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干预司法的确凿证据:政府公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03:07:51

行政干预司法的确凿证据:政府公函

 作者:殷德义

   殷按:新京报的这则新闻确实让人吃惊,前些日子传出新京报被整肃,里面的记者成为一群无人愿意保护的弱者,今天看到这则新闻,不能不让人担心他们面临的压力。


   打招呼、批条子、强令等方式非法干预法院依法执行案件已经是中国政府早已熟稔的手段,让法官在办案的过程中主动及时向同级党委报告、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报告,这在形式上就已经钳制了法官的自由公正的裁量权。行政官员干预司法活动一般不会以公开的方式进行,更不会通过组织行为向法官施压,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打电话、写纸条,很少会以公文函件的形式进行司法干预,但重庆重庆市李渡新区终于用他们的愚蠢走进了中国的法制进程的历史,毕竟这成为第一个被确凿认定行政干预司法的证据。


   行政干预司法,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人权、事权、财权受制于地方政府,因此很难摆脱地方政府的影响,保证司法活动的独立性。避免非法干预出现的必要办法只能是通过制度设计,让法院摆脱在诸多方面对于地方的依赖,即通过改革法院的资金拨付等方式来增强法院对于地方与行政的独立性。但我们都知道,这个无能的中央政府根本没有力量去撼动地方政府这一块利益,所以我们喊了多少年给地方法院解决资金拨付问题,却始终不见任何的改变。


   此案经过舆论很快会成为一个热点,让我们看下一步重庆方面的二审判决吧!


 

政府发公函要求法院驳回村民索赔

事发重庆李渡工业园区,当事村民一审败诉

 


   重庆农民付强的蛙场被划入了重庆李渡工业园区,在补偿没谈好的情况下,施工者放炮开山,大批蛙在炮声中死去。付强由此与爆破公司展开了诉讼。不幸的是,这场官司打输了。今年6月,付强的律师查阅卷宗时,发现了一份当地管委会发给法院的“公函”,要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并警告法院不要“一意孤行”。此前,付强还被当地警方多次调查。目前,他在期待着不受政府干预的二审判决。

   补偿未谈好爆破公司就施工

   6月20日,付强介绍,2007年他筹款20万元、贷款13万,加上父亲的积蓄,并联合大哥付裕,三人联合投资,建起占地8.5亩的重庆市涪陵区义合美蛙养殖场。

   2007年4月养殖场建成,当年8月开始购买数百对种蛙投入养殖。付强介绍,美蛙繁殖速度较快,3个月即可养成成品蛙,到2008年夏季,美蛙开始成规模,按此计算,年底就可出售一批,不过,变故出现了。2008年6月,付强所在的义合镇双溪村被列入李渡工业园区拆迁范围,4家养殖场在拆迁范围内,其中3家养牛蛙,付强养殖美蛙。规划占地20平方公里的李渡工业园区,是当地政府的大项目,目标是打造“千亿级”园区。

   2008年6月27日,涪陵区林业局出台文件,认定牛蛙每亩年产值1.1万—2.2万元。按此标准,三家养殖场接受了补偿,但付强认为数额过低,不愿接受。僵持过程中,2008年11月,重庆市爆破工程建设公司、重庆鸿宸建筑公司两家施工单位开始施工,在离义合美蛙养殖场不足百米处放炮开山。当时美蛙正在冬眠期,被震醒后,受惊乱跳。付强估算,当时池内美蛙已繁殖到约30万只。当年12月中旬开始,美蛙大量死亡。2009年2月,在涪陵公证处公证员监督下,随机捕捞的3只美蛙被送到重庆市水产技术推广站解剖诊断,证实健康无病。付强估称,1个多月时间内美蛙死亡约27万只,造成损失200多万元。

   “刁民”被调查是否涉黑

   美蛙大量死亡后,付强找到两家施工公司索赔。两公司称,他们取得了公安机关许可,由工业园区批准进行爆破作业,他们不承担责任。2009年4月14日,付强将两公司告上涪陵区法院,索赔255万余元。诉讼过程中,当年11月12日,涪陵区林业局出具新的文件,认定牛蛙、美蛙养殖场可参考每亩1.8万—3.6万元标准补偿。按此标准,付强可获补偿25万元。付强仍不接受,他认为林业局将牛蛙和美蛙产值混杂。

