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庭审吴法宪及其律师的辩护 初审吴法宪 法庭调查(一)(1-3)——中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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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0年11月21日,马克昌、周亨元律师接到特别法庭印有“急件绝密”字样的通知书:“本庭受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一案,现决定于1980年11月23日下午3时0分,在特别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请届时出庭辩护。特此通知。”正文之后还用括号印着(凭此通知书进入法庭)。事关重大的实战即将到来,二位律师怀着兴奋、紧张的心情认真地进行准备。

  吴法宪由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第二审判庭设在北京市地处西北郊的空军学院大礼堂。大礼堂内约有800多个座位。

  11月23日下午3时开始了对吴法宪的庭审。这是对林江反革命集团案主犯的第一次庭审,特别引起重视。特别法庭庭长江华、副庭长伍修权、曾汉周、黄玉昆;特别检察厅厅长黄火青、副厅长喻屏、史进前都出了庭,分别在庭(厅)长、副庭(厅)长席上就座;此外,还有14名审判员、9名检察员出庭。律师马克昌、周亨元在开庭前10分钟凭通知书进入法庭,坐在辩护人席上。

  审判活动由第二审判庭审判长伍修权主持,审判员宁焕星、苏子衡、翟学玺出庭,进行法庭调查。检察员孙树峰、冯长义出庭支持公诉。

  法庭上有关人员就座后,法警根据审判长传被告人到庭的命令,将吴法宪带上法庭。吴法宪迈着艰难的步履,拖着矮胖的身躯,在广大听众注视下缓慢走进法庭。

  为了抓住要害审理,在开庭需要进行的法定程序一结束,法庭便就起诉书第39条指控吴法宪将空军的领导权交给林立果事件进行调查。审判员宁焕星单刀直入地问被告人:“吴法宪,起诉书指控你私自把空军领导权交给林立果,以致林立果利用在空军的地位和特权大搞反革命活动,是不是事实?”

  “是事实。”吴法宪回答。接着在审判员的讯问下,一五一十地供述事实的经过:1967年春天,叶群说她女儿已在空军了,也想把儿子放到北京军区空军。吴法宪考虑放在北京军区不那么适当,建议放到空军党委办公室当秘书。林立果当时还不是党员,为了向林彪表忠心,竟作了这样的安排。后来他和周宇驰一起介绍林立果入了党。“1969年7月初,林彪、叶群把我找到他家里,说‘我儿子、女儿都在空军,这是对你和空军的信任,……你们应该让他们在空军大胆工作,大胆活动。他们只会帮你的忙,不会拖你的后腿,你要相信他们。’我回答:‘一百个放心’。1969年10月2日林彪问我:立果在你们空军工作不错吧?我说不错,大家挺信任他。林彪说:你把他提拔为办公室副主任兼空军司令部作战部副部长,以便他经常向我汇报,我可以帮助你们空军研究防空作战的战略方针和战术问题……回来后,我叫司令部党委讨论,他们写了报告,我在上面批了。1969年10月17日下达了任命林立果为空军司令部办公室副主任兼作战部副部长的命令。”此后,他将此事向林彪、叶群作了汇报。

  “1969年10月18日上午,我把林立果、周宇驰、王飞3个人找来,我面对着王飞、周宇驰说:‘今后空军的一切要向林立果汇报,可以由林立果同志指挥、调动。’”这被称为让林立果在空军“指挥一切,调动一切”,简称“两个一切”。对此,在庭审调查中,吴法宪说,他没有向林彪汇报过。

