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作海同志的活命哲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0 05:54:51
刘道玉发表文章《说真话难,听真话更难》,恰逢赵作海冤案昭雪,令人思绪万千!南都访问赵作海,有一段叫人心酸的对话:
5月4日,大姐赵作兰专门去了开封监狱,告诉了赵作海,判决书认定被赵作海杀害的赵振裳回来了的消息。5月9日,赵作海被无罪释放。
赵作海:就像做梦一样,说了一遍,我不敢相信,说二遍我不敢相信,说了第三遍,我才相信。我当时扑通坐在那里了。
南都:你的姐姐说,当时好像没有看到你有什么表情。
赵作海:隔着玻璃呢,她能看到我有多激动?不是面对面说话,那是(隔着)双层玻璃在打电话。
南都:实际上你是非常激动的?
赵作海:非常激动,一直在哭。其实第三遍,我还是不相信。
南都:一直到什么时候才敢确认了?
赵作海:一直到管教来跟我说这事。实际上在那天之前几天,管教他们就知道了。他们问我,你是什么罪进来的?我说,杀人犯。他们又问:你真的杀人了还是假的杀人了?我还是说,真的杀人了。他们就说,走走走!
南都:这是多年习惯性的回答?
古往今来,高墙内外,究竟有多少个赵作海?无法回答。他是幸运的,因为“被害人”10年后突然回乡,实在是意外。就算赵作海没有说假话的“习惯”,不服判决,又怎样!他不懂申请再审程序,也请不起律师,不像古代,击鼓就升堂,拦“车”可申冤。再说在一个墙内墙外都说谎的社会,法官不一定专业,律师不一定单纯。有非专业性政法委,有党性的约束,法官也好,律师也罢,加上腐败的时尚,指望沉冤昭雪?关口太多,太难了。
赵作海是幸运的。不是说他翻案了,得了多少赔偿。是说他的案子有案可稽。在中国,没有立案就干掉了的,或者历史性冤案,后人要求平反,要看法官有没有兴趣。比如,四川宜宾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就竟然说:“时间太久了,案卷封了,可能没有了”。
一个冤案发现后平反昭雪好办。一批也好办,发个文。但是千万个冤魂就不好说。赔?政府哪来钱?国家赔偿?其实就是人民赔,纳税人承受得了?都说胡耀邦是个大青天,平反了大批冤假错案。那些案件与赵作海案不同,那是政治运动“案件”。严格的说,是在法制不健全的(人治)背景下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少数人拨乱反正,不算法律意义上的“翻案”。害一个人是一个案件,害一群人是一个事件、害一代人是个错误,王者历史都可以被颠倒,何况草民。
赵作海享受了程序公正。元代的窦娥,清代的杨乃武,就当时而言,程序也算公正。最惨的是张志新、林昭、遇罗克等千千万万个冤魂的代表。坚持真理,不说慌话,所以被害。相比之下,老赵算个人精,懂得活命哲学,屈服可以保全性命,活一天赚一天,就有转圜的可能,要不然可以得到64万加12万?摆地摊?
冤案的造成固然是司法体制和非法逼供。也怪老赵意志不坚,苟且偷生。刑讯逼供不是现代的发明,无论将赵作海同志放在哪个党派的监狱都可能成为冤案。他没有“滚钉板”的勇气,也没有钉板给他滚,申诉是专业人的智力游戏。
在中国监狱服刑,叫做“改造”。可以把人改造成坚持说谎的习惯了的好人?果真如此,刑满释放人员就是一个可爱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但,我从来不看《我的前半生》,一个受害人或皇帝,他就被改造好了?没有谎言?
刘道玉:“说真话本不应是个问题,但如今却成了大问题,以至于说假话成了中国当代的一种社会病”。说谎可能是人的天性,没有不说谎的人。但是中国人说谎有时是群体性的,太离谱,可以将民族英雄说成是卖国贼,可以把卖国贼说成民族救星。当老师说了点常识,那些还以阶级立场看问题的希望与人共产的学者型愤青,呜呜嚎叫,恨不得将别人踏上一只脚,永世不得翻身。其实,乌合之众,像是红卫兵、教徒,不像现代意义的公民。人心就像环境,污染了就难得恢复。
不能保证以后就没有冤案。应该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建设常态司法体制,不搞运动型集中整治,深入司法体制改革,制造冤案要追究,发现冤案也应奖励。一个国家的宪政体制是保障人权(生命和财产权利,包括言论自由、安全)的政治体制,也是维稳的根本出路。可以说,没有宪政就没有人权,没有民主,就没有司法公正、社会正义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