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庭审江青及其自我辩护 四审江青 法庭调查(四)(1-2)——中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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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0年12月9日上午9时,第一审判庭第四次开庭审问江青。

  特别法庭庭长江华、副庭长曾汉周和16名审判员出庭。第一审判庭审判长曾汉周主持审判活动。审判员甘英、黄凉尘、刘丽英、沈建进行法庭调查。

  出庭支持公诉的有特别检察厅厅长黄火青、副厅长喻屏、5名检察员和7名助理检察员。

  法庭就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江青勾结叶群,指使江腾蛟迫害上海文艺界人士的事实进行法庭调查。

  审判员问:“你认不认识赵丹、郑君里、顾而已、陈鲤庭、童芷芩等人?”(这几位都是受害人)江青回答:“认识。”

  调查证明:1966年,江青曾叫张春桥找郑君里谈话,要郑交出有关江青在20世纪30年代的信件和照片。当时上海市副市长梁国斌(分管政法工作)于1977年9月24日的证词提到:“1966年6月张春桥找郑君里谈话前,曾对我说,江青现在是主席的夫人了,她有照片、信件在郑君里家,我要找郑君里谈一次,为慎重起见,你也参加一下,我答应了。张春桥找郑君里谈话时我在场……张春桥对郑君里说,现在江青的地位不同了,她过去还有一些信件等东西在你家里,存在你家不是很妥当,还是交给她处理吧。郑君里完全答应。事隔一个星期左右,张春桥对我说,郑君里那里信件、照片等交来了,已转交给江青,她当场烧了。”

  但是,江青仍不放心,于1966年10月勾结叶群,指使江腾蛟,组织指挥刘世英、袭著显等5人对郑君里、赵丹、童芷芩、陈鲤庭、顾而已5家进行非法抄家。

  法庭传同案犯江腾蛟到庭。江供述:“1966年10月初,吴法宪打电话叫我来北京,还说叫我保密。我到北京的当天晚上,吴法宪让我上他的车一同去钓鱼台见叶群……叶对我说,江青有一封信落在郑君里、顾而已他们手中,现在这封信在哪个人手上不清楚。你可以回去组织一些人冒充红卫兵搜查郑君里、顾而已、赵丹、童芷芩等5个人的家,凡是书信、日记本、笔记本等统统都拿来。叶群说要绝对保密。第二天我回到上海就选调了张彪、刘世英、袭著显等5个人,叫他们组织了40多人,于1966年10月9日凌晨搜查了郑君里等人的家,天明以前刘世英等把搜查的东西用卧车拉回招待所,我马上组织他们清查。我当时翻了一个大笔记本,有张春桥同郑君里谈话记录……我把搜查几家的情况在电话里简单地向吴法宪汇报了……吴叫我第二天把清理出来的东西带到北京,到北京的那天晚上9点左右,叶群一个人到我住处把我带来的几个本子取走了。第二天下午,叶群打电话告诉我,江青表示很满意,并告诉我到上海以后把其他东西保存好,不要随便处理了。不久叶群又打电话来,叫把搜来的东西全部送北京,我派刘世英和袭著显两个人把东西归集两个麻袋送到北京,交给叶群。”

  江腾蛟退庭后,法庭又传刘世英到庭作证,他说了他们查抄郑君里5人家的经过,并将抄回的信件、日记本上报北京处理。

  刘世英退庭后,法庭通知郑君里的夫人黄晨到庭作证。黄晨的出现,江青表现出惊慌。她立刻用上海口音叫了一声“阿黄”,想利用20世纪30年代在上海同黄晨熟悉的关系套近乎。黄晨却坚决地回答:我不和你说话。但还是忍不住对着江青说:就因为我们在20世纪30年代认识你,就因为你想收回的信中,有一封信是给唐纳的,你搞得我们家破人亡。黄晨向法庭陈述了张春桥找郑君里谈话和将有关江青的历史文字材料交出的情况以及被抄家、搜查的经过。抄家后不久在1967年9月,就把郑君里秘密地抓走,在监狱里郑君里受到惨无人道的刑讯逼供,仅两年就被活活地折磨死了。黄晨说着就伤心地哭泣起来。江青还表示她不知道这些事,并说这是林彪一心要陷害她的。