  法庭宣读了空军原政委王辉球1980年9月26日证言。证言说:“吴法宪提出林立果在空军可以‘指挥一切,调动一切’。他当面就说过两次。吴法宪还说,‘我已向林副主席报告过’,只有这样做,才能对得起林副主席。”吴法宪说:“王辉球的证言完全是事实。”接着法庭通知空军司令部原参谋长梁璞出庭作证。梁璞在法庭上说:“1970年7月,在一次空军党委常委办公会议上,周宇驰传达了吴法宪提出的‘空军的一切可以由立果同志指挥,空军的一切可以由立果同志调动’,并要求向下传达、贯彻。这样不仅林彪,而且林立果的意志也可以压倒一切,造成很大混乱,坑害了许多干部。还听到部队传达了‘两个一切’,造成了思想混乱,他们说:空军党委还管不管空军。”对梁璞的证言,吴法宪表示“都是事实”。但他接着说:“在林立果作‘讲用报告’会后,我要他们把那句话删掉,再放录音。当时我说林立果的报告是放了政治卫星,说林立果是天才。”吴法宪的话音落地,冯长义检察员便要求发言。他揭露吴法宪得知王飞在7月30日“讲用报告会”会上,再次传达“两个一切”后,叫把录音上的那句话删掉,是怕传的面太宽了,阴谋暴露出去,并不是真想收回。吴法宪供认:“完全是这样。”        吴法宪如何将空军的领导权交给了林立果,经过法庭调查,已经十分清楚。于是法庭转到交权的动因和后果的调查上。审判员问:“你为什么把空军的指挥大权私自交给林立果,支持、纵容林立果在空军进行反革命活动?”吴法宪答:“实际上我就是为林彪的反革命政变,为林彪阴谋杀害毛泽东主席,提供了方便条件……”这时检察员冯长义再次发言,揭露林彪把林立果安插到空军的阴谋和吴法宪交权后的严重后果。他指出:林彪反革命集团在炮制的《“571工程”纪要》中说,空军机动能力强,比较起来空军搞“571”容易得到全国政权。林彪把林立果安插到空军,就是妄图控制空军,实现篡党夺权的阴谋……。在法庭出示、宣读和投影有关证据后,他又揭露说:周宇驰向空军党委常委办公会议传达了吴法宪关于林立果可以“指挥一切,调动一切”的指示后,空军各单位便掀起了贯彻吴法宪提出的“两个一切”的浪潮……林立果利用吴法宪给他在空军的特殊权力和地位,干了大量的反革命活动:网罗党羽,培植亲信,调动部队,调动飞机、武器,组织反革命别动队,建立反革命秘密据点,窃取外汇,购买特工器材,策动谋害毛泽东主席,南逃另立中央,叛国外逃,犯下了滔天罪行。

  审判员问吴法宪:“你要林立果在空军‘调动一切,指挥一切’,这是不是交权?”吴法宪答:“是交权。”

  审判员问:“交权造成什么严重后果?”吴法宪答:“造成的后果不堪设想:第一,造成上下思想混乱;第二,一些领导和干部成了林彪反革命集团的骨干;第三,大批群众受到迫害;第四,很多人跟着我一起犯了罪,影响短时间无法挽回。”

  审判员问:“‘两个一切’的后果是什么性质?”吴法宪答:“是反革命性质。”检察员冯长义接着发言,揭露林立果伙同王飞等人组织一个“调研小组”,名曰研究空军的建设问题,实为建立反革命组织,后来逐步扩展为“联合舰队”。这时法庭宣读了“联合舰队”成员刘世英(空军司令部原办公室主任)1971年11月16日的供词:联合舰队是由吴法宪批准的以林立果为组长的“调研小组”扩展而成的。林立果在看了日本影片《山本五十六》的联合舰队后,曾与周宇驰商量,把“调研小组”扩展为“联合舰队”,林立果是舰队司令,周宇驰是舰队参谋长。传唤程洪珍到庭作证,程洪珍说:林立果成立了“联合舰队”,其成员是……他们进口大量特务器材,进行了种种活动,为反革命政变作准备。吴法宪讲的“两个一切”,舰队成员都是知道的。程作证完毕退庭后,审判员问吴法宪:“你的‘两个一切’和‘小舰队’有没有关系?”吴法宪答:“有关系,这都是我的罪行。”接着检察员冯长义发言,揭露1970年年初,林彪为了控制驻上海的空军部队,在林立果的直接策划下,成立“联合舰队”的分舰队——上海小组,给小组成员都发了枪。林立果多次布置上海小组收集军内外情报,刺探接待中央领导同志的住处和毛主席专列的停车地点。1971年4月,在林立果的指使下,上海小组又组建了为政变服务的“教导队”,还修建了秘密活动据点,准备谋害毛泽东主席。法庭宣读了“联合舰队”的分舰队——上海小组的“入组须知”。在“入组须知”上规定:“尤其是小组的最高领导——林副部长的指示,必须认真领会,句句照办,字字照办。”吴法宪听了宣读的“入组须知”后说:“‘两个一切’同这些严重后果有直接联系,我负有直接的责任。”

