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预防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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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是人类社会面临的共同问题,是各国政府或多或少都存在的一种社会毒瘤。我国的预防腐败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一贯主张和施政理念,也是中国人民的实践。中国积极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不断的探索中,深知预防腐败的意义与价值,倍加珍惜预防腐败建设的成果。自从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政策30年来,中国创造了一个经济发展的奇迹。伴随经济的高增长,腐败问题突显出来,成为威胁中国经济、政治、社会长远发展的障碍。为此,我们党和政府反腐败的决心非常坚决,在严厉打击腐败的同时,提出了一系列旨在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的战略思想。
一、党和政府对预防腐败工作高度重视
中国的预防腐败工作的发展是与党的建设分不开的。虽然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没有提出预防腐败,但也蕴涵着各时期的预防腐败思想,从纪律建设方面体现了预防腐败的教育理念。主要经历了“一个时期三个阶段”。
回顾改革开放之前,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突出了整风形式,以加强政治思想工作为教育方式的预防腐败有着较为鲜明的特点。早在革命战争年代,毛泽东通过延安整风,使我们党形成了三大作风。之后又告诫全党,务必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教育和警示全党同志要时刻警惕和自觉抵御糖衣炮弹的进攻。毛泽东的这些思想都体现着预防腐败的思想内涵。
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预防腐败的表现形式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十一届三中全会至十三届四中全会,其特点是从“文革”教训中总结出来的不搞群众运动的情况下强调法制地开展反腐败的新途径,突出了靠教育、靠法制、大力强化“两手抓”的思想。这一时期,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强调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两个文明一起抓,一定要有两手。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两手都要硬。这些重要思想,一直指引着改革开放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入、健康的发展。第二阶段,从十三届四中全会至十六大,逐步探索适合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的有效开展反腐倡廉的基本路子。这一时期,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规定了反腐败斗争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格局和领导体制,明确了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
二、中国预防腐败工作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中国的预防腐败经过了不断探索、不断完善的历程。在这个历程中,中国注重继承与创新结合,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腐败问题,取得了中国特色的预防腐败巨大成效。
预防腐败教育广泛而深刻地融入了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之中。我国高度重视反腐倡廉教育,引导领导干部继承优良传统、牢记根本宗旨、心系人民群众,树立公仆意识,不断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教育要面向全党全社会”的要求,大力抓好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洁自律工作,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五进活动,面向全党全社会建设廉政文化,营造了廉荣贪耻的社会舆论氛围。一方面,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树立良好作风教育。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和奢侈浪费行为,促使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另一方面,面向全党全社会建设廉政文化。中央纪委监察部积极协调全国妇联、教育部、国资委、农业部、民政部等相关部委,各牵头部门成立领导机构,下发了专门意见,开展家庭助廉、读书思廉、学习促廉活动,举办座谈会、现场会、研讨会等,稳步推进廉政文化“五进”工作。
预防腐败制度建设力度加大,从政策性措施到体制机制建设效果明显。根据中央纪委法规室、监察部法规司编写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现行法规制度全书》统计,改革开放以来,从1978年12月截止2005年3月,我国现行有效的反腐倡廉制度法规1146件,涉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法规制度167件,包括监督、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专项治理工作、反洗钱、拍卖和招标投标、经济责任审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行政制度审批、财政体制改革、投资体制改革等内容。之后,又出台了一些新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和制度,说明了我国在建设法制化国家和依法办事方面有了非常大的进展,对预防腐败发挥了重要作用。并走过了从政策性措施到体制机制建设的路程。一是政策性措施效果明显。1998年7月,党中央审时度势,果断作出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一律不再从事经商活动的重大决策。同年,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从中央党政机关开始,都要与所办的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在职能、财务、人员、名称四个方面实现全面脱钩。经过一年多的清理和整顿,这些工作顺利完成。二是我国形成了特色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为深入推进预防腐败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1998年11月,中央颁布实施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之后,中央纪委以中纪发〔2005〕10号文件制定了《关于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规定(试行)》,各地区、各部门也随之制定了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纪委组织协调的职责和任务、方式和程序、组织协调的保障等。随后,第一责任人, “一岗双责”, “双签制”等普遍推行。三是我国建立了专业化工作机构。国家预防腐败局的成立与工作规范化的开展,是我国预防腐败科学化、专业化发展的重要标志。
深入推进了监督工作,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大力加强了各项公开工作。我国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障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一是党的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着力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并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发挥各方面监督的积极作用。同时,建立了巡视制度和统一管理制度,强化了监督工作。突出了从源头上、机制上加强对党政“一把手”腐败的预防和监督。二是以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为重点,已逐步成为政府施政和群众监督的重要制度。1999年1月成立了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从此实质性地拉开了我国公开化实施的序幕。200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2004年下发了《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2005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对深入推行“三公开”做出了具体部署。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2003年6月成立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同年7月成立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这两个领导机构与1999年1月成立的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一道,不断加大对政务、村务、厂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力度。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也随着进一步发展,把与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供水、供电、共气、供热、环保、电信、计划生育、公共交通等行业作为办事公开的重点,不断提高了公共新产品和公共报务质量。
中国在预防腐败方面不断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我国积极实施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中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的预防腐败建设仍面临一些问题,加强预防腐败,仍是一项艰巨任务。中国将坚持科学发展观,通过加大对全国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力度,加大协调指导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的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加强预防腐败的国际合作和国际援助,不断探索新时期预防腐败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创新预防腐败的工作方式,推进预防腐败工作体制机制的实施。中国人民正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征程上奋勇前进。随着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中国人民的利益必将得到更好的保障,社会主义预防腐败建设必将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