  接着,法庭宣读1980年10月7日赵丹逝世前和黄宗英写的有关抄家的证词时,江青突然高声问道:“赵丹怎么啦?赵丹怎么啦?”审判员未予回 答。江青又大声问了一声。审判员仍未理睬,江青满面疑惑,木然呆坐了一阵子。(赵丹和江青在20世纪30年代曾同台演过戏)

         法庭继续进行调查。

  审判员问:“1967年1月你到过叶群住处没有?”

  江青回答:“不记得。”

  审判员再问:“你是不是到叶群住处,亲自监视叶群、谢富治把你的材料烧毁了?”

  江青竟回答:“不知道。”

  接着法庭对此事进行调查证明。江青1967年1月在林彪、叶群住处,由谢富治、叶群动手,把江腾蛟搜来的照片、信件等烧毁。江青这一罪行有保管这批材料和烧毁材料的现场见证人作证。证人赵根先出庭作证:“1966年10月末的一天,叶群叫我同她一起到东交民巷空军招待所去取材料,到那里一看,都是一些旧书刊、信件、笔记本、照片等类东西,乱七八糟塞在一个大口袋里,从信皮上和书皮上看出来是上海文艺界赵丹、陈鲤庭的私人物品。叶群叫把这些东西带回她的住处,放在她卧室隔壁的小办公室里……。1967年1月初,一天下午,我正值班,叶群说等一会儿要处理这些材料,你马上到后院把小伙房的炉子捅开,捅开后。叶群、谢富治、江青3个人一起来了,他们当面没有说什么,就是我退下时,看到谢富治亲自把那包材料拆开。叶群、谢富治把材料一份一份地送到炉膛去,江青在离炉子约3米的地方踱来踱去,有时还看一眼。不大工夫就把那包材料全都烧毁了,由于当时的工作关系,我目睹了这一事实。”

  检察员接着发言:指出叶群抄家这件事,江青是知道的。江青勾结叶群进行非法搜查、迫害20世纪30年代文艺界的知情人,有不可告人的目的。5位文艺界人士在被非法搜查之后,又都遭受到残酷的人身迫害……江青的罪责是逃避不了的。

  接着,法庭传同案被告人吴法宪到庭,他供述:“在1966年10月有一天晚上,叶群亲自打电话叫我把江腾蛟马上找来北京,她说有要事向他交待,要绝对保密。过了几天,江腾蛟突然间来到北京……他告诉我,叶群交待他的任务:在上海组织一些人冒充红卫兵,抄一些文艺界人士的家,替江青抄文件。江腾蛟打开一个麻袋给我看,里面装有箱子,箱子里有日记本,有照片,有江青的信。我正看着,叶群就来到了,将箱子提走了。”吴法宪还提及了江青在1968年叫他干了四件事:一是抓上海公安局负责干部到北京关押起来。二是将上海作家协会党委副书记林峻青弄到北京,让卫戍区负责监护。三是要他派人到上海将帮助过她的女佣人弄来北京,以后又把她抓起来。四是江青和林彪、叶群相互勾结,要他协助给解放军报信。最后吴法宪说:“我帮江青办了事,犯了反革命罪行,江青是罪魁祸首,我当了江青的帮凶。”

  江青听了吴法宪的揭发,气得要命。公然在法庭上大骂“放屁,你是个什么狗东西”。遭到法庭的禁止。

  最后,受害人秦桂贞出庭指控江青。揭示了20世纪30年代江青一些丑事以及对她忘恩负义、恩将仇报的事实,使江青感到十分狼狈。此时江青不敢骂了,也不能骂,只好说秦桂贞是好人,自己装作是不知情的人。

  审判员甘英宣布:起诉书指控江青迫害上海文艺界人士的事实已经调查完毕。

  审判长曾汉周宣布:“把被告人江青带下去。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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