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文化主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20:57:43
开放分类:社会、美国、现象、思想文化、行为模式
目录 •多元文化主义(multiculturalism) •理论基础 •诉求 •总结 •新保守主义对多元文化主义的攻击

多元文化主义是近二十多年来活跃于美国学术界、教育界和政治界的一种政治和社会理论,对美国的传统信条(American Creed)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从而引起两种价值观的激烈交战。多元文化主义的这些理论威力巨大,具有很大的杀伤力。它们不仅挑战了美国强势群体的威严,而且打到了美国传统势力的痛处。更重要的是,它们触动了美国主流文化的根基,踩到了美国WASP的尾巴。不管是出于政治考虑还是出于社会正义,也不管是出于群体利益抑或是反叛心理,上至政府机构、公众舆论,下至草根社区、家庭学校,人们都大谈特谈多元文化主义,真有点言必称“多元”的味道。于是,什么东西都多元起来了:价值观多元起来了,道德标准多元起来了,生活方式多元起来了,授课语言多元起来了,婚姻形式多元起来了,家庭模式多元起来了,性行为多元起来了,等等,不一而足。
多元文化主义(multiculturalism)
文化多元和多元文化主义
文化多元并不是现代社会才有的现象。早在古代埃及和罗马,不同文化背景的民族就和睦地相处于一个社会;在前现代时期,一些社会甚至在法律上承认不同宗教的存在,并想方设法调和宗教派别之间的冲突。 然而,文化多元并不等同于多元文化主义,前者主要是一种现象描述,后者则是一种政治理论,一种意识形态。如果说文化多元旨在指出不同文化的共存,多元文化则不仅指出不同文化的共存,而且还要求承认不同文化的差异并平等对待它们。可见,多元文化主要是一个相当激进的社会理论。
那么,什么叫多元文化主义呢?也许是由于该词被用得太多、太泛、太随意,它直到目前为止尚未有一个界定分明、一致公认的定义。可以这么说,“多元文化主义可以指任何东西,也可以什么都不指”,它完全取决于使用该词的人在谈论什么问题,以及在什么语境下谈论有关的问题。所以,使用该词时,人们必须说明该词具体指涉什么以及它的相关含义;不然,不同的读者对多元文化主义会有不同的理解,导致误会。举例来说,根据侧重点不同,多元文化主义可以分为保守多元文化主义、自由多元文化主义、多样化多元文化主义(pluralist multiculturalism)、左倾本原多元文化主义(left-essentialist multiculturalism)和批评性多元文化主义(critical multiculturalism)。但从内容范畴来说,多元文化主义涉及政治理论、文艺理论、女性主义、民族主义、历史研究、文化研究、教育、宗教和社会学等学科领域。 由于本文讨论的多元文化主义主要指涉当代美国社会和文化思潮,所以它的定义范围比较宽泛,涉及阶级、性别、种族、家庭和性倾向等社会和文化问题,旨在考察它对当代美国政治的影响。
理论基础
至于多元文化主义的思想理论基础,我认为可以从三个方面加以概括。一是哈贝马斯的宪政民主思想;二是查尔斯·泰勒的“政治承认”(politics of recognition);三是解构主义理论。具体而言,哈贝马斯指出,仅仅由法律来提供平等保护仍不足于构成宪法民主;只有当人们把自己看作是法律制定者时,民主才可能在宪政政体里得到体现。这样,“权力系统就会既注意不平等的社会条件,又考虑文化差异。”换言之,只有当社会(弱势)群体介入到公共讨论并充分阐述自己的要求时,他们才可以说享受到了宪政民主赋予他们的公民平等权。泰勒的“政治承认”源于他对自由民主政体的解释。一般来说,西方政治哲学家把自由民主政体归结成一条原则:“把所有的人都看作是自由和平等的人”(Treat all people as free and equal beings)。