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介协签阴阳合同罚5万 税费新规酝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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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17日  来源:深圳商报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阴阳合同”的终止,将对地产市场造成负面影响,特别是前几年购买的上涨很快的物业,会出现很难出售的局面,市场成交将会陷入低迷。本报资料图片
“地税部门正在制定深圳二手房交易计税的参考价格,估计会很快公布,因为据说上面已经将任务压下去了。”昨日,深圳房地内参总经理尹香武向本报记者透露。
对于近期深圳楼市聚焦的“阴阳合同”问题,在公布的《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中虽然触碰到了这个“公开”的秘密,但是记者了解到,如果没有地税部门相关的执行标准,9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上述监管办法,对于“阴阳合同”依然无法制止。
中介高招回避5万罚款
据了解,近日公布的《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将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地产交易税费或者其他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地产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不同合同(即“阴阳合同”)提供便利;若违反,将被处5万元罚款。
刘经理是深圳某中型地产中介的一位营业经理,他告诉记者,为了回避上述罚款,公司目前打算在房屋买卖合同上,不再使用官方合同范本的《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及《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而是使用中介公司自己制定的合同版本,并且中介公司不在合同上盖章。
“这样,就相当于这个合同是买卖双方自行签订的,和中介公司无关。万一政府查“阴阳合同”的事情,中介公司就能免责,避开5万元罚款了。”刘经理向本报记者透露。
而另一位中介工作人员则向记者抱怨:“要真的从9月1日开始实施,现在其实二手房交易几乎都是‘阴阳合同’操作的,那么地产中介公司平均做一个买卖单的收入都不够交罚款了。”
记者调查了解到,刘经理所在的公司属于“后知后觉”了,其实深圳很多房地产公司(不乏大型中介)早在两年前就开始不再使用官方合同版本,合同上也不再盖中介公司的公章。
“中介公司早就预防政府这一招了。”广东信荣律师事务所张茂荣主任律师说,官方合同版本形同虚设,中介方不仅可以回避《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里的关于“阴阳合同”的违规行为,还能逃避其他法律纠纷。但中介公司并非不收费,而是通过让当事人另外签订《佣金支付承诺书》,在交易成功后,承诺交易是该中介促成,并保证在交易完成后支付约定佣金。
税费新规正在酝酿中
尽管如此,《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对于“阴阳合同”的触及,令很多人相信,“阴阳合同”的“大限”即将到来。只是新的房产过户税费征收标准如何界定,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在日前深圳规划国土委召开的解读《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的会议上,规土委市场监管处负责人表示,地税部门目前正在牵头制定深圳二手房交易计税参考价格,如果这个工程完成,就可以比较好地解决“阴阳合同”的问题。
记者昨日致电深圳地税部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但其表示目前不太清楚具体细节,不愿向记者透露。二手房市场上,目前也仍然是按照“阴阳合同”的方式继续操作,市场似乎波澜不惊。
据了解,对于房产过户的新征税标准,目前业内流传着两个版本:一是按照评估价,二是按照基准价。其中,后者比前者低许多。
“到底按照什么价格来计算房屋差价,这是最重要的。”深圳房地内参总经理尹香武向本报记者说,目前监管办法里的规定,更多像是道德约束,万一真的严格执行,深圳二手房的吸引力将会下降。
另外,对于地税部门的具体计税标准,尹香武估计,可能很快就会出台。“具体时间不好说,但据说上面已经将任务压下去了。”尹香武说。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阴阳合同”的终止,将对地产市场造成负面影响,特别是前几年购买的上涨很快的物业,会出现很难出售的局面,市场成交将会陷入低迷。
“这要看具体实施的力度。但总的来说,对于投资者肯定是有影响的,但如果增加的税费转移到买家的头上,房价的影响也很难说。”深圳美联物业南山区总监孟祥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