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尊严:媒体的新闻价值取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20:22:34
传播尊严:媒体的新闻价值取向(组稿)
作者:范以锦等
来源:新华网传媒频道综合

孙光海 车永波:网络民意伸张的新路径  (《新闻实践》杂志)
网络民意伸张的新路径——中国宁波网《对话》栏目的启示意义
近年来,互联网为民意的“沸腾”提供了条件,网民的刨根问底和紧追不舍导致事情的真相被披露,如此前的“躲猫猫”、“邓玉娇”、“开胸验肺”等事件,都是沿着这被称为“第二条”民意伸张的路径而大白于天下的。
在传统的上访、上诉等“第一条”路径之外,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三条”路径正在成为各大主流网络媒体建设的重头戏,并已经成为当地政府与民众沟通的桥梁。网民(市民)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面对面交流与沟通,妥善地解决民众的诉求,有效地化解矛盾,把问题解决在扩散之前——这就是网络民意、网络民声、网络问政、网络对话等栏目运作模式。
中国宁波网《对话》就是这类栏目的一个范本。在其创办8周年,共推出节目360期之际,由《网络传播》杂志社、《新闻实践》杂志社和宁波日报报业集团主办的专题研讨会,3月27日在宁波举行。来自中央、省、市的媒体专家和学者在会上作了深入研讨,并充分肯定了《对话》栏目所作的各种努力和取得的成就。专家们认为,经过8年的发展,《对话》栏目已确立强势区域媒体品牌,并在党委、政府与网民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
《对话》栏目所取得的成功并不仅仅表现在其本身,作为一个以视频为主的网络对话栏目所彰显出来的影响力和辐射力,以及自身体现出来的健康生命力,对地方新闻网站进军视频领域起到了样板参考的作用,对新闻网站的视频栏目更是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
民意“沸腾”下的网络问政
我国正处在一个民意“沸腾”的时代,尤其是网络民意得到前所未有的张扬、支持、重视和呼应,这不仅是因为网络平台的便捷,更是我国民主进程加快推进的大背景。《对话》栏目从网民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入手,聚焦网民最关注的焦点话题,服务群众,反映社情民意。网民在网上针对政府决策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领导干部则通过《对话》与网友在线交流,及时了解民意、吸纳民智,促进民主决策与科学决策。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党委副书记周勇在研讨会上提出,做好党政机关和网民之间的润滑剂,拉近距离、消除矛盾、构建和谐,最重要的就是沟通。他认为,《对话》栏目成功之处就在于有效地让党委、政府与百姓进行了沟通,在这中间架起了一座桥梁。
当前,网络问政在不少地方建立起相应的平台,但也有的地方雷声大雨点小,作秀的痕迹比较明显。其实,网络问政最重要的就是要解决问题,解决老百姓通过互联网来反映的问题,《对话》栏目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比如每期节目开播前,中国宁波网会在首页显著位置推出预告,同时在“天一论坛”征集网民的问题建议,并将网民声音如实体现到访谈中。更重要的是,受访单位会在领导干部在线交流直播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网民在互动交流中提出的实质性问题、普遍性建议等回复工作,并以书面形式将情况反馈给协调小组,对在线交流中的网民意见建议,由市委办公厅或市政府办公厅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汇总、落实,并决定回复、发布事项,本着务实的态度来直面网民(市民)提出的问题。
《对话》在去年3月份邀请浙江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巴音朝鲁与网友在线交流。访谈结束后,网民反映较多的问题被分解落实到55个市级有关部门、11个县(市)区以及有关方面,要求各责任单位认真抓好落实、限期答复。据统计,宁波市各级部门共答复了319个网友提出的问题,并集结编印了《巴音朝鲁与网友对话录》。
《对话》栏目推出360期节目,访谈当天点击量最高达到110万人次以上。从“甬黔携手万人助学”、“从罗南英看宁波文明”到“平民英雄:徐义胜火海舍命救儿童”等,宁波人情义无价、共创和谐引发了大爱无疆的持续讨论和广泛共鸣;从“城市动脉——宁波的交通建设”、“科学治理环境,坚定文明创建”到“缓解出行难”等系列访谈,展现了城市环境的改善,人民生活幸福指数的提高。
书记、市长需要对话,网民需要对话,《对话》栏目为政府与百姓之间架起了沟通的桥梁,所谈话题不设限制,从衣食住行、教育、医保,到就业、收入、生活环境;从政府决策,科学规划到经济发展、和谐社会的建设等等。在这次研讨会上,专家提出,网络访谈节目应该更关注民生类话题,坚持以民为本的新闻传播理念,关注老百姓切身利益,反映社情民意。《对话》作为一个有影响力的网络问政平台,议题设置就从市民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入手,聚焦市民最关注的焦点话题,就是有效地将嘉宾的主动性和网民的需求结合起来,形成互动,由此形成“网络对话”的常态化,奠定《对话》栏目的生命力。
网络问政的“三把斧”
一个长久的、健康的网络问政,必须满足三个条件:第一是“问”,这就需要网络媒体提供一个场所,网民本着实事求是、理性地发出问题,而不是过激地发泄个人情绪,或者虚构事实、夸大事实。《对话》栏目已经成为网民与政府沟通的平台,直接的效果就是减少领导干部和普通网民之间的交流障碍,促进良性互动,让民意表达更加畅通。
第二是“听”,这就需要网络媒体从网民反映的问题选取有代表性、普遍性、紧迫性等问题作为议题,当然,这个“选择”是需要勇气和魄力的,这也是确定一个好的议题的关键,要找对合适的人来听网民所反映的问题。《对话》栏目不仅邀请相关的职能部门负责人来做现场嘉宾,有时还把发帖当事人或者共同反映问题的网民也邀请到现场,与嘉宾直面对话;嘉宾还可当面倾听网民的声音。浙江省委外宣办副主任干飞说:“《对话》栏目的生命力,在于与组织和制度对接,这也为《对话》今后如何持续发展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2008年,中国宁波网便联合市局级部门建立了网上平台,以新闻发言人的身份走进《对话》直播室,定期与网民在线交流,并整合传统新闻发布会的信息资源,集中以视频、文字、图片等多种形式,在互联网上发布新闻。通过新闻发言人与网民面对面的交流,听民意、释民疑、集民智,保障网民的知情权,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网络新闻发言人”的出现,是《对话》栏目顺应网络时代发展的一个创举,是政府对网络民意的尊重。网络新闻发布将遇事才搞的“非常态”新闻发布经常化,就日常民生问题而不仅仅是突发事件打开窗口,向公众提供信息,实现了网络新闻发布常态化,成为宁波各级领导干部倾听民声、民意的长效平台。
第三就是“行”,要把网民所提出的问题妥善解决,这也是网络问政的根本,也是衡量网络问政平台成败的重要标准之一。8年来,《对话》栏目不断发展完善,从单一的政府与网民的沟通平台,逐步发展到政府的网上新闻发布平台;栏目嘉宾从现实的新闻发言人,逐步向“网络新闻发言人”过渡;政府新闻信息从定时、定量传播,向网上24小时随时发布更新转变。宁波市教育局新闻发言人走进对话直播室,就网民提出的外来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回答:政府每年拨出近一亿元,让这些学生享受免费教育。
