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作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3:54:21
                                                               拿什么堵住赵作海的嘴——曹林    随着媒体的深度介入,从刑讯逼供的细节到荒唐判决如何出台,赵作海案越来越清晰。在舆论的支持下,在国家赔偿问题上“完全听从上级安排”的赵作海改变了态度,称65万元的赔偿太少了,准备申请更多的赔偿。不过,与起初面对记者毫不避讳的态度相比,赵作海开始躲避记者的采访,与蜂拥而至的记者打起了游击战。他私下里对记者说,没办法,政府有要求,少见记者。

   虽然“政府要求少见记者”只是赵作海一面之词,未经政府确认,但我总觉得,一个曾被警察打得皮开肉绽的农民,是不敢造政府的谣的。佘祥林式冤案让当地政府和公检法颜面扫尽,舆论围观下,他们急于修复形象,避免形象进一步丑化。他们常用的手段就是切断舆论线索,让新闻当事人消失或者封口。

   其实,赵作海刚走出监狱大门,就在第一时间被专程赶来的当地主要领导接走,然后赵作海神秘消失。随后在面对媒体时,赵作海表现得非常“讲大局”:在赔偿问题上,他无比驯服地说“完全听从上级的安排”。

   但举国媒体云集河南聚焦赵作海案,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让赵作海少见记者,合适吗?

   为什么让其少见记者,无非因为作为受害者的赵作海掌握着真相,他们害怕赵接受记者采访时抖搂出当初刑讯逼供和庭审中更多的丑闻,担心媒体的深入报道让本就颜面扫尽的地方雪上加霜,所以通过控制赵作海之口阻止媒体采访。可事件发展到如今这种境况,地方政府还能控制得住信息吗?

   一方面,刑讯逼供的丑和荒唐判决的恶肯定是捂不住了;另一方面,赵作海的嘴其实也封不住了。在监狱中,可以用残酷的刑罚“让他怎么说他就怎么说”,训得他服服帖帖;赵作海出了监狱获得自由后,当地还能拿什么堵住赵作海的嘴?不平则鸣,被冤屈11年之久的赵作海肯定会将那些冤屈都向媒体倒出来的,当地政府根本阻挡不住。当地政府跟赵作海说了什么,他甚至都会跟媒体说的,比如“要求少见记者”他就如实跟媒体说了。这只能成为舆论抨击当地政府的新由头。

       赵作海案沸沸扬扬天下皆知,这时候给赵打招呼让其少见记者是无比愚蠢的。面对云集的各地媒体,地方政府除了尊重舆论的诉求公开真相外,别无他法。与其让赵作海闭口,不如让赵作海自由地面对媒体;与其让赵作海说出那些丑恶,不如由官方主动向媒体发布。不让赵作海说,媒体通过其他途径获得,官方会陷入无比被动的情境中。既然丑恶已经昭然若揭,既然那些事总有一天会大白于天下,官方主动说出来,反而能树立一种知错纠错的形象。                                                                再赔偿赵作海,还要纳税人掏钱?——五岳散人     河南农民赵作海不幸之中的万幸在于,被他“杀害”的人全须全尾地回到了家里,于是冤案得雪,这可以称为“撞大运式平反”。我们可以想见,如果不是有这么戏剧化的事情发生,他的死缓大概会改成无期、无期变成有期,然后在他风烛残年的时候被踢出监狱,最终倒在不知道什么角落里。

   而面对这样一个几乎注定的命运,这个“撞大运式平反”更应该成为有司的一种警醒,但我们很难看出到底警醒在何处。报载,赵作海在前两天领到了国家赔偿的65万元之后,最近又反悔了,他认为至少还应该再加上这个数的钱才能补偿他所承受的冤狱。而且这个赔偿协议按照赵作海一方的说法,是当地有关部门软磨硬泡而让他签署的,除了没有动用大刑之外,与当年让他入狱也没啥本质区别,都是强要别人做一些什么。

   其实那个《国家赔偿法》本身就有问题,它的赔偿计算方式是以上年度的平均工资为标准的,我们可以这么理解这件事:如果抓错了你,你大概就算是找到工作了,在牢狱里上班,而且还能拿到平均工资。虽然我们这里失业率确实比较高,但似乎没人想这样找到一份工作。而按照这个赔偿的话,最多是等于国家多雇了一个人,然后给其开了工资即可,哪里有赔偿与惩罚的意思在其中?

   所以,觉得赵作海得寸进尺的人只需要想一个问题:阁下是不是乐意这么去找一份工作?而且这些赔偿里,没有对赵连海被刑讯逼供作出赔偿的部分,其中50万是他在监狱打工的钱,15万是贫困补助,那些折磨算是白白奉献了。

   在这种状态下,您说他是不是该多要一些赔偿?我看这是完全正当的,那些忽悠或者强迫他签协议的官员们再次做错了的事,应该再次被纠正过来。但我个人觉得,这些钱要是从财政里面出,未免让我们这些纳税人觉得太冤枉。这是因为错案虽然不免,但有意为之的错案不能全部让纳税人埋单,造成错案的个人必须得到惩罚。

   前段时间,《国家赔偿法》进行了修改,主持修改的法学家曾很高调地宣布,这次修改的立法精神有了“巨大的进步”。这个进步体现在国家赔偿与个人责任脱钩,意思就是说真出现了国家赔偿的状态,是要由国家来埋单的,其实就是纳税人埋单,与个人并无联系。他的意思是说,这样就能在平反错案时,相关人等没有心理负担。

   这种胡扯的言论乍看起来还算有道理,实际上完全是胡说。如果司法与监察相对独立,哪里有什么心理负担?根本就不是一个部门嘛。反之,我们这里的平反就只能是“撞大运式平反”。而相关人等不负担赔偿的责任,就更是助长其制造错案的气焰,因为错了没他什么事儿,万一蒙对了或者永远可以掩盖的话,对他则只有好处。

        您看,这样的赔偿还能再动用我们的税款来为他们的愚蠢以及霸道埋单么?我看是不行的,我支持再给赵作海赔偿,但这个赔偿应该是通过民事诉讼找当年造成冤案的人要,这些人很多都已经升官了,是不是发财我们不知道,但让他们去赎罪,应该还是很恰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