不过,如何贯彻和执行这一原则,民主政体一直存在着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当公民在社会运作问题上发生意见冲突时,政府应保持中立态度,不偏向任何一方。另一种认为,只要所有公民的权利得到保护,且没有一个人被迫接受某种价值观,那么政府就有权干预,提高某一社会群体的文化价值。泰勒认为第二种观点更民主,并由此提出其“政治承认”一说,即人的自我认识和社会身份与社会给予的政治承认有直接关系,“不承认或错认会造成伤害,甚至成为一种压迫,使人陷于虚假、贬低的生活困境”。把泰勒的“政治承认”理论用来分析美国社会的话,那就是美国主流社会没有给予妇女和少数民族政治上的承认,致使他/她们无法享受平等权利,陷于困境。至于解构主义对多元文化主义的影响,主要在于它否认建立共同思想文化标准的必要性。在解构主义看来,任何共同一致的标准,都是掌握政治权、占有话语权和控制社会资源的群体行使它们权力的面罩,因而是为社会强势群体服务的,社会边缘群体不仅无法从中受益,反而会成为它的受害者。由于多元文化主义所强调的,正是不同社会群体共处一个社会时的政治承认和文化权利问题,所以,解构主义对话语霸权和正统理论的挑战自然成了多元文化主义的重要理论武器。归纳起来,哈贝马斯强调关注社会条件和文化差异的宪政民主思想,泰勒要求民主政体承认社会群体文化特性的观点,以及解构主义有关社会强势群体拥有政治和文化话语霸权的理论,为多元文化主义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
有了这些思想理论作后盾之后,多元文化主义便舞出两把利剑,一把直指政治权力中心,要求政府部门和社会机构对不同社会文化群体予以“政治承认”,另一把指向话语权力中心,要求对历史、文学、哲学和政治领域的正统说法进行解构。这两方面的内容既广泛又复杂,需要分开来细说。先说多元文化主义与政治承认之间的关系。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承认”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承认”,而是指对少数民族、亚文化群体、弱势社会人群的“承认”,即承认他们的差异性,承认他们的平等地位,承认他们的平等参政权利。这里的关键是平等两字,于是,两个问题由此引出。第一,多元文化主义现在要求“承认”,那意味着尽管美国历来是一个多民族、多文化社会,但少数民族文化及其他亚文化群体一直没有得到“承认”过,更没有“主义”起来。换句话说,美国仅是个多元文化社会,但没有实行过多元文化主义,因为前者只是指出多民族、多文化共存这一现象而已,而后者则强调各民族和各文化之间的权力关系问题。具体而言,美国多元文化主义者指出,以WASP(信奉新教的盎格鲁-撒克逊白人)为代表的美国主流文化,先是宣扬“熔炉说”,把与之相异的文化都溶化在以WASP为主料的“大锅”里,继而默认“文化多元论”(cultural pluralism),企图在承认多元文化共存的情况下,仍保持其主导地位。在多元文化主义者看来,仅仅承认多元文化共存是不够的,因为它没有明确各种文化之间到底是从属还是平等关系。所以,多元文化主义坚持要求承认不同文化的平等价值,并给予所有社会文化群体以平等的政治、社会和文化地位。第二,如何去实现多元文化主义提出“承认”和“平等”。如同前面提及的,多元文化主义在论及社会弱势群体的“承认”和“平等”问题时,主张政府和社会公共机构积极介入,帮助它们消除各种不平等障碍,必要的话,甚至采取特殊照顾的办法,使这些长期以来被排除在主流社会之外的弱势人群早日摆脱受压迫、遭排挤的状态,成为社会中的平等成员。由于这些人处于弱势地位,他们要求政府和社会机构采取法律和行政措施来确保他们的公民平等权利得到保障。
诉求
