普查或详查,降低了前期勘查风险,促进了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参与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局面的形成,从而达到共同投资、共担风险和共享收益的目的;确保了政府出资的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项目得以全面实施,强化了矿业权资产管理,增强了政府对矿产资源需求的调控能力;规范了地质勘查周转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优化了矿产资源勘查规模和结构,推进了矿产资源矿业权收购与储备工作的有序开展,促进了矿业权二级市场的培育和规范,加快了矿业权市场体系的建立健全。
二是规范矿业权审批。2006年以来,贵州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业权管理的意见》,并通过提高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准入门槛、严格矿业权管理等方面的改革,有效地推进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了矿业权市场建设,为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扩大招、拍、挂矿种范围。2006年以来,该省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规定的分类目录,除了把第一类的铝土、铅锌、钼、镍等矿产,第二类的煤、磷、铁等矿产和第三类建筑用的石灰岩、砂岩等矿产的矿业权纳入招、拍、挂出让以外,还结合该省实际,把各级矿产资源规划确定的铝土矿、金矿勘查区块和沉积型硫铁矿的矿业权也纳入招、拍、挂出让的范畴。这不仅使招、拍、挂的矿种得到了扩大,而且还对矿业权市场的繁荣起了促进作用。
四是积极探索地质勘查工作新机制。2006年以来,该省在财政十分有限的条件下,率先在全国利用省级矿业权价款收入的20%建立了省级地质勘查周转金,有效推进了贵州矿业权一级储备工作的全面展开。
五是探索建立地质找矿新机制。贵州省本着“风险共担、责任共负、利益共享”原则,探索建立了按照投资份额分配的地质找矿新机制。这不仅整合各方优势、调动了各方的积极性,改变了单一由国家找矿的现状,实现了地质找矿新的突破,而且还推进了优势矿种整装勘查项目合作,为加快该省煤电铝一体化和煤电磷一体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制度建设是保障
一是坚持制度管事。2006年~2009年,该省先后制定并出台了《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实施〈矿业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贵州省地勘基金项目专项审计制度》等10余项规章制度,有效地促进矿业权储备交易管理的规范。
二是加强政策性法规建设。始终把法制建设作为推进矿业权市场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来抓,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具有地方性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使矿业权市场建设有法可依。如2006年,贵州省出台了《贵州省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2008年出台了《关于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兼顾“三者”利益建设和谐矿区的意见》,提出统筹兼顾当地政府、矿山企业、矿区群众的利益的方法,真正做到“护我环境、惜我资源、利我地方、惠我群众”;2009年又出台了《贵州矿业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科学管理是基础
要加快矿业权交易市场的科学发展,需要科学的管理。
一是搞好一级储备,不断壮大矿业权一级市场。搞好一级储备是矿业权市场科学发展的基础。加快矿业权交易市场的科学发展,关键是强化科学管理的基础。自2006年以来,该省一方面加大力度从“国家煤炭规划区矿业权设置方案、国家矿产地、专项规划区”资料中,多渠道筛选矿权(矿区),纳入国家储备。仅2008年至2009年上半年,就有125宗矿权(矿区)列入后备项目库。另一方面,积极推进省级地勘周转金项目实施,增大国家储备量,为宏观调控、有序投放作好战略储备。截至2009年8月,贵州省先后投入6.8亿元,实施了涉及煤、磷及稀土等95个项目的普查、详查,进而扩大了一级储备。同时,该省还进一步加强了地勘基金项目库建设。截至2009年8月,该省已对近200个项目进行逐个录入。
二是规范二级市场。2006年以来,该省建立和完善了以《贵州省矿业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为依托、以《关于贯彻落实〈贵州省矿业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为载体和以《关于矿业权转让有关税费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为纽带的三位一体的政策体系,有效地规范了矿业权转让行为,繁荣和活跃了二级市场,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保障了资源性资产权益。
三是完善中介服务平台。2006年以来,贵州始终围绕矿业权出让、转让、租赁等事项开展工作,积极推进矿业权市场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同地质勘查、采选冶企业、资产拍卖、矿权评估、储量评审和法律服务等机构的合作,规范中介服务。
四是强化矿业权转让的税费征收管理。为了加强矿产资源管理,规范行业操作,强化监督管理,2009年,贵州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同税务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矿业权转让有关税费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在全国率先建立起了将矿业权出让与税务征收连结为一体的管理机制,使该省矿业权市场建设走上了更加公平、公开、公正、规范的道路。2009年7月至11月,该省矿权储备交易局交易平台转让矿权13宗,转让合同金额2.37亿元,涉及税收0.3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