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研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6:57:36
福柯(Michel Foucaul, 1926-1984),法国后现代思潮的代表人物,他的思想深刻,分析方法独特,研究对象多变,研究内容涉及哲学、历史、文学、社会学和政治学等领域,其创建的权力观对近代的两种主要权力模式——维护生产关系工具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模式和以契约为基础的法理模式——作了必要补充,理论范式适用于权力微观运行场域。福柯的权力观抛弃了传统思维认为的历史连续性或同一性,打破人文学科研究的人本主义假设,采用了知识考古学、权力谱系学的研究方法,从片断性、差异性的后现代主义视角,建立了关系论、网络论、无主体论的权力观大厦。
  一、 福柯权力观运用的方法:知识考古学和权力谱系学
  知识考古学是福柯1970年前思考“我们怎样被建构为我们自己的知识主体”这一问题时引入的研究方法。它的理论特征是强调研究对象的非连续性。传统历史学家和思想家强调研究对象的连续性,保证研究主体的中心地位,福柯对此提出异议,他借助尼采来对抗存在现象学的主体中心论,转向对认知意志的关注,否定客观真理,反对理性主体。福柯还提出要改变文献的处理方式。传统历史研究的学者们认为文献是一种沉默但仍有迹可循的语言,具有表述的功能,记录了文献记录者要反映的实在。福柯却要求将“文献”变成“文物”、“遗物”,只考虑文献的自身价值,述说故事的话语本身,不能推论周边的现实和形成事件发展的脉络。福柯的知识考古学认为过去对文献的处理不是曲解原意就是穿凿附会,要求对待文献只考虑自身价值,摈弃工具价值,揭示复杂的内部关系,不针对时间、过去做连续性的探测,研究那些被中断的偶然性、非连续性,反对同一性、体系性、总体性、中心化的智慧。福柯的知识考古学像一枚锋利的钉子一样锲进了西方哲学形而上学的“地质构造层”,动摇了形而上学传统的主体地位,对愈来愈深陷入困境的西方现代性社会和文化的进行了清醒的反思。
  1970年前后,福柯拓展了他的分析范围,思考在方法论上超越人文科学中主体与客体、经验与先验、我思与非思、起源的隐退与返回之间的二元对立,引入把握事物“差异”的权力谱系学,它标志着福柯从对理论和知识的考古学研究转向对社会制度和话语权力的系谱学研究,从知识轴线转到了权力轴线。福柯首先破除了人们千百年来形成的关于“本质”、“本源”、“同一”的幻想,摧毁本源及永恒真理的优越地位,“事物没有本质,或者它们的本质是用异在形式零碎拼凑起来的。”从根本上颠倒了人们对深层与表层关系的看法,强调问题的意义应在表面实践中发现,而不在神秘的深层。福柯的两种研究方法都要求从微观的角度重新审视社会领域,历史地看待那些被认为是永恒的东西,正因为采用这些后现代性的理论立场,福柯才能以独特的视角展示给我们独特的权力论。我国的基层民主选举就是如此,在这场域内,拥有选举权的村民和被选举对象处在同等重要的地位,不能明确区分谁是主体,谁是附庸。选举的出发点是让拥有社会良知、社会责任感的精英来带领大家的发展,目的明确,过程无连续性,在这里没有本源、没有“同一”,没有谁一定能成功当选的永恒真理。

二、福柯权力观的主要内容
  1、权力是一种无所不在的关系,一种复杂的网络
  早在福柯分析权力前,社会上已存在普遍的观点:权力只有一种形态,是一方对另一方的控制;权力以暴力手段为基础,经不同程度的合法化,使不公正或不合理的支配为被支配者所接受。福柯反对这种强调同质性、集中性、总体性的权力观念,指出权力具有各种不同的形态,是一种关系,可以比喻为“鱼和水”的关系,权力的一方是“鱼”,另一方是“水”, “水”对“鱼”有限制、推动、约束、决定等作用,“鱼”会引导“水”的流向,“鱼”“水”之间总是处于不停的流动、循环和运转之中,相辅相成,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福柯认为:“权力”不是 “物”,拥有它就可以统治、控制其他人的物,而是一种在场域内起作用的网络。在行使过程中,场域内的各种因子构成相互交错的复杂的关系,形成结构性的活动,每个活动因子在这个相互交错的权力网中流动着,象“鱼”和“水”一样,既是被权力控制的对象又是行使权力的角色。在我国的基层民主选举活动中,选举的对象即那些在村里有崇高威望、能力突出的能人,他们是“鱼”,生活在拥有选举权的村民即“水”中。这种“水”是各种力量组成的多形态、流动的场,“把票投给哪一条鱼“的权力在村民这些分散的点上体现出来,这种投票选举权不是哪条“鱼”可以获得、占有、控制的物,场域内的“水”对“鱼”的作用具有不可确定性。在选举过程中村民行使了权力,选举结束后“水”又成了被管理、被领导的对象,权力场域永远处于流动状态的关系网络,权力关系双方——基层领导和村民之间——也不是纯粹的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之间的二元对立关系,体现了权力的无主体性、非连续性、非中心化特征。