在这些思想指导下,多元文化主义围绕少数民族和其他亚文化群体的“承认”和“平等”问题提出了种种要求。比如,在中小学教育方面,它要求实施双语教育,以“消除拉丁裔人语言障碍所造成的不利条件”,体现知识传授上的公平性。不然,强行用英语教拉丁裔人,不仅会挫伤他们的学习热情,而且还会伤害他们的自尊性。再比如,在大学招生方面,多元文化主义要求美国高校对黑人等社会弱势群体实行倾斜政策,以低于录取分数线的标准录取他们。其理由是,黑人、拉丁裔人和印第安人长期受到压迫和歧视,高等院校如果不“承认”这一“先天不足”,用千篇一律的标准套在他们头上,那这种貌似客观的做法显然有失公允,这些少数民族也因此而难有出头之日。唯一能纠此偏向的是“高抬贵手”,低标准录取他们。除此之外,多元文化主义还要求高等院校和公司企业在人才录用政策上体现“承认”和“平等”精神。多元文化主义者指出,在美国教育界和商界里,白人男性占绝对主导地位,妇女和少数民族凤毛麟角。这种对社会弱势群体的“不承认”,显然是对他们的严重不公,是社会强势力量的霸权行为。多元文化主义认为,不改变这种状况,社会弱势群体将无翻身之日,文化多元也将成为无稽之谈。基于这一认识,多元文化主义对“肯定性行动计划”(affirmative action)极为支持,希望借助政府行政令和国会立法,让少数民族和妇女在就业、晋升、银行贷款和获取合同方面得到优先考虑。 多元文化主义认为,只有通过这类政府介入强硬措施,弱势群体的不平等局面才有可能扭转过来,实现罗尔斯所说的“公平平等机会”(fair equality of opportunity)。
当然,多元文化主义所要求的“承认”和“平等”决不仅仅停留在教育和商业领域,它们还包括许多其他社会和文化问题。如前文提及,多元文化主义作宽泛解释的话,它涉及到种族、性别、阶级、语言、教育、宗教、性倾向和残疾人等各方面的问题。限于篇幅,这里不可能就它们一一展开讨论,仅举阶级和性别两个问题为例。就阶级而言,多元文化主义主要是根据约翰·费思克(John Fiske)的“权力阵营”(power bloc)理论来分析的,即把社会-经济阶层看作是一个随着社会力量变化而不断组合的动态阶级。在多元文化主义者看来,移民、少数民族、单亲家庭、低收入白人和从事简单劳动的妇女,都属于美国下层阶级。但由于这些人群既没有话语权力,又没有政治影响力,他们什么方面也得不到“承认”,更遑论享受政治、经济和文化平等权利。多元文化主义认为,政府和社会机构应该继续推进“肯定性行动计划”之类的项目,扩大和完善社会福利计划,增加教育资助基金,以帮助社会弱势群体取得“承认”和“平等”。然而,由于社会强势群体的反对,所有这一切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起,不是做得越来越少,就是干脆停止不做了。 在性别问题上, 多元文化主义者与女权主义者结成天然盟友,共同向父权制和男权话语系统进行挑战。她/他们不仅要求主流社会承认女性的差异性,而且要求享受所有的公民权利,使得她们既保持女性的文化特色,又做一个完整的公民。当然,更能体现多元文化主义特色的是,该思想阵营里的一些“豪门女将”还大声疾呼,要尊重同性恋者的权利,承认她/他们的婚姻权。多元文化主义认为,一个人的性取向是个人生活方式问题,旁人无权干涉;同性恋婚姻是个人隐私问题,应该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循此思路追问:既然是一个多元社会,在性取向和婚姻形式上增加“一元”有何不妥呢?显然,多元文化主义者认为,她/他们的这种选择应该受到社会的平等对待。
