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臣民意识向公民意识的转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0 18:15:04
刘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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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意识、公民文化以及相应的政治制度和社会规范,是近代以来民主政治的基础。但是在中国传统(相对于近代而言)的法律规定和政治观念中,并无“公民”的踪迹,公民观念是舶来品,深植于人们政治意识之中的是臣民观念。臣民与公民无论实质、内容抑或表现形式都是大相径庭的。由臣民意识向公民意识转变,是中国近代政治观念发展中一个基本问题。由臣民意识转变为公民意识,是一个极为复杂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极为困难和痛苦的过程。因此在研究传统与现代化这个大题目时,剖析一下臣民意识与公民意识及其关系,是十分必要的。这个问题又包含着许多内容,本文仅述其一二。    臣民意识的三大特征  通常认为,公民指在一个国家里,具有该国国籍,并享有法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成员。公民意识则主要指公民对于自身享有法定权利和义务的自觉,其中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是互为前提或基础的,此二者不可缺一。臣民和臣民观念是君主专制政治的产物。构成臣民观念的本质特征是:只尽义务,不讲权利。下面从三个方面略作分析。一、在“君权至上”价值准则的规定下,臣民只有忠君义务观念,而无任何关于法定权利的自觉  中国传统社会是君主政治的一统天下,君权至上作为一项基本政治价值准则,与君主政治相始终。这种观念的形成可以溯至殷商帝王的“余一人”思想。即使在先秦诸子之中,虽然不乏避世保身、蔑视王权之士,如庄子、杨朱,但维护君主政治和君权却是百家异说中的主流。秦汉以后,君权至上准则得到统治者和全社会的普遍认可,形成以下三方面认识。首先,君主拥有绝对权力。《礼记》言:“君天下曰天子。朝诸侯,分职授政任功,曰:予一人。”(《礼记·曲礼下》)汉儒董仲舒说:“君也者,掌令者也,令行而禁止也。”(《春秋繁露·尧舜不擅移汤武不专杀》)宋儒陈亮也认为,人主之职为“辨邪正,专委任,明政之大体,总权之大纲”(《陈亮集·论执要之道》)。其次,君主是天下财富、土地和人民的最高所有者和主宰者。如荀子说:“贵为天子,富有天下。”(《荀子·荣辱》)宋儒周敦颐说:“天下之众,本在一人。”(《周子全书·顺化》)程颐讲得最明确:“天子居天下之尊,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凡土地之富,人民之众,皆王者之有也。”(《周易程氏传·大有》)再次,君主的权力和权威是全国唯一最高权力,无可匹敌。春秋时期已有“国不堪贰”的共识,即反对国家权力二元化。孔子就主张“天无二日,民无二王”(《孟子·万章上》)。董仲舒也指出:“君之所以为君者,威也。……威不可分,……威分则失权,失权则君贱矣。”(《春秋繁露·保位权》)总之,“君权至上”确认只有君主一人是政治生活的主宰和政治权力的所有者,其他人都是君的臣仆,统属于君,是政治中的从属和被动因素。在这样的价值观念制约之下,“四方之众,其义莫不愿为臣妾。”(《盐铁论·备胡》)形成了普遍的忠君义务观念。在实际政治生活中,我们看到那些凭借血缘关系或其他条件被封以官爵者,以及通过举荐或科举步入仕途垂首称臣者,依照他们在政治权力结构中所处的地位,分别拥有相应的爵位、权力,享有一定的财富。他们作为统治集团的成员,似乎享有某种“权利”,然而细加考察却不然。在君主政治条件下,君权是国家权力的唯一表现形式,封建贵族和官吏的权力不过是君权的再分配形式,官吏系统是君权统治的延伸,他们拥有的只是从王权派生或分解出来的政治和经济特权,而非法定的权利。如宋儒苏轼所言:“夫智辨勇力,此四者天民之秀杰者也。……故先王分天下之富贵,与此四者共之,此四者不失职,则民靖矣。”(《经进东坡文集事略·六国论》)君主可以随意恩赐,也完全可以肆意剥夺。既然臣的特权来源于君主,臣子们唯有对浩荡皇恩感激涕零,勉力效忠,才能保障自己被恩赐的特权。君臣之间仍然是主仆关系,臣子们依然要恪守忠君义务。忠君义务观念要求臣子们在政治意识和政治行为及价值的选择上,以忠于君主为基本原则。其上限为绝对忠顺,专一而不懈。孔子说:(全文9300字) ...[以上文字节选自炎黄春秋杂志,阅读全文请订阅本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