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作海冤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9 21:39:37
     案件简介:     1998年2月15日,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赵振晌的侄子赵作亮到公安机关报案,其叔父赵振晌于1997年10月30日离家后已失踪4个多月,怀疑被同村的赵作海杀害,公安机关当年进行了相关调查。1999年5月8日,赵楼村在挖井时发现一具高度腐烂的无头、膝关节以下缺失的无名尸体,公安机关遂把赵作海作为重大嫌疑人于5月9日刑拘。1999年5月10日至6月18日,赵作海做了9次有罪供述。2002年10月22日,商丘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赵作海犯故意杀人罪向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02年12月5日商丘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赵作海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省法院经复核,于2003年2月13日作出裁定,核准商丘中院上述判决。
  2010年4月30日,赵振晌回到赵楼村。商丘中院在得知赵振晌在本村出现后,立即会同检察人员赶赴赵楼村,经与村干部座谈、询问赵振晌本人及赵振晌的姐姐、外甥女等,确认赵振晌即是本案的被害人。同时并从赵振晌本人处了解到:1997年10月30日(农历9月29日)夜里,其对赵作海到杜某某家比较生气,就携自家菜刀在杜某某家中照赵作海头上砍了一下,怕赵作海报复,也怕把赵作海砍死,就收拾东西于10月31日凌晨骑自行车,带400元钱和被子、身份证等外出,以捡废品为生。因去年得偏瘫无钱医治,才回到村里 。 审   赵作海冤案获赔65万 出狱后一上午哭9次    5月11日,河南省商丘市政法委书记王建民握着冤狱10多年的“杀人犯”赵作海的手说,自己代表市政法部门表示歉意,并表示坚决不回避错误。据悉,当日,在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余庙村、赵作海妹妹的家所在地,王建民和该市公检法主要负责人一行前来慰问,并送来慰问金。   5月9日,“杀害”同村人在监狱已服刑10多年的河南商丘村民赵作海,因“被害人”赵振晌的突然回家,被宣告无罪释放,河南省有关方面同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   5月13日上午,河南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给予赵作海国家赔偿及生活困难补助共计65万元。       河南省商丘市政法委书记王建民向赵作海道歉(中新社发王中举 摄)          我的看法:     人生能有多少个11年?曾经完整的家庭、昂首挺胸的尊严以及本该享受儿女福的下辈子,一声道歉就可以弥补所失去的一切吗?当然,道歉总比没道歉好,这意味着起码知道错了。手捧65万国家赔偿及生活困难补助,该是怎样的心情呢?更多的是哭笑不得吧,可能只能像佘祥林、孙万刚、杨志杰等人那样安慰自己“过去的毕竟已经过去”“面对现实,惟有坚强一些”“惟有自认倒霉”。可有谁能领会这些话语后的辛酸以及深深地无奈呢?       “面对现实,惟有坚强一些”,可什么是“现实”呢?还需多少人亲身验明这样的“现实”?政法委、公检法该好好反省了,道歉是应该的,接着应该以行动改变现状,不能再以老百姓的生命、青春、家庭及尊严为赌注了。冤案责任追究机制早该启动了,但究竟问谁的责、谁来问责、有何程序、问责后果怎样等一连串的问题必须得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