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工人文化宫发展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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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05-06 访问次数: 字号:[大中小 ]
工人文化宫,顾名思义是以工人和劳动者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文化场所,是各级总工会直属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追溯历史,全国县级以上城市早在上世纪50年代就相继成立了工人文化宫、俱乐部,人们都习惯称它为“工人之家”,曾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我区工人文化宫成立于1984年,占地面积14亩,其主体大楼在80年代曾经是主城区十分显眼的建筑。
“昨天”的辉煌
回顾过去,工人文化宫在80年代初和90年代中时,曾经十分红火,当时城市文化生活还处于起步阶段,工人文化宫作为“工人的学校与乐园”,极大的丰富了广大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为加强职工文化建设,提高职工素质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文化宫开展的各种活动可以用丰富多彩来形容,在很多人的印象中,文化宫开办的职工图书馆曾经是一个“亮点”,图书馆各类藏书天天对职工开放,可凭工会会员证免费借阅各种书籍和杂志;文化宫基本上每周会举办一次讲座,涉及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前来听课的人也是各个年龄层次的都有,其中以科普知识、文学讲座最吸引人,几乎场场爆满;每年还要举办多场书画摄影展览从而培养了一大批书画摄影优秀人才;职工业余花鸟鱼虫协会、集邮、篆刻协会等活动频繁;逢年过节文化宫、俱乐部定期举办大型活动,如群众文化体育活动、艺术团演出、灯谜竟猜活动等;此外,文化宫开展的毛笔字、摄影、素描等兴趣培训班更是红红火火,吸引着大批业余爱好者。
曾几何时,工人文化宫、俱乐部是全国广大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最集中、最红火的场所,是工人阶级心中最响亮的品牌,而且多居闹市繁华地段,以致成为一座城市的标志之一。那时的工人文化宫既有文艺演出,也有职工夜校,既有业余团体,又有群众活动,为丰富群众生活、提高职工综合素质、培养各类人才作出了巨大贡献,许多老工人至今谈起工人文化宫依然是津津乐道,记忆犹新。
“今天”的尴尬
说来有些困惑,从上世纪90年代起,由于受到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各地工人文化宫经历了一次重大变革,经济上逐步被逼“断奶”,从全额拨款“养”事业到自负盈亏“找饭吃”,“以商养人”、“以商养文”几乎成了各地工人文化宫不约而同、实属无赖的选择。先是破墙开店,继而出租场地做房东,职工图书馆无钱添新书,工人电影院也生存不下去,唯有卡拉ok歌厅坚持到90年代末,又被社会众多设备优良的歌舞厅所挤垮,再后来有的地方索性把文化宫整体转让,要么成为商品市场,要么改为娱乐中心,大量与“工人”、“文化”不沾边的项目都来抢占这块“黄金宝地”,工人文化宫:工人阶级心中最响亮的品牌,今天显得如此尴尬。尤其是县级文化宫、俱乐部,最困难的时候连职工的基本工资发放都成问题,只好下岗再就业,如今大多县级文化宫只剩下一枚公章一块空招牌了,文化宫的工作人员没能享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应有的待遇,而日渐成为工会的负担,广大职工群众只能慨叹“文化宫里没文化”了。
“明天”的思考与希望
静静地思考,今日中国,工人阶级有他唯一自己的工会,那就是中华全国总工会,有他唯一自己的文化教育活动场所,那就是工人文化宫、俱乐部。工人文化宫的改革与发展是大势所趋,是一种必然,但无论怎么改,其繁荣职工文化的宗旨不能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性质不能变,变了、改了就不再是工人的文化宫了。然而,尽管社会上各种高档娱乐场所在不断增多,却不是大多数普通劳动者以及进城务工人员能“买单”的,工人文化宫、俱乐部满足了全体职工对基本文化需求的多元化,理应得到国家的大力扶持。2003年,国务院颁布了《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把工人文化宫与图书馆、博物馆、青少年宫等单位并列为公益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全国总工会[2005]42号文件《关于推进地方工人文化宫俱乐部改革与发展的意见》也作了充分的说明。全国政协委员、全总宣教部部长谷常生疾呼,应将工人文化宫、俱乐部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统一规划,使其能享受到与政府投资的文化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同等的政策。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坚持把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加大投入力度,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总书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事业指明了方向,使全国各级工会从事职工文化教育工作的同志感到无比振奋,从而引发了我们对工人文化宫、俱乐部“明天”诸多思考与希望。
希望一:工人文化宫、俱乐部作为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经济上对它采用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模式是不公平的,要使这个老品牌焕发青春,真正体现“公益”二字,希望全国总工会协调相关政府部门,尽快按照统筹规划、合理调整、重点扶持的要求,统一下发文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根本问题,对各地工人文化宫、俱乐部加大投入力度,把人员和各项活动经费恢复纳入地方财政和工会拨款之中;同时为文化宫“减负”,减免与公益性事业不相干的多种税收,使其放下包袱,开动机器。
希望二:目前不少县级文化宫的文化阵地、资产被以各种形式侵占或部分侵占,或改做他用。希望地方政府和工会在职工文化阵地建设问题上采取保护和恢复性措施,按照《工会法》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群众享有文化娱乐和学习的权利。
希望三:为建好、管好工人文化宫,希望各级总工会选派本级工会分管职工文化教育工作的副主席,兼任工人文化宫主任,加强领导,帮助文化宫排忧解难处理实际问题,并把他们的“乌纱帽”和工人文化宫的业绩扣在一起。
希望四:作为工人文化宫的自身建设,要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运用科学的激励机制,引进专业人才,一要靠地方政府、总工会的大力支持,二要靠自己动脑筋、搞创新,通过进一步拓展文化投、融资渠道,降低门槛,让社会力量参与到城市文化的营造之中去。
曾经为新中国工运和职工文化事业作出辉煌贡献的工人文化宫、俱乐部,不管是它的“昨天”、“今天”还是“明天”,都是全体职工开展文化和教育活动的主要阵地,是党与工人阶级、工会与职工群众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全国工人阶级和广大职工群众坚信,有党为发展社会主义文化指明了方向,有全国总工会和各级地方政府的政策支持,工人文化宫的“明天”一定会充满希望,再现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