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应当废除死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7:11:24
经济犯罪应当废除死刑
说起经济犯罪,首先想到的是贪官。贪官我们都恨之入骨,认为该杀,但一个杀字能真真解决问题吗?近日许多法学家建议废除经济犯罪的死刑,我认为废除经济犯罪死刑势在必行。
从这几年来看死刑少了,有两个重要原因。其一,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在1999年的一个决议中,敦促所有还保留死刑的国家,不要将死刑适用于非暴力的经济犯罪。减少乃至废除死刑是近年来的一种趋势,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在朝这方面努力。其二,我国法律的伸缩性太大。我国《刑法》规定,个人贪污、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但并未规定具体处罚界限,宽泛的量刑幅度给予法官很大的自由裁量权,我们也在慎杀。
对经济犯罪判处死刑,这实际上是把生命和金钱等同起来。人的生命是不可以用金钱来衡量的,生命的价值远远高于任何金钱我们俗话说“杀人偿命”,杀人,还可以说偿命,一命抵一命。但是经济犯罪为什么要判死刑呢?经济犯罪,要知道,一个人贪图的是金钱,你给他的最大惩罚是把他罚得倾家荡产。把他判处死刑了,到底有多大的必要和价值?生命价值不是金钱可以衡量的。
死刑对于腐败的威慑力有限贪官受到制裁的,只是极少数。哲人说过,刑罚的有效性不在于它的严厉,而在于它的无所逃逸。被杀的贪官是极少数的倒霉鬼。你看这几年来官员经济犯罪涉案的金额越来越大,人数越来越多,涉案官员级别越来越高。官员的贪污现象、收受贿赂现象愈演愈烈,我们就应该好好反思一下这样的问题。为什么?如果你前面不建立良好的制度,后面只是震慑,没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