讨论了多元文化主义的“承认”和“平等”这两个核心概念之后,它对主流文化话语霸权的解构就容易理解多了。就挑战美国主流文化话语霸权而言,多元文化主义的一个主要论点是,WASP长期以来以主流文化自居,主宰着美国的话语霸权,使得非WASP群体难以发出它们的声音。从人类学到政治学,从历史课本到文学作品,从艺术创作到体育运动,从科学技术到工农业建设,从公共教育到社会改革,几乎所有一切都以白人男性,尤其是WASP男性为主,好像美国历史上只有华盛顿、林肯和林伯格等英雄;美国文学家中只有霍桑、爱默生、马克·吐温;美国音乐家和艺术家只有……。多元文化主义对此提出挑战,认为这种把参与美利坚共和国建设、为美国现代文明做出重要贡献的其他社会群体遮盖起来或者排除在外的做法,说得轻一点是不尊重历史事实,说得重一点是撒谎和骗人。多元文化主义认为,黑人的奴隶经历、妇女的“半边天”作用、移民遭受排挤的痛苦、穷人在“血汗工厂”的劳作、少数民族的挣扎和同性恋在社会上受到的歧视等,都是美国历史、文学、政治、经济和社会的一部分,理应得到他/她们的那部分话语权利。带着这种为社会弱势群体争取话语权的一腔豪气,多元文化主义要求对传统文本重新解读,用话语理论将其一一解构,剔除其贬低和歪曲的部分,添进过去被排除在外的部分,力争把被WASP颠倒的一切再颠倒过来。与此同时,为了提高社会弱势群体的自我意识,发展自己的独特文化,多元文化主义在对WASP文化大解构的同时,还积极构建亚文化群体的话语体系,以赢得社会的承认和平等的话语权。于是,在二十世纪七十至九十年代期间,非洲裔学、亚裔学、拉丁裔学、女性学、性别研究、族裔研究和同性恋研究等学科在美国高校纷纷开设,一时成为教授们和学生们追捧的“显学”。多元文化主义希望借助于这些新兴学科来打破“欧洲中心论”、消解“白人优越论”,为社会弱势群体确立话语权力,最终走向所有文化平等相待、和谐共处的自由民主社会。
总结
综上所述,多元文化主义是近二十多年来活跃于美国学术界、教育界和政治界的一种政治和社会理论,对美国的传统信条(American Creed)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从而引起两种价值观的激烈交战。概括地说,这两种价值观的冲突主要表现在下面三点。
(1)传统信条认为,个人潜能的最大化是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最终目标,因此,包括政府在内的一切都必须为这一目标的实现服务;多元文化主义针锋相对地提出,人类不应把个人成就看成是人生的最终目标,而应以集体福祉作为人类的追求目标,所以,个人的自我实现不应成为衡量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标尺。
(2)传统信条认为,自由社会里,政府的职能是制定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创造一个机会平等的环境,不对任何个人或团体偏倚;多元文化主义反驳道,政府的职责在于确保社会的公正和公民的平等。当某些社会群体因受歧视和排挤原因而无法享受平等机会时,政府必须干涉,让所有社会成员,尤其是弱势群体享受充分的平等权利。
(3)传统信条认为,美国的政治理念和价值体系源于犹太-基督教和古希腊、罗马文明,美国的核心文化是WASP。它们是美国文明的基石,不容许任何人动摇它们;多元文化主义指出,这是一种典型的“欧洲白人中心论”,也是一种话语霸权的表现,既无视美国历来是多种族、多民族的事实,又抹杀了其他社会群体对美国文明的贡献。为此,多元文化主义提出“差异政治”一说( politics of difference ),不仅拒绝融入WASP主流文化,而且要求承认文化差异性的存在,并平等对待这些差异。
毫无疑问,多元文化主义的这些理论威力巨大,具有很大的杀伤力。它们不仅挑战了美国强势群体的威严,而且打到了美国传统势力的痛处。更重要的是,它们触动了美国主流文化的根基,踩到了美国WASP的尾巴。由于美国少数民族人数增长快速,社会弱势群体政治意识不断增强,再加上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反主流文化思想至今仍“阴魂不散”,多元文化主义由理论转换为一种社会思潮之后,便在美国社会的各个领域产生反响,找到“知音”。不管是出于政治考虑还是出于社会正义,也不管是出于群体利益抑或是反叛心理,上至政府机构、公众舆论,下至草根社区、家庭学校,人们都大谈特谈多元文化主义,真有点言必称“多元”的味道。于是,什么东西都多元起来了:价值观多元起来了,道德标准多元起来了,生活方式多元起来了,授课语言多元起来了,婚姻形式多元起来了,家庭模式多元起来了,性行为多元起来了,等等等等,不一而足。面对这铺天盖地、来势凶猛的“多元主义”,笃信美国传统信条的保守主义势力如坐针毡。他们先是困惑迷茫,不知所措。待清醒过来,看到自己心目中的文明大厦在各种“多元力量”的攻击下出现剧烈摇晃时,他们便以“天降大任于斯”的气度出击,向多元文化主义发动反攻。
