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强妻子二审全盘翻供 称单独收449万文强不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09:05:07
http://www.ccvic.com  时间:2010-05-14 08:41:11 华媒网

据南方网报道 众人瞩目的重庆“打黑”的“重头戏”,被称为重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最大保护伞”,也是此次“打黑”中落马最高级别的官员——原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在4月14日一审判处死刑后,经过近一个月时间,昨日,“文强案”在重庆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文强的辩护律师杨矿生表示,对于一审判决结果中涉及的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四项罪名,他们全案上诉。一审被判死刑的文强能否在二审中提出新证求得“免死状”成为关注焦点。

同期开庭审理的还有:文强的妻子周晓亚,“三大金刚”重庆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总队原副总队长黄代强、重庆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总队原副总队长赵利明、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陈涛。此次持续2至3日的审理,将是对5人命运的最终审判。他们将面临怎样的结局?

昨日上午9时,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文强案进行第二次开庭审理(见上图)。

现场:

文强垂头走上法庭

早上9时,庭审准时开始。身着黑色衬衣,外套黄色1号囚服的文强被带上法庭。其妻周晓亚紧随其后,头发梳理得非常整洁。这是今年4月14日文强一审被判处死刑后再次出现在法庭上。

他的精神状况并不太好。当文强、周晓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被带入诉讼席后,法官连续点了两次文强的名,文强才反应过来回答“到”。

文强异常谨慎地阐述了自己的上诉理由。当辩护律师和检察官提问时,他总是摘下眼镜仔细查看手中的起诉书,然后小心翼翼地作答。

法庭上,文强表示上诉的最直接原因是,量刑过重。他认为4月14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事实定性不准确,导致量刑过重。

焦点一:

受贿金额多算了?

昨日,文强和周晓亚的庭审焦点主要集中在文强收受贿款的认定上。文强的辩护律师杨矿生和宣东表示,受贿金额的数量是关系到文强最后量刑的关键。

文强在上诉理由中陈述,关于收受财物的金额,“对事实认定有误,不准确”。

一审判决表示,文强收受财物1211万余元,其中,与妻子周晓亚共同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449万余元。文强一改之前“凡周晓亚认的,我都认”的说法,他说,有些收受财物的事实并不存在,比如陈万青从2000年以来5次送的17万元,龚刚模2008年春节送2万元等等都不存在。文强分析,“即便他们送我钱都是为了拉近关系,有事好帮忙,送钱的时候并无请托办事的要求。”

有些钱财则是春节、生日、出国、乔迁之时所送,属于“礼尚往来”,他举例,也曾回赠过黄代强打火机、领带、工艺品等等。

还有些是周晓亚收的钱,文强表示不知情。文强说,他粗略计算了以上三种情况所收受的钱财,应该在650万左右,这些不应该计入他的受贿金额。如果按此计算,文强收受财物的数额将降低到500多万元。对此说法,法庭表示庭辩再议。

他还指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中,很多财产是能够说明合法来源的,比如儿子从小的压岁钱都存着、春节期间相互拜年所收红包、打牌赢钱、奖金等等都能说明来源,这些应该重新计算,列入合法收入里面。

焦点二:

黑社会组织保护伞?

针对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文强表示,一审对于事实的认定不够客观准确,他举了一个例子,就是王小军在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春节给他送钱的表述不准确。

文强说,对于他弟媳谢才萍开赌场的事,他并不知情。第一次知道谢才萍聚众赌博被公安部门抓获之后,“狠狠发了一顿脾气,坚决反对她再赌博”,关照谢才萍的理由是因为弟弟给他打了电话,所以才“迫于无奈”向侦查部门“打了个电话询问情况”。

至于龚刚模、马当这些人,都是有人有意牵线搭桥,而且并不是他主动认识,很多人都只是见过一面,吃过一次饭,送钱都是在过节期间,并无请托事项。

焦点三:

认罪态度好该轻判?

对强奸罪,文强表示强奸事实不成立。原判决关于文强犯强奸罪的部分,因涉及个人隐私,法庭将在其余部分公开开庭审理完毕后,不公开开庭审理。

在二审席上,文强一开始对一审法庭依法、客观、公正的判决表示尊重。在提起上诉理由之后,他一再表示,自己在接受审查期间,主动交代罪行,态度良好。

“85%以上的罪行都是在双规期间主动交代的,法庭肯定能从轻处罚。”文强希望判决能考虑到自己认罪态度良好的事实。

据之前媒体报道,文强案一审宣判后,文强在宣判当晚彻夜不眠,亲自起草上诉书求活路。

焦点四:

强奸事实不成立?