北京网络媒体协会会长闵大洪在研讨会上提出:“作为网络互动访谈节目一定要做到沟通有效,产生实际的作用,去解决问题”。《对话》栏目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充分考虑了这一点。比如今年2月24日,中国宁波网联合宁波日报推出“温暖·返城务工”系列《对话》。节目邀请外来务工者代表、企业代表、劳动保障部门负责人与网民进行交流,引起了热烈反响。另外,还展开报网互动,河北河青网、湖南红网等网络媒体也相继加盟,迅速将宁波企业用工需求信息覆盖到中西部地区。
显然,《对话》栏目已经将“问、听、行”三者有效地统一,成为宁波市有影响力、有公信力、能够解决现实问题的问政平台,从另外一个层面有效地澄清虚假,化解矛盾,正确引导网络舆论。为此,《对话》栏目还建立了舆情报送制度,下情直接上达,让民意表达更加畅通。栏目定期向省、市有关部门与参与节目的相关单位报送舆情,在最短时间内及时报送来自网民真切的声音。舆情的及时整理报送,为政府部门了解民情、解决问题提供了二次平台,也使得《对话》访谈的影响力倍增。
衡量一个栏目是否权威,最重要的标准之一就是能否把民众的意见上传到相关职能部门,能否把相关领导的指示精神下传到民众。《对话》不仅仅在网上在线访谈,还把相关的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为政府部门提供决策参考。例如今年春节后的《对话》针对农民工做的“温暖·返城务工”系列对话,就及时报送了舆情《2010年外来务工人员就业出现新动向》,就网民关于“民工荒”的原因、控制难题、改善方式等方面的意见,进行汇总整理,为政府决策提供了参考资料。
网络问政下的媒体作为
网络信息每天数以百万计,不一定全是准确的,也有可能是流言、谣言,这就需要正确看待和仔细甄别。作为一个提供交流平台服务的网络媒体,必须有责任和义务来维护这个平台的正常秩序。
中国宁波网的做法是值得借鉴和推广的,那就是将《对话》的访谈以新闻一体化来运作。在每期《对话》主题确定后,由3名全媒体记者从“天一论坛”内搜索相关问题帖,经与发帖网友证实事件真实性后,对问题所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展开采访,在取得多方信息反馈、整合后,再邀请有关单位领导走进直播室。与此同时,全媒体记者对网民反映的问题进行视频跟踪报道。宁波日报与中国宁波网首页同时发布消息,使得受众的知晓率遍布各个层面,参与网民更多更广泛。
每期《对话》访谈结束后,中国宁波网便安排全媒体记者精心编写综合稿件,不仅将访谈精华内容整体展现给网友,而且对进一步升华主题、扩大访谈影响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节目结束第一时间,对话编辑将全程视频分段剪辑制作,再以视频新闻形式在首页头条发布,同时还配有现场文字、图片以及相关新闻链接。
在选择议题这个过程中,中国宁波网尽到了自身的职责,核实信息的真实性,更是由网络监督带来社会进步的推动者。网民是现实社会中活生生、有血有肉有思想的人,他们是社会的参与者和组成者,他们有权利去监督他们所关心的事情,或者与他们切身利益相关的事情。中国宁波网给了他们这个平台,没有因为某个网民发帖内容比较片面而删除,或者因反映的问题比较敏感而屏蔽,这就和治水同一个道理,宜疏不宜堵。
从《对话》栏目运作模式看到,面对众多的信息,网络媒体应该用专业的眼光来甄别信息的真假,经过记者的核实—采访—核实—反馈等过程后,权威网络媒体应该用整体真实来引导局部真实,或者去引导局部的不真实,给所有网民一个整体的真实。记者应该用专业的眼光比普通网民站得更高来看待问题,而网络媒体更应该给网民立体化的视野来展示问题的真相,给大家客观、全面、整体、真实的信息。在这方面,《对话》栏目是可圈可点的。
“《对话》栏目就是主流、主导、主角,它不断地主导着社会的舆论,由此《对话》栏目确立了在宁波主流舆论舞台的地位。”浙江省记协主席马雨农在研讨会上表示:《对话》栏目不仅关心民生,也关心民主,由民生到民主,由物质利益的要求到政治意愿参与,所涉及的内容比其他民生类栏目更有深度,更有高度。中国宁波网当年设置的时候就非常有远见,不仅解决一些百姓生活诉求的困难,更从人民当家作主的更深远角度考虑。
《对话》的启示意义
当前地方新闻网站新闻表现形式还仅仅局限在文字为主、图片为辅、视频为零,内容仍是以转载为主、自编为辅、原创稀有。《对话》给了新闻网站更多的启示意义,从原来单纯文字互动,发展到今天文字、图片、视音频全方位、多层次、动态式报道态势的大型直播访谈节目。
但有的地方新闻网站在主抓内容数量的路线下,忘记了本地新闻的生命力与网站的粘性,呈现“你有我有全都有”的格局下,就等于什么也没有,也就是网民没有访问该网站的任何理由和附加值。建设新闻网站内容的原创之路,《对话》有着鲜活的成功经验。
中国宁波网早在2009年初就建立了全媒体记者队伍,记者每人配备摄像机、数码相机和笔记本电脑等,真正意义上实行了多媒体信息发布模式。而全媒体记者本身就是《对话》栏目的创作成员,以记者互动和论坛互动为基础,全面参与节目的策划和报道。
《对话》作为网络视频访谈节目,十分注意互联网新运用、新技术的出现,打破传统单一的文字或视频直播形式,结合互动多媒体“宁波播报”、QQ、MSN、博客等创新技术手段提升节目效果,立体展示、互动沟通,有效增强了网民参与的积极性,拓展了《对话》的传播力。
Web2.0时代,任何接触新闻事件的人员都可能以自己的视角来观察和报道新闻事件。中国宁波网积极发展“宁网播报员”,目前已有137人。《对话》栏目根据社区播报员提供的新闻素材,从中挖掘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策划节目主题,同时发动社区播报员作为市民代表,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带到对话中。
如2009年12月推出的系列对话《缓减出行难》,通过QQ群发动全市的社区播报员参与发帖互动,为缓解交通拥堵建言献策。播报员从社区居民的角度出发,充分表达了他们对政府决策、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居民生活改善的意见和建议,让领导干部更好地贴近基层,听到了百姓的呼声。这也为播报员提供了个性化的传播平台。
《对话》栏目在虚拟的网络中为传达真实民意民声,并行之有效地解决问题,不是采取极端的起哄、发泄、谩骂等“第二条”民意伸张路径来解决问题,显然,这才是“网络民意”的美丽风景线。从这个意义上说,《对话》栏目代表了一种方式。
(作者:孙光海,《网络传播》杂志主编助理;车永波,中国宁波网新闻中心主任)
张亮:传播尊严:媒体向上的阶梯 (《新闻实践》杂志)
编者按:温家宝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提“尊严”,迅速成为近期国内外舆论关注的焦点。尊严意味着尊重每一个个体的幸福感与自由度,而全民的尊严需要全社会的细节提升,这就意味着大众媒体新闻传播的出发点与归宿,须把“尊严”置于新的一个高度。
当民生新闻成为主流媒体的视点聚焦之后,新闻报道以极大的热情关注大众经济利益的“幸福”选题,而往往在不经意间忽略“尊严”的新闻价值取向。虽然尊严建立在一定的物质生活水平之上,但作为一种高尚的精神追求体现在媒体传播上,那就是对依法保障公民权益的舆论作为,对侵害公民的政治权益、社会权益、民主权益、文化权益的言行进行舆论监督,在舆论导向中形成共同维护公平正义、共同维护公民尊严的现代社会准则。
如此看来,媒体在“尊严”上大有文章可做,大有疆域可扩,尤其为民生新闻开启了新的思考选题,其中包括媒体在新闻事件、新闻策划中如何加强公民尊严的舆论导向,还有媒体自身在新闻报道中避免误伤公民尊严等。媒体在维护公民尊严的进程中,必定会迎来普照大众的灿烂阳光,从而加快提升公民社会的尊严指数。
“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
“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
从“尊严论”到“阳光说”,温家宝总理今年以来的多次论述,透射出理性与情感的双重光彩,触及政府存在的理由与国家发展的目的,指向现代社会最基本最核心的价值理念,迅速成为媒体传播的高频语汇。
今天,传媒业和这个时代一起经历着转型。多元多变的舆论环境,使得一些媒体的价值观也经历着摇摆错乱。在对五光十色的泡沫的追逐中,捍卫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个时代大命题,反而呈现出边缘化的特征。
媒体为何会陷入迷失,又该如何实现尊严价值的回归?