  冯长义继续发言,揭露林彪、叶群、林立果积极策划以“联合舰队”为骨干力量的武装政变。叶群亲自为“联合舰队”主要成员规定了联络代号。1971年9月8日到12日,林立果向江腾蛟、王飞、胡萍等下达了林彪的反革命武装政变的手令,策划谋害毛主席、南逃广州、另立中央等一系列反革命活动。这时法庭出示了叶群亲笔写的“联合舰队”主要成员的代号。审判员问吴法宪:叶群为什么要给他们编代号,这是不是特务活动?吴法宪答:“完完全全是特务活动,当时我不知道。”接着法庭宣读于新野1971年8月26日参加“联合舰队”会议的记录,投影“联合舰队”在京、沪、穗等地的秘密据点和部分特工器材的照片。随后审判员问吴法宪:这些和你讲的“两个一切”是什么关系?吴法宪答:“他们利用我讲的‘两个一切’搞反革命活动,建立据点,指挥一切,调动一切,到处活动,我给了他们权力,给了他们机会,给了他们条件,实际上等于帮助他们。”         辩护人席上的两位律师聚精会神地倾听着检察员的指控、审判员的讯问,倾听并记录着被告人的供述。这时他们小声互相商量起来:吴法宪该不该对“两个一切”的反革命后果负责,关键是他为什么提出“两个一切”和当时是否知道这种后果,对此需要问一问吴法宪,经商定由周亨元律师发问。得到审判长许可后,周律师问吴法宪:“你把空军大权交给林立果提出‘两个一切’要求下级执行,是怎么考虑的?林立果利用你给的特权,进行了许多反革命活动,你知道不知道?”吴法宪回答说:“我当时相信林彪,我死心塌地跟着林彪。我当空军司令也是林彪提出来的,所以林彪叫我怎么干,我就怎么干。提出让林立果在空军‘指挥一切,调动一切’,是为了讨好林彪。但是……他们搞的那些事情,我确实不知道;当时没有想到造成这样严重的后果。不管怎样,我拥护起诉书,拥护审判,拥护判决。”

  检察员孙树峰听到吴法宪说,他没有想到向林立果交权之后的严重后果,立即发言予以批驳,指出这是在推卸责任。最后问吴法宪:知不知道1976年9月12日晚256号飞机调动和林立果组织特种部队等事实?吴法宪简短回答:“不知道,我把权交光了。”

  法庭调查至此,审判长伍修权宣布:通过今天的事实调查和宣读出示的证据及证人的证言,说明被告人吴法宪追随林彪、叶群,支持、纵容林立果,给了他在空军‘调动一切,指挥一切’的特权。林立果利用他在空军的地位和特权,伙同周宇驰、王飞等人组成了“联合舰队”,进行了大量反革命活动。这个“联合舰队”成为林彪反革命集团谋害毛主席、策动反革命武装政变的骨干力量。吴法宪提出“两个一切”所造成的后果,事实是清楚的,证据是充分的,本法庭对这个犯罪事实调查完毕。审判长遂即命令法警押解吴法宪出庭,然后宣布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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