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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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记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王雪玲 作者: 周登高    发布时间: 2008-12-09 14:44:39





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王雪玲

     人物档案:王雪玲,女,汉族,1967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获硕士学位,现任巩义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审委会委员,曾荣获巩义市首届“政法十杰”、郑州市“绿城卫士”等多项荣誉,并被上级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二等功。

     1990年5月,王雪玲以公选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被巩义法院招录为工作人员,先后担任告申庭、审判监督庭、经济审判庭副庭长、城区法庭、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无论在哪一个工作岗位上,王雪玲始终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用一名法官的忠诚、公正,谱写了司法为民的乐曲。

                公正办案实现人民群众的期待

     公正是司法工作的灵魂,也是王雪玲不渝的追求。在审判工作中,她发挥女法官细密严谨的工作作风,凭着对法律的忠诚信仰,成功办理了一个又一个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新型疑难案件,成为巩义法院公认的办案能手。

  她曾经主审了郑州市首例典当纠纷,在当时法律无明确规定的情形下,大胆引用担保法关于质押的规定,为杜绝非法处置当物、规范典当行业起到积极引导作用;她曾经主审郑州市首例撤销权案件,打击了债务人的逃债行为,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债权人的权利。近5年来,她办理民事案件513件,无一起差、错案件。她所审理的多起案件被河南省电视台《走进法庭》栏目全程播放,在社会上引起良好反响。

  在走上庭长岗位后,她更是以高度的责任心,担负起为全庭案件质量把关的责任,在签发前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努力让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她所带领的城区法庭多次被评选为河南省“最公正、最文明、最廉洁、最讲理”的“四最”法庭。她担任民一庭庭长期间,该庭多次荣获全省法院“指导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荣誉。

                  忠诚履职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

     在日常的审判工作中,王雪玲怀着群众的满腔热情,用一名法官的热心、耐心、爱心,忠诚履行了一名法官的服务社会大局的职责,成功化解了数千起群众纠纷,为构建和谐社会奉献了法官一份力量。

  在办理家庭邻里纠纷案件时,王雪玲充分发扬传统“和为贵”理念,对双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引导当事人互相谅解、互相理解、达成和解,她所办理的案件调解结案率达76%,实现了案结事了、案结事好的良好效果。

  今年初,她受理了湖南民工包敦贵诉巩义市一企业工伤赔偿案,得知包敦贵是来自湖南的农民工,因工伤致残,且其家庭经济困难,决心用一名法院的热情温暖外地民工的心。在两个月的诉讼中,她除了开庭当日通知包敦贵本人到庭外,主要工作都是靠自己和书记员亲自到案件发生现场调查、电话询问当事人、特快专递邮寄文书等形式完成的,尽可能不让当事人多跑路、多花钱,把包敦贵参加诉讼的成本降到最低,让其感受到了巩义法院对农民工的司法关怀。为了让包敦贵尽快拿到赔偿款,王雪玲多次到煤矿对原告因势利导,说服煤矿负责人主动作出赔偿,最终使煤矿一次性支付包敦贵各项费用十六万元,案件圆满解决。

                无私奉献解决人民群众的困难

     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是王雪玲给当事人留下最深刻的印象。特别是走上民一庭庭长岗位后,她感到肩负的责任比任何时候都沉重。民一庭审理的多是民事审判中出现的新型疑难案件和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医疗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多为弱势群体群众。在处理这些案件时,她要求全庭法官把群众当成亲人,把当事人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办快办好。对符合诉讼保全条件的,基本做到在立案当日采取措施,及时对被告的财产进行查封或扣押,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了受伤害人及时得到救治。

  今年8月,当王雪玲了解到一起案件当事人因家庭困难无力缴纳每年3000多元的学费后,立即将情况向院领导作了汇报,为其争取到大学4年每年3200元的资助。今年8月,当王雪玲了解到一起案件当事人因家庭困难无力缴纳医疗费后,立即为其捐助500元,帮助当事人渡过难关。近年来,她资助过的贫困当事人达100多人次,用法官的一片爱心温暖了当事人的心。

                 清正廉洁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

     在近二十年的法官生涯中,难免遇到送钱、送礼和亲朋好友前来求情,但王雪玲始终把“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作为人生的信条,用清正廉洁的品质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也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

  今年春节前,王雪玲受理的一起劳动纠纷案件的被告企业执意要送给向她2000元“好处费”,请她在办案中予以关照。在推托不掉的情况下,她将钱交到法院纪检组,等案件审结时,直接作为赔偿金交付给了受伤的民工,后向企业说明情况,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称赞。

  一次,一个多年的好友为亲戚的案子,求情于他,非要请她吃饭不可,她电话告诉朋友:“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相信你不会让我在友情和良心中为难,请你放心我一定会处理好这个案件!”最终,经过她的努力,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事情圆满解决。在王雪玲的影响下,她所带领的部门多年没有发生一起不廉洁事件,并荣立了集体三等功。

                 勤奋好学做好人民群众的卫士

     高水平来自勤奋好学,好名声来自于忠于职责。巩义法院的法官都知道,每天早上第一个亮起灯的通常是王雪玲的办公室。从省司法学校毕业后,她更加注重在工作中学习,通过自学考试取得大专、本科学历。

  对于一名基层法官,许多人感觉这些知识已经足够了,但她仍没有停止在学习道路上的步伐,继续攻读了法律硕士研究生,并取得了硕士学位,为法院青年法官树立了榜样。同时,她坚持做到学以致用,将学到的理论同法院工作密切结合起来,撰写调研文章近百篇,在各级刊物上发表20余篇,并率先在全院推行审判方式改革、判决书书写方式改革,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了上级部门的高度肯定,并被荣记个人二等功,荣获了“绿城卫士”这项郑州市政法系统个人最高荣誉。

     近二十年的法官生涯,王雪玲最大的收获是人民群众的理解和信任。她常说:“只要你心中装着群众,只要你不忘记法官的职责,只要你办案对得起个人良心,就一定能做到让人民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