媒体商业化、泛娱乐化湮没尊严
老电影《摩登时代》中,流水线疯狂地运转,将工人塑造为丧失思想与尊严的机器零件,形象地展示了商品社会人的异化。而今,在新闻产品的生产中,我们依然能够看到“摩登时代”的影子。作为新闻报道的主体——人,一旦被纳入传媒业的流水线中,往往就要被扭曲、物化,甚至他们的尊严也被当作低廉的卖点。
从芙蓉姐姐到凤姐,从犀利哥到兽兽门,媒体放大甚至导演着变形的喜剧。在一些真人秀栏目、八卦新闻中,个人隐私成了吸引眼球的工具,很少看到对这个生命、这个群体真诚的尊重,更少有对其尊严的关注。在一片嘻笑声中,呻吟和呐喊反倒显得不合时宜。
传媒产品如同书籍,具有一定商品属性,但当它将商业利益作为核心追求,必将淡化其作为公共产品的公益性本质。而提升所谓收视率、阅读率,最直截、最便利的手段就是依托于眼球效应、感官刺激,泛娱乐化也就成为必然的结果。当媒体用消费心态来面对人——不论他身处哪个阶层,承担何种社会角色——他都将被打造成娱乐的道具,物化为商品,人们的思想、情感、追求乃至尊严,都成为无足轻重的内容。
原本在娱乐大众的同时,媒体获得传播效果及商业利益并无不当,但如今娱乐变为洪水之势,泛滥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个报道领域。媒体作为公共话语重要的载体,它如何反映和解读世界,影响着受众。当媒体不辞辛劳地追逐、放大着娱乐话题,进而又拉动更多受众加入娱乐的庆典,结果就形成一个越滚越快的疯狂大转盘,身处其间,人们所看到的是一个扭曲变形的世界,并且丧失了判断能力。泛娱乐化,已经成为媒体的兴奋剂,在它的作用下,承担社会责任、报道客观公正、维护公平正义等媒体的本质要求,反而变得泡沫化、边缘化。
正如尼尔·波兹曼在《娱乐至死》一书中指出:“一切公众话语都日渐以娱乐的方式出现,并成为一种文化精神,一切文化内容都心甘情愿地成为娱乐的附庸,而且毫无怨言,甚至无声无息,其结果是我们成了一个娱乐至死的物种。”他进而说:“有两种方法可以让精神枯萎,一种是让文化成为一个监狱,另一种是把文化变成一场娱乐至死的舞台。”
如果媒体漠视被报道者的尊严,也就丧失了自身的尊严与职业荣誉感,社会的尊重就离新闻人越来越远;而回避崇高、严肃的命题,也导致媒体的思考、批判能力下降,从而形成恶性循环,难以自拔。
时代语境中的传媒尊严价值取向
尊严来自物质生活的保障与精神追求的满足,需要法律上的权利维护,道德层面的尊重关爱。
“尊严论”的提出,有着鲜明的时代语境。近年来,从躲猫猫到邓玉娇案,从毒奶粉到钓鱼执法,从厦门PX项目之争到对强制拆迁的质疑,全都明确无疑地指向同一个靶心:维护公民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也就是所谓的尊严。
与此同时,高层在执政理念、发展路径上的思路也日益清晰。中共提出以“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以此为发端,保障民生、完善法治、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合理分配社会财富等课题成为各界关注的热点。可以说,尊严论的核心,正是以人为本的理念。
民间与高层,同声共气,在这场以民生幸福与尊严、社会公平正义为主题的时代交响曲中,新闻媒体作为不可或缺的号手,承载着新期待,面临着机遇期。只有在推动社会的进步中,才能实现自身的进步。
纵观近百年前的《新青年》、《京报》到当代的南方报业、《财经》杂志,它们之所以成长为引领一时舆论的强势媒体,其共同点在于体现社会担当,把握时代脉博,占据思想高地。今天,持续30年的改革开放正在向深水区挺进,这意味着传媒也必须直面更为深层的精神生活命题。在这一机遇与挑战面前,核心价值观的错乱、引导能力的低下以及回避、失语,只能使媒体日趋边缘化。
人民的幸福与尊严,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已经成为国家和民众的共同追求,媒体的价值追求,也必须以此为基本的出发点。
在传播尊严中获取向上的力量
当传媒紧扣尊严的命题时,也就担起了时代的责任,也将获得向上的力量。在操作层面,从新闻评论到民生新闻、时政新闻,传媒都存在着巨大的发展空间。
1.尊严是新闻评论的“话匣子”
在对包括尊严在内的现代价值观的求索中,人们需要理论的引导、思想的武装。社会转型时期,多元思潮激荡,公众对观点的渴求更甚于资讯本身,新闻评论的黄金时代已经到来。
尽管各类媒体时事评论版块一路走红,却仍有很多因素影响着评论的质量,诸如政策图解式的机械操作,陈腐观念的老生常谈,民粹主义裹胁下的非理性观点,缺失新闻事实基础的妄言,单纯为博眼球发出的乱弹,等等。
改进评论,需要观点的推陈出新。“尊严论”无疑为新闻评论打开了一个蕴涵丰厚的“话匣子”,而要把这个“话匣子”进行淋漓尽致地阐述,一方面要打通学术圈与新闻圈的经脉,建立庞大的“智库”,为法学、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等各个领域的专家搭建平台,在学者和新闻人中培养一批“传媒社会学家”,将理论成果运用于时事分析,探索通俗化表达与学术化、专业化内容的结合,使时评在深度、理性、建设性上向前一步,真正对提升公众的尊严意识起到启蒙、教化作用。另一方面,也要加强与网络的融合,为公众开辟在专业媒体表达的通道,在网络论坛、博客中撷取真知灼见,发掘和培养各阶层人士中的“意见领袖”,使评论能充分反映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诉求,在思想激荡、观点交锋中化解矛盾,促进公民尊严的提升进程。
2.尊严是民生新闻的“升级版”
民生的幸福与尊严,需要民权的保障。民生新闻,需要与尊严新闻紧密结合,实现转型升级。具体而言,在于走出狭隘的报道路径,从对细碎、孤立个案的盲目追逐,从单纯告知式的新闻,转向注重个案的典型性、代表性,发掘其普遍联系,理性地发掘、梳理民主法治的体制性障碍与破解之道;另一方面,要从更多关注群众的物质需求,转变到更加尊重人的全面发展,满足民众更高层次的精神需求。
要实现这一转变,路径在于推进以调查性报道为核心的深度报道,同时强化与观点的结合,提升民生新闻的思想性和权威性。调查是新闻人最本质的功能。媒体要通过专业、深入、客观的调查报道,厘清真相,分析是非,乃至提出解决路径。以近期广受关注的犀利哥报道为例,前期很多媒体只是简单地转贴网上信息,在信息价值的判断上停留在娱乐的层次。源于网络,却不能高于网络。在对影子的追逐中,失落了本体。如果传统媒体只是扮演网络舆论的追随者,不仅不可能超越,反而会在一味的追逐中消亡。传媒以内容为王,如果放弃了深入、独到的思考,放弃了对真相的调查追问,放弃了价值判断、引导功能,就等于丢弃了职业精神和专业素养,丢弃了对话语权的掌控,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的过程中,这是比传播技术、传播手段落后更可怕的问题。
在犀利哥报道后期,一些专业媒体通过调查,披露了犀利哥的真实生存状况,同时配合政府部门给予犀利哥以切实的帮助,履行了主流媒体的责任,体现了对新闻本质的回归,使得犀利哥报道实现了价值的飞跃。令人感到不足的是,在这组报道中,缺少更进一步的思考和追问:犀利哥“走红”后短短几天就能找到家,而此前流浪多年为何无人关注?我们的社会救助制度,如何才能真正落到实处?社会应如何看待流浪者群体,怎样让千万个犀利哥获得尊严?对比南方都市报关于孙志刚事件的报道,犀利哥事件报道对制度建设等深层次问题,显然还缺少触及,只能是一哄而起,一哄而散的“闪流行”。
3.尊严是时政新闻“八仙桌”上的常设话题
时政新闻报道,要在尊严观的引导下,搭建政府与民众沟通的桥梁,让时政新闻从官员唱独角戏的主席台转向各界共同议事的“八仙桌”。尊严的根本内涵,就是要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通过一个个具体的议题,吸引民众从被动的看客转为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政治生活中来,在实践中增强参政议政的能力,提升民主的意识。
