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台湾六项保证有三版本 美台各自表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8:56:56
台湾的陈水扁总统在6月接见美国在台协会理事主席薄瑞光时表示,希望美国在适当时候重申对台湾的六项保证。不过华盛顿却传出,六项保证有三种以上不同版本,也就是说,台北和华盛顿对六项保证的认知有出入。台湾驻美代表吴钊燮6日在双橡园例行记者会上证实了此事。
据中央社报道,吴钊燮说,台湾方面对里根总统六项保证的认知,一直是1982年美国国务院亚太助卿何志立于1982年8月17日在联邦参议院作证时所陈述的内容。经代表处了解,美国国务院认知的版本,并不是何志立的证词版本,而是一般人可以在Google网站上可以查到的版本。
代表处请台北外交部调出1982年7月14日,前美国在台协会台北办事处长李洁明向蒋经国口述里根总统的六项保证后,外交部所发的新闻稿,关键部份也与前两个版本有异。代表处还查到,何志立后来自己出版的书籍,写到六项保证时,也与他在国会作证时的陈述有出入。
因此,六项保证现在至少就有三个不同版本。其中关键是在涉及台湾主权部份,而且美国国务院版本是将涉及台湾主权部份列为第六项,台湾认知的版本则列为第五项。三种不同版本对台湾主权的说法各异。
台湾认知版本的说法是:“我们不对台湾主权采取立场。”(We take no position on Taiwan sovereignty.)
美国国务院版本的说法是:“我们不正式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台湾的主权。”(We do not formally recognize the PRC sovereignty over Taiwan.)
台北外交部新闻稿的版本是:“我们不改变对台湾主权的立场。”(We do not change our position onTaiwan sovereignty.)
吴钊燮说,为了查证哪一个版本最真实,代表处曾透过两个管道试图查阅六项保证原件,但都无功而返。
第一个管道是到加州里根图书馆查阅里根信函原件,可惜这项原件目前仍锁在属于“绝对机密”的保险柜里,除非获得美国国务院授权,否则不得接触。第二个管道是台北外交部档案。1982年7月14日李洁明向蒋经国口述里根六项保证时,是由钱复翻译,章孝严记录。可是这份档案目前也被列为绝对机密,无法取阅。
为何事关重大利益,外交部也不能查阅自己的档案?吴钊燮说:“立法院已立法保护国家机密,台湾已是法治国家,对绝对机密的处理有严格规定,因此即使驻美代表处希望查证,也不得其门而入。”
有媒体询问,陈水扁对薄瑞光表示,希望美国适时重申六项保证,但薄瑞光当时没有正面回应,驻美代表处是否曾向美国国务院提出要求?吴钊燮证实代表处已向美国提出,但美国至目前为止没有直接回应,只强调美国的长期政策未变。吴钊燮还说,到目前为止未回应,不应被解读为不愿意回应,因为有可能未来在适当时机或场合会做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