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意识教育是每个学校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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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贾西津:公民意识教育是每个学校的责任 发布时间: 2010-7-18   来源: 中国教师报
贾西津: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NGO研究所副所长。北京医科大学医学硕士,北京大学社会学博士。研究方向:公民社会与治理。实践研究侧重在公民参与、公共服务购买、政府与民间伙伴关系、公民社会比较研究等方面。出版专著《心灵与秩序》、《第三次改革——非营利部门战略研究》,合著《转型时期的行业协会》,译著《全球公民社会——非营利部门视界》,主编《中国公民参与——案例与模式》等,发表论文数十篇。
《纲要》对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将产生积极影响
中国教师报:日前,《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经获得通过,并即将颁布实施。其中明确提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这在国家级的教育文献中还是第一次。为什么要特别提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
贾西津:《纲要》里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教育指导思想。我们的指导思想强调了体现中国特色,比如落实党的政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但不应该忽视,教育还有它自己的规律,除了党性,除了国家特色之外,教育本身有它的共性。所有的教育都有它自己基本的目的,教育的目的应该是为了人的发展。以人为目的的教育是非常重要的。
教育是为了帮助人最好地发展自己的才能,更好地进入社会,提升人自身的能力和幸福的。值得肯定的是,这样一些基本的思想,比如以人为本、能力为重、去行政化、扩大办学自主权等思想,在《纲要》中有所体现。这对加强我国公民意识教育将产生积极影响。
目前在我们中国,公民意识还普遍很薄弱。公民意识的养成与教育密切相关。从对父母官的期求到个人责任、尊重权利、依法自治的精神的养成,都需要文化认知和公民意识教育的发展。对于中国当前的渐进性改革而言,需要进行现代法律制度建设,发展公民意识教育和养成公民意识,走向公民社会。
公民社会的发展对于当前我国的改革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公民社会的演进,是自治秩序建立的过程;同时,公民社会不仅是一个特定的制度结果,更是一种公民意识教育和公民文化培育的经历,它通过人的自治能力锻炼,自治纽带形成,增进个人责任、公民意识、社会自主性,使得人人既是被管理者又是管理者的制度成为可能。
公民意识:国家可持续强盛的基石
中国教师报:由于种种历史和社会原因,公民这一概念受到很多误解,不少学校在进行公民意识教育,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时对学生产生了误导。您能否阐释一下公民这个概念?
贾西津: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首先要让他们了解什么是公民。我们虽然很多时候也在说培养公民,提高公民意识,做一个好公民,等等。但实际上对公民的含义并不真正了解。要了解公民的概念,就必须了解什么是公民社会。公民社会指的就是:一个理想的社会状态,应该是每个人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愿望去追求自己认为好的生活。唯一的前提就是:你不能伤害别人同样的追求、同样的权利。用我们现代的语言来说就是:每个人的权利是平等的,在你享有你的权利的时候,你需要尊重别人同样的权利。
总之,公民社会是一种建立于个体自由、相互尊重和理解、契约精神、自我负责自我治理的生活方式。这是当前世界文明的主流形态,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中国教师报:中国传统上是个社会本位或集体本位的国家。在进行公民意识教育时,我们应该如何看待日益增长的个体意识?
贾西津:我们往往把个性和自私联系起来,这是错误的理解。私权与公益,如同一棵树与一片森林的关系。不存在砍去了每一棵具体树的森林,压抑其他树苗生长的独树也构不成森林。公共利益便是每一个人权利的增益累积成的,我们彼此共享的森林。
公共利益的实现和公民社会的建立,需要公民意识的发育。公民意识首先是一种个体意识。一方面,他主张自己的权利,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任;另一方面,他不会站在自我获益的视角看待这种权利,他会以进入特权阶层的一员为耻,明白权利只能以每一个个体平等享有的方式实现。正因为对自己和其他个体之私平等的尊重,这种个体意识超越了自我的利益,超越了身份的获利,超越了集团利益,而取向公共利益。我们应该积极增进自己的或者他人的权利,如表达权、知情权、参与权……我们应该尊重权利,尊重为实现权利而努力的人,尊重自己和其他个体,为了公共利益。
个人理性和公民意识的养成、公民社会的发展,是自治社会的基础,也是国家可持续强盛的基石。
公民意识教育是一个学习和参与的过程
中国教师报:我国公民意识教育的历史不长,且多次被打断。有人认为在我国建立公民意识教育体系遥遥无期。对此您怎么看?