在这一过程中,媒体要谨防“被代表”现象的发生,避免盲从于权力或所谓大多数人的意见。有学者说,检验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其实不是看多数人,而是看少数人,如残疾人、失业者、外来移民的尊严是否得到保护。尊重少数人的意见、尊重与自己不同的观点,对于保障民权、促进和谐具有标志性意义。
幸福是时代的主题,尊严是公民的权利。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监督政府”。如何创造条件,这不仅需要国家完善相关制度,政府转变观念,也需要媒体忠实履行监督的责任。在网络问政日益受到重视之时,媒体应更敏锐地倾听网络民意,借势上行,围绕问政热点,及时开展追踪调查;同时,要更积极主动地发现、设置议题,将“小概率事件”的网络监督,提升到制度化、常态化的媒体监督层面。我们期待,网络问政与媒体问政彼此呼应、优势互补、立体传播,加快建设与民尊严的“2.0时代”。(作者:钱江晚报副总编)
范以锦 段惠婧:“媒”求尊严:传统媒体更有担当  (《新闻实践》杂志)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尊严”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温家宝总理的“与民尊严”论,看似平平常常,实则意味深长,顿使“尊严”成为社会热词,引发公民权利的热议,让人充满憧憬和期待。
人生来有尊严,需要被尊重。然而,民众的尊严应该怎样去维护,值得各级为民服务的公共权力机关深沉思考。新闻媒体作为党和人民的耳目喉舌,联系党和人民的纽带,其传播的出发点和归宿也应该是“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
从近些年媒介报道的情况来看,传统媒体在民生新闻的报道方向上进行了深入探索,关注人民生计,并卓有成效。然而,在事关公民尊严的社会事件方面的报道中,网络新媒体却抢占先机,尤其是有关政治权益、社会权益、民主权益等涉及公民尊严的一些社会事件中,传统媒体落后于网络。诚然,以互联网为首的新媒体具有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快速”和“海量”的优势,但有意或无意伤害公民尊严的事实乃至“网络暴力”事件,也是屡见不鲜。
面对快速、海量、互动性强的网络维权愈演愈烈,以及出现“网络暴力”等新的传播现象,以专业性和权威性著称的传统媒体,尤其是党和政府直接掌管的主流媒体,在维护公民的尊严方面如何发挥引领作用,值得我们关注。
网络舆论维权比传统媒体更主动
回顾这几年所发生的系列社会事件,网络舆论监督为民众赢来了越来越多的尊严。有网友还将过去的2009年称为又一“网络维权年”。网络舆论监督日益成为人民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的重要手段,网络维权逐渐演变成一种常态。“躲猫猫”、“邓玉娇”、“许霆”等一系列事件得以圆满解决,无一不彰显了网络舆论监督在当今社会发展、民主建设、维护公民权利和尊严的过程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
然而,值得我们反思的是,在网络维权愈演愈烈的同时,传统媒体在保护公民权利和尊严的过程中扮演的是怎样的角色?相比于网络等新媒体的舆论监督的活跃,传统媒体的反应却显得相对滞后。在过去所发生的系列社会事件中,传统媒体虽也参与报道,但从时效性和影响力来看远不如网络媒体。即使是传统媒体率先报道,网络在后期跟进中也更为尖锐,直逼真相。
有些议题虽然发端于传统媒体,但其舆论后劲不足。有一些发端于传统媒体的议题,甚至引起了网络舆论的质疑和声讨,最后还是网络起到了公共平台的作用, 网民形成的网络舆论成为推动公共事件最终解决的重要因素。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这是因为有的地方政府为了掩盖事实真相,利用其直接掌控媒体的有利条件,让传统媒体“及时”报道,但传播的其实是不准确的信息,甚至是虚假信息。然而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由于网友的质疑而产生的强大的网络舆论压力,推动地方政府重新展开调查,最终推翻了传统媒体原有的报道。如果没有网友的质疑,或许有不少案件经传统媒体报道后就盖棺定案了,而正是因为广大正义和智慧的网友的坚持,才使得真相终得以拨云见日,受害者的正当权益得到了维护。
作为权威和公正的与论代表,传统媒体在面对争议性事件时,若只是一味地报道某些地方官员为了某种不当动机所发布的虚假信息,而偏离了自身公平和正义的立场,那么不仅损害了民众的权益和尊严,也损害了自己的信誉和尊严。在一些争议性社会事件中,与其最终在网友的质疑声中陷于被动,倒不如在新闻发布之前去调查新闻的真实性而争取在舆论方面的主动。
网络伤害公民尊严甚于传统媒体
网络舆论的主体广泛而复杂,网络媒体具有互动性、即时性的特点,网络所传播的信息内容来源不够权威,其信息把关相对于传统媒体来说不够严格,难以及时审核。加之网络的虚拟性和网民的隐匿性,导致网络舆论监督容易产生情绪化的倾向,盲目跟风,人云亦云,缺乏理性的独立思考。因此,互联网在发挥其舆论监督作用的同时,虚假信息和谣言也在网络上大量聚集,借“舆论监督”之名误导网民。由此而产生的一些网络舆论,损害了一些人的正当权益和人格尊严。网络中由于虚假信息而造成的人们的权利和财产损失的案例也比比皆是。
可见,网络新媒体一方面在维护民众的尊严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又可能出现网络暴力等伤害公民尊严的问题。
无中生有的伤害。网络上被炒得沸沸扬扬的“史上最恶毒后妈事件”,后被证实是网络的一场闹剧。陈彩诗没有虐待小慧的行为,却无故经受了常人难以承受的精神压力,几度欲自杀,并跪求媒体洗冤。
维权时乱揭别人的伤痛。在维护某些人的权利时,要报道其中受到的伤害,而有的细节关系到个人的隐私和尊严。在舆论监督的过程中一不小心揭了人家不愿公开的“伤痛”,使其个人尊严受到严重的伤害。
批评中的“狂轰滥炸”,剥夺批评对象应有的权益。在舆论监督中,出现对批评对象“丑化”式的伤害。即使有过错的人,也有受法律保护的隐私,也应维护其公民起码的权利和尊严,决不能无所不揭。一些激动的网友毫无遮拦的口诛笔伐,超限度的谩骂、攻击,往往会使一些事件向消极或者具有伤害性的方向发展。
在自娱自乐中“恶搞”他人。网友进入互联网所带有的娱乐目的,不可避免地怀着娱乐和调侃的心态去面对网络上的人或事。“网络恶搞”成为网友们娱乐的重要方式。今年初,网络对“犀利哥”的关注、热捧,一方面是对他不幸命运的同情,但不可否认的是其中也含着相当一部分人的猎奇心理。当网友们漫天调侃的时候,他们忽视了自己侵犯的是一个弱者的尊严。最后,由于传统媒体介入,帮助“犀利哥”找回家人,正是体现了传统媒体适时引导的重要性。
传统媒体在维护尊严中要承担更多责任
人们赋予了网络媒体新的期望,提倡对网络传播善意、正当的使用。但是由于我国互联网发展的历史还不长,网络舆论监督还存在诸多不完善的地方,加之当今社会正处于转型期,网络社会作为社会发展的延续,社会发展中所产生的矛盾很有可能通过网络传播得以延续,甚至扩大。所以,网络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关键是我们应该怎样缓解这样的冲突,以防止冲突朝着恶性的方向发展和扩大。笔者认为,传统媒体尤其是传统主流媒体的引领作用,是缓解这一冲突的重要力量。
