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创新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王华庆在2010年财资市场高峰会上的演讲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22:09:40

金融创新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中国银监会纪委书记   王华庆

(在2010年财资市场高峰会上的演讲)

 

尊敬的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

这次国际金融危机的一个重要影响是推动了国际金融监管领域的深刻反思和变革。危机发生后,信用衍生产品、证券化等结构化产品使复杂金融创新行为受到了严峻挑战,发展规范问题引起了各界广泛关注和深刻思考,下面我谈几点看法。

本次经济危机本质上反映了国际经济金融结构失衡的深层次问题,它包涵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的失衡、信贷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失衡、政府监管和市场调节的失衡、商业利益和社会责任的失衡。危机的教训强烈地警示我们:所有的金融创新必须要建立在经济和市场的实际需求基础之上,应与一国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企业居民金融成熟度相适应,所有的金融创新必须受到全面有效的监管。

回顾历史,即使是复杂化的金融衍生产品创新,其本源也始于实体经济发展需求和市场环境。例如,美国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不断爆发的信用危机为信用风险转移工具带来了巨大的市场需求,促成了信用衍生品、证券化产品的创新和发展。这些创新推动了美国经济近二十年的飞速发展。但是后来,由于这些创新工具的过度发展和滥用,并被盲目的、不适当地放松监管,悖离了其服务真实需求的功用,最终才导致了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银行业的金融创新必须以风险可控为前提,以审慎监管为手段,以保护公众利益为目的。这首先需要靠金融机构的高度自律,更需要靠科学有效的金融监管。

对于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监管,银监会始终坚持以下原则,这也是我们经受金融危机考验形成的重要经验。第一,简单、实用、透明原则。就是要保证金融创新的模式和产品结构简单、数量有限,便于监测风险和发现问题;就是要坚持金融创新具有明确的实体经济真实需求导向,必须是企业居民需求最为迫切,试点成效最为显著的领域;就是要坚持信息充分披露,防范不合理的关联交易等风险。例如:我们在《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中明确要求商业银行开展金融创新活动,应遵守行业行为准则和银行员工操守守则,向客户准确、公平、没有误导地进行信息披露,充分揭示与创新产品和服务有关的权利、义务和风险。针对理财等重要创新领域和产品,要求银行需经客户亲笔抄录风险提示语环节,以确认客户了解相关披露的风险信息,而商业银行在未与客户约定的情况下,在网站公布产品相关信息而未确认客户已经获取该信息,不能视为其向客户进行了信息披露。第二,风险可控原则。从国际经验看,银行业的金融创新既有现实的市场需求,也有非理性的冲动。应在创新过程中注意甄别相关性质和问题,把握风险与需求的平衡,始终坚持防范风险为第一位,认真借鉴国际风险传导的经验教训,有效防范和化解、平稳处置相关风险。第三,制度先行原则。金融创新应在规范严谨的制度框架下进行。建立相应的工作法律法规,明确游戏规则,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总结、修改、完善。创新往往是先于监管的市场行为,对监管完善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有着很高的要求。对于创新业务的监管法规,我们按照风险影响度和业务成熟度,采取不同方式予以规范,能够上升到标准层面的通过行业统一标准进行规范;尚未形成标准的可以通过迅速发布最佳实践的通知方式和发布指引形式进行规范。第四,突出主业原则。坚决杜绝为创新而创新的非理性行为,创新领域和产品应始终与主营业务具有优势互补性和协同效应,有利于提升主营业务的服务效率和竞争能力,有利于节约机构成本、市场成本和社会成本。例如,我们在商业银行投资入股保险公司试点中,明确试点银行应提出达到或高于自身现有资本回报率和资产回报率的商业目标和商业计划;在一定时间内经过努力达不到预期商业目标和公司治理结构要求的,要主动退出相应市场,该时间期限原则上为3-5年,对寿险公司可适当延长至7年。

作为当前市场广为关注的两类主要金融创新产品,金融衍生品和结构化产品通过合约和现金流安排将风险剥离重组,优化金融配置的效率,其原本出发点是分散风险、对冲风险、并降低交易成本,如运用得好并监管得当,是能够发挥很好的市场资源配置作用的。对于我国来说,衍生产品和结构化产品的创新发展是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拓展业务领域,增加中间业务收入,培养全球金融市场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之一。但是,市场的培育不能脱离我国衍生产品和结构化产品市场基础设施有待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尚不健全、市场参与者仍需丰富的客观现实。未来我国衍生产品和结构化产品市场的创新与发展应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第一,明确产品的标准化结构、保证金、中央清算、信息披露等制度要求,逐步丰富产品种类。第二,加强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各类收益率曲线、积累相关基础数据,配合相关市场主管部门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促进产品定价机制的形成。第三,不断完善衍生品市场的整体环境、加快提高市场参与主体的成熟度及产品应用水平。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产品创新的推动者,同时还应以保护公众利益为己任,认真做好客户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适合度评估,对创新产品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真正做到“卖者有责”,更好地维护社会经济金融的和谐稳定和健康发展。

此次金融危机给我们带来很多教训,但也给予我们很多难得的管理经验和宝贵机遇。如今,危机的阴霾似日渐消散,但危机的影响却远未离去。在这样的时刻,财资市场公会组织召开高峰会的意义重大,希望此次大会能够深入总结经验,在推动全球金融创新的风险管理和健康发展方面做出贡献。

 

预祝大会圆满成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