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义华:规范的缺失与自我的迷失——也谈汪晖《反抗绝望》的学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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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的缺失与自我的迷失——也谈汪晖《反抗绝望》的学风问题

作者: 项义华 2010-04-07 16:36:20 来源:南方周末

平心而论,汪晖在鲁迅研究领域并非没有自己的独特贡献,但由于他在研究和写作中,未能对自己的观点、方法与前人的承袭关系作出明确的交待,不注意以规范的形式将他人的论述与自己的论述明确地区分开来,甚至有意将他人的观点和材料占为己有,这就使读者很难对其论述的原创性作出判定,以致在评价中出现过分拔高和过分贬低的两极倾向

网友VIVO发掘出来的李龙牧发表在1958的一篇文章。汪晖在《反抗绝望》抄袭了李文的相关段落(划线部分),未标出处。

汪晖是新时期鲁迅研究领域的一个阶段性的代表人物。他将鲁迅研究纳入思想史研究的范畴,着重从“文化哲学”和“文化心理结构”层面对鲁迅精神进行阐释,并力图进行体系化的建构。虽然从学术史的角度来看,汪晖的鲁迅研究并没有多大的原创性,但其注重理论思辨和体系建构的努力还是值得充分肯定的,对于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摆脱理论贫弱状态,不失为一种有益的尝试。这是我过去的一个基本看法。但王彬彬对《反抗绝望》一书涉嫌抄袭的指证,却打破了我的这种成见,促使我从一个新的角度审视汪著的成就与缺失,对学术规范与学术价值之间的关系展开进一步的探讨。

王彬彬的偏颇之处

无可避讳,当下讨论《反抗绝望》一书,首先需要辨别的就是该书是否涉嫌抄袭的问题。

从王彬彬一文所举例证来看,汪著涉嫌抄袭的部分似乎并不很多,有些地方似乎也比较难以定性。如他所举的第一个“《反抗绝望》剽袭《中国现代思想史论》”的例证,就“在中间部分做了一个注释,提示读者‘参见’李泽厚《中国现代思想史论》”(王彬彬语),按照王彬彬的观点,“当用‘参见’做注释时,就表明自己是独立进行了这番论述,与那本书那篇文章没有渊源关系;就表明自己的论述不是对那个作者的‘引用’,而只是‘英雄所见略同’”,所以,他认为“不加冒号、不加引号,只做一个让人‘参见’某书某文的注释”的做法,也是一种抄袭,而且是“掩耳盗铃式”的剽袭,“这是汪晖在《反抗绝望》中用得最多的剽袭方法”。

但有些论者对此并不认同,如当代中国文化网上发表的钟彪《学术“私律”与“莫须有”》一文,就从陈来、罗志田、陈平原的三本书中找了6个例证,用以证明如下观点:“目前‘参见’等词的习惯用法,既可以表示直接引用,也可以表示间接引用,还可以表示王彬彬所说的‘与那本书那篇文章没有渊源关系’的独立论述。”对此说法,笔者深表赞同,也觉得王彬彬对“参见”式注释的界定比较狭隘,有以偏概全之虞。

但若撇开对“参见”式注释的学究式争论,回到是否涉嫌抄袭的问题上来,将汪著《反抗绝望》中的“参见”式注释与钟文中列举的几个例证相比较,就会发现一些实质性的区别。如钟彪文中所举的陈来一书的两个例证和罗志田一书的两个例证,都在正文中明确指出了引文的来源,文中的“学者”、“童书业”、“梁启超”、“章太炎”与注释中的“杨向时”、“童书业”、“梁启超”、“章太炎”都构成了一一对应的关系,根本不会使人产生任何知识产权归属方面的疑惑,而取自陈平原一书的两个“参阅”式注释”,则近乎钟文所说的第三类,其中有陈平原自己的发挥和他所参考的资料的出处,注释与正文之间的对应虽不如上述四例整饬,但其对应关系还是易于辨识的。那么,汪著中的参见式注释与正文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对应关系呢?

【声音】

◎钟 彪
(网络作者)

在王彬彬批评汪晖、强调“学风”的时候,他只是通过自己的词语释义就确定了一条分辨是否“抄袭与剽窃”的学术规范,而从目前已有的学术规范来看,并无王彬彬这种将部分“参见”式注释视为抄袭的明确规定或者惯例。就此而言,究竟是谁的“学风”有问题呢?