传统媒体应保持很强的新闻敏感,主动发布重要的信息。当网络维权在社会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的时候,传统媒体应该反思自身的滞后行为,更不能在自身丧失了话语权的同时又成为网络舆论的跟随者。网络媒体较强的互动性和时效性,网民遍布各地,比较容易发现新闻信息,但我们也必须意识到,网络媒体由于其自身的信息量大,信息来源不权威等原因,使信息传播的真实性受到影响,加之网民处理新闻事件的情绪化特征,不可避免地使得新闻事件当事人的权利受损。在此情况下,如果传统媒体只是被动地扮演网络媒体的跟随者的角色,则难以保持新闻的中立和客观,也难以起到引导舆论的作用,进而丧失了自身的权威性。例如在“钉子户”事件中,绝大多数传统媒体也如同网络舆论一样,报道观点几乎“一边倒”,却很少有人想到“钉子户”多年未清除背后的社会生态,也很少人考虑到当地政府在解决“钉子户”事件中所作出的善意努力。
因此,当网络事件闹得沸沸扬扬的时候,具有公信力和权威性的传统媒体,应意识到自身在新闻传播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和引领作用。首先,应适时发布权威正确的信息,控制虚假信息在网络上继续扩散,使舆论朝着公平公正的方向发展,防止谣言的传播损害人民的权益和尊严;其次,应该适时发挥其舆论引导的作用,教育公众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在面对矛盾时不要得理不饶人,意气用事,而应该理性客观地看待人或事,维护人民应有的权益和尊严。当面对具有争议性的社会事件时,主动留意网络舆论的发展动态,及时介入调查,还原事实的真相,及时保护当事人的正当利益,维护其应有的尊严。
传统媒体要积极与新媒体互动,在“与民尊严”的进取中形成舆论的合力。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舆论力量的壮大,已经形成了“舆论引导的新格局”,即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良性互动。只要二者联合起来发挥各自专长,共同推动我国的民主进程,那么人民的利益和尊严将会得到强有力的保障。传统媒体与生俱来的使命决定了必须为民说话、予民尊严。而网络媒体其自身的传播主体的广泛性,决定了它天生代表的是民众的声音。
因此,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新媒体,其出发点和归宿都是一致的,即保护人民的权益,维护人民的尊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应在差异中寻求合作,相互学习和借鉴,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传统媒体发挥其权威媒体的引领作用,而网络媒体则为舆论监督增添更加活跃的声音。例如上海“钓鱼执法事件”中,网络上掀起轩然大波的同时,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等传统媒体也大举介入,与网络舆论配合互动并引导舆论,最终依法终结“孙中界案”。
发扬媒体自身的新闻专业主义精神,完善新闻监督机制。媒体尊重人的尊严,既是道德规范也是法律规范,既需要通过社会舆论来监督,也需要通过行业制度来制约。有些传统媒体自身新闻专业主义的缺失,缺乏保护公民尊严的意识,为了追求新闻素材,而不惜漠视公民的政治权益、社会权益、民主权益、文化权益。有些新闻工作者为谋求经济利益而掩盖事实,损害了人民的尊严。2008年发生的“封口费”事件,更是拷问了媒体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在当今社会,媒体对人们思想、工作、生活方面的影响日益增强,正因为如此,媒体只有保持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保持公平和正义的立场,发扬新闻专业主义精神,使人民的权益不受侵犯、尊严得到维护,才能被公众广泛接受,被社会广泛尊重。
政府部门应为传统媒体在维护人民尊严方面创造良好的报道环境。由于传统媒体尤其主流媒体都是在党委和政府的直接管控下,因此,媒体在保护个人的自由和人权的过程中扮演怎样的角色,与是否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有很大的关系。政府部门应改变动辄要传统媒体“噤声”的状态,大力支持传统媒体对侵犯人身权利的各种不良现象进行监督,充分运用媒体调和各种社会矛盾,维护人民的利益和尊严。回顾“躲猫猫”事件发生后,云南省委并未回避和压制舆论,而是积极回应舆论,省委宣传部还利用媒体邀请网友组成事件真相调查委员会,充分体现了执政者对舆论监督的重视与尊重。
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认为人有五种基本需要: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和爱的需要、尊重需要、自我实现需要。这些需要属于不同层次,构成一个需要的“金字塔”。人的基本需要是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具有连续性。如今人民已经不再满足于生存层面的物质文化需求,而开始不断追求更高层面的精神需求,即尊重需要、自我实现需要。温总理正是在思考各项民生问题(就业、收入、社会保障、教育等)之后,提出了“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应该说,这些民生问题的解决,是人民生活幸福和有尊严的基础。没有这些,空谈尊严。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之下,传统媒体相对于网络媒体来说代表的是权威的声音,报道决不能只盯在物质生活的“幸福”选题上,还应强化维护公民尊严的新闻价值取向,发挥引领时代潮流的作用。
(作者:范以锦,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段惠婧,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
陈力丹 董晨宇:提升新闻报道中弱势群体的尊严指数 (《新闻实践》杂志 )
一张“感动中国的大眼睛”的新闻照片,不仅改变了这个小女孩一生的命运,更在舆论上推动了以救助贫困地区失学儿童为宗旨的“希望工程”。诚然,近年来新闻界对于弱势群体的关注逐渐增多,也涌现了一批影响深远的新闻作品,但也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媒体失范现象屡有发生。
今年2月12日,温家宝在春节团拜会上公开承诺: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尊严”第一次以这样的含义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显然,如何在新闻报道中尊重并保护弱势群体的尊严,已经成为一大新课题,反映出传媒界的基本职业素养亟待提升。
弱势群体也被称为社会脆弱人群、社会弱者群体。美国社会学家大卫·米凯尼克(David Mechanic)将社会经济地位(SES)、生活环境、种族、社会支持状况等因素作为判断弱势群体的标准①。但由于社会结构的差异,“弱势群体”在中国的所指也略有不同。
2002年3月,朱镕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中国社会的“弱势群体”问题,从而使得这个概念得以流行,被频频引用。但学界对弱势群体尚没有达成共识。较为流行的定义是:“凭借自身力量难以维持一般社会生活标准的生活有困难者群体”。②我国社会弱势群体的概念外延,应主要包括生理性弱势人群、贫困农牧民、城市边缘人群体、失业下岗人员、天灾人祸中的困难者等等③。
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和报道,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良性发展,自然是媒体义不容辞的责任。但弱势群体往往自尊心很强,心理敏感,故在新闻报道中,更应该特别关注弱势群体的尊严。
弱势群体如何被传媒“被”了
我国传媒塑造的弱势群体是怎样一种形象呢?
