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除贪官死刑的争论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8:51:53
刑法修正案(八)草案首次提请正在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本次修改取消了13个非暴力类经济犯罪的死刑罪名,同时落实“宽严相济”的政策,加大了民生刑事保护,增加了欠薪、醉驾等与民众切身利益攸关的条款。同时,“国家公职人员贪污贿赂死刑罪名是否该取消”的话题,也进入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视野,有委员极力主张废除贪官死刑。
支持废除贪官死刑的一些专家、官员认为:“生命权是人的基本权利,是其他所有权利的基础。剥夺生命权,就等于剥夺其他所有权利,就意味着人类自己消灭自己。这样做是残酷的,也不人道。目前,全世界90多个国家已经完全废除了死刑,即是一些保留了死刑的国家,大部分国家已经10年以上没有执行过一起死刑。由此可见,死刑的废除和减少是国际潮流、大势所趋。
春秋时期的管仲认为,“礼、义、廉、耻”与法相比,比法更为重要,是支撑国家大厦的四根柱子,如果有一根断裂,政权就要倾斜。《管子》之《牧民》篇曰:“国有四维,一维绝则倾,二维绝则危,三维绝则覆,四维绝则灭……何谓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礼不愈节,义不自进,廉不蔽恶,耻不从枉。故不逾节则上位安,不自进则民无巧诈,不蔽恶则行自全,不从枉则邪事不生。”对于贪官的论断,毛泽东更是有过一次著名的谈话:“治国就是治吏,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将不国。如果臣下一个个都寡廉鲜耻,贪污无度,胡作非为,而国家还没有办法治理他们,那么天下一定大乱,老百姓一定要当李自成。国民党是这样,共 产党也会是这样。”
既然专家、官员们言之凿凿的认为“剥夺生命权,就等于剥夺其他所有权利,就意味着人类自己消灭自己。”那么也不要厚此薄彼了,干脆在中国废除所有死刑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