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故意伤害罪邓玉娇被起诉至巴东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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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故意伤害罪邓玉娇被起诉至巴东法院 作者:猫眼看人  出处:猫眼看人  时间:2009-6-6 6:55:07 涉嫌故意伤害罪邓玉娇被起诉至巴东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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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经网》北京专稿/记者 王和岩】备受瞩目的“邓玉娇刺死官员事件”又有新进展。巴东县检察院目前已经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邓玉娇起诉至巴东县法院。
    据《财经》记者了解,6月5日下午,邓玉娇两位来自湖北的辩护律师收到巴东县法院依法送达的起诉书。检察机关认为邓玉娇具有防卫过当、自首等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
    
      此前,巴东县公安局以邓玉娇涉嫌故意伤害罪(防卫过当)向巴东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后,两位律师到巴东县检察院依法查阅、复制了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并到事发现场进行了详细查看。
    
      另外,两位律师还再次会见了邓玉娇,对相关重要事实进行核实,并就邓玉娇一案的定性及相关问题,向检察院表达了律师的看法和意见。
    
      目前,两位律师正在积极为邓玉娇案做开庭前的准备工作。
    
      《财经》记者获悉,关于邓玉娇精神病鉴定报告已经出来,但具体结论尚不得知。
    
      据此前的巴东警方通报,5月10日,在巴东县野三关镇雄风宾馆“梦幻城”,邓玉娇因拒绝该镇招商办主任邓贵大、副主任黄德智等三人提出的“异性洗浴服务”要求,被邓贵大两次“推坐”在沙发上。此后邓玉娇用水果刀刺击邓贵大,邓不治身亡,黄德智手臂受伤。
    
      5月31日,当地警方最终做出“防卫过当”的认定,并于同日将邓玉娇案移送巴东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公安机关认为邓玉娇在遭受到黄德智、邓贵大强迫要求陪其洗浴,被拒绝后又拉扯推搡、言词侮辱等不法侵害的情况下,持刀将邓贵大刺死、黄德智刺伤,其致人死伤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不过,警方同时认定,邓玉娇具有自首情节。因为她在案发后,用自己的手机拨打110报警,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
    
      此前,警方已根据两位律师的申请并考虑到邓玉娇的身体状况,对邓玉娇变更了强制措施,由拘留改为监视居住。目前,邓玉娇由家人陪伴生活。
    
      依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第19条的规定,“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由中级法院直接一审,所以司法实践中,涉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犯罪的案件原则上一审都公诉到中级法院。但此次邓玉娇案一审法院即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