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居住证再看公民的权利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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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爽:从居住证再看公民的权利不平等

2010年06月03日 08:04燕赵都市报 】 【打印共有评论3

作为户籍制度改革的内容之一,居住证制度已在一些城市实行。国务院5月27日转发了国家发改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这是首次在国务院文件中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居住证制度。该意见在“推进城乡改革”部分提到,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将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进一步完善暂住人口登记制度,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居住证制度。(6月1日《新京报》)

我国的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户口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这也同样是我国户口登记制度的目的和作用。对于大多数公民而言,户口其实就是权与利的象征。每一位中国公民从出生那一刻起,身份证赋予了他(她)中华人民公民的身份,而户口却决定着他(她)的权与利。举例说明:如果这个孩子出生时落的是北京的户口,从他(她)出生那一刻开始就会享受到更好的免费疫苗接种、更好的教育以及更好的医疗条件。考大学,依旧可以享受北京户口带来的种种优惠。而对于没有北京户口的孩子来说,如果在北京打拼,他们将失去所有户口所带来的国家福利,哪怕是买辆车恐怕都要受到种种限制和制约。

当大多数人疾呼这是为什么的时候,暂住证,居住证应运而生。居住证使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医疗保险、子女教育、租赁房屋、购车购房等方面享有必要的待遇。但不可忽视是,居住证只是暂住证的“升级版”,离真正的户口还是有差别的。比如教育方面,子女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还有养老保险的领取也与户籍息息相关。由此可见,居住证仅仅是居住证,它不是户口。

当我们刻意强调居住证和户口的时候,却恰恰忽视了作为国家公民的身份,实际上是在人为降低公民在国家层面身份认同中所获得的收益。就当下的中国而言,我们更需要倡导国家公民层面的身份认同,而不是更囿于地区的范围,去刻意强调某市的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无视个体作为国家公民的身份。暂住证之痛,居住证之阵痛,无不显示当今户籍制度的缺陷。

对于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我“悲伤”地鼓掌。之所以鼓掌,是因为居住证似乎离户口又近了一步;之所以悲伤,因为那还仅仅是居住证。同为公民,同为国家的一员,同样的身份证却形成不同的权与利,而这种不平的国家福利的根结还是在于一个小小的户口,户口使每个人的身份被划分为不同的层次。同为公民,同为纳税人,享受的权与利却是不同的。都说“世界是平的”,在中国,“户口”以及附着在户口之上的福利也应该是“平”的。这才是国之幸,民之幸。

□ 殷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