蹊跷王宇案结局:伤害罪成立 获刑两年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5:28:52
女律师王宇在被超期羁押的状态下,经历了为期两年的铁路司法全程——从铁路派出所到铁路检察院,再到铁路法院,最后得到一份有罪裁判  【财新网】(记者 罗洁琪)无论是律师的雄辩和质疑,还是家属的上访伸冤,都无法改变王宇在铁路司法制度下的命运。

 

王宇案事发地点天津西站

  11月24日,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发出二审裁定书,维持一审判决,即王宇在天津西站与铁路工作人员发生肢体冲突,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向被害人赔偿物质损失12万余元。(相关报道,参见《新世纪》周刊 2010年第33期:“蹊跷王宇案”)

  女律师获刑

  当二审裁定姗姗来迟之时,王宇已经被羁押了近两年。2008年12月9日,王宇突然被天津西站派出所警察从北京家中带走,事因半年前,王宇在天津西站和工作人员发生了冲突。

  冲突缘起于一场寻常的送别。2008年5月4日,送友心切的37岁北京女律师王宇,进入天津西站。手持站台票,欲前往月台,被几个检票口的工作人员拦截,双方发生了短时间的肢体冲突。

  王宇的丈夫告诉财新记者,他进站后,找不到妻子。在往回跑时,看王宇躺在地上,其身后躺着一男一女。当王宇正往起爬的时候,一名男性铁路工作人员用脚踢王宇的腿、腰和臀部。

  当日事后,天津西站派出所把王宇叫去问话,并做了笔录。王宇自认为是受害人,要求把其他当事人叫来对质,遭到警察拒绝。于是,愤懑的王宇去医院疗伤前,先去了天津铁路公安处督察队,投诉“民警执法不公”。

  可是七个月后,2008年12月10日,王宇突然被刑事拘留,涉嫌故意伤害罪。事由是:在5月4日的争执中,王宇一记耳光将天津西站的男职员打聋致重伤,另外还推倒一女职员,使其臀部受伤。

  对此,王宇的辩护律师李平贵称,王宇作为一个弱女子,没有学过武术,面对四个身强力壮的检票员的围攻,竟能将高高大大的男人打成重伤,且打倒三人、连伤二人,令人难以置信。

  被羁押了15个月之后,2010年3月,王宇等到了一审结果。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判决:故意伤害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五个月后,8月10日,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二审裁定:在原审判决中,部分事实不清,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王宇的辩护律师李平贵说,在本案中,存在明显程序瑕疵,揭示了铁路司法的诸多缺陷。重审开庭前,他对案件的结局表示过忧虑,“铁路局向铁路的警察、检察院和法院提供财政支持。都是一个爹的孩子,自家的事,能独立审判吗?”

  事实表明,后来的裁判并不能扭转王宇的命运。2010年9月21日,一审法院作出重审判决,将原判决中认定的“故意”改为“过失”,并减少了半年刑期,认定王宇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

  2010年11月18日,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裁定,维持上述一审重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