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园兽首拍卖案我方败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4:43:57
法国执业律师、旅法华人任晓红及其合伙人代表欧洲保护中华艺术协会(APACE)作为原告于上周五向巴黎大事法庭递交了诉状,紧急要求法庭中止佳士得拍卖行对圆明园两件文物——兔首、鼠首铜像的拍卖。
   巴黎大事法庭第一庭23日傍晚作出判决,驳回欧洲保护中华艺术协会提起的要求佳士得拍卖
行终止对圆明园两件文物——兔首、鼠首铜像拍卖的请求。法庭认为欧洲保护中华艺术协会只能代表该协会,不能代表中国,也不能代表公众利益,这个协会也不是直接利害关系的代表者,对于圆明园兽首禁拍案没有请求权,还说这个协会在拍卖
最后时刻才提出诉讼是恶意与炒作。 因此驳回诉讼请求。
   看来,如果没有意外,中国的这两件宝物24日就要开拍了,居有关专家预测,流拍的可能性
几乎没有,并且本次拍卖以后,这两件宝物再现世的可能性极小,有可能永远石沉大海,不会回
归祖国了。
    这次败诉的原因是什么?我不精通法律,但从一个平民的角度我认为有几点:
    一、我们对法国法律不甚了解。根据法国法律规定,原告需要与事实有利害关系,但是我方
的原告是欧洲保护中华艺术协会,只能代表该协会,不能代表中国,也不能代表公众利益。通俗一点说,就是现在的原告是在为别人打官司,是管闲事,法国法院不受理。由于原告身份不对,
这个官司从没开庭我们就输了。
    二、对佳士得打赢官司的决心估计不足。这次开庭佳士得7个律师出庭,轮流在法庭陈诉,
在两个多小时的辩论中,几乎没有给我们两个律师陈述的时间,几乎是一边倒法庭上只听到庭佳
士的声音,几乎是一边倒。
    三、中国律师团底气不足。中国律师早就看到了诉讼的形势对中方不利。首先单纯以1995年
的公约此作为法律依据似乎势单力薄,如英美等国并没有签署这一公约。其次,有关文物问题的
国际公约都规定了时效,而1860年发生的"抢劫案"到现在早已超出时效。
    华人律师任晓红表示,这场官司非常难打,很多结果是可预料的,无论输赢,诉讼本身的意
义就在于唤起欧洲民众对中国流失文物现状以及历史的意识。从这个层面来讲,不知道目的达到
了没有。于是官司就无所谓输赢了。
    在欧洲的法庭上仅靠讲述痛心的侵略史无法挽回国宝,中国律师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远赴重
洋对掠夺文物归还问题发出声音,本身就是一种进步,套用首席律师刘洋的一句话:“虽然败诉了,但是虽败犹荣,因为在法国巴黎这个巨大的法庭里面,我们发出了中国人不屈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