新保守主义对多元文化主义的攻击
新保守主义
说到新保守主义,人们常常容易引起误解,一是因为英文里的“新”字既可以用new 字来表达也可以用前缀neo来表述;二是因为二战至今,美国政坛上确实出现了两次新保守主义思潮。为了区分这两个不同的新保守主义,人们一般用“new conservatism”指二战后萌芽、五十年代时期渐成气候的保守主义,而用“neoconservatism”指六十年代滥觞、七八十年代活跃、九十年代沉寂、世纪之交复苏、二十一世纪初发威的保守主义。作为一种代表美国传统思想的政治文化思潮,两种保守主义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之处。本文讨论的是发轫于六十年代的新保守主义,所以对前一种保守主义仅略作介绍,以厘清当代美国新保守主义的脉络和走向。
二战后不久出现在美国的新保守主义之所以被叫作新保守主义,主要是为了区别于传统上的老派保守主义。它主要由两股势力组成,一是视共产主义思想为不共戴天之敌的反共势力,二是视罗斯福“新政”为洪水猛兽的自由市场经济铁杆派。这两股势力尽管竭力兜售其思想,但在五十年代时期都不怎么得势,“被当时的美国主流思想挤出门外”。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极右反共势力因追随麦卡锡主义和组建“约翰·伯熙社团”(John Birch Society)极右组织而名声扫地;另一方面是自由市场经济铁杆派因三十年代经济大危机而使其放任自由理论(laissez-faire)不攻自破。然而,这两股势力并不就此罢休,轻易地退出政治舞台。眼见自由主义力量日益庞大,欲揽媒体、思想库、基金会和高等院校的思想资源于一体,保守主义派们坐不住了。他们决定反击,与自由主义抢占思想宣传阵地:用《华尔街日报》对抗《纽约时报》,用“美国企业研究”与“布鲁金斯研究所”抗衡,用“经济教育研究”对付“福特基金会”。所有这些努力只为一个目的,即从自由主义者手中夺回政权。从短期来看,这股保守势力使重量级保守人物Barry Goldwater赢得共和党1964年的总统候选人提名,从长远来看,他们的新保守主义思想在当年新当选的加州州长里根身上产生了共鸣,从而为保守势力重掌大权作了准备。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反共意识形态和自由意志论(libertarianism)构成了五十年代美国新保守主义的主要思想框架,但传统观念也对新保守主义的兴起起了重要的作用。这些传统观念主要包括个人伦理道德、个人自我约束和个人理性思考。比如,保守派历史学家彼得· 维尔瑞克认为,新保守主义之所以新,就是因为它强调回归基督教道德观和传统伦理观。新保守主义干将拉塞尔·柯克(Russell Kirk)说得更直截了当:一个真正的保守主义者必须坚信先验道德秩序,相信社会的连续性,坚持精英主义,信守除了上帝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外其他什么都不平等的原则。他特别强调年轻精英的人文教育,因为美国传统价值之“薪火”要靠他们来传递。此外,保守派社会学家罗伯特·尼思贝特和保守杂志《国民评论》主编威廉·布克利也对战后新保守主义的发展提供了不少思想。然而,让这些为新保守主义兴起摇旗呐喊的保守派们深感失望的是,新保守主义在宣传媒体上的气势没办法转换成实质性的政治权力。毕竟,五十年代的美国仍生活在罗斯福“新政”的阴影之下,而六十年代则基本上是自由主义思想独步天下。所以,在这一时期,新保守主义除了从新成立的“自由美国青年”(Young Americans for Freedom)这一保守组织中得到些许慰藉之外,已没有什么戏可唱,更别说有什么大作为了。
