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预防权力腐败的措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14:50:26
杭州市科协副秘书长 孙永岐
权力,系指政治上的强制力,也指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权力是柄双刃剑。正确运用权力,可以造福人民;不当动用权力,谋取小团体利益或个人私利,就会招致人民的唾弃。古今中外,腐败都是权力运行失控,失衡所致。所谓权力腐败,是指执掌权力的某些机关或干部背离公有权力的性质和原则,把权力私有化或关系化、商品化,为个人或小团体谋私利。权力运作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不强,容易造成权力行为的暗箱操作,这是产生腐败的重要原因。另外,执掌权力的行为主体在决策过程中的不科学,造成重大决策的失误,同样会造成权力腐败。两者比较,后者社会影响更大、后果则更严重。权利腐败的实质是公有权被滥用。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绝不能用来谋取个人或少数人的私利。权力意味着责任。权力和责任紧密联系,不可分割。只有责任,没有权力,责任无法履行和落实。只讲权力,不讲责任,权力得不到制约,必然导致权力滥用,损害人民的合法权利。国家公务人员肩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必须廉洁从政,克已奉公,执政为民。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联系市科协党组近几年来,通过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领导决策程序,增强领导决策的透明度和对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并且加强监督等措施,有效杜绝腐败案件发生的实际和自身的粗浅学习,浅谈预防权力腐败的有关措施。
一是加强教育,树立“不愿腐败”的权力观。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少数国家公务人员在纷繁复杂的形势下,经不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以权谋私和腐败变质。究其原因,都是从放弃世界观改造、理想信念动摇开始的。因此,只有加强教育,打牢思想基础,使国家公务人员牢固构筑抵御腐败的思想长城,才能保证正确行使权力。近年来,市科协党组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体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经常集中开展学习先进人物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教育,增强了全体人员的公仆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加强党纪条规教育,使大家掌握有关法规和廉政知识,自觉成为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的模范。
二是加强廉洁从政的道德教育,树立“不想腐败”的道德防线。当前,在社会转型期,由于道德准则的失范、道德观念的错位,引起道德行为的失序的社会现象。这种失序反映在政治生活方面便是权力的腐败,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等现象严重。深究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固然很多,但行为主体的道德观念松懈是其中一个不可勿视的原因。道德观念松懈必然导致行为主体摆脱自觉遵守各种道德规范约束的现象。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定要强化政治行为主体筑起“不想腐败”思想道德防线,从而抑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年初,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协十届会议期间指出,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与青少年树立和坚持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荣辱观是我国古代思想道德传统中,人们进行道德约束和道德评判的重要手段。胡总书记提出的社会主义的荣辱观,是倡导人们树立“遵纪守法为荣、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来以德护法。弘扬优良的德政传统,提高权力主体的自律意识,从而淡化权欲,诚心为民,廉洁公正,为戒徇私。目的是要以德倡廉,强化党员干部的廉政、勤政意识,引导党员干部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通过树立党员干部廉洁公正的道德形象来形成全社会廉洁的风气,进而提高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
三是加强监督,建立“不能腐败”的权力运行机制。监督是对权力的监督制约,防止权力的滥用。实践证明,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没有有效的监督就不会有对腐败现象的真正遏止。强化监督对制约权力、防止权力滥用具有重要作用,也是实现关口前移,使国家公务人员不犯或少犯错误的重要保障。为此,一是要形成严密的监督机制。如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二是要把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行政监督、法律监督结合起来,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三是要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和监督措施,增强办事的透明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四是要加强对重点人员、关键岗位和薄弱环节的监督,对管钱、管人和管物的风险岗位,对重大决策和执行环节,对基建、物资采购等容易发生问题的敏感环节予以重点监督和防范。纪检部门要主动参与,提前介入,加强监督。使监督工作同党员干部和业务工作的实际紧密结合;五是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是重大问题都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决定,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四是严厉惩处,创造“不敢腐败”的社会环境。首先是要完善有关廉政法规的制度。要以法律形式明确界定是非,用客观标准确认廉政、腐败的内涵和外延,用法律规定衡量国家公务员是否有违法乱纪、徇私等腐败行为。其次要严格执法,制定法律的目的是为了运用它来规范人们的行为,调整社会关系,维护和发展政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因此,再好的法律,如果不能在现实生活中得到实现也会失去存在的价值。坚持教育惩处并重,把惩治处腐败分子作为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重要措施。三是要加大惩治力度。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要严惩腐败分子,遏制腐败现象蔓延。特别要查办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重大案件和执法违法和领导干部贪赃枉法、腐败堕落等违法犯罪案件。要加大经济追缴和处罚力度,提高腐败的成本和风险,使腐败分子得到应有的惩处。四是要建立一套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从而使为官者、掌权者不愿腐败、不想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进而达到防止权力腐败现象滋生、漫延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