贾西津:公民意识教育是一个需要学习的过程,比如各种社会组织,基层选举,在各种法律案例和生活事例中对于权利理念的辩论等,都是公民意识教育的过程,而这些活动很多从中小学时期就开始有雏形了。与其说公民社会是在公民成熟之后建立的社会,不如说是在公民社会的教育训练中学习成为懂得如何行使自由的公民,从而成就了文明社会。
因此,教育对于公民社会的发展扮演着重要角色。独立思想,独立学术,以人的自身发展为目的的教育理念,才能够培养个人责任、创造精神、尊重规则、运用自由的能力和自治互助的习惯,产生具有理性和公民意识的公民。特别是在中小学阶段,这些素质的培养具有非常关键的作用,对他们未来成长为合格公民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在中小学时期对学生进行公民教育是最有效的。
在我国,许多公民有很高的参与热情和强烈的参与愿望,但是参与也需要能力、制度,并形成习惯,不能将参与认为是“添麻烦”。公民教育和培训,就是要转变对参与的消极认知,增强公民的参与能力,发展有效的参与工具,从而体现公民的参与角色。而进行这种教育和培训,从中小学做起是最有效的。尽管要完成这一体系需要一个较为长期的过程,但并非遥遥无期。
中国教师报:一些校长和教育行政官员认为,在教育中不一定非要民主和参与,只要有效就行了。对此您怎么看?他们在这种思想下推行的公民意识教育会有效吗?
贾西津:民主和法治是我国政府一直强调的执政理念,也是一个现代社会的基石。要实现民主就必须有广泛的参与,最终实现自我管理。公民的参与和自治具有公共价值。公共利益不是抽象的,它最后总会回到具体的个体。同样,公共利益的实现不可能来自任何外在的力量,只能是公民自己。
在学校也是如此,没有广大师生参与的学校管理,不可能真正符合师生的需求,也难以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这种思想下进行公民意识教育是不可能取得效果的。
“我们应该教给学生的,不是知道标准答案,而是分析问题的方法”
中国教师报:我国中小学的公民意识教育与其他国家有何不同?其他国家的公民意识教育有哪些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的地方?
贾西津:现在我们的中小学有一些公民课,比以前有很大进步,但更多的还是一种政治思想教育,而不是公民意识教育。公民意识教育是培养学生的自主能力,独立思考和判断的能力,是要让他们学会如何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同时履行自己的责任,而不是简单地告诉他们如何做。
在培养中小学生的公民意识方面,民间也有努力。一些教育界人士推出了适合中小学生的公民意识教育读本,结合了国家意识和公民知识,做得比较系统,很有意义,促进了中小学公民意识教育的发展。一些教育方面的NGO也有很多实践,它们在教会青少年学会保护自己,培养自立能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西方的公民意识教育很发达,英美的一些城市,比如美国的波士顿、费城、华盛顿特区等,都有大量面向青少年乃至全社会开放的博物馆、纪念馆等历史遗产和文化资源,对青少年公民意识的形成有非常强的作用。我们在这方面做得还很不够。
另外,在西方国家,人们对法、权利、自由的观念很强,不是从国家的角度,而是从人的角度,主张人的权利、责任、自由观等。它们认为,权利和责任是相辅相成的,而不是相互对立的,中国则喜欢把权利和义务对立起来。
中国传统教育中有“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说法,不强调普通公民的思维、判断、个人责任。对于广大民众而言,规则是外在的、被动的、强制的,不是维护自身权利和自由的需求。所以只要看管不严,人们就力图逃避规则。这样的规则不是每个人为自己负责,就更谈不上对他人和社会负责。于是社会的秩序就依赖于严厉的管制,人们则以逃脱管制作为自己的幸运,管不住就容易乱。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常常出现“一抓就死,一放就乱”的两难现象。在我们教育领域这种现象也很普遍。我们应当遵循文明社会的必然进程,让每个人首先是青少年学生学会对自己负责,对自己负责才能对别人、对社会和国家负责。对自己负责的前提就是独立思考、独立判断、形成个体道德,使得社会规则成为一种保护每个人平等权利和自由的共识。
中国教师报:确实如此,我们的教育大多仍然是强调把学生培养成有用之才,着眼于对社会和国家“有用”上,而忽视了学生作为一个人,本身就是目的。所以我们培养出来的学生往往缺乏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这与公民意识教育的理念背道而驰。
贾西津:是的。现在我们很多学校把学生和教师当作工具化的物品来看待。这种世俗的思想由来已久:让自己成为一个有“用”的人。我们很早就提出了素质教育,但直到今天,大多数人对素质教育的理解和落脚点还是在“有用”上,在巨大的升学压力下,对学生的评价完全看分数,甚至一分定终身。我们应该教给学生的,不是知道标准答案,而是分析问题的方法。
温家宝总理提出,要让人活得有尊严。对于学校来说,就需要尊重学生,尊重教师,把他们作为一个人,而不是工具来看待。如启蒙思想家康德所说,人是目的,不能被当作手段。每个学生和教师都不应该被当作工具,而应该被当作本身就是目的的人来对待。
我们在理性上对公民意识教育还缺乏认知
中国教师报:那么,您认为当前我国中小学公民意识教育面临的最为关键的问题是什么?