在王彬彬所指出的例子中,的确存在三处脱注现象,但它们都紧邻“参见”式注释。这三处脱注是作者的疏失,日后修订《反抗绝望》时可以补充完善。疏失和剽窃,是完全不同性质的问题。

(当代文化研究网,3月24日)

◎钱理群(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

以今天的学术标准来看,《反抗绝望》可能确实在引文等方面存在不够规范的问题,但这不能简单称之为剽窃。这需要考虑到当年的学术规范远不如现在严格,在当时看来,只要大致标注出你引用了哪些资料就可以,不像现在,每引用一句话都得加引号。

(《京华时报》3月25日)

◎赵京华(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研究员)

王彬彬举的那些例子,80%属于引文、注释不规范,是技术层面的问题,不是道德层面的剽窃。这两个概念要划分清楚。他在最后举的那个例子,汪晖在书中使用了张汝伦《意义的探究》这本书的一段话,确实是有问题的。

(《京华时报》3月26日)

◎韩 东
(作家)

王彬彬这人火气特别大,一贯喜欢骂人,他经常站在道德角度“高屋建瓴”地指责别人。现如今学术腐败现象屡见不鲜,王彬彬能不清楚这是很普遍的现象?他找谁做靶子不好?为什么这次偏偏选中了汪晖?为什么钱理群用“引文不规范”进行反驳,他就说别人无耻?用南京话来说,(王彬彬)就是“不上路子”。

(《现代快报》3月28日)

◎梁文道(香港牛棚书院院长)

那些指控铁证如山,即便是汪晖本人一时间也没什么话好说。只不过我仍然宽容,或许是因为中国大概连读书人抄东西算不算抄也有一套自己的“中国模式”。

(豆瓣网,3月28日)

◎陈 村
(作家)

汪晖首先应该感谢王彬彬,至少王彬彬作为读者认真读过他的作品。他如果不承认抄袭,那就应该出面给出解释,或者是反驳对方,如果承认自己存在抄袭的话,那就该直接道歉。总要给出一个说法,来主动回应这件事。别人再怎么替他回应、发言和反驳,都不能代替他本人。

(《现代快报》3月28日)

◎叶 开(《收获》杂志编辑)

我看了钱理群为汪晖辩护的说法,说那个时候做论文不规范。这个说法我不同意。二十年前做论文,从大学本科读起,人人都知道应该有什么样的规范,而且这在学者撰写著作时,应是一种基本的常识。如果认为连这种最为浅显的常识都不懂的话,我认为是对汪晖的不敬。

(真名网,3月29日)

◎严家炎(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

王彬彬先生对汪晖先生的批评有一定的根据,但是也有点夸张,比如“参见”的问题,就可以讨论。但王彬彬先生文章中摘引出来的地方,确实证明汪晖与他人有多处文字基本上相同,却完全没有注明出处,前后也没有说明交待,用了一段跟别人几乎不差几个字的文字,你说这个部分是抄袭或变相抄袭,我觉得可以说。这类地方对汪晖的批评,我觉得是能够成立的。但是也有一些地方说得好像过分了一点。

(《中国青年报》3月30日)

◎肖 鹰(清华大学哲学系教授)

《反抗绝望》一书,来自于汪晖20年前的博士论文不假,但是,此书先后发行四版。按照出版规则,新版属于新书。因此,以“80年代缺少学术规范”和“博士生不成熟”作辩护,也是不尊重史实和不负责任的说辞。有识之士都承认,学术剽窃已成中国学术的大害。中国学术欲得救治,学界必须有勇气直面抄袭。

(《中华读书报》3月31日)

◎张梦阳(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研究员)

尽管《反抗绝望》在引文等方面存在不够规范的问题,但这不能简单称之为“剽窃”。正如毛泽东的一些诗句,如“天若有情天亦老”、“雄鸡一唱天下白”等,直接来自李贺,但却推出了新颖的“化境”,从来没有人说毛泽东“剽窃”李贺。

(《中华读书报》3月31日)

◎舒 炜(三联书店编辑)

