骚怪论:房地产的价值取向错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0 13:05:44
骚怪论:房地产的价值取向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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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发展的价值取向,是任何政府都不敢回避的合法性考验,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因为,任何政府的合法性存在,都必须高举人民名义的大旗。换言之,民生问题就是价值取向的第一标准,能否解决好民生问题这个价值取向问题,也是政府不可回避的合法性问题。

自从“三座大山”(教育、医疗、住房)成为我国社会转型时期的尖锐矛盾以来,摸着石头过河的教改、医改、房改,就始终处在改革争议的风口浪尖上。时至今日,曾经“教改不成功”和“医改很失败”的现象,经过近一年的改革纠错,逐渐地向着基本正确的道路上行进。例如,全面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回归“义务”本义的免费义务教育(有的地方已经扩大到12年制义务教育),起到了解决“上不起学,读不起书”的“因教致贫”的民生问题。又如,建立全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基层卫生医疗制度”,起到了解决或正在解决“看不起病,吃不起药”的“因病致贫”的民生问题。无疑,这些都是政府改革纠错回归民生价值取向的正确选择。

然而遗憾的是,“三座大山”中的住房改革,却并没有教改和医改那么幸运,至今仍然还没有完全回归到民生价值取向的正确选择上来,并让不断攀升的房价问题,独树一帜地继续处在改革争议的风口浪尖上,并显得特别难看。民生问题何以成为价值取向?道理非常简单,因为民生问题就是公共问题,而公共问题恰恰又是涉及到社会安定和国家兴衰的首要问题,任何政府必然不会忽视涉及到社会安定和国家兴衰的首要问题,进而必然会全力以赴地解决民生问题。如今全国普遍上涨的房价,正在加大力度考验政府解决民生问题的能力,正在加大力度检验政府的价值取向。

自古以来,“居者有其屋”就是一种天赋人权,也是上苍赋予统治者必须具有的一种民生价值取向。回首我国的改革开放来路,“市场经济万能论”把“居者有其屋”的民生价值取向,推向了“居者‘买’其屋”的市场价值取向,不论穷人富人都一样。这样一来,事实上政府的民生价值取向也就变成了“市场经济万能论”下的市场价值取向,再加上我国特有的“国家土地垄断制度”缘故,事关民生价值取向的“居者有其屋”的房改运动,最终被各种各样的房改政策,锁定在了“居者‘买’其屋”的市场价值取向中。就连所谓的“经济实用房”和“政府廉租房”这些略带民生价值取向的住房,或多或少都没有摆脱“居者‘买’其屋”的市场价值取向。因此,如今继续处在改革争议风口浪尖上的房价和房改问题,事实上已经演变成了追问政府价值取向错误的理由。

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李庆云认为:“我们没有看到有效的手段抑制住了房价上涨,这表明我国的住房发展模式和政策存在根本的缺陷。完全照搬发达国家住房市场化的政策,不考虑香港那种有半数人住在公房的经验,这个政策是存在重大失误的。……如果住房模式不对的话,那么实际上政府的屁股就是坐到了房地产开发商一边,坐到了高收入者的一边,变相地使住房成为再分配的工具。”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原国家统计局副局长贺坚认为:“对房地产调控的‘国六条’、‘国八条’,没有调控到点子上。……房地产土地转让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收取,然后该怎么补偿,按照统一的公共财政机制转移下去。如果不把这一点堵死,官商勾结起来哄抬地价、哄抬房价的问题就解决不了。”虽然李庆云先生和贺坚先生对我国的房改现状提出了比较尖锐的批评和建议,但是,决定房改成败的最基本的价值取向问题,二位先生却并没有谈到,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因为,价值取向错误,必然导致改革失败,价值取向正确,改革也就必然成功。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

房地产的价值取向错误,主要体现在政府把房地产发展完全市场化,忽视了住房本身还包含着“居者有其屋”的、不可剥夺的天赋人权,而事关“居者有其屋”的民生价值取向决不是可以被“居者‘买’其屋”的市场价值取向所替代。因此愚下认为,我国的房地产要想健康发展,政府首先需要对价值取向进行纠错,就像教改和医改一样,回归民生价值取向,把“居者有其屋”的民生价值取向置于“居者‘买’其屋”的市场价值取向之上,在保证国民“居者有其屋”而且不至于“因房致贫”的前提条件下,房地产才有可能回归到理性发展的健康轨道上来,望而生畏的房价才有可能慢慢归于正常的物价水平,而不是“稳定房价”的愚人把戏,更不是我国社会转型的定时炸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