   6月20日,付强称养殖场对自己意义重大,是自己“浪子回头”的标志。他从前做过包工头,1998年因“非法买卖枪支”被判刑12年。2006年4月,获得减刑的付强提前出狱,他称之后在朋友帮助下包项目赚了些钱,随后开始筹建蛙场。付强说,他的蛙场手续齐全,管委会无法以此做文章,于是他的“前科”又被管委会拿出来说。当地政府官员称他是“横霸一方的刁民”“敲诈勒索政府”。

   6月22日,记者采访中,李渡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邓中亚不断强调,“付强有犯罪前科,绝非一般农民”。付强说,因重庆打黑影响很大,管委会曾希望公安调查他是不是“黑社会”的。去年底有段时间,他被传唤到派出所四五次。涪陵警方证实,他们对付强进行过调查,但拒绝透露详情。

   “史上最牛公函”现身

   2009年7月14日,涪陵区法院委托西南大学司法鉴定所,鉴定义合美蛙养殖场美蛙死亡原因。2009年8月,鉴定书做出,认为爆破公司是造成美蛙大批死亡的原因,并认定蛙场损失额为63万元。

   今年3月2日,涪陵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不认可西南大学司法鉴定所鉴定结论,认可两被告自认的30万元损失责任,判赔30万元。付强不服,委托律师贺恩权提起上诉。律师贺恩权介绍,他在准备上诉材料时,到中级法院查阅卷宗,突然发现了一份李渡新区管委会发给涪陵区法院的公函。“怪不得园区警告我打官司准输。原来玄机在此。”付强说。他把这份公函内容传上了网,被网民称为“史上最牛公函”。这份收在法院卷宗里的公函共4页,落款时间2009年10月15日。内容为:“一审(法院)不应采信(西南大学司法鉴定所的)错误鉴定结论,应做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如果一审法院不采信我们的意见,而一意孤行或者基于其他原因,硬要依据上述错误鉴定结论作出判决……将会造成原告缠诉或者上访,并且不利于处理另外三户养殖户的诉讼。我们想:这也是一二审法院都不希望发生的后果!”

   管委会称只是表达意见

   这份公函上,有涪陵区法院副院长黄建全“批示”:交承办人阅处。6月21日,黄建全承认在这份公函上签了字。他称,公函是从自己办公室门缝里捡到的。该院办一负责人称,公函来自李渡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刘生荣。公开资料显示,刘生荣原为重庆市三中院民一庭法官。2007年11月,李渡新区管委会成立,刘生荣被调任管委会副主任,分管征地拆迁和法律事务等工作。6月22日,刘生荣向记者承认,该函是他组织人写的,代表管委会,“我们只是表达政府意见而已,有何不可?”

   6月21日,该案承办法官严廷海称,他不记得这份公函,至于是否影响了该案判决,他也不记得。6月22日,涪陵区国土局副局长、李渡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邓中亚称,涪陵区政府已最大限度考虑农民利益,在征地时,都是按林业局出具的赔偿标准上限赔偿,但农民“欲壑难填”。邓中亚还认为,4户养殖户养蛙致富是假,赶在征地前建蛙池,套取国家赔偿才是真。邓中亚说,付强的道德有问题。

   双溪村4组人刘伟介绍,2008年他在付强的养殖场看到美蛙很多,“密密麻麻到处都是”。同村人张建东也称付强蛙场里的美蛙“多得不得了”,因夏天夜晚蛙鸣声震耳,影响他睡觉,他还骂过付强。双溪村支书王天荣介绍,该村4家养蛙场“都是真的养蛙”。他介绍,蛙场成立初期,义合镇镇长等领导还到蛙场视察,并“一致好评”。

   目前付强还在等二审判决。那份随卷宗进入中院的“公函”,是否会影响二审法官,付强说:“心里没底。”

   据《新京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