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生鲜超市蔬菜必须超40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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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5日08:24
台海网8月15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詹文 鲍娜 实习生 黄超群) 厦门的生鲜超市里,蔬菜必须40种以上,鲜活水产品30种以上,而且不能卖家用电器。
近日,厦门市政府下发了《推广生鲜超市改造农贸市场的补充通知》。
对于生鲜超市必须经营的品种和数量,厦门进行了明确规定。
包括蔬菜40种以上 (以净菜为主),其中水叶菜单个品种经营面积应达2平方米以上、数量应达30捆(把)以上;水果15种以上;鲜活水产品30种以上;生冷冻食品20种以上;粮油及其制品30种以上;猪、牛、羊、家禽等肉食品以及蛋品、干杂食品、熟食品、调味品等各类品种基本齐全。
同时,生鲜超市要随时补充生鲜食品,不得断档脱销,并根据需要适时调整品种结构。
非生鲜食品的经营面积(粮油、其他食品、调味品、日用百货等),要控制在实际经营面积40%以下,其中,日用百货经营面积应控制在实际经营面积的16%以下。
生鲜超市内,不宜设立药品专卖柜或点。真正有需求,应在日用百货的面积内安排。此外,生鲜超市内不得销售家用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