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婚恋百年回首:从被迫嫁"鬼夫"到网恋闪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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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5月31日 09:09:29  来源: 新华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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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3年,17岁的江清秀因生活所迫嫁给一个木头丈夫。图为当年江清秀晚上伴着木头公仔鬼丈夫睡觉的情景。
广州妇女百年下辑
婚姻家庭
新华网消息,据《广州日报》报道,百年前,男子多三妻六妾,女子则必须从一而终; 百年后,网恋、闪婚甚至不婚,女人都能“我的地盘我做主”。
百年前,“鬼妻”、“公鸡代婿女”无一不过着泣血的生活;百年后,“剩女”无须躲躲闪闪,“独女”也变得理直气壮。
这一百年来,在婚姻和家庭里地位与命运的变迁中,广州妇女究竟走过了一条怎样的路呢?
清末民初
多妻盛行富豪娶妾过百
苦命女子竟与公鸡拜堂
“我的曾祖母、祖母和母亲的命运,可以说是旧社会广东女性在婚姻中悲剧命运的写照。”今年已83岁高龄、祖籍汕头的原广东省妇联主任张璧说。她说,她的曾祖母嫁给曾祖父后,因没有生育便被一纸休书送回了家。结过婚的她不能再嫁,于是便捡来一个男孩抚养,以度余生。那个男孩就是她的祖父。祖父成年后,娶妻成家,可是,结婚没多久,祖父便因病身亡,留下一遗腹子。祖母从此也不能再嫁,更悲惨的是,孩子很快夭折。于是,祖母又捡来一个孩子养育,那就是张璧的父亲。父亲尚未成年,祖母便收留了一个前来讨饭的女孩做童养媳,那就是张璧的母亲。母亲长大后,跟父亲成婚。可是,张璧的父亲在生育了四个孩子后,30来岁便英年早逝。于是,张璧的母亲也守寡至终老。
“那时候,男子可三妻六妾,女子须从一而终。”张璧感叹道。1912年的《暂行新行律补充条例》还明确地承认了妾的存在。时人胡术安记载说:广东多妻制盛行,社会上咸以妻妾之多寡视其人财产之丰啬……闻某富豪有胡椒树一百零八株,而竟娶一百零八妾。每妾各收一株之利益,以为饮食服饰之费。
“在婚姻和家庭中,妇女毫无地位和尊严可言。”张璧说,当时,很多对婚姻恐惧的女子,到了一定的年龄,便自行易辫而髻,通过这种仪式,以示矢志不嫁,独自终老。她们被称为“自梳女”。在广州市天河黄村、棠下等地,至今仍生活着一些永不言嫁的“自梳女”。
更令人发指的是,当时一些侨居国外的子弟,适逢婚龄希望在家乡找一女子为妻,以便照顾年迈的父母。可千里迢迢,回乡不易,便由父母物色一女子。但到了完婚之日,与女子拜堂的却是一只公鸡。婚礼的当晚,公鸡还要缚在新房中与新娘共度良宵。很多女子,终其一生,都没有见到自己的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