在一些媒体上,农民工在报道中经常与“随地吐痰”,“偷盗”等词汇相连。在2004年,燕赵都市报报道了赵某采取威胁跳楼的手段为工地上受伤的儿子讨要治疗费用,并称之为“跳楼秀”,这一说法立刻激起了广泛的指责,认为这是“媒体在报道弱势群体时缺乏最基本的人性关怀,缺乏对生命最起码的敬畏”④。具体说来,传媒报道弱势群体缺乏尊重与关怀的表现有:
1. 被受众“消费”了
在现实中,一些弱势群体的故事本来不具有新闻价值,往往经过媒体“导演”和“策划”,作为被消费的“戏剧”出现。“犀利哥”的乞丐照片,因其衣着打扮适应“潮流”而在网络上得到热捧,各大新闻媒体也随之迅速跟进,纷纷以“宁波乞丐王子秒杀网友”、“史上最牛乞丐”之类的标题对其展开报道。在“犀利哥”的娱乐风潮渐渐消退之时,媒体又联合当地救助部门“导演”了一系列“帮犀利哥寻找亲人”的新闻报道。而面对媒体镜头和频繁的闪光灯,这名乞丐“双腿紧张地颤抖,突然仰天长啸,然后沉默地流泪。”当他被自己的亲人接回家时,新闻媒体一方面欢庆自己“人道主义”的胜利,一方面又开始报道“犀利哥剃须不再犀利让网友失望”。
这种被媒体“导演”,弱势群体“参演”的“媒体戏剧”,近年来频繁地出现在新闻报道之中。痴迷某香港歌手而辍学的兰州女孩杨丽娟,被媒体报道引起社会巨大反响之后,陪同见证她追星经历的“记者团”竟多达10余人。传媒对杨丽娟的报道,非但没有把杨丽娟拉回正常的生活轨道,反而把追星的历程推向不归路,导致她父亲的自杀。杨丽娟被塑造成一个“疯狂粉丝”,依照传媒预先设计好的脚本,在传媒聚光灯前上演一幕幕的闹剧。
2. 被贴上了各种标签
我国传媒关于弱势群体新闻报道中,经常出现“贴标签”的现象,造成这个群体的被“污名化”。美国社会学家埃文·戈夫曼(Erving Goffman)在经验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受损的身份”(spoiled identity)这个概念,用于描述遭受污名化体验的人、被社会他人贬低了社会地位的人。污名化(stigmatization)的目标对象,就是由于其所拥有的“受损的身份”, 而在社会其他人眼中逐渐丧失其社会信誉和社会价值,并因此遭受到排斥性社会回应。⑤
当然,传媒报道弱势群体中的个人或群体本身,总要赋予这个人物或群体本身以一定的说法,然而如何命名,需要体现人文关怀。现在由传媒贴上的标签很多,例如“半脑少女之谜”、“独臂少年闯天涯”、“盲目流入城市的民工”等等。可能对此“命名”的当事传媒或记者并非出于歧视,是在第一时间为了追求报道效果而加上去的,但是其传播效果,却是对某人或某类人不该突出的特征加以强调,损害了这些人的尊严,因为这种“命名”将弱势群体中的人划归为社会的“异类”。
3. 被缺位的主体
弱势群体在我们的新闻报道中经常处于缺位的状态。这里所说的“缺位”有两层含义:首先,有关弱势群体的信息较少在媒体上出现。其次,有关弱势群体的新闻报道中,弱势群体自身往往没有话语权。
第一种情况出现的原因,在于传媒市场化进程中的“利益最大化”,它使弱势群体越发被边缘化,传媒转而更加关注社会主流受众与精英阶层,娱乐化信息充斥报纸和电视媒体,商业利益逐渐完成着对社会利益的“殖民”。
弱势群体的话语作为社会的非主流话语,自身的商业价值明显逊色,与弱势群体相关的信息和意见表达也就面临着断层的危险。只是由于某些报道源于政策上的调整,或者媒体遇到与弱势群体有关的耸人听闻的突发事件,才会在传媒上偶然出现或出现一阵子。弱势群体是一个外延极为丰富的概念,弱势群体的常态报道却在如今的媒体上很难见到。
第二,在已有的关于弱势群体的报道中,他们往往作为被动的报道对象出现在新闻之中,成为被言说的他者。“跳楼秀”新闻中的主人公一直被叙述,却很少得到发言的机会;即使在“下岗再就业”等与弱势群体息息相关的话题上,掌握话语权的仍旧是社会精英,弱势群体的表达权力已经被传媒悄然替代了。这样的话语权缺失,导致一种恶性循环,即传播学中“知沟理论”的假设说,信息闭塞的弱势群体在接触媒体和使用媒体方面与社会主流群体越差越远,两极分化亦会愈加严重。
让弱势群体获得应有的尊严
弱势群体话语权的丧失,实际上是一个“传媒接近权”的问题。这一概念的核心即要求媒体担负起社会职责,免于让媒体的声音完全被精英群体遮蔽。按照美国传媒法学家欧文·费斯(Owen M. Fiss)的说法,即“给那些公共广场中声音弱小的人分配公共资源——分发扩音器——使他们的声音能够被听见。国家甚至不得不压制一些人的声音,为了能够听到另一些人的声音。”⑥对于人数众多却声音微小的弱势社会群体,传媒应该担负起这样的责任。
综上所述,媒体在对弱势群体的报道中仍有很多失范之处。概括来讲,这主要源于媒体的精英主义意识、媒体的商业利益追逐、专业主义素养的缺乏等原因。新闻报道应通过自己的努力,让弱势群体在报道中保持尊严。具体来说,媒体可以从这样几个方面改善对弱势群体的新闻报道:
首先,新闻媒体对于弱势群体的关注应当常态化,对弱势群体的新闻报道不能取决于政策调整和戏剧性突发事件的推动。媒体不能打着帮扶弱势群体的名义,为自身谋取受众的注意力和经济利益。
其次,新闻媒体对于弱势群体的报道应避免将弱势群体标签化。这一方面要求记者在报道弱势群体的新闻时,不要为了追求耸人听闻的效果而制造过分煽情的标题;另一方面,媒体应避免将弱势群体中个人的不道德行为扩散到对整个群体的污名。
当需要受帮扶的弱势群体直接露面接受采访时,新闻媒体应该考虑他们的自尊,不要公开他们的形象和真实姓名。南方周末的记者曾表示过相似的看法,当他们采访受到助学贷款的贫困大学生的时候,被采访者不愿意让别人知道自己被帮扶的事实,在采访中也不愿露脸。媒体在处理这样报道的时候应该格外谨慎,并适时地询问被采访者的感受。
最后,关注弱势群体的尊严,还应包括传媒为弱势群体预留一片表达空间,使得他们有机会和可能来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广州日报开办的“欠薪追讨”热线,较为实在地保障了外来务工人员利益。在这个栏目的一系列报道中,记者走近这些打工者的生活,用平视的眼光,而非以居高临下的“社会精英”自居,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了解他们的疾苦。在报道中记者还使用了化名、“马赛克”等手段保护这些打工者的隐私,使新闻报道起到了正面的效果。
媒体在协调社会各群体的表达权、促进社会多样化发展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诸如农村频道、农村版,都是这一理念的具体落实。问题在于,这样的频道和版面处于以单纯收视率、阅读率为标准的淘汰制度之下,我们该何去何从?