然而,令人惊讶不已的是,当new conservatives还在苦思冥想如何与如日中天的自由主义力量展开较量时,自由主义阵营中突然冲杀出一小群知识分子,组成了一支人数不多但能量可观的neoconservatives力量,其时正值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按照“新保守主义之父”欧文·克里斯托的说法,之所以用neoconservatives来指涉这群为数不多但知识超群的学者和知识分子,是要突显他们从自由主义转向保守主义的过程。而他们之所以改弦易辙、更换门庭,照美国新保守主义核心刊物《旗帜周刊》(Weekly Standard)特约撰稿人麦克斯·布特的解释,是因为他们对民主党自由派处理国内社会矛盾不力、对付苏联不够强硬感到极度失望,有“受到现实重创之感”。事实上,他们除了仍赞同福利政策和政府干预外,其他方面与保守主义无甚区别。但据人文科学教授保罗·高特福莱德的理解,这批新保守主义者中,既有冷战方面的自由主义者,也有对“黑人权力”政治(black power)不满的自由主义者,但更多的是对“反正统文化”(counter-culture)所宣扬和追求的“另类生活方式”(alternative lifestyles)感到厌恶的自由主义者。尽管上述解释新保守主义产生缘由的侧重点不一,但它们的共同点还是显而易见的,即新保守主义早期骨干力量大多对美国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的社会文化问题深感忧虑,惶惶不安。
那么,美国六七十年代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使这些新保守派如此大动肝火,以致非要从自由主义一边“跳槽”到保守主义阵营去呢?众所周知,六十年代是美国现代史上最多事、最混乱、最令人迷茫的岁月。民权运动、女权运动、反战运动、反正统文化运动、新左派运动和环保运动,像滚滚波涛,一浪接着一浪地冲击美国价值体系,冲刷美国社会肌体。狂涛骇浪冲刷之后,不仅城市大街上留下了片片残痕,而且人们的心灵中也出现了一大片空白。用美国著名历史学家威廉·奥尼尔的话来说,六十年代的美国已到了“分崩离析”的地步,价值体系失去支撑中心,社会结构缺少凝聚力量。这样的局面显然不是执意保守住美国传统价值观念的人所愿意看到的。
上面提及,新保守主义者原先是信奉自由主义的人,即信奉传统自由主义价值观的人。新保守派中的一批干将,如诺曼·波德赫瑞茨(Norman Podhoretz)、丹尼尔·贝尔(Daniel Bell)、塞莫尔·李普塞特(Seymour Martin Lipset)、丹尼尔·莫尼汉(Daniel Patrick Moyniham)、纳什·格雷泽(Nathan Glazer)、塞缪尔·亨廷顿(Samuel Huntington)和詹姆斯·威尔逊(James Wilson)概不例外。使这些前自由主义者感到痛心的是,六七十年代时期所表现出来的种种“自由”现象与他们心目中的自由理念南辕北辙,格格不入。不管是新左派校园闹事占领学校行政大楼,还是愤青们动辄上街游行反对政府;不管是文化反叛者在大麻中腾云驾雾,还是性革命者在肉欲中翻云覆雨;不管是新潮女性追求两性平等,还是少数民族要求文化多元;不管是家庭观念日趋淡薄,还是婚姻神圣性不断弱化;不管是堕胎人数急剧上升,还是同性恋行为得到认可,所有这一切,在新保守主义者看来,都是对自由理念的曲解,对自由权利的滥用。更使他们深感失望的是,以自由主义思想为己任的民主党自由派,非但不指责和制止这些伤风败俗、败坏道德的行为,反而对它们姑息从容,一味迁就,导致年轻一代失去道德准星,生活在价值真空世界。一气之下,他们只好与自由主义主流派分道扬镳,自立门户,企望用新保守主义的旗号来保卫美国传统文化价值。