王彬彬文章依次列举汪晖《反抗绝望》一共19条文字,指责前7条是所谓“文理不通”,后面12条是所谓“剽袭”。但事实是,这些指责都是以王彬彬的方式搅拌出来的。王彬彬文章的缕列方式不给出汪晖原文的注释号位置和具体注释,是有意给读者造成错觉。王彬彬文章的严重性在于其目的根本无意作严肃的学术讨论,而是以他自己随心所欲定义的“剽袭”概念来进行人身攻击。我以为,这种王彬彬式的搅拌学风对中国学术危害极大,因为这样以人身攻击为目的的指控,几乎可以把任何学者的任何写作都定义为剽窃。

(《北京青年报》4月3日)

(摘编自媒体报道和网络文章)
《反抗绝望》中的“参见”式注释

据笔者不完全统计,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1月版《反抗绝望》(与三联书店2008年版页码基本相同)第一编中标明“参见”字样的脚注共有19处,其中3处参见汪晖本人著述,属于自我引述和提示性质,当然不存在抄袭问题。另有3处,2处参见鲁迅著作,1处参见《新青年》上的文章,属于资料引用性质,也应该没有知识产权归属方面的问题。余下13处,1处参见普列汉诺夫,1处参见荣格,1处参见列文森,2处参见李泽厚,1处参见徐崇温,1处参见张汝伦,2处参见黎红雷,1处参见邱存平,2处参见钱理群,1处参见《五四前后东西文化问题论战文选》。其中第152页参见荣格一处,因其正文中即有被引者之名,且该段引文加了引号,系直接引语,通常情况无需加上“参见”字样,故可忽略不计。第155页和第156页两处参见钱理群文,第一处脚注对应的正文只有一句话——“鲁迅的这种不脱离感性经验的判断体现了一种怀疑的思维方式和‘多疑’的个人气质”,其中“多疑”一词还加了引号,按照我的理解,这是与脚注中参见的钱理群一文相对应的,第二处脚注对应正文亦已表明“正如论者所言”的字样,与钟彪一文列举的陈来一书的两个例证和罗志田一书的两个例证性质类似,也是相当规范的。

此外,汪著第116页引述王富仁观点,第170页引述王晓明观点,这两处虽然都没有用参见字样,但也属于规范的参见式注释,体现了对鲁迅研究界同行观点的尊重。这表明汪晖当时是具备引证方面的学术规范意识的,在他认为有必要的时候,他是能够做到以正文和注释相互对应的方式来引述别人的学术观点的。

《反抗绝望》涉嫌抄袭的新证

但令人遗憾的是,《反抗绝望》一书在引述鲁迅研究界之外的一些学者的观点时,却出现了许多本可避免的错误。这既表现在一些已有参见式注释的片段上,也表现在一些未加引注的段落之中。如王彬彬一文中列举的几处引用列文森、李泽厚、张汝伦三人相关论述的片段,就有4处存在着虽有注释但正文中未标明被引者之名亦未说明引用他人论述的问题,另有三处则未加注释——这是为汪晖辩护的钟彪等人也不能否认的。

笔者也从CNKI等网络数据库中检索到了一些相关文献,发现了汪晖《反抗绝望》一书涉嫌抄袭的几个新的例证。

汪晖《反抗绝望》一书第一处参见式注释出现在该书1991年版第20页(河北教育2000年版第59页),注释为脚注形式:“①参见黎红雷:《中法启蒙哲学之比较》,《历史研究》,1987.5期。”笔者检索发现,黎红雷的确在1987年发表了这篇论文,全文约12000字,但不是发表在《历史研究》1987年第5期上,而是发表在同期的《哲学研究》上。

据笔者比对,汪著使用黎文的情况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正文大段引用而不作说明,只在脚注中“参见”黎文,另一类则是直截了当地抄用而不作任何提示说明。

第一类例证见于汪著1991年版第19-21页(河北教育2000年版第59-61页),这里前面部分关于怀疑精神的一大段论述都是从黎文中抄来的,只作了少量文字上的改动,后面引用的严复、梁启超等人关于怀疑论哲学的论述也是从黎文中转引过来的,共约1100多字,但汪晖只在第20页中间一句——“这样一种深刻的怀疑主义必然会引起从事近代启蒙和反对封建专制的政治斗争中的中国资产阶级的共鸣。”——后头加了上述那个参见式的脚注,似乎除此之外,都是由汪晖自己独立完成的。这如果不属于王彬彬文中所说的那种“掩耳盗铃式的抄袭”,那又是什么性质的问题呢?