  2、权力的实施通过约束、纪律等完成
  在著作《规训与惩罚》中,福柯一开始就展示了骇人听闻的酷刑场面:弑君者达米安被押至格列夫广场的刑台,刽子手将在那里“用烧红的铁钳撕开他的胸膛和四肢上的肉,用硫磺烧焦他持着弑君凶器的右手,再将溶化的铅汁、沸滚的松香、蜡和硫磺浇入撕裂的伤口,然后四马分肢,最后焚尸扬灰。”这是一种中世纪末和“旧制度”时期作为王权武器的酷刑,权力通过残酷的惩罚体现出来。因为犯罪被视为对君权的冒犯,侵犯了体现君主意志的法律,君权赋予了每一种惩罚都含有报复的因素,刑罚根据犯罪的程度来制造痛苦和实施报复,展示给世人一种显赫的、无限制的、个人的、无规则的和无连续性的权力。18世纪后半期,改革者们主张崇尚“人性”废除酷刑,实行人道主义。他们力图提出一种温和的惩罚方式,福柯称之为“符号——技术”的惩罚方式,这种保卫社会型的权力方式是针对灵魂而不针对肉体,实现了惩罚更具有普遍性和必要性,使惩罚权力更深地嵌入社会本身的目标,它是一种“谨慎地运用在人脑中但又是必然地和明确地传播着表象和符号的游戏”,通过控制思想来控制肉体,符号技术体现在分门别类地、精确地界定各种罪行和惩罚的法典之中。只要犯罪发生,惩罚随即而来,罪行越重,惩罚时间越长,社会长时间地向整个社会传播整套障碍---符号----技术系统,向民众灌输社会秩序和惩罚效用的话语以制止犯罪。18世纪晚期,第三阶段的惩罚方式——教养所和监狱产生了,这种惩罚方式称之为规训,通过习惯、行为在犯人的肉体上留下痕迹。通过三阶段分析,福柯展示了权力实施的技术支撑系统,从酷刑转到惩罚,直至监狱的诞生,主要目的是权力达到了规训的普遍化,体现了权力充斥在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正是由于规训的存在,这套权力的实施载体——惩罚机制演化到现代的纪律约束下的全景敞视主义,在众多层级管理、规范化裁决、检查、制度等的规训下,人们感受到权力以及对支撑权力实现的技术系统的敬畏。我国基层民主选举中也体现了规训下的权力实施,我国《村组法》第十二条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符合条件的村民拥有选民证,一人一证,一证一票,如果违反规定投票则被弃为废票,外出经商、打工、因事、病无法亲自到投票站投票的选民,实行严格的委托投票制度,颁发委托证代选才有效。在这里,纪律从村民的空间入手,根据单元定位原则,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位置,目的在于通过权力确定参与者和缺席者,在于监督每个村民的表现。基层选举中的唱票受村、乡镇两级政府的监督,政府使用时间表来规定节奏,安排活动,令行禁止,雷厉风行,权力在严格的选举纪律、层级管理、规范化唱票等过程中实现了。
  权力与知识共生共荣
  在《权力的眼睛——福柯访谈录》中福柯提到:“哲学家,甚至知识分子们总是努力划一条不可逾越的界限,把象征着真理和自由的知识领域与权力运作的领域分隔开来,以此来确3、定和抬高自己的身份。可是我惊讶地发现,在人文科学里,所有门类的知识的发展都与权力的实施密不可分。”知识的形成和权力的增强有规律地相互促进,良性循环,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一方面,通过权力的加工,实现一种认识的“解冻”;另一方面,通过新型知识的形成与积累,权力效应扩大。在我国的基层民主选举中,候选代表如果缺少管理才能、人格魅力等文化资本,就不可能成为村民选举的心仪对象,因为如福柯分析权力时指出那样:具有浓厚文化资本的人擅长“在符号、微言和隐喻的面纱背后进行或直接或微妙的辩论”,他们是掌握话语的主角,是村民的政治代言人。他们会将自身所担负的责任感转向于社会。每位村民对选举目标都有自己的标准: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有文化、头脑灵活、能真心诚意为群众办事,而且村民也知道现代社会中庞杂的经济和社会治理需要专门的知识,拥有文化的选举对象对社会的理解,对发展方向的把握都比普通民众更加深刻,正是知识的日趋复杂导致拥有知识的候选代表实际治理权的获得,因为教育使他们成为大多数村民的代表,成为理性社会变迁的历史代理人。而且他们又凭借选举的成功,掌握权力来实现自身的“解冻”,让知识在领导村民发展过程中转变为现实的繁荣。在基层民主选举这个权力微观形式的场域内,知识和权力共生共荣的结合完美地体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