根据一般的新闻工作经验,如果仅仅出于同情或是完成上级交办的报道弱势群体的任务,所报道的新闻虽然形式上可以做得不错,时间或版面都有保障,例如那些“扶贫新闻”,一个县一个专版,策划当地的脱贫故事,讲述“当地人民战天斗地的英雄气概和精神风貌”等等,但是这类节目或报道,收视率和读者的阅读情况确实都不好,在传媒经济利益颇为重要的当下,免不了被淘汰的命运。
弱势群体报道同样有新闻价值标准
在关于弱势群体的新闻事实中,发现既有社会意义、又具有新闻价值的传播亮点,是保障这类新闻得以持续发展的专业主义前提。关于这方面的研究,现在确实太少了。
媒体报道中维护弱势群体的尊严,本质上是通过具有人文关怀的新闻报道对弱势群体进行的一种社会支持(social support)。这种支持应该通过符合新闻价值的事实报道来实现。新闻不是一般传播者的政治宣传,而有自身选择事实和报道事实的专业标准。现在的问题在于,传媒和记者只把关于弱势群体的事实与一般事实同等看待,采用一般的选择标准,而懒得深入挖掘关于弱势群体事实中有新闻价值的部分,只是凭感性对那些涉及性、腥、暴力等内容感兴趣,这种情形下,当然不可能谈得上尊重弱势群体的尊严。
异常就一定是坏事吗?我们报道过的弱势群体的事实中,不是有过影响全国的正面事实吗?这类事实符合人情味这个新闻价值的选择标准,然而被关注得很不够。还有符合人们地理接近、心理接近的很多新闻,都与弱势群体相关,但是我们的报道中常常忽略了他们。
我们常讲深度报道,然而关于弱势群体的事实中,很多需要深度报道的东西被表面的追求猎奇遮蔽了。我们的传媒关心的是什么?仅仅是故事的跌宕起伏,例如关于“犀利哥”的新闻,他的“传奇”经历叙说得颇为详尽,却没有媒体追问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缺陷,这才是更有意义的关于弱势群体的新闻啊!检讨一下各种涉及弱势群体的新闻框架,就会发现,说什么等于不说什么——关注耸人听闻的故事,被忽略的是这类事实背后的社会问题。
那些被报道的贫困县为什么贫困,仅仅是自然条件差吗?如果从体制和当地的领导层切入,肯定可以做出很有新闻价值的新闻来。我们报道贫困县的记者真的深入到村屯里去了吗?有谁与那里的贫困人民共同生活,哪怕几天?如果没有,就不要说贫困县没有新闻。发现新闻需要眼光,同时也需要艰苦的调查和体验。
新闻媒体的功能主要在于环境监测、社会协调、文化遗产传承,它不是慈善机构,单纯要求“新闻扶助弱势群体”本身,是违反新闻传播的规律的。然而如果有心,从关于弱势群体的事实中挖掘有新闻价值的亮点,在遵循新闻价值标准的基础上,我们是能够做出既好看又有社会意义的关于弱势群体的新闻的,并非只有妖魔化弱势群体一条报道之路。如果能够做到这一点,尊重弱势群体的要求,就不再显得让人为难和苛刻了。
注释:
①Mechanic and Tanner (2007). Vulnerable People, Groups, and Populations: Soeietal View. Health Affairs, 26, No.5: 1220-1230
②郑杭生:转型中的中国社会及中国社会转型.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
③张敏杰:中国弱势群体研究.长春:长春出版社.2003
④李天轮.:媒体报道弱势群体的缺陷.青年记者.2004.12,49
⑤李建新、丁立军:“污名化”的流动人口问题.社会科学.2009:9,56-64
⑥欧文·费斯《言论自由的反讽》第3-4页,新星出版社2005年版。 (陈力丹 董晨宇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潘圆:开启民生报道的“尊严时代”(《新闻实践》杂志 )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尊严观”甫一提出,就引发了国内外舆论的普遍关注。这是温总理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第4次谈到尊严问题,有媒体用“驶入‘尊严时代’”来评述其间包含的深远意义。
“尊严”二字,不仅赋予执政为民、以人为本新的内涵,标志着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将更加重视人的全面发展,重视人的内心和精神感受,而且也是公民社会的必然要求。
要尊重尊严,首要的是要让公民意识到自己的权利、责任与义务,由此就必须形成一个尊重尊严的舆论氛围。在这方面,媒体责无旁贷,驱使民生报道迎来“尊严时代”。
尊重尊严是媒体报道的出发点与归宿
“尊严”这个词,大到关乎国家荣辱,小到关乎每个公民的生存与发展。但这里我们强调的尊严,更主要的是指公民的人格尊严,它是一项基本人权,也是我国公民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
维护尊严首要的是权利的落实。所谓“权利若坚实,尊严自然来”,正是体现了这个道理。而自由表达权、知情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也是尊严的一个最基本层面。
作为大众传播工具,媒体是传播公民意见的主要渠道。公民的意见只有通过媒体的报道,才能更多地为社会各阶层了解关注,他们的价值诉求,才能赢得更广泛的了解与支持。新闻传播活动,直接关系着自由表达权的实现;媒体的客观报道,直接关系到知情权的保障。
因此,媒体在建设尊重尊严的舆论氛围中有着天然的职责,尊重尊严是媒体报道的出发点与归宿。而近年来日渐成为媒体报道主流的民生报道,在推进“尊严时代”的舆论氛围中,无疑发挥了催化作用。
民生报道推动“尊严时代”
什么是民生?简而言之,衣食住行就是民生。所谓“民生新闻”,就是关注普通人的生存和生活状态,以及与他们切身利益相关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新闻。
民生始终是有责任感的媒体关注的重点。民生报道,也与 “使新闻报道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一脉相承。借助民生新闻这种报道方式,媒体的功能正进一步由宣传工具转向大众传播媒介。特别是在后民生新闻时代,借助公共新闻理念,越来越多的民生报道不只局限于资讯、事实的传播,而是在于揭示新闻事实背后的矛盾根源、价值理念,唤醒、培养公民意识,开启了民生报道的“尊严时代”。
2001年深圳的《晶报》宣称“以民生新闻为特色”,以此为发端,在随后的几年里,涌现了江苏电视台的《南京零距离》、安徽台的《第一时间》等一批有影响的民生新闻栏目。民生报道也在其后数年间走过了从“家长里短、锅碗瓢盆”的都市新闻,到以公共新闻理念为主导的深度报道的嬗变之路。
民生报道最突出的特点是报道主体的变化,是视角的变化,以及由此带来的观念的变革。它的核心理念是“以民为本”,以平民的视角关注民众,向民众负责,为民众服务。
正因为民生报道蕴含的“少官气、多人气”的这种“民本思想”,它在推动公民社会建设、营造尊重尊严的舆论氛围,让公民了解其权利、责任、义务,培养公民的平等意识、权利意识、参与精神等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民生报道内涵的平等意识,是尊重尊严的重要基础。尊严强调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强调的是公平与正义。
随着社会基本矛盾的变化,各种曾经在经济高速发展阶段隐藏的矛盾日益凸显,各种转型时期的利益冲突,迫切寻求解决与疏导。这些冲突表现在多个方面,并突出表现为公权与私权间的冲突,以及私权之间的冲突。而民生报道更强调打破旧有的等级观念,强调公民意识,强调公权与私权的平等。这种平等意识,将民生报道推进到一个“尊严”的层次。越来越多的报道不再局限于单纯的报道事实,而是更着力于展现其背后的利益冲突,特别是弱势群体甚至所谓“刁民”的利益诉求。这使得它赢得了更广大的受众的支持,也成为引领公民社会建设的舆论先锋。
其次,民生报道所强调的维权意识,是尊重尊严的必然要求。
如果说,民生报道最初是反映群众的疾苦,传情达意,把民众生活的基本状态呈现在报端与音画,那么后民生时代的民生报道更强调的是维权意识、公民意识。
有人一直认为民生报道属于社会新闻的范畴。的确,新时期民生报道兴起的时候,更强调地域特色,强调贴近性原则,突出身边事、自己的事,许多新闻属于社会新闻的领域。但如果就此把民生新闻等同于邻里纠纷、街头闹剧、奇闻趣谈等社会新闻,不仅流于表象,而且也在本质上将民本思想浅薄化了。