事实上,除了这一处以外,该书1991年版第72-76页整整一大段(自“其次”始,至“所代替”终,2000年版第121-125页作了分段,内容无异)长达2800多字的论述,就是著者将其“参见”的李泽厚、黎红雷、李龙牧、邱存平等人的论述拼凑糅合在一起而形成的,其中涉及的对谭嗣同、严复、梁启超、魏源、冯桂芬、龚自珍、王韬、马建忠、薛福成、郑观应、邹容、孙中山、蔡元培等诸多近代思想人物的论述,都不是汪晖本人从这些近人著作中解读出来的,而是从他人的研究性论著中摘抄出来的。

在从这些论著中转引近人言论时,汪晖既没有说明转引,也没有顺着原作者提供的线索做一些起码的查证工作,以至于抄错了转引的材料而并不自知。如该书1991年版第74页(2000版第123-124页)所引梁启超、孙中山、蔡元培“中庸”言论,均转引自黎红雷的文章。但黎文中注明梁启超该段言论出自《新民说·释新民之义》,汪晖却误“之”为“主”,将其写作《新民说·释新民主义》。这虽然只是抄录中的一字之误,却足以表明汪晖对梁启超“新民说”的无知。

更有甚者,汪晖还将黎文中的一段论述和一处引文拼凑在一起,直接当作自己的论述写在自己的书里(1991年版第16页,在2000年版中略有改动,详见下面的说明):

近代哲学之父笛卡儿的唯理论哲学是法国启蒙哲学的重要来源,卢梭则是启蒙哲学的最具影响的人物。启蒙学者把他们的“天赋”观念和“理性”原则直接运用于社会历史领域,认为人类社会受到天赋的理性原则——“公平”、“正义”、“平等”、“自由”等所主宰,社会发展的历史就是理性原则展现的历史,一切违反这些原则的现象,最终将被历史抛弃。从康有为、梁启超,到邹容、孙中山,这种“天赋人权”观念构成了他们社会哲学的理论基础。“欧洲专制大行之世,人人苦之,厌之,而为旧宗教旧思想旧学说所束缚,奄奄而不敢一逞。卢君(卢梭)以天仙化人之笔舌,冲亘古之罗网,惊人生之睡梦,于是天下之人,手舞足蹈,起而为十九周轰轰烈烈之大事业。”【按:此处下有脚注①汤尔和:《欧洲大哲学家卢氏斯宾氏之界说》,载《新世界学报》1号。】康有为的“大同”理想是这一理性原则的实现,邹容的《革命军》回荡着“各人不可夺之权利皆由天授”、“男女一律平等,无上下贵贱之分”的铿锵之声;法国大革命及其自由平等原则,美国革命及其民主制度,为中国资产阶级提供了政治上和文化上的依据。与这样一种动荡而又充满幻想的时代相应,“中国近代先进哲学思想的主要的或基本的总趋势和特点,却是辩证观念的丰富,是对科学和理性的尊重和信任,是对自然和社会的客观规律的努力地寻求和解说,是对以程朱理学为核心的封建主义正统的唯心主义的对抗和斗争,是对黑暗现实要求改变的进步精神和乐观态度……”【脚注②李泽厚:《中国近代思想史论》,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126页。】

熟悉李泽厚文风的读者自然不难发现,这个段落中有关康有为、邹容的论述与李泽厚的手笔是多么的接近,以李泽厚在1980年代的流行程度,以他为抄袭对象而不被发现的可能性是相当小的,所以,当王彬彬一文举证指责汪晖抄袭李泽厚的时候,许多汪晖的辩护者都不以为然,觉得是小瞧了汪晖的智力。对此,笔者也不持异议——至少在这一段中,汪晖是注明了出自李泽厚论著的引文出处的。但遗憾的是,对于不如李泽厚那样知名的作者,汪晖的抄袭就显得有些不留情面了。请看黎文中的两个片段:

17世纪法国哲学家笛卡儿的唯理论哲学,是法国启蒙哲学的重要来源之一。启蒙学者把他们的“天赋”观念和“理性”原则直接运用于社会历史领域,他们认为:人类社会受到天赋的理性原则——“公平”、“正义”、“平等”、“自由”等所主宰,社会发展的历史就是理性原则展现的历史,一切违反这些原则的现象,都终将被历史所抛弃——这可以称之为 “天赋史观”。