对于强奸罪,文强表示强奸事实不成立。原判决关于文强犯强奸罪的部分,因涉及个人隐私,法庭将在其余部分公开开庭审理完毕后,不公开开庭审理。

文强妻:

包揽收受钱财为夫开脱

问(文强):周晓亚收这笔钱有没有告诉你?

(文强)答:没有。

问(周晓亚):你收这笔钱有没有告诉文强?

(周晓亚)答:没有。

这是在昨天法庭调查阶段,重复次数最多的两个问答。文强和周晓亚夫妻二人在法庭上的回答很默契。

这与一审期间,两人互相攻讦的状况完全不同。法庭上,文强一再表示,周晓亚个人收受的大部分钱财,他并不知情,周晓亚也并没有告诉他,送钱的人有事请托。

周晓亚称,这些财物以及房产文强并不知情,属她一人所为。昨日下午,周晓亚出庭陈述。她表示不服一审的判决,认为量刑过重。

接下来,周晓亚将一些受贿行为大包大揽,极力为文强开脱罪名。周晓亚说:周红梅、谢岗、周红卫、李大江、汪道寿、陈涛、赵利明、陈峰等人到家里送钱时,文强都不在家里,她自己收下了,并没有告诉文强……

文强的姐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对文强的二审判决,他们只期望法律能给予一个公正的判决。“文强有罪,但罪不至死”。

她说,文强在公安系统工作了一辈子,也曾经出生入死,“子弹就在耳边飞过”,希望法庭能考虑到他曾经做过的贡献。

律师:

目前不会提交新证据

此次,文强的新增代理律师宣东向记者表示,从此前已审结的重庆多起重大涉黑案件看,当地法院在二审中大多维持了对主要涉案者的一审判决。文强能否改判,结果不好说。

“一审认定文强的受贿金额是1211万余元,这是一笔大数目。但文强案应该放到全国的范围来看,而不应该只局限于重庆。”宣东说,从全国范围来看,这笔金额还不至于判处死刑,量刑过重。

有法律界人士预测,文强二审若想从轻处罚,必须有新的证据,或有新的立功表现。昨日,5名上诉人的辩护律师表示,目前还不会向法庭提交新的证据。然而,有人预测文强提出的“85%个人犯罪事实是主动交代”与“检举他人”这两个可以被认定从轻处罚的理由从轻处罚的几率很低。

法官日记披露:

文强一审判处死刑

合议庭内有过争议

中国法院网在5月11日发表“文强案”主审法官王立新的日记。对文强一审判处死刑的结果,合议庭内也曾有过争议,但法官们最终仍然选择了死刑判决。

文强,一个重庆政法界响当当的名字。提起他,我就想起踩在张君脸上用手机给领导报告“张君被抓了,在我脚下”的身影。后来张君案就是在我们这个老法院办公楼的大审判厅开庭审理的,庭审时文强也来旁听了案件,他一直盯着被告席上的张君,眼神犀利而敏锐。现在,他也变成了起诉书中的“被告人文强”,也将在张君站立过的地方接受审判——那个地方也曾是他坐着注视过的地方。命运的安排有时真像杯中的茶叶,沉浮不定。

约莫半个小时后,文强粗略地将长达数十页的起诉书副本通读了一遍,这才有点激动地向我表达他对起诉书中某些指控事实的意见。

为这个结果,合议庭内部也曾经争议过:文强受贿的金额同全国同期判处的其他职务犯罪案件来看并非最大,但最终我们还是坚持作出了死刑判决,理由就在于文强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他身居司法机关要职,长期收受下属贿赂,为他人调动、职务晋升谋取利益,对重庆市公安队伍建设和司法机关的公信力造成极大损害,影响极其恶劣。他肩负打击查处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职责,却在长期收受黑社会性质组织所送的财物后,不履行法定职责,包庇、纵容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致其得以发展壮大,长期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社会危害性极大,造成极其严重的社会影响,情节特别严重。死刑的判决,罚当其罪!

但对这个判决,我却始终高兴不起来。

我在想,是什么因素将文强拉进万劫不复的深渊?是膨胀的私欲?是扭曲的人生观、价值观?是外部环境的侵蚀?是不受监督的权力?也许都有。

回放

今年4月14日,重庆市五中院对文强及其手下的“三大金刚”涉黑案一审宣判。文强因犯有受贿罪、强奸罪等四宗罪被判处死刑。文强之妻周晓亚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原副总队长黄代强、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原副总队长赵利明、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陈涛,因犯受贿罪、行贿罪等罪名,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0年、17年零6个月和19年零6个月。

  来源:南方网   华媒网编辑: 安红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