那么,就新保守主义者而言,哪些美国传统文化价值具有永恒意义,因而需要“严防死守”呢?这个问题比较难回答,因为保守主义种类较多,重心点各自相异。比如,拉塞尔·柯克列出六条保守主义信条,克林顿·罗锡特则认为有十二条,而邓恩和伍达德坚持认为,十条已足以概括美国的传统文化价值。这里仅以邓恩和伍达德所列的十条为例。(1)连续性:秩序和变革速度;(2)权威:权力与政府权限;(3)社区:分散社会结构;(4)虔诚:人与道德;(5)责任:义务大于权利;(6)民主:限权政府与宪法;(7)财产:经济作用;(8)自由:平等的兄长;(9)任人惟贤:领导阶级;(10)憎恨:反共激情。
根据邓恩和伍达德,这“十项基本原则”概括了美国传统文化价值的精髓,任何保守主义者都视它们如生命重要,并竭尽一切所能保护它们。限于篇幅,这里不可能就它们一一展开讨论。但即便如此,仅把它们与美国六七十年代出现的性革命、反正统文化、新左派、“另类生活方式”等所追求的价值观念作一比较,两者之间的对立是昭然若揭、不言自明的。可见,新保守主义是在“十项基本原则”遭到戏弄嘲笑、肆意践踏的情况下,才愤然“挺身而出”,捍卫自己信仰的。正是基于这一点,新保守派常被称作理想主义者。
既然有理想必须捍卫,新保守主义者自然要对任何威胁这一理想的思想和行为进行抵制、批驳和反击。在美国,习惯上来说,保守主义的对手是自由主义,两者几乎是一对“天敌”。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前,美国政坛上始终贯穿着保守派与自由派的斗争与较量。然而,罗斯福开创的“新政”式自由主义经杜鲁门的“公平施政”、肯尼迪的“新边疆”和约翰逊的“伟大社会”等自由主义政策演绎之后,已大为走样。一是政府机构日益庞大,雄心勃勃的福利计划使政府不堪负重;二是自由主义思想极度膨胀,导致自由权利滥用,社会道德下滑。新保守派认为,正是六十年代的极端自由行为,“种下了当今西方社会问题的祸根”。然而,当新保守主义准备与自由主义捉对厮杀时,后者却因其众多社会和经济政策的失误而不再叱咤风云。在今日美国,“自由派”作为一种政治标签已具有政治自杀性质,而作为一种执政思想则已“寿终正寝”。不过,虽然作为一种政治党派力量自由主义已难成气候,但它的许多价值观念仍颇有市场,时常以不同的形式表现出来。在新保守主义者眼中,近二十多年来活跃于美国社会的多元文化主义就含有诸多自由主义思想的成分。既然“老对手”自由主义“缺席”,而多元文化主义又如此咄咄逼人,新保守派自然而然地将其攻击目标锁定在多元文化主义这一新敌手身上。明乎于此,新保守派领军人物之一塞缪尔·亨廷顿呼吁新保守主义两条线作战:外“反西方普世主义”,内“反多元文化主义”。
新保守主义对多元文化主义的攻击
▲剑出鞘后,新保守主义的第一个攻击目标是多元文化主义在教育界掀起的一场教育革命,从而点燃起“校园战争”的烽火。新保守派急先锋艾伦·布卢姆单刀直入地指出,多元文化主义在课程设置中砍掉西方经典,换上非经典及女性作品,是对美国传统精神的肢解,是对美国文化基础的破坏,是对美国文明的嘲弄。他要求抵制多元文化主义染指教育界,确保以WASP为代表的美国主流文化“江山不变”。与其相呼应,美国保守报刊《华尔街日报》在斯坦福大学改革其“西方文明”课程内容时,以哗众取宠的语言大声惊呼:“西方思想文化今天在斯坦福大学遭受审判。”事态如此之严重,新保守派们于是纷纷出场参战,一方面竭力为“西方文明”辩护,说它是人类追求“真理、理性和客观性”的代表,另一方面对多元文化主义猛烈抨击,斥之为“美国的垃圾堆”。新保守派对多元文化主义在教育领域里的改革措施如此激怒、如此破口大骂一点也不难理解。这是因为,作为一个移民国,美国各民族的文化背景和传统习俗都不一致,所以一般家庭承担不了向下一代传授“正宗”美国传统文化的使命,只有学校能向移民后代灌输美国的传统精神。换言之,“美国人是通过学校正式教育来取得美国(传统价值)认同感的”。教育领域对承传美国传统精神如此至关重要,新保守主义岂有轻易让出这块阵地之理?!