……中国启蒙思想家则从“天赋说”与“进化说”二者结合的角度,来探讨建立新的历史哲学(符合“后进国家”启蒙特点的历史哲学)的时代课题。

首先,他们分析了“天赋说”的历史功绩和时代缺陷。他们指出:“欧洲专制大行之世,人人苦之,厌之,而为旧宗教旧思想旧学说所束缚,奄奄而不敢一逞。卢君(按即卢梭)以天仙化人之笔舌,冲亘古之网罗,惊人生之睡梦,于是天下之人,手舞足蹈,起而为十九周轰轰烈烈之大事业。”“天赋历史观”对于打破基督教“唯神史观”的迷梦,粉碎封建统治者"君权神授"的神话,促进新兴资产阶级的觉醒,曾经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吾意卢君之言自由,为自由之婴儿,非自由之实地,吾非谓自由之不可终致也,奈今非其时何。”这种理想主义的“天赋史观”,并不能使人们获得现实的自由;特别是在“新知识日长进,新魄力日沉雄”的当今世界,更加难以说明和把握历史的真谛,因此,它理所当然地受到“进化史观”的冲击(汤尔和:《欧洲大哲学家卢氏斯宾氏之界说》,载《新世界学报》1号)。

两相对照,汪著与黎文的相似度显而易见,汪著因抄袭而拼凑的痕迹也触目可及:为了把从黎文中转引而来的汤尔和谈卢梭的那段话插到文中,汪晖在开头抄袭的一段文字中自己写了“卢梭则是启蒙哲学的最具影响的人物”一语作为铺垫,但这样做并未消除该处引文与前后脱节的突兀之感——引文前后说的是康有为、梁启超和邹容、孙中山,中间硬生生插入一段汤尔和的话,这种行文方式给人的感觉是很莫名其妙的。或许正是意识到了这一点,汪晖在《反抗绝望》一书重版时,将引文前的一句话改为“这种‘天赋人权’观念构成了康有为、梁启超、邹容等人的社会哲学的理论基础”,并加上了“例如汤尔和就说”的字样。(2000版第54页)但换汤不换药,给人的感觉还是一处天外飞来之笔。

以上所述,只是笔者在《反抗绝望》一书中找到的几个比较明显的涉嫌抄袭的例证。此外,在关于存在主义哲学的一些论述中,笔者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该书1991年版第27页中(2000年版第68页)有关日本思想界介绍尼采和基尔凯廓尔的文字,就是从王家柏的《存在主义在日本》一文中抄录过来的,该文以“摘要”的形式发表在《延边大学学报》1982年第S1期(第S1期的表述方式,系期刊网原文如此,疑有误)上。汪晖不了解日本思想界对存在主义的绍介情况,需要通过他人的转述来了解,本也未尝不可,但按理应以“转引自”的方式在注释中作出说明,不该在书中不作任何交待就将王家柏文中的介绍连同注释一并搬到自己的书中,造成自己博学多识、能够直接从日文原始资料中了解存在主义在日本传播状况的假象。

与时俱进的学术包装

《反抗绝望》这部著作,是1980年代文化热的产物。当时文学理论界比较注重观念更新和方法论的创新,对文献解读和资料功夫则不太在意,整个学界对引证方面的形式规范也不如现在这么强调。所以,现在许多论者也从大环境方面为汪晖辩护,如钱理群在接受《京华时报》的采访时就说:“在当时看来,只要大致标注出你引用了哪些资料就可以,不像现在,每引用一句话都得加引号。”这的确道出了当时一些学者写文章引用资料的实际情况。

但在《反抗绝望》一书1991年出版后不到三个月,汪晖就和陈平原、王守常一道创办《学人》丛刊,率先倡导学术规范,对于这样一个试图为学界垂范的学者,在学术规范方面提出最基本的要求,想来并不为过。更何况,《反抗绝望》一书其后还经过多次再版,完全可以拿2000年和2008年的规范尺度来进行衡量。

在2000年版中,汪晖对《反抗绝望》一书的副标题和第一编各章节标题作了相当大的更改,如将第一编的标题由“鲁迅的精神结构:文化哲学、文化心理结构及其与文学的关系”改为“思想的悖论:个人与民族、进化与轮回”,将引言副标题“关于鲁迅的精神结构”改为“思想的悖论”,基本上抹去了1980年代文化热熏染在本书目录上的痕迹,但这种装修门面的功夫并没有给本书带来脱胎换骨式的转换。在第一编正文部分,除了大量的分节编排、少量的文字改动和几处删改之外,可以说是一仍其旧,对于1991年版中引证注释极不规范、甚至涉嫌抄袭的段落,并未采取任何修订和补救措施。

