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反腐大限到期 违纪瞒报难逃严惩(南方都市报 200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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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反腐大限到期 违纪瞒报难逃严惩
2007-07-04 10:08:55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5月29日,中纪委下发反腐新规,要求违纪党员在一个月内向组织坦白,否则将会受到国法追究。6月15日,河南省公布已有979人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共上交违纪款821万元。当时还有人批评,反腐实战,要严防说小瞒大。现在大限已过,各地的表现让人吃惊。河南以外,再没见其他省份地区有党员主动告白。有些地方声称到目前为止还没收到有主动交代的记录,另外一些省份对目前的统计结果只字不提,只是各自列出具体的执行办法,证明中央政策已经落实。
毋庸讳言,中央的反腐压力,是通过层层党组织来传达的,最终党员个人所感受到的严肃性和严重性,直接来自上一层党组织的态度,以及周围党员心态所合成的气氛。通过互相观望,向上揣测,一种“你不报、我也不报”的默契,在党员之间很容易形成,在各个同级党组织之间同样容易形成。当然,数据收集还未结束,现在无法得出任何结论。但是,现在各地模棱两可的回避,其状态非常类似于观望:既是彼此观望,也是向上观望——瞒报的风险到底有多大?多数人都有侥幸心理。
以上论述的前提是,确实有党员违反“八项禁令”,而且数量不能忽略。这一点几乎不需要论证:一方面,人们的社会生活经验足以支持这个结论;另一方面,党中央如此大动干戈的整风,已经是腐败现象大量存在的一个有力反证。在这个事实前提下,如果各地最终的统计结果都是一片清廉,那就一定存在瞒报。那些违纪而瞒报的党员,一方面是习惯性地骄纵放肆目中无人,另一方面恐怕也是低估了中央的决心。
中央以大限的形式整治腐败,已经不是第一次。2005年8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等联合通知,限令入股煤矿的国家工作人员,在9月22日之前撤出投资。结果,在限期结束之时收效甚微,有省份擅自延长期限,更有官员放话说宁可丢官也不撤股。为了切实深入展开,中央部委在10月份又召开工作座谈会,听取部分省(区、市)工作情况汇报。经过中央与地方的直接接触,终于在11月公布了一份官员撤资清单,并且在几个省份处理了几个不肯主动撤股的官员。中央政策要在地方获得落实,其难度由此可见。此事在社会心理上带来了负面影响:很多人以为,中央设下的大限不过是吓吓人的,即使不主动坦白改过,也不会受到惩罚。如果今次大限政策没有一个严肃的结局,如果瞒报得以大量蒙混过关,那么中央的威慑力将会再一次受到伤害,而这危害是会累加的。
要重振中央政策的威严,办法非常简单,就是严惩违纪而瞒报的党员,以此打消已经形成的侥幸心理。若是能够严惩一些位高权重的违纪党员,威慑效果自然更好。这个道理简单到不必论证,但是有一个疑问自然而然就会产生:在煤矿撤资事件中,为何存在查处不彻底的情况?——在撤资清查工作结束后,中纪委工作人员坦承,官煤问题仍然存在。在这里,我们不得不承认,严惩违纪党员,严惩无视中央政策的党员,这是一件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困难的事情。一方面,具体的取证工作非常艰难,工作量大,而且地方小政治的迷雾层层遮挡,另一方面,在很多时候,上下级官员之间天然联盟的情感、互相支持的关系、彼此需要的依赖,都有可能成为严格执行党纪的障碍。
但是,这次中央对反腐八条禁令设大限,情形有所不同。2006年以来的中国时政,最清楚也最重要的线索就是中央重拳反腐。我们可以看到各种层面的反腐工作,都在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展开:从高官层面看,接连有要员被查处;从制度角度看,有中央对各省纪委实行垂直管理;另外在民怨最深的医药领域,前药监局长郑筱萸令人震惊地被判处死刑,同时医药部门的层层清查深入展开……民众和官员都不难体验到,自上而下的反腐气氛紧张而严厉,中央以雷厉风行的动作彰显了它坚决的反腐决心。同样不难看出的是,中央的反腐不只是一件件孤立的大案,而是有布局、有步骤的一套完整战略。而今次针对全体党员的反腐八条,应该正是战略中直指基层的一环。这一环涉及之广、任务艰难,但也因此正是整套战略中最为重要的一步。如果以上观察和论证得以成立,那么那些心存侥幸试图瞒报的违纪党员,实在是低估了中央的决心,被追究严惩的风险恐怕就在眼前。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southnews/spqy/200707040329.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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