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议宋代医官与官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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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官与官医形成网络
有学生问我:为什么我们国家医院大都是国家开的,而西方国家医院却大都是私人开的?我说:这是不同传统所致。于是想到了“大夫”的称号,称医生为大夫,或许始于宋代(宋代医官有和安大夫、成和大夫、成安大夫、成全大夫、保和大夫,保安大夫六等)。于是又想到宋代官办医疗、官医和医官。
宋代见于记载的官办医疗机构不多,似乎只有翰林医官院、太医局等。但医官和官医却数量可观。其名目包括:京师正式在编的医官:其差遣官名有奉御、医官使等。北宋后期,入品医官编制为300名,大约大部分在京城。外地有医博士、医助教(全国300州,共约600名)。军队有军医(还有兽医),未见总数,宋代有一百多万军人,以每千人配一人计,应不下千人。这些人不被视为正式的医官。范仲淹推行新政,增设太医局医博士、教授及局生,教授每科一人,大约六七人,局生定额300人。局生不算医官,但享受政府津贴及免役、赎罪权力。他们时常担负官方任务,届时享受临时奉神禄,如贡献大,即可提升为医官。还须说明,宋代医博士地位高、医学教授地位低,与今天相反。宋神宗时推行新法,令各州县办医学,各设医学教授、医学生(简称医生)。朝廷规定:“诸医生京府节镇十人,内小方脉三人,余州七人,小方脉二人。县毎一万户一人,至五人止。三人以上小方脉一人。遇阙许不犯真决人投状召保差官于所习方书试义十道,及五道者给帖补之。犯公罪杖以下听赎。”(《长编》卷三三五元丰六年六月壬戌)据此全国300州,应有医学教授约二三百人,医生二千余人,全国1000县,应有三千余人,合计约五六千人。州县医生待遇与京局生接近而稍差。南宋取消了州县医学,但各州都有驻泊医官,有的州有数名。
此外,宋代各重要官署、宗室宫院、太学等也都配有医官或医人。宋代称百姓在各级官署服役当差为服职役,宋神宗时推行免役法,百姓缴钱给官方,官方以此钱雇人服役。据宋元方志记载,宋代所雇佣的州县服役者中,就有医人。
宋代医官、官医人时常受命参加随军出征,平抑瘟疫(特别是灾荒年),防暑等。如据记载,南宋宋孝隆兴元年(1163)都省言:“和剂局逐年所支三衙官兵夏药二十余万贴……”。还经常参加官方组织的医书整理或编撰。
王安石变法,官方在京城开设了卖熟药所,很快发现这是个既有名又有利的事,一统计,熙宁九年六月官方投入本钱二万五千贯,一周年就赚了二万五千贯,利息与本钱相当。于是扩大规模。宋徽宗时,京城内已增为七处(或叫惠民药局,或叫合剂局),开始在外地开设。到南宋,每州开设一所,大的县也设一所,有的安抚司、提刑司等也设,大家都为了创收,也都打着为军民治病的旗号。这样,官办惠民药局、和剂局、济民局等不下二三百所,有的局下设十几处药铺,有的局有医人工人数十名,这当中又吸纳了数以百千计的医人、医工。
可见,在宋代,全国有一个由数千(或上万)医官、医人、医工组成的官办医疗卫生网络,这又是当时欧洲各国绝对没有的。
2、地位低却实惠
医官在宋代被列为技术官,与天文占卜、书写图画下棋等官置于同一系列,是被文人们看不起的。宋代是将工程技术人员、数学家、农学家、艺术家连同医生等都排斥在士大夫群体之外的。按规定,医官最高不能超过六品,不能同皇族通婚,这当中就包含了歧视。但是医官、医人不同于其他的技术官,不同于工程技术人员、数学家、农学家、画家,他们的职业往往关乎人的性命,有时更是关乎统治者的性命,这样,许多对医官、医人的限制性规定,有时都被打破。如给宋高宗治病与秦桧勾结的王继先,就被封为正四品的承宣使,其他被授予从五品以上官者也不乏其例。至于得到优厚赏赐更是经常可见。尤其是给皇帝、皇帝母亲治病见效,得到的赏赐通常都是极丰厚的。有些医官成为京城头等富户,如王继先“于都城广造第宅,多侵官司地分。如陶卷寨屋、丰乐桥官地皆被强占。起盖房廊,收领赁直。又蒲桥之旁有古运河,继先因广宅基,遂填塞其上。其宅周回侵占民居数百家及官街二条,见今屋宇台榭皆高广宏丽,都人谓之快乐仙宫。”“又于湖州地名旧馆创大第,工毕之日,自都下载见钱二十万贯前往排垜,谓之镇宅钱”。(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二三0)当然,像王继先这样的是极少数,不过在得势时忘乎所以的医官或许并非只有王继先一人。
因此医官、医人在诸不入正流的群体中,是比较能得实惠的一个群体。有些科举考不上的人和官场失意的人很不平衡,于是就留下一些抱怨性文字。其实医官也时时面对风险,特别是给皇帝或皇亲看病时,一旦病情转重或死亡,医官要受很重的处罚,一般是流放边疆。好在宋朝官方标榜仁爱,所以很少有医官因医事被判死罪的。
3、金字招牌
前些天,我曾对人讲到《清明上河图》里有“赵太丞家药肆”,这是以官名作为药店名的实例。宋代这种情况相当流行。如《东京梦华录》卷三《马行街北诸医铺》载:“两行金紫医官药铺……石鱼儿班防御”《梦粱录》也记药店中有带“仇防御”、“国太丞”、“盖防御”、“楼太丞”、“潘节干熟药铺”、“张省干”等名目者。《宋会要辑稿》刑法二之八七至八八载:
[宣和五年]六月十一日,中书省言:“近降指挥,禁止市井营利之家不得以官号揭榜门肆,其医药铺以所授官号职位称呼,自不合禁止。检准宣和五年三月十七日延康殿学士赵遹奏,乞降睿旨禁止 市井营利之家、伎巧贱工不得以官号揭榜于门肆,诏令开封府禁止,外路依此。”诏宣和五年三月指挥更不施行,令开封府出榜晓谕。
这说明官方禁止以官名作商店名,却对药店带医官名网开一面,不加禁止。于是南宋大诗人陆游记:
大驾初驻跸临安,故都及四方士民商贾辐辏,又创立官府,扁牓一新。好事者取以为对,曰:钤辖诸道进奏院,详定一司勅令所。王防御契圣眼科,陆官人遇仙风药。干湿脚气四斤丸,偏正头风一字散。三朝御裹陈忠翊,四世儒医陆太丞。东京石朝议女壻乐驻泊药铺,西蜀费先生外甥冦保义卦肆。如此凡数十联,不能尽记。(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八)
除首联外,以下各联均涉及医官。这说明在官本位的宋代社会,医生们以作过医官为荣耀,社会上的人也认为作过医官的人医术肯定高明,于是药店便以医官名作广告,医官名成了药店的金字招牌。这也是很有特色的社会现象。
最后,我们以一首咏及医学教授的诗结束:
清陈焯编《宋元诗会》卷八十九录宋末元初人陈樵《送陈杏林赴潮州医学教授》:
三千驿路上滩船,九品医官半百年。药市得钱添月俸,杏林收榖当公田。
北书渐觉江鸿远,南食初尝海蛤鲜。不用越巫驱瘴疠,家家传取卫生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