▲新保守派对多元文化主义攻击的第二个目标,是多元文化主义所强调的种族多元论。众所周知,六十年代民权运动之后,美国少数民族意识普遍增强,出现了各民族对自己民族文化追寻和认同的热潮。顺应此潮流,多元文化主义提出了“双承认理论”:承认种族差异和承认差异平等。 在新保守派看来,“双承认理论”至少存在两大危险:一是要动摇盎格鲁-撒克逊为主体的社会精英领袖地位;二是威胁美利坚民族的凝聚力。保守主义“十大基本原则”中有“秩序”和“权威”两条,在新保守派看来,WASP价值观为美国社会“秩序”提供了最好的保障,其“权威”性不容置疑。如果实行多元文化主义所说的“种族多元论”,那美国将必然走向“种族多中心论”,WASP的“权威”将丧失,社会道德“秩序”将出现混乱,而美国本身则将因缺少核心文化价值观而加深种族分离,最终导致合众国的“分化瓦解”。新保守派坚持认为,西方社会及其支撑它的价值体系,“优越于所有其他社会及它们的价值体系”,因此,多元文化主义的主张不仅是多余的,而且是有害的。为了维护西方价值体系的优越地位,新保守主义要求坚决抵制“承认种族差异”和“承认差异平等”之类的“奇谈怪论”,确保以它为核心的“共同文化”(common culture)之权威地位。
▲新保守主义对多元文化主义反击的第三个目标,是多元文化主义内在逻辑引出的文化相对主义。我们知道,多元文化主义的一大预设是,人类社会中的各种族、各民族、各群体迥异不同,但本质上大家只是存在差异,无优劣之分,孰优孰劣乃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新保守派对此很不以为然,认为它人为地取消了价值标准,使人们作判断时无依据可寻,造成良莠不分,善恶不明。新保守派认为,多元文化主义中内含的这种文化相对主义危害极大,是当今美国社会问题和道德水平下滑的祸根。从大处上讲,文化相对主义要挑战以WASP为根基的美国价值体系,从小处上来说,它要改变美国人的生活方式。前面提及,多元文化主义特别强调少数民族等社会弱势群体的文化平等权利。想像一下,如果它们的文化地位与WASP平起平坐,那被新保守派称作美国“最优秀的文化传统”WASP不就要失去其主导地位吗?这显然是新保守派不能接受的。而在小处上,多元文化主义的影响力就更大。根据文化人类学的定义,文化实际上就是一种生活方式。用多元文化主义来推论的话,既然任何文化都是平等的,那么任何生活方式都应平等对待,受到尊重。于是乎,堕胎文化、吸毒文化、性自由文化、摇滚文化、同性恋文化和其他形形式式的另类文化都可以被看作是一种生活方式,因而都可以用多元文化主义为其辩护。毕竟,它们是丰富的生活方式中的一“元”。新保守主义认为,正是这些所谓的“多元”,导致美国价值观的混淆和道德观的沦丧。有鉴于此,新保守派要求清除这些“精神污染”,重建美国传统价值观的绝对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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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Paul Kelly, ed., Multiculturalism Reconsidered (Malden, MA: Blackwell Publishers Inc., 2002), p. 1.
2. Joe L. kingcheloe et al., Changing Multiculturalism, pp.1-26; 见王希前引文第47-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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