贾西津:我国受儒家思想的影响,曾“罢黜百家,独尊儒术”,长期以来一元化的思想占据统治地位,往往有强烈的一元价值判断。多元最大的好处是给个人一个真实的空间,生命的依据不是外在的,而是内在于每个人的。而现在我们的社会有很多“被”的现象,这说明我们的生命不是自己的,而是被决定的,我们没有办法为自己负责。
最关键的问题是:我们是把人作为基本点,还是把某种总体性观点作为基本点。既然我们提出“以人为本”,那么我们就应该把人作为基本点。然而在现实中,我们的公民意识教育还没有真正做到这一点。这个问题是公民意识教育的关键所在。
中国教师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贾西津:要让每个人学会为自己负责,建立自主性的生活。我们的社会发展不是靠某种观念,而是要落实到个人。
目前最深层的阻力是我们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我们在理性上对公民社会和公民意识教育还缺乏认知,而这是最重要的认知。文化理念上的影响往往是最深层的。我们应该平和地讨论,进行理性的对话,这是发展出理性社会的前提。
一刀切的教育不会培养出真正的公民
中国教师报:培养合格公民是我们教育的重要目标,这一目标能否实现直接关系到中国现代化事业的成败。而中小学是培养公民意识的最好时期,您认为在这一阶段应该如何进行公民意识教育?作为教师,应该如何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
贾西津:对青少年而言,首先应该让他们去认知、热爱和有能力发展自己的生命。其次,要让他们学会和他人打交道,学会合作、分享、协调、妥协。
作为教师,对学生的自主性要宽容,要给学生更多的空间,帮助他们解决成长中所面临的问题,帮助他提升技能,实现自己的梦想。
要尊重学生,平等、公正地对待他们。不能以分取人,区分“好孩子”不一定能帮助他们成长,有时候反而容易滋生特权意识。因此,教师对学生一定要公平,要尊重每一个学生。如果教师懂得欣赏和发掘,不存在所谓的“好生”、“差生”,有的学生学习有长处,有的学生动手能力强,有的学生善于思考分析,有的学生特别有正义感、为人仗义,这都是可贵的品质。教师能够认识到学生的这些可贵品质,才能正确对待他们。最重要的是,每个孩子都会有梦想,教师帮助孩子发现自己的所长,树立信心,通过教育让他们更有能力实现自己的梦想,才是教育的社会功能。教育不是磨灭孩子的天真与美好的。比如有的学习好的学生喜欢打小报告,讨教师的好,成为教师的眼线。如果教师不能正确对待这种行为,甚至鼓励之,就会扭曲孩子的价值观,破坏同学之间的团结和信任,就不可能培养未来的公民。教师应该善意地告诉学生这种行为是不好的,是不应该做的。
要关爱和理解学生。要让学生体会到教师的关爱,这是非常重要的。但首先要理解学生。教师即使做不到喜欢每个学生,至少要理解他。
教师要帮助学生学会自爱,要不断改善自己,提高自己。其实每个孩子都有可爱的一面,要引导他们挖掘出自己可爱的方面,把自己的长处发挥出来。教师要帮助学生建立积极的人生,这非常重要。我们应该教给学生学会表达自己的同情心,学会关爱他人,以及与他人和社会的相处之道。
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还可以有很多形式。可以让学生通过写作文、查资料、做调查、写报告等,发表自己独立的思想。当然,家长和社会也应该积极配合。总之,要落实到每个人生命价值的表达,这是公民意识教育的方向。进行公民意识教育是每个学校的责任,我们要创造适合每一个学生的教育,人不是一个螺丝钉,一刀切的教育不会培养出真正的公民。(翟晋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