相反,据豆瓣网网友欧文提供的例证,2000年版的《反抗绝望》有不少英文注释,似乎汪晖自已从原版西方著作找到了不少论据。但在1991年版中,绝大多数这类材料标明是转引自中译本的。汪晖使用了中译本的译文(新版并无改动),却在新版修订时抹去中译本的痕迹,直接标明引自外文原著。这种学术“装修”,若不作抄袭论,说是有意掠人之美,应该不算言重吧?

学术失范与自我反思

事实上,除了涉嫌抄袭的问题之外,《反抗绝望》一书在遵循学术规范方面也存在着相当明显的缺失。据张梦阳最近在网络上发表的《汪晖〈反抗绝望〉的价值与意义》分析,“汪晖从竹内好那里主要接受了悖论的思维方式,由此出发也就必然汲取了‘反抗绝望’的命题”。这就是说,《反抗绝望》一书所运用的分析方法和核心命题都不是著者本人的原创,而是他从日本学者竹内好那里借用过来的(限于篇幅,编者删节了相关论证)。如果汪晖如张梦阳所说的那样,能够“坦然承认”竹内好“对自己的研究思路产生过重要的启悟”,他就不应该在具体问题上显示与竹内好的区别的同时,却对“反抗绝望”这个核心命题与竹内好上述论述的关系不作任何说明,以至于另一个日本鲁迅研究专家伊藤虎丸认为汪晖的大著《反抗绝望》“书名上就藏不住竹内的影响”。

对于伊藤的这句话,张梦阳的解读是这样的:“日本鲁迅学界是带着几分喜悦指出了竹内好对汪晖的影响,并没有指责他‘剽窃’,因为影响与‘剽窃’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但是,在笔者看来,伊藤所用的“藏不住”一词却正与张梦阳所说的“坦然承认”一词构成了一种饶有意味的对比。作为一个中国的学者,笔者从伊藤这句话里读出的并不是“日本鲁迅学界的几分喜悦”,而是大陆鲁迅研究学界的某种苦涩——但愿这只是我的误读而已。

平心而论,汪晖在鲁迅研究领域并非没有自己的独特贡献,如他早年对鲁迅与个人无政府主义关系的分析、对大陆鲁迅研究的历史批判,都曾对学界产生过积极的影响。他在《反抗绝望》一书及相关论文中提出的“历史中间物”这一概念,对于把握鲁迅从进化论角度所作的自我定位,也不无裨益。但是,由于他在研究和写作中,未能对自己的观点、方法与前人的承袭关系作出明确的交代,不注意以规范的形式将他人的论述与自己的论述明确地区分开来,甚至有意将他人的观点和材料化为己有,这就使得读者很难对其论述的原创性作出明确的判定,以致在评价中出现过分拔高或过分贬低的两极倾向。对此,汪晖本人是难以自辞其咎的。

如今,随着讨论的深入,《反抗绝望》一书在学术规范上的缺失已广为人知,其涉嫌抄袭的例证也日益明确,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学界同行,如果还是不顾事实对汪晖采取曲意维护的态度,甚至扭曲事实以迁就己见,那受损害的将不仅仅是汪晖本人,而是他所属的那个“学术界自己”。而对汪晖的批评者来说,如果只是攻其一端而不及其余,单凭《反抗绝望》一书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就否定汪晖在学术上取得的成就,而不能秉着多维平衡的观点作理性探讨,就会流于意气之争。当前,在各方意见分歧的情况下,如何将问题纳入学术的轨道,从外在的道德批判转换到内在的自我反思,以此促进学术的发展和学术共同体的成长,对于任何一方,都是值得深思的。

对汪晖来说,面对学界同行在学术道德方面对自己的严重质疑,负责任的态度应该是由自己出面作出解释,但他的第一反应却是“由学术界自己来澄清”,这是很让人不解的。要知道,在涉及到道德责任的问题上,惟有个体的自我承当才是可靠的。纵使有一个“批判的知识界”可以作为依托,“批判的知识分子”也依然必须面对属于自己的问题,扛起自己的十字架,承担自己理应承担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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