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传国诉方舟子侵权案败诉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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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传国诉方舟子侵权案宣判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院认定“并未构成诽谤” 5月28日新华网转发了中国法院网的这条消息,29日又发表了新华网记者李京华的报道;其他多家媒体也发布了自己的或转发了他人发布的这一消息。包括:南方日报,解放日报,文新传媒 东方网,四川在线,天府热线,江苏省互联网新闻中心,浙江都市网,中国新闻网,央视国际,法制晚报,人民网,中国新闻网河南在线,星岛环球网,网易,搜狐,中国网CNET科技资讯网,tom.com,千龙网,新浪网,中法网.湖北电视台,浙江在线,赛迪网,中安网,金融界,39健康网,REID信息网,百灵网,桂龙新闻网,阳新宣传网,新桂网,北方网,烟台新闻,和讯网,江门新闻网,大洋网,美国侨报,腾讯网,华商网。。。太多了,不及备录,就到此为止。
网络媒体的消息许多是多来自印刷出版的报纸,以北京晨报被转发的最多,还有京华时报。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人大新闻>>一府两院>>两院转发了检查日报上志灵的文章《法院不裁判学术争议才有学术自由》 ,强调:
学术问题和公共政策一样,向来奉行的是一个简单而朴素的真理——真理不辩不明。而学术辩论能够蔚然成风的一个关键前提就是,学术争辩不会让当事人“因言得咎”。所以说,除非当事人存在侮辱或者诽谤对方的故意,任何的批评言论,哪怕是过激的批评言论,都要被学术自由所蕴涵的巨大的价值理念所包容。当然,这种包容并不能由学术自由自行实现,还需要学术之外的权力,尤其是可以以名誉侵权为由介入学术争议的司法权,对学术争议保持不能而且不愿裁判的谦抑性。
完全不用担心司法不裁判学术争议可能导致的“学术混乱”,因为学术自治完全可以在学术的范畴内妥善解决好自身的争议,反倒是司法权的越俎代庖显得不伦不类而且适得其反。另外,任何学术自由之下的学术争议都是有限度的,正如自由和权利不能被滥用一样,一旦学术争议成为人身攻击或者造谣中伤的幌子时,法院当然有权以名誉侵权为由进行司法裁判,但显然的是,法院裁判的并非真正的学术争议。
魏文彪在他的评论《候选院士状告方舟子败诉的启示》 中指出:“对于公民批评公众人物与政府官员以及新闻媒体进行正常舆论监督的权利,司法机关尤其是法院应当发挥根本性的保障作用,只有法律与司法机关能做公众与媒体正常监督活动的坚强后盾,积极而有益的社会监督才能成为制约权力与名气滥用的不可忽视的力量,社会公平与正义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呵护。这是肖传国状告方舟子败诉给人们最大的启示和借鉴。”这篇文章发表在新京报网站,北京青年报,四川新闻网,京报网,人民网,新疆天山网,新浪网,北新华网北京频道,浙江在线-浙江潮评论,商都信息港,海南信息网,中国网,中华网,。。也许还有别处,是哪家报纸最先发出搞不清。
安徽教育资源中心转发了《肖传国状告方舟子案一审败诉判决书全文》。
又据
西译新闻网2007-5-29发布 肖传国教授表示将在近期提起上诉
作者:阿至 (此文也在扬子晚报发出,全文转发如下)
5月28日,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肖传国教授诉方是民[方舟子]名誉权案件做出一审判决之后,肖传国教授表示:将在法定的上诉期内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肖传国教授表示: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已经认定了方是民在用语和言论方面过激和语言刻薄,但是鉴于"宽容度"而决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显然这样的理由没有法律依据.
同时肖教授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的司法解释,除了对有侮辱诽谤进行了界定外,还专门列出:"文章的基本内容失实,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在一审的诉状中,肖教授也陈述了TOM访谈的基本内容失实之处.但一审在判决中,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肖传国教授表示:他绝不会向方是民那样,败诉了就去谩骂法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作为一个普通的中国公民,肖传国教授将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律,为自己维权.
不过肖传国教授的支持者可不是这样,他们不仅谩骂法官,下面摘录几条即可见其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久已不介入方舟子讼案的科教论坛也突然发出一批企图将这一民事纠纷政治化的帖子。
5月28日万维=读者网[教育与学术]论坛所见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胡呸狗官的可笑判决 / 白字秀才
我要问这个狗法官,我那天在报纸上说,胡沛狗法官的老婆,妈妈的狗逼是不存在的,那么是不是也属于正常的”生理学学术和理论”范畴的合理讨论呢?
他的名字也名副其实:胡沛,胡呸也。
北京中院早就被方叉买通了 - mini2 (9019 bytes) 5/28/07 (1)2007年5月29日虹桥科教论坛所见
没想倒这么一个民事案件,突然让中国的整个司法体系摇摇欲坠
送交者: misleading 于 2007-05-30 00:45:35
北京法院的黑幕就在全球爆光光,中国司法公平只是遮羞布 misleading (3815字节) 05/29 13:25 (66658)
有铁证北京法院和方勾结枉法。如公开的司法腐败,少见 misleading (2821字节) 05/29 20:18 (66661)
最后的遮羞布都撕下明目张胆枉法的北京法院,那还会有公平正义? misleading (9055字节) 05/29 13:04 (66657)
北京法院赤裸裸的枉法,比古装剧里最黑暗,腐败的时代还有过之 misleading (2842字节) 05/29 08:20 (66643)
看来北京是全中国最黑,最肮脏和最没法制的地方 misleading (19字节) 05/29 02:49 (66631)
北京中院早就是方一伙势力把持的,真是黑,黑,黑 misleading (10568字节) 05/29 01:43 (66628)
中共不小心在老巢北京暴露出了司法史上最肮脏,最令人震惊的丑闻 - 方干的好 (3458 bytes)20070529万维网 5/29/07 (0)
特别是有个身份不明,沉默已久的直言了也到虹桥科教论坛发帖,造谣惑众,值得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