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基础教育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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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基础教育工作要点

2010年我市的基础教育工作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为工作重点,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教育公平,推进素质教育。

一、做好基础教育阶段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

(一)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10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办法的通知》,做好中招政策的宣传和解读,以及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更好地发挥考试的导向作用,引导学校开齐开足课程,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使2010年的高中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更加平稳有序。

(二)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入学政策,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各类特色学校、特色班的招生行为。严格规范招生行为,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行为,使有关政策更有利于学生、学校的发展,有利于推进教育公平。

(三)挖潜扩容,逐年提高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公办学校的比例,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2010年全市各区小学新生中进城务工人员就读公办的比例应不低于70%;初中新生中进城务工人员就读公办的比例应不低于80 %。

(四)继续做好台生服务工作,为台湾学生的入学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二、创新思路,加强管理,深化改革,提高质量

(一)以加强养成教育,着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兴趣、学习习惯和学习方法为基础,以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重点,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努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强化教学常规管理,严格执行《厦门市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工作意见(试行)》、《厦门市普通中学教学常规管理若干细则(试行)》、《厦门市特殊教育教学常规指导意见(试行)》,规范教学基本环节,加强课程管理,开齐开足课程,提高课程执行力。

2.抓住重点,认真研究和解决当前违背教育规律,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行为和做法,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本学年重点落实有效教学、有效作业和控制学生在校时间问题。

(1)各校应在调研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有效作业的管理制度,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建立各学科作业的协调机制,优化作业设计。要把作业质量的分析检查作为重要工作,深入进行学生《课后作业调查》,及时收集、分析、反馈和调整。引导广大教师精选精编作业,避免机械性的重复训练。凡是老师布置的书面作业,一定要全批全改,并把此项工作纳入教师的考评。

(2)省教育厅将印发小学各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市教育局也将组织编写初中各学科教学要求。各区教育局、各学校应严格组织实施,通过校本研训,加强集体备课,指导广大教师合理把握课标和教材的基本要求,科学安排教学课时与进度,不断提高教学的有效性。市教育局将印发《厦门市中小学教师备课常规》,启动中小学学科教学能手的评选工作,引导广大教师进一步聚焦课堂,认真落实有效教学的基本环节,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进一步完善中小学课程计划和作息时间安排,引导学校开齐开足课程,切实控制学生的在校时间。纠正和严肃处理各种随意增加课时、延长上课时间的做法。

3.以深化改革减负提质为重点,立足课堂,加强教研,推行行动研究,着力提高教学研究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发挥教学研究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指导作用。本学年将启动小学深化课堂教学改革课题研究,以学校在教育教学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为研究课题,强化行动研究,促进聚焦课堂,重心下移,使教育教学的内容更具体、目的更明确、应用和推广价值更高。

4.开展“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与评估,加快农村义务教育发展,不断缩小城乡差距。

(1)省教育厅决定将原农村中小学合格校建设与评估调整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与评估,要求我市城乡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在2012年完成标准化学校的建设与评估任务。要以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有序推进学校的标准化建设,加大薄弱校特别是农村完小“四有”工程建设的力度,逐步解决教师编制不足和师资结构不配套的问题,实现办学条件的标准化。

(2)将教研工作的重心转向农村,成立由市教科院教研室和义务教育阶段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专家型教师和区级以上部分优秀教师共同组成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学指导小组,明确在调研、教学指导、培训农村骨干教师、指导农村学校开展教研工作等责任、义务以及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在提高农村教育教学质量方面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5.规范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籍管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全面启动初中新课程管理系统,组织小学新课程管理系统培训,开展中小学学籍管理的“参与”式培训,加强学籍管理的制度建设。

(二)抓好普通高中的内涵建设,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和整体办学水平。

1. 总结经验,探索规律,扎实推进高中新课程实验。在认真总结三年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就学科课程设置与实施、课堂教学、课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学生发展和教师专业成长、教学质量提高等方面进行总结反思,创新教研形式,重视校本研训,积极开展有效课堂教学新模式的研究,引导学校科学把握教学进度,更加关注作业和辅导的有效性。以激活课程为载体,就高中复习教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行观摩、交流和研讨。将课改实验的成果应用到教学全过程,促进教学方式的转变,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

2. 强化政府行为,加强普通高中的标准化建设。鼓励、支持和指导普通高中做好创建计划,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争创更高的等级,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

3.加强普通高中学籍管理,严格把好学生入学、转学、借读等环节,严格控制班生额,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各校不得擅自扩班、并班,确保学生人数真实、准确。

(三)深化教师岗位大练兵活动,引导广大教师在常态教学中,更加重视教学基本功,不断提升专业素质,提升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2010年岗位大练兵活动项目有:小学语文教师“下水文、课文朗读”岗位大练兵、全市幼儿教师一日活动设计和实施岗位大练兵、特殊教育教师个别化教学设计岗位大练兵、中学学科试题命制与评价岗位大练兵。

(四)积极推进研究性学习和综合实践课程建设和实施,强化学生知识迁移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科技教育和环保教育,加强对各学科竞赛的组织和保障工作,不断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统筹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一)积极发展学前教育。统筹协调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妥善解决入园难问题,满足幼儿的入园需求。(1)根据省政府“对县督导”的要求,2010年我市90%以上的镇(街)应积极创造条件,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2)加强对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与管理,以确保幼儿教育资源真正为社区居民服务,满足社区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3)进一步明确农村幼儿园教育的公益性质,大力扶持农村幼儿教育,促进全市幼儿教育协调发展。(4)规范民办幼儿园的办学行为,加强扶持引导与监督管理,提升民办园办学水平。

(二)加强特殊教育。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精神,建立和完善特殊教育财政投入机制,提高三类残疾学生的入学率,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深化特殊教育课程改革,不断提高学生劳动技能、生活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推进特殊教育向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阶段教育延伸,促进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

(三)加强新时期民族教育。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重视民族教育。加强对新疆内高班的教育教学管理和服务,关心新疆内高班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扎实推进扫盲教育工作。继续做好扫盲教师培训和扫盲教材修订工作。推广进城务工人员中文盲的扫盲试点经验,结合妇女发展的需求,积极探索农村妇女文盲扫盲新途径,扎实开展集中办班教学活动,努力推进扫盲教育教学常态化。全市拟在2010年上半年开办30个扫盲教学班,完成“到2010年,成人文盲率下降到7%以下,青壮年文盲率降到2%左右”的工作目标。

 

 

                                200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