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工作写实制度--长白山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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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工作写实制度
www.cbsedu.com.cn   2008-11-5  人气:736
机关工作写实制度
为真实反映每位机关干部的工作实情,便于总结经验,提高工作质量,提升办事效率,更好地推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写实内容
1.考勤记录。
2.写实记录。
二、写实要求
1.必须使用统一的写实记录本,字迹工整,条理清晰。
2.必须严肃认真、如实、逐日、及时填写。可随时填写或在当日下班前完成,最迟不得超过下一个工作日的下午上班前,外出回来要及时补记。
3.考勤要真实,注明是否迟到、早退或请假、公出等。请假、公出应注明是否办理了正常手续,没有上述情况可不记录。
4.写实要以记录工作为主,真实反映工作进展情况,不得用“开会”、“写材料”、“下基层”、“办事”、“出报表”、“下工地”等敷衍性语言。可以做会议记录本用,但不能做学习记录本用。
如开会应说明是哪各部门组织召开的什么内容的会议,会议的精神是什么,需要我们局、我们科室或我个人做什么,将如何贯彻落实好会议要求。下基层应说明去何地方,目的是做什么,最后结果如何,存在什么问题,怎么解决。
5.写实记录要主动争求有关领导和机关部门工作考评小组的意见,各部门负责人要经常检查本单位其他人员的写实情况,逐步达到规范化,并切实起到促进工作的目的。
三、写实考评
1.机关部门工作考评办公室将定期不定期地对写实记录进行检查和抽查,把考评结果纳入机关部门工作考核之中。
2.每缺少一天写实记录,每人次扣0.5分,累计计算。
3.字迹不整,每人次扣0.5分,以月为单位累计计算。
4.写实内容明显不真实或敷衍了事的,每人次扣0.5分,以月为单位累计计算。
5.部门最高扣分值为5分。
6.本制度从2008年6月份实施。
二〇〇八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