应该说这种满足受众对周边事实变动的关注欲望的新闻,只是民生报道一个浅层次要求。公众不只要了解身边事,还要了解国家事、世界事,了解那些将来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对自身发展有所影响的事情。他们不只要了解事件发生的过程,而且要了解其内在的根源,了解自己的权利与责任。
而社会转型时期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法治尚不健全,侵权现象屡有发生。面对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新现象,公众以及社会都在迫切地寻求建立一种新的秩序,各种权力谋求在这一过程中相互制衡,并得到合法保障。因此,站在保护公众利益的角度,新时期民生报道的一个突出特点是“维权”,唤醒公民的权利意识,呼唤公民更深层次地参与公众事物的管理,共同推动社会进步。这也是“尊严时代”的必然要求。
漠视尊严的报道误区
毫无疑问,民生报道在推动社会进步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但也应看到,报道中仍然有许多误区。
其一,报道不是平视而是俯视。长久以来,中国社会一直是“权力至上”的社会,专制特权思想有着深厚的文化传统与社会基础。新闻媒体在报道时仍然会不自觉流露出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对平民百姓的个人尊严缺乏足够的敬畏和保护。
比如,在报道政府对困难群众生活上的关心安排时,经常会写到被救助对象的感激心情。被救助对象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媒体对此的反复强调,间接地渲染了这种传统上视政府如家长的理念,不利于公民意识的培养。尊严首要的是平等的尊重,而不是高对低、上对下的同情。
其二,分寸失衡,一味迎合公众情绪,违背客观报道原则。随着民本思想的深入、权力意识的觉醒,各媒体都在关注公共利益,但这其间也出现了一些违背客观原则,矫枉过正的现象。
比如说,对于医患关系的报道。医改市场化以后,以药养医成为普遍现象,由此导致天价医药案等纠纷的不断出现,医患关系日趋紧张。而一些媒体在报道医疗纠纷时,断章取义,片面强调患者的权利,忽视了医生的正当权利诉求,甚至将医生和患者的利益对立起来,由此不仅加剧了医患冲突,而且这种不信任情绪的蔓延,又反过来进一步损害患者的权益。正是在这种舆论的氛围下,导致医患冲突不断升级。
2009年6月,福建南平市一村民因“泌尿系统结石、急性肾功能衰竭”入住医院,手术后突发变症,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认为院方有责任,当晚就聚集在医院扣押、打伤医生。于是,80余名医务人员聚集到市政府门口集体上访,打出写有“还我尊严、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横幅,酿成著名的“医闹事件”。中国青年报经济版连续对此做了报道,并开辟了“关注医患纠纷”的专栏,报道永安医闹事件以及浙江引进第三方机制解决医疗纠纷的做法,目的就是通过客观报道,尊重不同利益群体的合法诉求。
其三,缺乏人文关怀,不重视表达方式,损害报道对象的尊严。
比如,贫困是损害尊严的重要因素,因此在报道贫困问题时,更应该注意把握尺度,在报道贫困群体的生存状态时,尤其要注意表达的方式、技巧,以免给这些人形成不必要的压力与困扰。在这方面,有些媒体往往只关注渲染贫困的惨状,而忽视了被采访对象的尊严。比如,一些媒体报道学校里的贫困生时,指名道姓,还要报道诸如“吃剩饭”等细节,给这些贫困学生敏感而脆弱的心灵投下阴影。
“尊严时代”的民生报道指向
民生报道对于公众尊严的关注,体现在收入、就业、医疗等诸多方面。最经典的民生报道当属孙志刚事件。南方都市报、中国青年报等媒体对孙志刚事件的报道以及公众的广泛参与,直接推动了收容遣返制度的废除。
随着城市建设的推进,用地规模日益扩大,拆迁引发的冲突日益尖锐,由此导致的暴力流血等极端事件层出不穷。对拆迁群体的关注、记录以及拆迁背后利益冲突的揭示,也成为媒体关注的热点。
对拆迁群体的关注,对他们利益诉求的尊重,其深远的寓意在于公权力与私权力对立中的平等,在于对普通民众合法权利的尊重。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于一种固有的思维方式,在公权力与私权力发生冲突时,遵循公权力优先的规则。而在这一过程中,公民合法权益受损的案例举不胜举。更有许多人打着维护公权力的旗号,谋取个人私利。
拆迁问题因为涉及到百姓最重要的资产——住房,而成为矛盾暴发的突破口。近年来,媒体对“重庆最牛钉子户”、成都唐福珍“自焚”等极端事件的持续关注,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也即民间所称的“新拆迁条例)出台,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对农民工群体利益的关注,也同样展现了民生报道在创建尊重尊严的舆论氛围中的影响力与追求。
从早期的“城市劳动力的补充”到城镇化建设的主力军,从农民工到新时期的产业工人,农民工群体定位的变化也在民生报道中得到了充分体现。最初,媒体在报道农民工时,更关注他们给城市带来的负面影响,如上车抢座、随地吐痰、不守秩序,甚至成为治安隐患。这种报道也是基于客观事实,但是在新闻事实的取舍上则强调枝节的、负面的内容,因此不只是对农民工群体的不尊重,而且激化了农民工与城里人的对立情绪,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随着社会对农民工这一群体的关注,媒体的态度也在转变,由最开始以城里人视角为出发点,到站在农民工的角度,反映这一群体生存发展中所遇到的问题及利益诉求,实现了由“高高在上”到“平等尊重”视角的转变。
社会对农民工群体的认识,也由城市的异类、不安定因素,到城市不可或缺的建设者,再到平等市民,可以说这种变化,与媒体报道视角的变化、新闻报道的推动有着深刻的联系。而农民工尊严意识、权利意识的觉醒,更是与媒体的报道密不可分。
比如,今年以来“用工荒”的报道,新华社连续播发多篇稿件,揭示农民工不愿意去东部发展的深层原因,其实是农民工用脚投票的结果。正如有媒体所评论的那样,“用工荒是民工用尊严挑战血汗经济”。
农民工不再视东部为打工热土,一个深刻的根源在于权利意识、尊严意识的觉醒。现在的农民工,也即所谓新生代农民工,不再像他们的父辈那样予求予取,更强调工作的尊严与幸福感。这让他们在职业的选择、地域的选择中更加精明、理性。
3月8日中国青年报经济版刊发的《西部农民工为何不再“东南飞”》,通过记者扎实的调查,算细账,揭示了西部农民工更加多元化的工作选择。城镇化建设加快,西部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了更多的发展机会。而当地较低的生活成本以及乡土乡情,也让越来越多的农民工不愿再远去东部漂泊。
结 语
虽然从理论上对民生报道还有各种不同的看法,但这些并没有影响新闻实践的探索。毫无疑问,民生报道是新闻中的富矿,“尊严论”的提出,给民生报道拓展了新的领域和更高的要求,那就是以人为本,尊重每个公民的人权尊严,尊重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
在建设公民社会的进程中,民生报道将在推动尊严时代建设方面承担更重要的使命。而顺应“尊严时代”新的形势,革新民生报道,则是媒体与新闻从业者必须面对的严峻课题。
重要的是,媒体要增强“尊严时代”的使命感、责任感,满怀深厚的人文情怀,始终坚持“为人民鼓与呼”。只要植根在百姓民众之中,只要孜孜以求民生报道的创新,就能发现无愧于时代的“尊严”新闻,从而在新闻中挖掘厚重的“尊严”价值。
再则,媒体在唤醒公众尊严意识的进程中,需要理论的引导,凸现依法维权。因此,必要的法律知识武装,公民社会运行的探求,就显得至关重要。这样,我们在关注“柴米油盐酱醋茶”的民生问题的同时,更要自觉地尊重与维护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弘扬“尊严时代”的时代精神与先进理念,通过新闻报道的现实范例,引导与鼓励公民学会依法维护个人尊严;同时,在传播尊严的过程中自然而然地提升媒体自身的尊严。这就是一个有责任的媒体在“尊严时代”的追求与期待。(作者:中国青年报经济部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